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青华打开了稿件。
在此之前, 雾非雾多次与她通信,谈及过这本书。
对于初初写了一本书的作家,第二本长篇就要挑战另一种题材, 而且是在此时并不被推崇的志怪类小说, 作为编辑, 裴青华还是有些疑虑的。
要这么快就转变风格吗?
要写这种冷门的题材和内容吗?
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庭报》,真的要刊登这种题材的作品吗?
风险未免有些大了。
但是,一位作家, 选择和她谈论自己的新题材,并且有意在自己创办的报刊发表, 这也是种信任。
很多编辑和作家建立起长期的互信关系, 建立起足以被载入文学史的真挚友情, 最初,都是来自于这种信任。
作家信任编辑能够好好运作自己的作品,给出合适的待遇。
编辑信任作家能写出好作品,能完成这部作品。
现在,作家已经给出了这份信任,自己呢?
裴青华问自己, 你敢不敢去等待?敢不敢去冒险?
经过认真思考,她的心是这样回答的,有何不敢呢?
《家庭报》这个报刊。本来就是裴青华牵头创办的, 也是她自己以及身边的亲友共同出资。
一开始, 她的话语权就很大,即使这个报刊推出的前半年时间,一直在亏损,也没有影响她对《家庭报》的掌控力。
后来, 逐渐有一些作家在此投稿并成名,再加上裴青华找了学医学、教育学等方面的朋友进行科普文章的撰写,这个报纸在识字的女性读者群体里也有了些认知度。
但是,以裴青华的观察,这份报纸,主要的读者群体还是已婚的女性。
想要做一份报纸,她也是有野心的。
一方面希望继续扩大读者群体,家庭,并不只是妻子和妈妈的责任,家庭成员,也不只是妻子和妈妈。
所以,谁说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就不适合看这份报纸呢?
另一方面,《家庭报》中的很多观念和科普文章,在裴青华看来,也很适合家庭的其他成员去阅读。
比如,一些科学育儿的方式,一些简单的家庭护理病患的方式,食物相克的情况,不同年龄段人群对营养的需求。
还有,之前受身是客的启发,《家庭报》开始的对香烟危害的研究。
关于香烟这个问题,其实最初的科普文章并没有发在《家庭报》,但裴青华看到后,敏锐地察觉到这个研究的重要性。
因为,很多抽烟人士,最常抽烟的密闭场所,正是家中啊。
又因为此时抽烟实在是一种潮流,是西方生活的意象,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先进的生活习惯,此时不仅有很多男性抽烟成瘾,也有一些女性抽烟的。
裴青华见过抽大烟的父母生下的孩子,十分孱弱,容易夭折?
如果香烟也有类似的危害,即使只有大烟的十分之一,那么对下一代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所以,这些内容,妻子该看,丈夫也该看看的,妈妈该看,孩子也该看看的。
毕竟,很多时候,丈夫不相信妻子的科普,孩子不相信妈妈的叮嘱,但是白纸铅字印刷出来的东西,却会被信任。
从这个角度来想,其实《家庭报》可以接受的稿件也没必要完全局限在成年女□□看的风格上。
尤其是在报刊现在已经盈利的前提下,稍微冒险一下也是可以的嘛。
就是不知道雾非雾的新作品,能不能让她去冒这个险了。
唔……一个从未在历史中存在的、妖魔与人类共存的王朝。
这还是挺冒险的,裴青华小时候听到的很多神话故事,比如八仙过海,哪吒三太子闹海,即使也有神魔的情节,但往往也会放在某一个历史中存在的朝代之下。
即使是西游记,那也是东土大唐来的唐僧,手拿唐皇李世民御笔亲批的通关文牒。
这个情节,还是裴青华最近配孩子看《少年志》重温的呢,她小时候看的时候,还真没注意这些内容,只顾着看九九八十一难了。
不过问题不大,裴青华继续往下看。
为寻师兄,为师父报仇,这是楚松月下山的原因。
裴青华看到这里,忍不住赞了一声,好!
