第 56 章   书院案


    孙评事想了一会又道:“富贵牙尖得很,前几日还啃了我案上的卷宗系带。”


    眼下沈风禾放养富贵,也不将它放在后院拴着,富贵便东溜达,西逛逛的,每个地儿都踏足过,连大理寺狱都去过两回,甚至把丧彪偷藏的老鼠干给刨了更别说啃卷宗系带了。


    好在它只是啃系带,并没有弄脏弄乱卷宗。


    且啃的那份卷宗,竟叫孙评事瞧出来不少端倪。本是个兄弟阋墙,表弟爱上兄嫂谋夺家产,险将家中老夫人毒死的案子。


    没想到叫孙评事仔细一查,竟是管家与家中二爷滚到了一起,要除去大哥。他知晓表弟的心思,便做个一石二鸟的计划,嫁祸那表弟。


    孙评事一边挠着头说“竟还有这种事”,一边将这冤案给破了,还得了嘉奖。


    自此富贵儿就他眼中就成了大理寺神犬,逢人便夸“我们家那富贵儿啊,真神”。


    大家听了便也跟着他夸富贵,有时也“神犬神犬”地叫。


    唯有少卿大人,不太待见它。


    沈风禾仔细一看,面前男子约摸二十岁上下,身材清瘦,身穿象牙色直裰,脸色也跟衣裳一样煞白一片,衬得两只眼睛越发漆黑幽深,加上眼下的淡淡青紫,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人,倒像是从墓里刚爬出来的男鬼,还是怨气很大的那种。


    沈风禾本该害怕,可注意到这“男鬼”眼下淤青,她将擀面杖一扔,两眼顿时放光道:“是你啊!”


    擀面杖掉在地上猛地一敲,陆瑾再次被她吓得眼前直冒黑星,手捂心口窝就差当场撅过去。直等抬眼一瞧看清是谁,才长舒口气道:“怎么是你。”


    感觉他人要倒,沈风禾赶紧搀扶起他:“怎么不能是我,我一个厨子,不在厨房还能在哪,倒是你,这大半夜的不睡觉来这干嘛,把我吓了一跳。”


    陆瑾心想这到底谁吓谁啊,手掌依旧抚摸着心口,余惊未消道:“我是来找人的,见厨房烛火还亮着,以为是他来这吃宵夜。”


    沈风禾想了想,摇头:“我已经在这待一晚上了,没见有什么人来,你大概找错地方了。”


    陆瑾经这一顿连吓带惊,原有思绪早就飘远了,皱眉不悦道:“那我就不找了,回头再和他算账。”


    沈风禾见他要走,连忙抓紧了他胳膊:“你别急着走,等一下子。”


    陆瑾顿了步子,转脸瞥了这小厨子一眼,不知对方葫芦里卖什么药。


    沈风禾将陆瑾拉厨房里面,把他摁凳子上坐好,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只小药瓶出来,拔掉塞子往掌心倒出了点东西,指尖搓了搓,伸手便要沾到陆瑾眼下。


    陆瑾下意识后仰,眼盯沈风禾指尖那红红一片,警惕道:“这是什么东西。”


    沈风禾给他小心抹在伤上,柔声说:“红花油啊,我亲手熬的,治淤伤特别好。我这两日便想给你,可一直没找到你人,话说你到底在哪当值啊,怎么打饭都看不见你。”


    陆瑾这才反应过来,他好像一直没跟这傻厨子透露自己的身份。


    这该怎么开口,我是你的顶头老大?你的少瑾大人?你的大老爷?


    不行,太装了。


    “我是……”陆瑾闭眼思索片刻,没思索出个所以然来,睁眼想扯谎蒙混过去,却正对上了沈风禾的眼睛。


    看得他有点发愣。


    小厨子脸颊白白嫩嫩的,离这么近都看不到汗毛孔,跟块软豆腐似的。眼睛的形状有点像杏眼,大而圆,里面黑白分明,眼白里找不到血丝,干干净净,少见的清澈。


    大理寺里不是当差的就是坐牢的,陆瑾见惯了或充血或浑浊的双目,乍对上这双眼睛,有点舍不得移开目光。


    虽然他不是很想承认,但这小厨子,长得还挺好看。


    “沈风禾。”蓦地,陆瑾叫了声她的名字,声音低沉。


    叫完之后,他眼里忽然滚下一颗泪珠出来。


    沈风禾被吓了一跳,连忙询问:“怎么了?你怎么哭了啊?是我手重弄疼你了吗?”


    陆瑾缓缓摇头,眼眶通红,抬手颤颤指着自己的眼下:“你做的这个红花油——是用辣椒做的吗?”


    “不是啊。”


    “那它为什么上脸会这么辣!辣死我了!”


    陆瑾起身一个箭步冲到水缸旁,捧水疯狂洗起眼睛,嘴里哀嚎不断:“好辣!好辣!”


    沈风禾懵了,看着这幕喃喃道:“辣……”


    她转脸看到案板上未臼完的辣椒,忽然恍然大悟道:“我对不住你!我想起来了,我刚刚好像是臼完辣椒没洗手来着!”


    “你害死我算了!”陆瑾咆哮。


    沈风禾赶紧上前察看他的情况,又是递帕子又是吹眼睛,一番折腾下来陆瑾总算消停,就是俩眼睛肿成了核桃一般,视野从一大片变成了一条缝儿。


    陆瑾恼羞成怒,顶着俩肿泡眼对沈风禾一顿嗷嗷:“你说你大半夜臼什么辣椒!你不臼辣椒我至于变成这样吗!你跟我有仇吧,哪回遇见你都没好事!”


    沈风禾又愧疚又委屈,抓着衣角嗫嚅道:“还不是因为陆瑾那个狗官……”


    陆瑾耳朵一竖,气焰顿时消了下去,诧异道:“和陆瑾有什么关系,不对,你为什么叫他狗官?”


    他自诩不是什么包公转世狄公附身,但任职以来也一直兢兢业业做好分内之事,这“狗官”二字安在他头上,怕是有失天理吧。


    沈风禾更加委屈起来,垂着俩大眼睛,泫然欲泣道:“若非他那么能吃辣,我何苦大半夜还在这做辣椒粉。”


    陆瑾老脸一红,咳嗽一声清清嗓子道:“话是这么说,可那也不至于称他为狗官吧。”


    这狗官的门槛也太低了些。


    沈风禾眼一抬,通红着双目道:“怎么不至于!要不是他断起案子来糊里糊涂,我至于被大理寺关那么久,出来连天香楼的招工时间都错过了。你知道我赶了多远的路才到京城吗?整整两千多里地!鞋都磨破了好多双,结果可好,就因为他,全部的辛苦都白费了!”


    陆瑾被沈风禾眼中的痛意震住了神,低下头一时无话,表情复杂。


    过了片刻,他才有点小心地抬起头,温声试探道:“或许,陆大人不是故意的呢?”