倒不是这个情节多么新奇,其实一点都不新奇,甚至可以说,在很多元曲杂剧小说中,这种开篇已经被用烂了。
民间故事中更是如此。
但用烂了不代表不好用。
如何让一个主角式人物一开始就被读者喜欢呢,那必然是让她符合普罗大众最传统的价值观,忠、孝、仁义礼智信。
虽然近些年反孔批儒的声浪很大,也获得了很多先进人士的认可。
但其实随着以蔡元培、章太炎等现代新儒家的重新解读,对儒家和孔子的认知,也回归了更加理性的剖析,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客观上,认可孔子的人文精神和道德理想,对不适应时代的僵化的儒学教条进行批判,剥离宗教因素和专制因素。
也就是说,合乎人情人性的孝和义,那是该被肯定的,如二十四孝中一些极端的、迷信的、愚昧的孝行,则是该被抵制的。
而《坤道降妖除魔记》中,被抛弃的女婴被师父捡到,救活一条性命,在师兄的呵护下长大,面对师父为奸人所害、师兄不知所踪的现实,选择下山报仇、寻兄,这就是该被肯定的。
短短千字,楚松月遭遇的重大变故,下山的缘由,都被交代得很清楚了,读者会喜欢这个角色的。
而同时,读者也会怀着同情和鼓励,迫不及待地去看她是如何解开这些谜团,达成目标的。
裴青华此时也是读者,因此,迫不及待地继续读了下去。
第一个故事的开头,是楚松月初初下山闹了不少笑话。
这部分情节,看得裴青华忍不住笑了起来,一个道德标杆似的传奇人物,一瞬间就显得亲近了起来,也立体了起来。
裴青华觉得,这是雾非雾作品中的一个特点。
人物是很立体且讨喜的,不是十全十美、令人生畏的那种,也不是严肃文学作品中拥有复杂又幽深人性的灰色人物。
而是,你会觉得她们很像你身边的那种聪明又可爱的女孩。
她有现实化的一面,也有理想化的一面,是那种我们努努力,再勇敢一点,外果决一点,再自信一点……似乎就可以够得到的形象。
裴青华有时候都会想,是不是年轻女孩都很会刻画这样的人物,也很擅长写这种读起来有滋有味的故事?
反正,近两年在文坛崛起的这些人物里,雾非雾,和身是客,都以年轻和女性的身份独树一帜,也都有类似的优点。
当然了,风格还是有些不同的。
或许,等雾非雾获得家族认可、不受家族辖制之后,可以介绍她和身是客认识一下?
想必他们会有很多的话题可以聊吧。
因为是开头的故事,杨金穗并没有写太难处理的妖魔鬼怪,毕竟,打怪也是要一步步升级才有爽感的嘛。
所以,杨金穗设定的是,一座闹鬼多时的荒宅,楚松月因为没有钱,选择偷偷借住,然后在这里碰到了厕鬼和纸人精。
厕鬼,是阴湿积怨的厕所自生浊气而成,长丈余、色黑、眼大、面如方相,总之是很丑了。
纸人精,则是无主之魂,暂居于纸人身上。
原来是两小只在这里住久了,不愿旁人搬进来住,因此在每任房客搬进来之后,他们都会想办法闹事,最终把人赶走。
经过一番物理说服,楚松月终于能和他们坐下来和平对话了,她不仅通过他们了解了城内的局势,还惊讶地发现,自己师父下山的那次,竟然也是在这里住的。
是了,他们师徒几人,常年在山上隐居,哪里有钱啊。
在外面再怎么道法精妙的大师,在孔方兄的面前,也只能做一个穷鬼。
看完这个故事,裴青华忍不住回忆,自家厕所有没有长期阴湿、缺乏打扫的情况?自家每次给祖先购买的纸人纸马,有没有被完全烧掉?
回忆了一番,裴青华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没有这种情况。
虽然她知道这是假的,嗯……应该是假的吧,但多注意一下也是没错的。
裴青华把杨金穗寄过来的所有内容看完后,天色已经发暗了。
坐着看了一下午,裴青华只觉得腰是僵的、眼是花的,唯有脑袋,正在很活跃地运转着。
原本只是有五分想要刊登,如今,已经有了十分的把握,她看了觉得喜欢,想必她的那些同龄人,也会喜欢。
而少年人嘛,应该也很喜欢同龄人的冒险故事,又刺激又有趣。
打定了主意,裴青华就开始给杨金穗写回信。
此时,她才发现,原本在北平的地址,竟然到了天津。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两个都跑到了天津?
前段时间身是客去了天津,如今雾非雾也去了。
身是客还是有原因的,雾非雾家里限制颇多,竟能允许她外出吗?
说来,这两个作家,年龄相仿,性别一致,又是差不多的时候成名,真实巧合太多了。
而且,青禾童的笔名曝光,可见身是客还挺爱用不同的笔名写文章的。
再加上,雾非雾真的太神秘了。
连两人寄信的地址,都不是裴青华寄信到的某个宅院,而是一处可以被长期租用的公共信箱。
原本,她是挺相信雾非雾说的,一个封建家庭不允许女儿做这些事。
裴青华也认识这样的家庭,所以不会强求一个身不由己的女孩必须和她相见。
但此时,她隐隐有了一点怀疑——
作者有话说:晚上应该还有一章。
第102章 真的勇士 晚上吃饭时,裴青华忍不……
晚上吃饭时, 裴青华忍不住和丈夫讨论了一下这个巧合。
裴夫是个心思很简单的人,嗯,或者说是懒得动脑, 这也是裴青华很喜欢的一点。
她是个自小就被长辈夸赞聪慧的孩子, 还要强, 和那种同样多思又要强的男人相处不来,不说别的,她在家和亲兄弟姐妹都时不时争论起来呢。
没办法,他们家基因比较好, 性格遗传得也顽固,孩子们性格相似。
而他丈夫, 心思简单, 性格随和, 还美貌,即使没什么能力,裴青华也觉得合适。
此时,面对妻子的疑问,裴夫给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回答:
“是随家人去天津度假了吧。有些人家,到了夏天很喜欢去海边玩呢, 天津这么近,是个不错的选择。
说起来,我也有些想去玩了, 还能吃海鲜, 我们什么时候带孩子们去一趟?正好孩子们也放假了。”
也是,裴青华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而且,被丈夫这么一提, 她也有点心动了。
杨金穗浑然不知自己差一点被扒了马甲。
最近,她简直玩疯啦。
虽然杨敬之家里的同龄人都得叫她姑姑姨姨了,但辈分不影响他们迅速玩到一起。
哎呀,有钱人家的小孩,真的太会玩了,海边的小孩,也很会玩,两重buff一叠加,那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啊。
杨金穗跟着他们坐船出海,跟着他们在船上煮海鲜吃,跟着他们在沙滩上晒太阳、堆沙堡,还能在海边的房子里聚会,看海上日出,打沙滩排球,踢沙滩足球。
虽然最后这两项运动她都不会,也没什么运动天赋,但管他呢,玩呗。
杨金穗还认识了几个外国小孩,这是杨敬之家孩子的朋友。
某个大侄女听说杨金穗发愁自己的外语学得不太好,就大手一挥,说给她找几个洋鬼子练练口语。
嗯,由于长辈的关系,杨家的孩子们和外国孩子打了不少交道,但论友情,还是比较塑料的,当面礼礼貌貌,背后也会叫他们小洋鬼子。
当然,其实对面也没好到哪里去,最起码杨金穗接触了几次就发现,这些外国小孩,还是挺傲气的呢。
有一个小孩听说杨金穗要练口语,很虚伪地说:
“你们的国家,太过落后,除了那些漂亮又无用的丝绸和瓷器外,再没什么文明的痕迹了。
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的确难以在这样的地方过上体面的生活,所以,欢迎你学好法语后来我的国家。”
对方用的是法语,这是杨金穗小学时选修的一门课程,学得不是很扎实,杨金穗怕自己休息两个月就忘光了,这才想练练口语。
因为基础不太好,对方刚叽里咕噜说完,杨金穗还没太反应过来。
但他说完后,其他人笑了起来,杨金穗就觉得这话有点不友好了。
总不能是这小洋鬼子突然想逗她笑一笑说了个笑话吧。
她可不信对方有这种服务意识。
等杨金穗好不容易想明白了,这些小洋鬼子们又超绝不经意地把话题转到别的地方了。
杨金穗觉得憋气,口语没学好,连怼人都怼不回去啊!