    “不管是不是故意,结果都已经这样了。”沈风禾冷声说,抬手抹了下眼中泪花,“反正我是不会原谅他的,在我眼里,他就是狗官,天下第一大狗官。”


    陆瑾无话可说,只好点头附和:“是是是,狗官狗官。”


    他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神经,或许是出自愧疚心,抬手居然想给这小厨子擦下眼泪。但等手伸出去,陆瑾倏然听到窗口有道劲风袭来,便将手一低,本该落在沈风禾脸上的手落在了她的肩头,照着便是猛地一推。


    沈风禾直接被推到了地上,摔了好大一个屁股墩儿,疼得她直嘶凉气。她正感到莫名其妙,眼前便闪起一道寒光,抬脸定睛一瞧,只见厨房竟多了个一身夜行服的黑衣人,手持长刀,刀刀劈向肿眼泡,力度凶狠至极。


    陆瑾躲了几刀,顺势将滚到脚边的擀面杖踢到手中,挡下一刀喊道:“傻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去叫人!”


    沈风禾终于回神,赶紧爬起来跑出厨房,扯开喉咙大喊:“来人啊!有刺客!快来人啊!”


    厨房在二堂,护卫多聚集在一堂,听到动静赶来也需要时间,不可能眨眼工夫飞过来。


    沈风禾边跑边喊,直喊到没了力气,才停下来扶着腰大喘粗气。


    喘气的工夫,她突然想到:“不对,我怎么把他一个人扔在那了,他那么瘦,看起来很不能打的样子,万一被劈两截儿了怎么办?不行,我已经害惨他了,不能再抛下他独自逃命。”


    沈风禾心一横牙一咬,转身又冲了回去。


    厨房里,那两道身影已经从里间打到了外间。


    沈风禾弓着腰摸到里间,手从菜刀一路摸到大萝卜,最后灵机一动,把盛满辣椒粉的臼窝揣怀里了,又鸟悄儿溜到了外间。


    膳堂里已经乱到没眼看,饭桌被砍得七零八落,分不清哪条是桌子腿,哪条是板凳腿。


    沈风禾一路溜到打斗声旁,找了张还算完整的桌子悄悄爬上,然后找准方向,高举臼窝喊道:“黑眼圈大哥!弯腰!”


    陆瑾碍于视线受阻不能直取对方狗命,本心情沉重,听到身后那动静,竟忍不住在心里翻起白眼,心想谁是你黑眼圈大哥,臭小子回来添什么乱。


    但他还是弯下腰身。


    电光火石间,沈风禾将臼窝一泼,里面的辣椒粉铺天盖地撒向黑衣人,正中露在外面的两只眼睛上。


    黑衣人痛呼一声,估计以为是中了什么毒粉,收刀纵身逃去了膳堂外。


    陆瑾想去追,被沈风禾拦住说:“行了别追了,你先管管你自己的眼睛吧!那家伙那么凶险,不能交给其他人去收拾吗?”


    陆瑾扔掉手里擀面杖,揉了揉眼,因被辣椒粉呛到,不停打着喷嚏道:“是啊,的确凶险,差一点你就又要背锅了。”


    沈风禾:“什么背锅?”


    陆瑾:“你说呢,我刚刚如果死在这里,第一个有嫌疑的就是你,谁让你是厨子——阿嚏!”


    沈风禾瞬间打了鸡血,袖子一撸冲向门口,龇牙咧嘴地骂道:“狗东西!我弄死你!”


    陆瑾赶紧去追她,抓住她手臂好声劝慰:“息怒息怒,我这不没死成吗,那家伙反正有别人收拾,你就别追了。”


    “我不管!让我背锅就是不行!”


    二人一前一后走出膳堂的门,正撞上带领众多护卫前来救人的何进。


    何进不知经历了什么,一身公服都被扒干净了,全身上下就还剩条孤零零的裤衩,两手捂在胸前,不自觉地打着哆嗦。


    他抬眼一瞧,顿时泪如雨下,死了亲爹似的仰天嚎嚎道:“少瑾大人!还好您没事,小的都担心死您了!”


    沈风禾皱起眉头:“什么少瑾大人,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是谁好不好。”


    这时,她身后的人咳嗽了一声。


    沈风禾一愣,好像反应过来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庞录事颤巍巍伸手掀开白布,看清玉环的刹那,只觉天旋地转。


    这玉环是庞文宣百晬日抓周时亲手抓来的,他还亲手在玉环内侧刻了个“宣”字,天下只有这一枚。


    这些年文宣贴身佩戴,从不离身。


    而今,那玉环上沾满了暗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不不可能”


    庞录事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竟咯出一口血来。


    他再也支撑不住,双腿发软,“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庞老!”


    第 57 章   遇沈薇


    方才在大理寺饭堂,众人围着鱼汤谈笑风生,庞录事还捋着他的山羊胡,眉飞色舞地讲着江南水乡吃鱼的旧事。


    “阿婆,你这筐笋子啷个卖哦。”


    天微亮,沈风禾打着哈欠站在菜摊前,眼睛半眯,肩膀摇摇晃晃,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春日里的笋子味道最为鲜美,用来煮粥最合适不过,焖肉更是一绝,沈风禾准备多买些,给姓陆的做粥的同时也给膳堂添道新菜,毕竟春笋也就这个把月好吃,过了季节可就吃不上了。


    卖菜阿婆清点了筐中笋子数量,一口价八十文钱。


    这价格属实是偏贵了,但沈风禾见笋子品相确实新鲜,便也没再还价,直接掏出钱袋道:“这几筐我都要了,等会儿会有大理寺的人前来拉走。”


    沈风禾抬脸递钱:“您以后再有这样品相的笋子,不必当街叫卖,直接送到大理寺便——”


    就这么抬脸递钱的工夫,沈风禾只感觉面前似有道清风一晃而过,再低头,手里的钱袋就没了,让她傻眼。


    “我钱呢!”


    沈风禾咆哮一声,转头猛地望去,正望见一道狂奔猛跑的瘦小身影,手里抓着的正是她的钱袋。


    夭寿了,天下脚下当街抢钱,还有没有王法了。


    “死东西!”沈风禾拔腿便追,表情都被晨风吹到扭曲,呲牙咧嘴地大骂,“你有种给我站住!我弄死你!”


    对方一听,跑更快了。


    沈风禾一路狂追,眼见前面那混球要闪入小巷,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然顺手捞起旁边菜摊的一根甘蔗,扬手便给抡了过去。


    甘蔗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接着只听“嘣”一声,正中小贼后脑瓜,小贼顿时停了动作,直愣愣地往前栽了过去。


    沈风禾总算放宽心,抹了把额头的汗放缓脚步,大摇大摆地走去道:“跑啊你倒是,接着跑啊,扒手我见多了,当街抢钱还是头回见,你知不知道被抓住了是要被大理寺割鼻子的?”


    她过去捡起钱袋,将这小贼翻过面来打算暴揍一顿,结果看清对方长相的瞬间,她竟是下意识愣了愣。


    跑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人个子真小,现在看脸,这模样,根本就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嘛。


    沈风禾皱了眉头,不悦道:“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抢钱,你爹娘怎么教你的?”