当下只有杨金穗一个人和零星两三个人坐着聊天,其他人都去玩运动项目了,她真是觉得孤立无援。
杨金穗磕磕巴巴地在心里组织了一会儿回怼的语言,依然很难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她只能耐心蛰伏,一直等到那些运动健儿们都回来休息了,她才凑到自己人身边,把刚刚发生的事给他们描述了一遍,又郑重地让大侄女帮她转达一下自己的意思。
大侄女,从小学法语,还有意去留学,语言表达能力杠杠的,正是外交发言人的最佳人选。
“我们国家的文明,并不只有瓷器和丝绸,也不只有你们曾从圆明园抢夺的那些宝物。
只不过你们只会野蛮地来这片土地掠夺一场,然后塞满了腰包志得意满地离开,从不曾真正与我们的文明平等对话,便以为这世上只有你们那般行强盗之事的‘文明’,而不见真正的文明。
我学你们的语言,不是为了逃离我自己的国家,也不是觉得这片土地就不适合文明人士的居住,只不过是想像我们的很多师长、前辈那样,学到更多有用的知识来建设国家。
你欢迎我将来去你们的国家,那我也想发出一个邀请,希望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四十年后,你能再次来到我们的国家,看看这个文明,能不能焕发出真正的生机。”
杨金穗看了眼周围的其他外国小孩,也发出邀请:
“希望你们也能来,来看看这片土地,还是不是你们印象中的‘落后’模样。”
杨金穗之所以这么直白地怼回去而不是偷偷套麻袋或者直接忍了,是因为知道能被拉过来陪她练口语的这几个外国小孩,家里没有多厉害的人物,也不至于打了小的来了老的,为几句话找她家甚至是杨敬之家的麻烦。
不然,即使再生气,杨金穗都不会逞这一时的嘴上痛快,给自己和亲戚家带来麻烦。
果不其然,即使杨金穗说他们的国家是强盗、野蛮,他们的脸都从被太阳晒的粉红涨成了更鲜艳的红,争执也没有更进一步。
只是有默契地各回各家了。
“小姑,别生气了,你也知道,他们这些洋鬼子,又想要我们的好东西,又看不起我们,我们还看不起他们呢,什么玩意儿啊,背着我们跟你说这种话。”
回家后,大侄子大侄女还在安慰杨金穗。
杨金穗其实说完那些话就不太气了,因为她很清楚,对方说的全是错误的,对认知狭隘的人,有什么好气的呢?
但也得承认,近代以来,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几乎都成了愚昧、野蛮、不文明、有着奇怪习俗的代名词。
男人的金钱鼠辫子,女人的小脚和含胸低头的姿态,营养不良而带来的低矮、面黄肌瘦和不整洁的牙齿……
让中国的对外形象一改数百年前富饶文明的古国形象,变得如此的,羸弱可欺。
好在,此时还有一些优秀的,极为优秀的留学生,用他们天才的脑袋和勤奋努力挣回来一些印象分。
国内民众从不停息的,对殖民者和当权派的反抗,在国际社会也获得了一些支持和同情——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热情高涨的当下。
但这些,基本还是在受过良好教育的、不易被传媒欺骗的理性人士身上才能出现,他们对中国的印象不至于那么片面。
但还是太少了。
就像今天和她说出那番话的孩子,长期在中国居住,也认识了一些聪明的优秀的中国人,但刻板印象和偏见还是让他觉得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国家。
所以,话语权和解释权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就会被别人扭曲。
当然,以中国现在的形势,别说掌握全球的话语权了,自己国家的传媒,也被分得四分五裂的,亲美的亲日的亲英的……
不过,也不是不能做点什么。
是不是可以往国外的报刊投一下稿呢?
说自家人好话,当然还得自家人去做。
有良知如雨果,也只能是谴责一下强盗,赞美一下中国文明,但不足以潜移默化改变中国的形象。
不过,想要往国外投稿,有两个难题。
一个是,怎么突破身份限制呢?此时的欧美国家,别说黄种人投稿了,同肤色同国家的女性投稿,都是比较被歧视和针对的。
或许她可以披个马甲,一个纯血白男的马甲,用魔法打败魔法,用歧视解决歧视,你们不是爱白男么,那我就让你们认为是白男好了。
但这不是她自己能操作的事了。
另一个是,不同报纸期刊的风格、喜好、正在刊登的小说风格,她都需要了解一下。
杨金穗坐在转椅上,呼啦啦地转过来又转过去,看得杨敬之的几个孙子孙女有些头痛。
但把客人带出去玩,结果被欺负了回来,他们也实在不敢走,还是想把杨金穗哄好了、不生气了,再去向长辈们告状。
不然他们在长辈那里告小洋鬼子们的状,这个小姑姑反过头告自己的状,那不就内部自相残杀了么。
孩子多的人家,即使总体相处和谐,但类似的事也发生过,而吃过不讲道理弟弟妹妹亏的哥哥姐姐们,也都学聪明了呢。
杨金穗转开心了,也想明白了,把转乱的辫子解开重新梳理,有个侄女很有眼力见地帮她去拿了梳子和一面小镜子。
聪明啊,杨金穗赞赏地看了眼这个侄女。
这侄女可比她亲侄子聪明多了,那小子,是看着亲爹亲妈在那忙着做事,不仅不帮忙,还要围着来回打转,不停说废话的性格。
杨金穗把头发梳好,站了起来:
“走了,我要去找我大伯、你们爷爷去。”
“小姑,”
几个孩子也呼啦啦跟上,还不忘打听。
“你不生气了吧?”
“不生气,和傻子有什么生气的,让傻子服气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他们打服,我没那个本事去打服他们,但我相信我们国家总有一天能打服他们,胜利在望,那就没必要为难自己了。”
后面的人对视了一眼,这是什么阿Q精神啊……
“那你找我爷爷是?”
“请大伯帮我一点忙。”
杨金穗回头看这几个孩子的神色,他们的神情是半信半疑的,还有点担心的样子。
杨金穗灵光一闪,总算是猜到他们一直围着自己转的原因了。
她安慰道:
“哎呀,你们放心,我不会告你们的状的,这又不是你们的错,你们找人陪我练口语,是你们的好心,我没那么不讲道理的。”
安抚完他们,他们果然不跟着了,看来都有点怕家里的一把手。
哎呀也正常,以敬之大伯的严肃、严格、严于律人、严把纪律关、严守规矩线……
杨金穗要不是有求于人,也得假装超绝不经意地躲着点走。
但有求于人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时候,她杨金穗,也是个真的勇士呢。
第103章 交流 杨敬之戴了老花镜,手里还拿……
杨敬之戴了老花镜, 手里还拿着一个放大镜,正在对着一本书照来照去。
那书页都发黄了,边角也变得很脆, 翻动间有轻微的噼啪声。
杨金穗敲门进来以后, 就在杨敬之的眼神示意下坐在书案对面的椅子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只能默默看着杨敬之翻动书页。
趁着这会儿功夫,杨金穗又在心里把自己想要说的话过了一遍,争取一会儿能不被挑出什么漏洞。
内容过了两遍, 再听杨敬之翻动旧书的声音,她开始觉得烦躁了。
她知道, 杨敬之晾着她, 可能是觉得她不该那么直白地骂回去, 可能是觉得她有些急躁,也可能就是单纯磨磨她的性子。
这种老一辈的教育方式,总是这么爱故弄玄虚,在杨金穗看来,还真不如杨地主呢,有什么不赞同的, 就直接说出口来。
如果和孩子们有分歧,那就争一争,辩一辩, 再气急了, 吵一架也就罢了,总归不会塑造这种威压,玩心理战。
唉,但是住人家家里, 端人家的饭碗,指望人家的庇佑,那也只能服管,杨金穗轻轻挪动了一下身体,觉得屁股下面这张木椅子有点硌人。
“坐不住了?”