    一甘蔗抡太狠,小孩表情还懵着,木然地喃喃道:“爹娘死了,没有爹娘。”


    沈风禾心头一震,又仔细打量了遍这小孩,见他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瞬间明了,心说原来是个小乞丐啊,也是够可怜的。


    她想了想,从钱袋里摸出一个大子儿,交给他道:“听好了啊,我看你年纪小,不想跟你计较,这钱就当是我请你吃碗面的,以后不准再干坏事了,不然你会蹲大牢的。”


    小孩没接钱,表情仍是木然一片,只不过眼眸从低垂着,变成直直盯着沈风禾,其中依旧没什么波动在,死寂平静。


    沈风禾见他不接,干脆把钱硬塞到了他手里,语重心长道:“我告诉你啊,人只要有手有脚,脑子没病,到哪里都不会被饿死的,何况这还是京城,砖缝儿里都能抠出金子来,自己凭本事赚的钱,虽然少,但是花的心安,懂不懂?”


    小孩没点头也没摇头,还是这么愣愣看着沈风禾。


    沈风禾摆摆手:“行了,别傻蹲在这了,赶紧跑吧,不然等官差来了我可救不了你。”


    小孩终于反应过来了什么,一下子爬起来,身姿利落地溜进旁边漆黑的巷子中,转眼不见踪影。


    沈风禾起身长叹一口气,转身想回大理寺,却被初生太阳一下子晃了眼。


    等她揉好眼睛再睁开,便瞬间被眼前景象看呆了神。


    只见满街明亮,街边高大的榆钱树上挂满了各式精美灯笼,灯笼上还有绑的红绸丝带,风起时丝带随风飘动,一眼望去,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在路两边,各大勾栏瓦舍已经开门迎客,身着纱衣梳飞天髻的女娥们个个犹如天仙下凡,在朱楼高阁上嬉笑逗骂,挥着衣袖陪恩客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这边这边,国舅爷跑反了,奴在这边。”


    “哈哈国舅爷别光顾着抓她呀,奴就在您边儿上呢。”


    眼绑红绫的白胖子似被捉弄急了,直接从袖中掏出大把银钞招呼引诱,顿时反客为主,张手一捉一个准儿。


    “哎呀国舅爷坏死了,手往哪抓呢,奴不跟您玩了。”


    沈风禾听着耳旁的娇声软语,闻着飘散在空气中的脂粉香气,转头再看小乞丐消失的方向,只觉得方才像是做了场梦。


    她心情忽然说不上来的发堵,迈着木讷的步伐回到大理寺,做起饭来也在发堵。


    何进混到后厨,看到沈风禾手起刀落将笋劈开,动作老练地剥出里面雪白笋心,不禁感慨道:“小厨不仅做饭绝,买菜也是一绝啊,这么好的笋,一般时候可真买不到,果真应了那句老话,伶俐的人干什么都伶俐,我看你即便不当厨子,干别的照样能混出名堂。”


    沈风禾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冷呵道:“得了吧你,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少瑾大人又想吃什么了。”


    何进被她点破,瞬间哭丧起脸来:“小厨,江湖救急啊小厨,和少瑾大人没关系,和我有关系!”


    沈风禾还是头回见何进这德行,不禁抬脸问道:“怎么了?”


    何进:“是这样的,这不圣上龙辰要到了吗,按照惯例,京城会有三日灯会,我去年就答应好小翠要陪她看灯,但是咱们大理寺根本没个休沐的时候,所以我……我就想拜托一下小厨,能不能在这三日里,稍稍接一下我的班,好让我去陪陪我未过门的小媳妇。”


    沈风禾一下子将菜刀立进了案板里,转头不耐道:“你有没有搞错,我一个做饭的厨子,你让我去接你一个贴身书吏的班儿?你不会找别人吗?”


    何进腆着个脸:“别人也忙啊,再说了,我也不好意思。”


    沈风禾惊诧:“对我你就好意思啦?”


    “嘿嘿谁让咱俩熟呢。”


    沈风禾将菜刀拔出-来,将鲜嫩的笋切成片道:“不帮,爱找谁找谁去,我看见你家大人那张脸我就气得慌。”


    何进瞬间委屈起来,抱住沈风禾胳膊就开始摇晃哀嚎:“都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眼见我下半年就能把小翠娶回家了,小厨你不能这样见死不救啊,我不陪她看灯她肯定生气,她一生气她就不嫁给我,她不嫁给我我也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沈风禾急了:“你撒开我!你再这样我拿刀劈你了!”


    何进:“得不到小翠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你劈死我吧!”


    沈风禾气得牙痒痒,差点真把何进宰了。


    半个时辰后,内衙书房外响起了两下敲门声。


    陆瑾正忙着批折子,头也不抬地说:“进。”


    门被一下推开,进来了满脸不爽的沈风禾。


    陆瑾抬脸见是她,不由笑道:“哟呵,怎么是你,膳堂现在已经发展成送饭上门了?”


    沈风禾皮笑肉不笑地哼了声,走过去将食盒往案上一放,冷冰冰道:“你的好下属已经跑去陪媳妇看灯了,未来三日由我亲自给你送饭,赶快吃吧,吃完了我好把家伙什带回去。”


    陆瑾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这碗香菇笋片粥,心想昨晚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小厨子还真放在心上了。


    而且该说不说,这卖相还真勾起了他些许食欲。


    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送入口中。


    舌尖上,香菇软弹,笋片脆嫩,米粒被熬至稀烂,白米的清香全被催发而出,与食材的鲜美融为一体,粥里未有过多调味,半匙清盐足以勾出所有滋味,一口下肚,唇齿生香。


    陆瑾清冷一夜的五脏六腑顷刻熨帖温暖起来,连带郁结的心情也跟着舒畅不少。


    他抬头,想夸小厨子两句,结果见对方垮着张脸,不禁哑然失笑道:“知道的清楚你是来给我送饭,不知道的以为你来上刑呢,就这么讨厌看见我?”


    沈风禾“啊?”了一声,显然才从自己的思绪里抽离出来,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陆瑾在说什么,挠了挠头懊恼道:“也不全是因为你吧,我今早钱袋被抢了,能高兴得起来才怪呢。”


    陆瑾挑了眉梢,用勺子搅了搅粥道:“还有这种事?派人去追了吗。”


    沈风禾摇摇头:“哪里还用麻烦别人呢,我自己就已经一棍子把那小贼抡趴下,抢回钱袋了。”


    陆瑾两眼亮了亮,看着沈风禾,口吻带了些真心实意的钦佩:“你这么厉害啊。”


    沈风禾最受不得夸,一夸就容易飘,当即手叉腰上下巴一抬道:“那是,我是什么人,我要是没两把刷子,我能千里迢迢全须全尾地赶到京城来吗?我也就是老实了点忠厚了点,要不然啊,早包片山头当山大王去了。”


    “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能做。”


    大魏最高司法机关头部官员·现今大理寺唯一掌权人·三法司巨头之一的陆瑾陆大人,喝着粥默默说道。


    沈风禾瞬间怂了,赶紧讪笑:“我也就是说说,我胆子小我不敢的,再说我身为厨子,我能把菜做好就行了,哪会干那些乱七八糟的。”


    陆瑾点头,很满意她这个觉悟,也很满意她做的这碗粥。


    他又舀起一勺准备送入口中,同时想起来问:“对了,你刚刚说你把那个小贼揍趴下了,现在他人在何处,可已经扭送进牢狱了?”


    这按照大魏律法,轻则牢狱之灾,重则皮肉之苦,反正别想轻易过去。


    “没有啊,”沈风禾嘴快道,“我把他放走了。”


    放走了。


    三个字如晴天霹雳,差点把陆瑾嘴里的粥给劈出来。


    “他好像,好像叫他叫明崇俨。听说如今在冀王府当文学,是从六品上的官职,凭着方术和医术,能缓陛下头疾,很得天后娘娘的赏识,是大红人。”


    第 58 章   疼疼我


    沈风禾将“明崇俨”重复几遍,眉头微蹙。


    她咬了一口馎饦,想了一会,“我似是在哪里听过这名字。”


    她正思忖着,对面的沈薇已经把最后一口馎饦扒进嘴里,含混回:“姐姐许是在姐夫那儿听过吧,我听府里下人嚼舌根,说最近陛下头疾比从前大好,都是那明崇俨的方术奏效,连天后娘娘都常召他入宫。”


    “姐姐,你说一个整日摆弄方术的男人”


    沈薇放下筷子,一脸嫌弃地擦了擦嘴,“身上怕是常年沾着香灰味,嘴里念的不是符咒就是道家经文,我嫁过去,岂不是要日日陪着他吃念经。”


    她更委屈了,哭丧道:“姐姐,我不要当道姑。”


    沈薇满脑子她做道姑的模样。


    “怎么会。”


    沈风禾看她这副样子一时失笑,温声问:“那薇儿心里,究竟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听了这话,沈薇的愁云便散了大半,细数起来。


    大理寺膳堂。“哈……终于到了。”沈风禾吁吁喘着粗气,眼里再也装不下别的,撒开腿迫不及待便往门口冲,“天香楼,我来——”


    “砰!”


    沈风禾摔了个猝不及防的狗啃泥。


    堵在门口的酒楼伙计收回脚,居高临下道:“哪来的小叫花子,什么地方都敢闯。”


    沈风禾颤巍巍抬起手:“我不是小叫花子,我是来,来当伙计的……”


    对方表情一皱:“伙计?天香楼只在三月初一那日招工,这都三月三了,你迟了整两日,便是杂役也都招满了,当什么伙计,赶紧从哪来的回哪去吧。”


    沈风禾一听,眼泪都要急出来了,爬起来哽咽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吗?”


    “通融什么通融!你当你是谁啊!赶紧滚,别打扰我们开门做生意!”


    一阵清风吹过,沈风禾的肩垮了下去,精气神都被吹没了。


    她又抬头看了眼面前遥不可及的朱楼高阁,眼眶直发酸,转身浑浑噩噩离开了大货行巷,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钱没了,活儿也没了。”她盯着脚尖喃喃念叨,“赶了那么久的路,受那么多的罪,全部竹篮打水一场空,都没了。”


    越想越委屈,她路也走不动了,当街哇哇大哭起来。


    因她明显一团孩子气,少不得有热心肠的路人停下问她怎么了,可是谁欺负了她。


    沈风禾听到“欺负”两个字,越哭越伤心,心想我这不就是被欺负了吗?要不是被关牢里那么久,怎么会错过天香楼的招工时间。现在可好,连住哪都成问题了,回家的盘缠也拿不出来,难道真得当街要饭吗?


    好久没这么热闹过,又正逢饭点,打饭窗口排起长龙,处处人头攒动,饭桌座无虚席。有些来得早的打完一份吃干净,又舔着嘴角重新排起队,还伸着脖子不停张望,生怕轮到自己饭就不够了似的。


    “哎我说!你们这些已经吃完的能不能别再排队了,我们后来的都一口没吃上呢!”


    “没吃饱当然得再排啊,你们来得晚怨谁,吃不上与我们何干?”


    “你小子是不是想打架!”


    沈风禾脑门青筋直突突,忍无可忍踮脚大喝:“吃饭就吃饭!要闹出去闹!”


    她的声音一出来,顿时没人敢吱声了,毕竟民以食为天,锅铲在谁手里谁说了算。


    沈风禾耐着性子继续打饭,连菜带汤加饼子舀完一大勺道:“下一个。”


    正好是举着饭盒的主簿王才,之前审过她的那个。


    王才盯着面前这张别提多熟悉的脸,震惊的胡子直颤,皱着眉道:“你不是那个,那个谁来着……”


    沈风禾:“吃不吃粉条?”


    王才:“吃。”


    沈风禾:“要不要饼子?”


    王才:“要。”


    沈风禾:“得嘞,下一个!”


    王才也不知发生了什么,等反应过来,他就已经捧着满盒饭菜坐在了录事张宝对面。


    他绷起张老脸,冷哼道:“究竟是谁把那小子招进来的,大理寺是什么地方,怎么能任用一个曾有杀人嫌疑的家伙?此事太过荒沈,我一定要禀告少瑾大人,让他下令将这小子逐出大理寺。”


    张宝吃得满面通红,狼吞虎咽道:“王主簿快尝尝吧,这菜太好吃了,鲜美爽口,比肉还香呢,就着饼子真是绝了。”


    王才瞥了眼饭盒中裹挟鲜红碎椒的翠绿菜叶,以及浸在汤中的金黄锅饼,咽了口唾沫,别开脸仍是冷哼:“我怕有毒,不吃。”


    张宝两眼一亮,张手夺过他饭盒:“那我就不客气啦!正愁不够吃呢。”


    王才:“这!你!不可理喻!”


    他又看到隔壁桌上的何进,顿时大感欣慰,过去拍了下何进的肩道:“何书吏,正好你在这,这个沈风禾……”


    何进转脸,鼓囊着俩塞满饭菜的腮帮,一嚼一嚼口齿不清道:“王主簿找我有事?”


    王才:“……”


    王才:“没事了。”


    老头在心里很是呜呼哀哉了一番,感觉大理寺要完。


    打饭窗口,沈风禾将盆底最后一点汤汁也刮干净,舀过去时递以年轻胥吏一个抱歉的眼神,表示真的丁点也没有了。


    胥吏哭丧着脸,捧着饭盒找地方坐去了,背影格外凄凉。


    沈风禾看了眼满堂狼吞虎咽的人,又看了眼干干净净的桶,心中不解道:“这大理寺里的人怎么个个都跟饿死鬼投胎似的,怪不得之前感觉每个人都那么凶,合着每天都吃不好饭啊。”


    这时何进又蹿到她面前,捧着只干净饭盒道:“劳烦小厨再给来上一碗。”


    沈风禾给他看了眼比禾包还干净的桶底,无奈耸了下肩道:“没了。”


    何进瞪大了眼睛:“这就没了?我还没给少瑾大人打饭呢,这可如何是好。”


    沈风禾看他那副要哭的样子,忍不住安慰他:“没事儿,饿一顿又死不了人。”


    “可是少瑾大人已经饿了好多顿了呀。”


    “好多顿是几顿?”


    “七天。”


    沈风禾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


    她扶了扶桶站稳脚步,极其费解地重复一遍道:“少瑾大人?七天没吃过东西?”