“没有没有。”
杨敬之终于大发慈悲地放下了手里的放大镜和书,开始和杨金穗说话了。
杨金穗连忙扬起一个天真的乖巧的笑脸,就是那种高知老头老太太们很喜欢的十佳少年风。
“你的性格,和你爹是真的像。”
倒也没有吧,她觉得自己还是很讲道理的——绝没有说杨地主不讲道理的意思。
杨金穗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虎父无犬女嘛,哈哈哈。”
“哼,好了,不说这个了。我听说你今天出去玩,和杜兰先生家的孩子吵起来了?”
消息真灵通啊,据杨金穗所知,和她一起出去玩的杨家孩子,还都没来得及找长辈告状呢。
看来是杜兰先生先打电话说了,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说的,总不会倒打一耙吧?
杨金穗知道,这位杜兰先生,是做化妆品出口贸易的。
受近年来法国内部法郎崩溃、物价飞涨、工人运动的影响,把做生意的重心转移到中国来,毕竟,他们在这里,是能够享有特权的。
而法国商人,在中国的重要据点之一,就是天津法租界了。
当然,即使他们享有一定特权,在中国复杂的□□势和多国争锋之下,作为商人,也得想办法和各方打好交道。这样才能长久留下。
这也是杨敬之家的孩子,对一起玩的外国小孩没那么谨慎的原因。
归根结底,杨敬之家里的大人想从这些外商身上获得更新的国际形势和一些被管制严格的商品,而他们是想获得一定保护。
还是想要获得保护的人所求更多些。
想明白这些,杨金穗也没什么担忧情绪,很坦然地说:
“算不上吵架,只不过是明辨一下道理,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
“所以辩明白了吗?”
“我是明白的,他们明不明白,现实会告诉他们答案。”
杨敬之看着杨金穗,一双眼睛,隔着厚厚的镜片,看起来有些变形,也让杨金穗看不明白他的心思。
“我看了很多你写的东西,《楚惊鸿探幽录》,还有那本,修仙的,叫什么来着?”
“《凡骨初登修仙途》。”
“对对对,这本的名字,没有第一本那么朗朗上口嘛,在我看来,叫《楚云深修仙记》就很好。”
杨金穗惊叹:
“大伯,您太懂了,这个名字的确是,直抒胸臆、开门见山。其实后来我就后悔了,奈何已经刊登了,也只能如此了。”
杨敬之微微笑了一下:
“写得都不错,我都看了,家里的孩子也爱看,你父亲,在学业上实在是没什么天分,你哥哥,也是如此,倒是你,遗传了我们家的天赋。
或许你父亲没和你说过,你祖父,当年也是治学大家,还曾翻译过一些外国的文学作品。
这些手稿,都还在家中放着,你如果感兴趣,可以找出来看看。”
嗯?嗯嗯嗯?
这是什么话?
我爹的父亲,和你的父亲,又不是同一个。
虽然杨金穗没见过自己的祖父,但是她听她爹和二叔说过一些事,她的祖父,充其量就是个小地主罢了。
学问水平……据杨地主的说法,还不如他呢。
这话说得实在奇怪,但杨敬之又是一脸的理所当然,杨金穗只能自己说服自己:
哎呀,堂祖父也是祖父嘛,人家这么说,是为了表达亲近,自己有什么好质疑的呢。
杨敬之没注意到杨金穗的神色,有些陷入了思考:
“父亲他,去世前就曾说过,我们要学洋人的本事,但不要让洋人插手我们的内政,要警惕他们用更先进的理念去掠夺我们国家的财富和文明。
我看你的小说里,似乎也是类似的想法。”
杨金穗听得很受震动,据她所知,杨敬之的父亲,她的那位堂祖父,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
那个时候,大概是狠狠受挫的时期,八国联军,日俄战争在中国的领土打仗,科举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主流的思想就是,本国的儒学也好,文明也罢,不能救中国,必须尽快、全盘学习外国,对外国抱着很强的依赖心理。
而接受旧式教育长大的一部分保守派,则是怨恨害怕外国,更加相信“祖宗之法不可变”。
在这两者之间的,则是革命派了,要学外国的东西,但不相信外国人会无偿帮助,认为会付出更大的代价,所以要进行革命。
这位堂祖父,以他的年龄和一生的经历,按理说是会更接近保守派的,想必他身边有不少朋友是类似的想法。
但他竟然在病榻之上,仍然进行着清醒的思考,看到了在当时那个时代,相对正确的一条道路。
这是何等的清醒。
要知道,即使是如今,外国人在这片土地上享受着超然的特权,打压着本国的文化和产业,依然有很多人对外国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寄希望于他们的同情和援助。
“或许,在你们看来,我和那些外国人交好、合作,是很没有骨头的行为吧。”
这话,对一个晚辈说出来就显得太重了。
杨金穗站了起来,正想解释几句,她绝对没有这种不尊敬长辈的意思。
但一看杨敬之的神色,感觉……他应该不是在和自己说这些话,而是在和他的父亲。
他在疑惑,在询问,但被提问的人无法给他回答。
或许,那位杜兰先生,把她对他的孩子所说的话,全无保留地转达给了杨敬之,这才让他忍不住回想起自己的父亲,产生了疑问。
他是会觉得自己这个侄女太过偏激吗?还是觉得她的观念是正确?