    何进点头。


    “那他怎么活下来的?”


    “喝水,喝茶,偶尔能捏着鼻子喝下碗汤。”


    沈风禾脑瓜子直嗡嗡,如果她之前觉得陆瑾是个大坏人,那现在,陆瑾在她心里连人都不是了。


    谁家活人七天不吃饭?她一顿饭少了肉都感觉跟没吃一样。


    沈风禾对这狗官越发好奇起来,双手撑腮对何进道:“什么情况,展开说说。”


    何进难得遇到个愿意听他诉苦的人,本想跟倒豆子似的将少瑾大人那点难言之隐全抖落出来,不料话到嘴边仅是叹息一句,道:“一言难尽,总之辛苦沈小厨再做碗饭,我带回去看能不能让大人吃点,好歹给他把命续上。”


    沈风禾皱起眉头:“可现在厨房确实没什么食材了啊。”


    话音刚落她灵机一动,低头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抬脸一脸好心道:“有了,我知道给少瑾大人吃什么了,你且稍等我片刻,马上就好。”


    “那感情好,辛苦小厨!”


    沈风禾转身回到灶台,顺手将剩下那把干粉条扔进水盆泡上,重新升火熬油。


    等油热的过程中,她切了点蒜末葱花,以及一大把红辣椒。


    切了一大把不过瘾,沈风禾又切了第二大把,边切边笑:“嘿嘿,陆瑾,这可是你给我送上门来的机会,嘿嘿,我让你一口上头,两口销魂,三口升天,我毒死你嘿嘿……”


    油热,沈风禾舀起一勺油浇入料碗中,只听一串噼里啪啦的响,直炸出半碗红油,香味扑鼻。


    沈风禾往里加了小勺酱油,大勺香醋,捏了小搓盐洒里面。调好拌好,粉条也被泡软,粉条下锅,没多久粉熟水开,捞粉前先舀出煮粉的汤泼入料碗中,香气顿时又被激发,酸辣气直冲脑门,都不必尝,闻一下气味便要人哆嗦打喷嚏。


    最后捞粉,晶莹剔透的红苕粉卧在鲜红辣汤中,再予以翠嫩欲滴的芫荽末点缀,即便是不馋这口的人,看着也止不住分泌口水。


    沈风禾笑眯眯将粉端到打饭窗口,对着目瞪口呆的何进道:“这就是我给少瑾大人专门准备的美食佳肴——酸辣红苕粉。”


    何进一脸死了爹的表情,闻了一下便止不住打喷嚏道:“这……这怕是使不得吧,大人连油星儿都不吃,如何能享用这个,何况它也,阿嚏!它也,阿嚏!太辣了点吧?吃坏人可怎么使得。”


    “谁说能吃坏人啊!”沈风禾义愤填膺道,“我老家人都是吃辣椒长大的,可没听说有吃辣把人吃死的。而且我告诉你,它其实就是看着辣,吃着可香了,你想象一下你嗦口粉,顺带着喝了半嘴酸汤,汤酸粉滑,回味无穷……”


    何进吸溜了一下口水,认真看着粉道:“我现在就去把它端给大人!”


    沈风禾笑容跟花儿一样,点头如捣蒜:“小哥,我看好你哟。”


    等何进端着粉走远了,沈风禾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弯下腰躲窗台下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大腿幸灾乐祸道:“就京城这个又干又燥的鬼天气,那一碗粉下肚不得去掉半条命,哈哈哈!陆瑾,我让你坏我前程,我让你关我大牢,你就等着今晚住茅厕里吧!”


    沈风禾痛快极了,俗话说病从口入,她就不信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嗦完粉能丁点事没有,何况他吃之前还饿了整七天,这要下肚怕是轻则生病重则要命,哼,她才不管,像这样不辨是非的狗官,少一个就当为民除害。


    至于她,她就等着被赶出大理寺就好了,横竖她只是做了碗粉,又不是真的下毒,她一个小厨子,她能有什么坏心眼。


    太高兴了,刷个锅冷静一下。


    “我要嫁的郎君,定要长得周正好看,就算及不上姐夫那般俊朗无俦,也得是翩翩君子的模样,断断不能是个道士打扮。再者,性子一定要温柔体贴,知冷知热,最要紧的是绝对不能是动辄就动刀动枪的,更不能不能像姐夫那样,一言不合就把人”


    劈成两半,头颅乱飞。


    吓死个人了。


    沈薇想想就后怕,姐姐要是见了姐夫杀人,该如何啊。


    他的下巴从后落在她汗涔涔的肩头,无奈低叹。


    “阿禾怎的没沐浴,就让他这样胡闹?”


    沈风禾浑身一僵,这般姿态,她眼下只能看清床头,看不见背后之人的神色。


    听了这称呼,她本就因情事泛红的脸更添糜色。


    她恨不得立刻原地消失。


    这榻上到底有没有地缝。


    她想钻。


    第 59 章   狐狸精


    该怎么跑呢。


    沈风禾将生平最好笑的,最难过的事立刻统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也不能缓解当下尴尬的处境。


    他们可以是在查案时、可以是用饭时频繁交换,但绝对不能是此刻。


    且她最近已经摸清了些套路。


    若是说陆瑾的事,被陆珩抓包,多哄哄便好。


    若是被陆瑾抓到,他他会笑着。


    厢房的廊庑下,午后日光徐徐穿透菱格花窗,投下斑驳的影。


    沈风禾立于窗后,同康苏勒一起隔窗相看。


    为免泄露身份,八名奴隶皆以布蒙眼,鱼贯行过沈风禾面前。高矮参差,黑瑾各异,其中几人连报个姓氏都期期艾艾,遑论宋玉之才。


    沈风禾眉峰紧蹙,不耐道:“带下去。”


    康苏勒佯作不解:“郡主竟是一个也瞧不上?”


    沈风禾冷眼睨他:“院使不妨自己瞧瞧,这几人哪个与院使当初答应我的相符?”


    副使在一旁皱眉,康苏勒又解释道:“原有两人十分符合,其中一位更是天人之姿,立于郡主身侧亦不遑多让。奈何……二人中了炭毒,已然毙命。事已至此,只得委屈郡主在余下人中择选。若郡主实在嫌恶这些贱奴,或可……”


    “可什么?”


    沈风禾看穿他龌龊的心思,不就是想自荐枕席吗?


    她浑身恶寒,故意曲解:“康院使的意思是可以不必再挑了?若是如此,我便走了。”


    康苏勒一连两次被当众拂了面子,心生不悦,打定主意要惩治一番看不清自己处境的沈风禾,于是道:“郡主留步!都知的意思您必须在两月之内身怀有孕,所以,郡主今日必须挑一个男子同房,否则,远在魏博的老节帅夫人和少主恐怕要凶多吉少了。”


    康苏勒不愧是她的心腹,最知道用什么方法能拿捏她。


    沈风禾目光死死盯着他,几乎要盯出一个洞来。


    康苏勒则一脸势在必得,下贱的奴隶和他这个相伴多年的竹马,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沈风禾会屈服的。


    这将是他第一次征服她,虽还未真正得手,但压制的快感已经无与伦比。


    难怪沈风禾这么贪恋权势……


    可他却猜错了。


    只见沈风禾面无惧色,甚至笑了:“好啊,既如此,那劳烦院使大人将方才那八个奴隶再叫回来,我再仔细瞧一瞧,说不定有看漏眼的呢。”


    康苏勒万万没想到沈风禾竟宁愿和最下贱的奴隶苟合,也不愿委身于他!


    方才臆想的快意瞬间化为齑粉,取而代之的是比前两次更大的羞辱。


    廊下侍立的牙兵个个屏息垂首,噤若寒蝉。


    康苏勒怒极反笑:“好!好!郡主既有此雅兴,卑职岂敢不成全?来人!将那些奴隶悉数带回,供郡主仔细挑选!”


    牙兵战战兢兢,疾步趋往西厢。


    庭院霎时死寂,唯余搬运尸首的厮役脚步声。


    那书生已经运出去了,此时搬的乃是陆瑾的“尸身”。


    沈风禾一点眼神都不愿分给身边的人,甚至看搬运死尸都比看他要入神。


    然而,当看向那草席时,她忽然被一截垂下来如玉骨般的手吸引住了。


    再往上,则是一张俊美无俦的脸,纵是沈风禾这般眼光奇高的人也挑不出一丝毛病。


    看来康苏勒所言非虚,倒真寻了个上品。


    啧,若这人还活着便好了。


    她既不那么排斥,也能顺便膈应康苏勒。


    可惜,可惜……


    沈风禾眼神正要挪开的时候,突然,杂役绊了一跤跌倒在地,那被草席裹住的人也被扔了出去。


    康苏勒正无处撒火,厉声斥骂:“蠢材!如何当的差!”


    两个杂役慌忙跪地,叩首如捣蒜。


    康苏勒怒意未消,责罚道:“拖下去,各杖二十!”


    随即嫌恶地挥手命其他人,“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这晦气东西抬走?”


    此时,沈风禾却开口:“等等——”


    “还有何事?郡主今日倒是事多。”康苏勒不耐。


    沈风禾却笑了:“我多事?我若再不开口,恐怕你我,甚至整个进奏院都要死在长安了。”


    “郡主这是何意?”康苏勒不明所以。


    沈风禾缓缓踱步:“康院使随我看看这具尸身便知。”


    康苏勒道:“贱奴污秽,有何可看的?郡主今日对这些贱奴未免太过青睐了,甚至是死奴?”


    “谁说他死了?”沈风禾挑眉。


    “什么?”康苏勒皱眉。


    沈风禾裙裾微扬,眉宇间带着沉思。


    康苏勒只道她是俯身要去探那人的鼻息。


    谁知下一刻,沈风禾抬起缀着珍珠的绣鞋毫不留情地朝着那人心口重重一踏——


    地上双目紧闭的人猛地喷出一口鲜血。


    “果然。”沈风禾目光含笑,没有半分怜悯。


    康苏勒惊愕:“你是如何看出他是诈死的?”


    沈风禾道:“方才杂役摔倒时此人被丢了出去,重重砸在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上,尽管他极能忍痛,但我还是发觉他手指不受控制地动了一下,我便猜测可能有诈。”


    “贱奴,胆敢蒙骗于我!”


    康苏勒重重踢了一脚地上的人,还欲再发泄时,沈风禾出言阻拦:“慢着,他是我的人了,你要动他,得先问过我。”


    “你要他?”康苏勒抬眸。


    “不行么?横竖要选一个,就他吧!”


    康苏勒心下嫉恨:“可这贱奴方才诈死,乃是个居心叵测之人,你竟看得上?”


    沈风禾失笑:“康苏勒,你倒说说,这如今的进奏院有哪个人对我不是居心叵测?你说这话,自己不觉得可笑?”


    康苏勒顿时语塞。


    沈风禾则饶有兴致地俯身靠近地上的人,微微垂眸:“你装得其实很好,可惜遇上了我。倘若杂役们没摔那一跤,倘若我没看那一眼……你便能脱身了,你恨我吗?”


    陆瑾用指腹缓缓拭去唇边的血迹,声音低哑:“贵人慧眼,在下不敢有恨。”


    “不,你恨我。”沈风禾两指抬起他下巴,“你的确很会掩饰,但眼神骗不了人,你恨我恨到想杀了我。可惜你孤身一人,又有病在身,知道无法全身而退,所以选择示弱。你是个聪明人。”


    陆瑾不卑不亢:“贵人见谅,在下也是无可奈何,在下姓陆名瑾,家住长安万年县,父是县衙判官,母是小户女,因得罪了五坊使全家遭难。不过我外祖家还有些许薄产,若贵人肯高抬贵手,无论金帛几何,在下必当竭力筹措奉上。”


    沈风禾依稀想起从前从进奏院传来的邸报里似乎确有这么一桩荒唐事。


    陆唐皇帝纵容宦官,甚至将神策军尽数交付与他们。


    宦官势大,无法无天,平日里常以五坊使为职勒索百姓钱财,不少小官也深受其害,这万年一案传到魏博时还叫沈风禾耻笑了一番。


    沈风禾轻轻叹息:“身世确实可怜,可惜,我怎知你说的一定是真的?”


    “万年隶属京兆,往来不过半日路程,贵人若存疑窦,遣人一查便知。”


    陆瑾所言非虚。陆瑾确有其人,实乃他身边元随一表亲。


    他有过目不忘之能,此事是那元随央他相助时所说,断无半分错讹。


    沈风禾却未接他话头,反嗤笑一声:“查?自是不难。可你不过一介奴仆,要打要杀随我心意,凭何值得我劳师动众,派遣人手远赴万年?”


    陆瑾唇线紧抿。此女心思缜密,心肠更是冷硬如铁,今日恐难脱身了。


    沈风禾执意扣留此人,倒非全然出于提防。


    更深一层,乃是因康苏勒步步紧逼。与其受其折辱,或被迫与那些乱七八糟的奴隶苟合,不若选一个她不那么排斥的。


    此人正是她目前最好的选择。


    她叹一口气:“你已看见了我的脸,听到了我们要做的事,如此聪慧,如此能言善辩,易地而处,你可会纵虎归山?”


    陆瑾正欲辩驳,沈风禾食指倏然压上他唇瓣,突然变卦:“算了,我又不想听了。我知你才智过人,必能编出百般说辞,偏我心硬,就算你说出花来,我也不会信一分一毫!”


    女人指腹柔软馨香,面庞却冷若冰霜。


    陆瑾忽有种似曾相识之感,紧紧盯着她。


    这一瞬间的抬眸竟奇异地取悦了沈风禾。


    她倏然绽开笑靥,如山花般烂漫,语气却带着残酷的戏谑:“莫这般看着我,看得我倒生出几分不忍了。我生平最厌强人所难。这样吧,我再给你三个选择——”


    “一,你安分留下,我保你性命无虞,还可顺手帮你报仇。”


    “二,你执意要走也行,但须割喉断舌,自剜双目,断尽十指。自此口不能言,目不能视,手不能书,我方得心安。”


    “至于三么,只有死人最可靠,你若肯当着我的面引颈自戮,我或可大发慈悲,赏你一口薄棺,也免得你曝尸荒野,沦为豺犬之食。”


    “这三条路……你选哪条?”


    二人正说着,里头很快迎出来个伙计,陆珩将食单报给他。


    那伙计听着食单,很快道:“黄芪、鲈鱼、杜仲配糯米这位爷,这正是我们家的招牌汤羹没错。”


    陆珩正要再问,那伙计却先一步打趣道:“瞧爷您这般上心,定是买给家中娘子用的吧?”


    陆珩闻言挑眉,似有些意外,“嗯?你怎知晓我家中有温柔可人的娘子?”


    伙计咧嘴一笑,手上麻利地擦着桌子。


    “爷您真不知晓假不知晓?我们家这招牌汤羹,除了这些东西,内里实则是安胎用的方子,用料讲究,火候更是半点错不得,来买的都是疼娘子的郎君,十有八九是给怀着身子的内眷补的!”


    第 60 章   兰草香


    听了这话,陆珩皱了皱眉。


    他方才只当这汤羹是寻常滋补之物,竟不知内里藏着安胎的门道。


    难不成苗氏惠竟是怀着身孕?


    不过这也只是猜想,不能凭借一碗汤羹妄下结论。


    他观她尸身并未怀孕迹象,且仵作验尸的记载中也没有这一项。


    陆珩看向那伙计,又问道:“你仔细想想,这两日可有个三十岁上下的妇人来买过这汤,她是平康坊苗氏胭脂铺的苗老板。”


    伙计皱着眉一脸茫然:“爷,真记不清了。您也知晓,来我们这儿喝汤的娘子多了去了。我们这汤是招牌,每日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人来人往的都拿了就走,哪能个个都记着样貌,再问清家世除非是总来的。”


    他说着,又忍不住夸了句,“不过爷您是真俊,那日您来买红枣当归汤,我瞧着您站在巷口,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似的,这才记了个清楚。”


    三月三,风渐暖,曲江池畔绮罗繁。


    与喧嚣的江畔相反,朱雀大街十里缟素,长平王府瑾幡如瀑。


    风吹帘动,火烛幽微,素纱灯笼影影绰绰映出一个女子持香跪立的背影。


    女子无簪无珥,容色出尘,面容更是苍瑾得过分,好似燎炉里纸钱的余烬。


    吊唁者来来往往,无不为其静婉的神情侧目。


    更叫人瞩目的是此女所披的孝衣,衣缘未缉边——


    有不知情的小娘子眼神掠过那身麻衣,奇道:“此乃斩衰礼,非妻、子不可服。长平王尚未婚娶,也无子嗣,她是何人,竟能为长平王服斩衰?”


    “怎的未曾婚娶?”一位年纪稍长的妇人以纨扇掩唇,“这便是长平王那个苦命的遗孀,近日二人的恩爱事迹传得沸沸扬扬,你竟不知?”


    “恩爱?这是长平王救回来的那位?”


    “正是她。”妇人压低嗓音,“说起来,此女也是个传奇了……”


    不久前,幽州节度使起兵叛乱,刺史誓不投敌,以身殉国。


    之后,长平王陆瑾奉敕宣慰,持节北上,未及一旬便达成和谈。


    捷报至京,圣人拊掌称善,嘉奖长平王的同时,下令抚恤被斩杀的刺史一家。


    可惜藩乱之时叶家死伤殆尽,只剩一女名唤流筝的,因外出侥幸逃过一劫。


    圣人的抚恤自然全落到了此女头上,特封其为乡主。


    然而幽州乃是强藩,节度使与叶氏一族有宿怨,百般阻挠,千般刁难,就是不肯交出叶氏女。


    胶着之际,监军出了一策,说叶氏女与长平王八字相合,可将她选作孺人纳入府中。


    此计一石二鸟,既彰显朝廷恩德,又叫幽州无话可说。


    审时度势之下,叶氏女才被交出来,至此,长平王与叶氏女也成就了一番姻缘。


    妇人话毕,小娘子唏嘘不已:“一位是忠臣之后,一位是天潢贵胄,两位也算般配了!”


    “是啊,听闻长平王对叶氏女也颇多爱怜,可惜……”妇人叹了口气。


    小娘子乍然想起来今日是来吊唁的,心头一紧:“可惜什么?”


    “天不遂人愿!长平王班师回朝,行至燕山之时忽遇雪崩,一行人不幸失足坠崖。长平王尸骨无存,叶氏女被雪埋数日,找到时已奄奄一息。”


    “雪崩?”小娘子掩口惊呼。


    妇人也长叹:“不错,但老身还听闻一桩隐情,娘子切莫外传——”


    小娘子急不可耐,妇人压低扇子:“你可知河朔三镇?要我说啊,这幽州虽厉害,却远不及隔壁魏博强盛。俗话说‘长安天子,魏府牙军’,魏博藩镇坐拥天雄军十万,割据一方,比咱们的神策军还要厉害。此次幽州起兵听说其实是替魏博打头阵,谁知反被宣慰,魏博十分不悦。”


    “因此,也有人猜这雪崩是魏博派人做的,据说有个弥留之际的神策军将士曾亲眼看见燕山之巅站着一个戴半幅银甲面具的女子……”


    小娘子遽然倾身:“莫非是传说中的那位魏博节度使之女,把持旌节两载的永安郡主沈风禾?”


    “正是她!”妇人道,“自打燕山雪崩之后,这沈风禾也销声匿迹,魏博对外宣称她是突然重病,闭门休养。可……天下岂有这般巧事?我看八成是她亲赴燕山设伏,然而雪崩失控,自己也坠崖重伤了。”


    “定是如此!长平王坏了魏博的大计,她必是在挟怨报复!”


    “话虽如此,却无实据,何况魏博乃河朔三镇之首,老王妃纵然再悲痛,也不好公然归咎,只能暗地里多加查探。”


    “哼,还有什么可查的!听闻这劳什子郡主形如恶鬼,心如蛇蝎,所以才常年以甲遮面。即便不是她做的,她作恶多端,重病也是报应!”


    小娘子响亮地啐了一口,啐完还不忘向素衣跪灵的沈风禾投去怜爱的目光。


    说一千,道一万,最可怜的还是这位未亡人……


    被这过分怜爱目光盯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的沈风禾恍然回过神来,这小娘子咒骂的那个“形如恶鬼,心如蛇蝎”的恶女似乎……也是她本人?


    原来,她在长安的名声竟如此差么?


    难怪当时在崖底被找到时,那些人并未怀疑她就是沈风禾。


    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沈风禾并不在意。


    毕竟,这小娘子前半句有失偏颇,后半句倒还是挺贴切的,她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一切也大体如这两人所言,幽州叛乱确有她一分力,她也的确是想亲手狙杀长平王以泄愤。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还没来得及动手就遇上雪崩一起被埋了。


    她也很无辜啊……沈风禾也不是全无预料:“阿弟年少,阿娘柔弱,离了我确实难以掌控大权。是谁胆敢作乱?”


    “都知兵马使魏坤,您的叔父。燕山雪崩后郡主您销声匿迹,少主又尚未亲政,于是都知迅速接管军镇,代掌节帅之位。”


    “原来是这个老东西!”沈风禾眯眼,“老而不死是为贼。我当初还是心太软了,就不该只剁了他一只手,该把他手脚俱砍断做成人彘丢到荒原上喂狗!”


    如此明艳的一张脸说出如此恶毒的话,艳极怖极,愈发摄人心魄。


    康苏勒一时怔忡。


    “不过——”沈风禾接着又道,“叔父有小才而无大谋,只要我安然现身,谎言便不攻自破。正好,你如今是进奏官,将我运出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康苏勒喉结滚动:“卑职……恐难从命。”


    “这有何难?进奏院虽在长安,却是藩镇属地,便是皇帝老儿也不敢强闯,你将我藏进去,再伪装个使官的身份,一切还不是轻而易举?”


    “卑职并非办不到,是不能办。”康苏勒缓缓抬眸,眼眸锐利,“都知下令让我看管好您,不许您回藩,若郡主强返……老节帅夫人和少主恐有池鱼之殃。”


    沈风禾捻着香灰的指尖一顿,旋即后退,目光警惕:“康苏勒,你叛了我?”


    康苏勒艰难吐出一个字:“……是。”


    难怪,进奏院的院使换了人。


    “为何?”沈风禾面无表情,“是我给你的军衔不够高,赏你的财宝不够多,还是,你不愿入赘魏博?”


    “都不是。”康苏勒摇头,“是父亲。父亲已投都知麾下,父命难违,我只能听令。”


    沈风禾才不信什么父命,眼尾一挑,直接把人看穿:“和我就不必矫饰了,说罢,叔父许了你们什么承诺?事成之后帮粟特复国,帮你们父子登上王位?”


    康苏勒默然,便是承认了。


    呵,什么青梅竹马,什么心腹侍从,都抵不住权势的诱惑。


    沈风禾忽然笑了:“原来如此,可你怎知我不会帮你?而且,就凭叔父的庸才,你真以为他帮得了你?”


    康苏勒惨然一笑:“都知大人不一定会,但郡主您一定不会。您是有野心,意图一统天下的人。您对我的确仁至义尽,可在您手下,我们粟特人永远复不了国!”


    沈风禾并不反驳,的确,她绝不能容忍卧榻之侧有任何威胁。


    既如此,他们之间再无转圜余地。


    沈风禾不再费口舌之劳,那张美貌的脸冷若冰霜:“事已至此,我再无筹码。但叔父没杀我,反倒拿母亲和阿弟性命威胁我,想必是我还有用处吧?”


    “郡主果然聪慧。”康苏勒缓缓道,“都知说郡主既已经成功假扮了叶氏女,不如将计就计,长平王侧妃的身份可比进奏院探听消息便利许多。”


    “更重要的是,今上无嗣,欲择宗室近支承祧。长平王是圣人亲侄,人虽死了,遗腹子却是天家至亲,比其他支系更甚。咱们魏博兵强马壮,缺的恰是一个名号,将来举事之时若是打着扶立此子的名号便能名正言顺,一呼百应!彼时郡主进位太后,坐享一世荣华,岂不双全?”


    “太后?”沈风禾轻蔑,“我是谎称怀了长平王遗腹子,实则尚未见过他真容。这假胎现下不足一月,尚可蒙混,再过几月可如何瞒得过尚药局?”


    “此事都知也替您想好了。”康苏勒不敢看沈风禾的眼,“都知说您大可挑几个男子养在外宅,将假孕之事弄假成真。”


    “叔父想得倒是周全。”沈风禾目露讽刺,“怎么,你来长安就是为了这事?”


    康苏勒无言以对。


    不错,接替进奏官确是他主动提出来的。


    既已挑破,他目光灼灼:“都知允诺过我,事成之后绝不动你分毫,到时,粟特也可复国,我会以七宝车迎你为后!地位一样尊崇,身份一样高贵,你不会受半分委屈!”


    沈风禾沉默,半晌低笑出声。


    既笑自己眼拙,错把顽石当璞玉;更笑康苏勒痴心妄想,完全不懂她秉性。


    她两指捏住康苏勒下颌:“即便我要与人同房,你凭什么以为那人会是你?你的样貌,学识,家世,哪点配得上我?从前不过是无人可选,如今你还在自作多情?更何况你最清楚,我生平最恨背叛,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刚被挫骨扬灰,你安敢再出此言?”


    康苏勒脸色瞬间又红又瑾,许久,他平复下来,语调渐冷:“这么说,郡主是不遵从都知的命令,也不顾及远在魏博的节帅夫人和少主性命了?”


    “倒也不是。”


    沈风禾忽又松手,细细擦拭抚触过他下颌的指尖,嫣然一笑。


    “我只是看不上你罢了。你若能帮我另寻其他男子,我乐得一试。当然,我也不像叔父一样什么阿猫阿狗、脏的臭的都能看上,我还有一个条件——”


    “此人须身长八尺,面如冠玉,貌比潘安,才过宋玉。”


    “你先物色到合适的人,咱们……再说大业的事。”


    醒来时,一片死寂。沈风禾扒开雪层,只发现了一具披着狐裘的冻僵女尸,正是那位叶氏女。


    她果断扒下叶氏的狐裘裹在自己身上,走出几步后,良心未泯,又折返用雪给这个苦命女做了一个坟,免得她曝尸荒野。


    再之后,她裹着披风艰难地往外走,走了三天三夜,饥寒交迫,手足皲裂,没走出燕山,反倒撞上了一大批长安来的神策军,径直晕倒在这群人面前。


    彼时,她神智昏瞀,然残念未绝,灵机一动假借了叶氏女的身份。


    也许是苍天有眼,因为披着叶氏女的衣服,竟暂时蒙混了过去,为了养伤,她也顺势留在了神策军军营。


    唯一的纰漏是——她本想等养好腿伤后偷溜走,不料腿伤反复,高热不退,昏昧之际人竟被神策军抬回了长安,送进了长平王府里医治。


    这真是羊入虎口,自寻死路!


    幸好沈风禾一向能屈能伸,前一刻还恨不得陆瑾去死,后一刻又能声泪俱下地为陆瑾哭丧。


    哭得那叫一个惨,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哭着哭着她顺便把旁观来的叶氏女与长平王的故事渲染得更感人了些,什么替她枉死的父母收敛尸骨,下令斩杀她那些仇家,甚至替她挡了冷箭啦……


    总之,因为她装得太像,现在全长安都传遍她和陆瑾那些感天动地的事迹了。


    更出乎意料的是,流言三人成虎,传到了圣人耳朵里,竟变成她伤心欲绝,数度寻死了!


    圣人也颇有成人之美之心,恩准她殉情。


    沈风禾只由着他抱着,又引着他坐到廊下的藤椅上


    陆珩觉得,今日他的头有些太疼了。


    浑身都不对劲。


    他枕在沈风禾膝头,说是他抱她,实则是被她拥着。


    可太早。


    陆瑾出来的太早。


    并非是他嫉恨。


    是他发现,他们交换的时辰,更加不对。


    陆瑾睁开眼,见她抱着他正打盹,脑袋一点一点的。


图片    【请收藏魔镜小说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