这全看他信奉的理念是什么。
杨敬之做过什么,杨金穗是全然无知的。
他只是单纯地周旋在这些外国势力之间,想要为自己的国家赢得一些喘息的机会?
还是为了获得某方或者某几方势力的帮助,让渡了一些本国的利益?
杨金穗不知道,而且这种事,她也是不好问的。
即使是亲戚,杨金穗也不觉得,这种事情,杨敬之会对她说实话。
就如杨金穗自己的倾向,也是绝不会和亲戚们说的。
杨金穗只是静静坐了回去,等待他的思维回归现实。
没一会儿,杨敬之就从沉思中回归了,忍不住一笑: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吧,我们这代人,已垂垂老矣,只能凭借这在漩涡中周旋几十年的本事,继续周旋下去,等待一个生机。
而你们,或许就是能抓住这线生机,真正能实现国家独立的这代人。
我真希望,你们会是这代人,我怕,再这么沦陷下去,再过两代、三代,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记得自己的来处。就像,就像印度、越南……”
“肯定不会的。”
无论是现实,还是小说世界,不同的发展,终将指向同一条正确的道路,和光明的未来。
说开后,杨金穗觉得和这个严肃的大伯更亲近了一些,也就很自然地开始向他求助。
杨金穗把自己的设想一说,杨敬之倒是挺感兴趣的,而且觉得操作起来的难度并不大,做个假的在华居住的外国人身份,然后去投稿,并不难。
难的地方在于:
“你真的能通过看一些外国的报刊,就学会写他们喜欢的小说吗?”
虽然以他们家的遗传,出一个少年作家很正常。
但这个少年作家还会写外国风格的作品,在她从未去外国留学的前提下,那还是……不太让人信任的。
“大伯,您既然看过我写的小说,就知道我的文笔是十分白话的。”
“那倒是,我还和你爹说过,怎么不给孩子打好文学功底啊,小时候都不教你学四四书五经的吗?”
杨金穗脸红了,她爹真是被她连累了呀,落了个教女无方的罪名。
还好她写白话文小说也写出了一定成绩,不然在杨敬之这种童子功学得很好的文化人面前,她估计都得被当做半个文盲了。
“教了教了,我爹从小就让我背,我哥哥也教过我。我就是,我就是觉得白话文表达更清晰,能让更多读者看懂。”
其实是这一世小时候的学习经历实在抗不过前世二三十年的用词习惯,还是被同化了。
客观来说,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的文学水平还是高了不少呢。
“所以你是觉得,你擅长白话文的表达,所以能更好上手外国的小说?”
“我是这么觉得的,唯一可虑的,就是我对外国的国情和习俗还是不够了解,到时候应该需要找人帮忙调整一下。”
“我家里就有一些外国的报纸,你先拿去看,看不懂的问时宁、时蔚他们。看得差不多了,你先用中文写几篇短文,写出来让我看看。”
“好的!”
杨金穗很满意,虽然大伯提出一些质疑,但总体还是愿意支持她的。
这就像论文答辩似的,别管问了多少问题,让学生通过就是心善的老师。
杨金穗起身,打算告别离开。
事情办完了,勇气又像被扎破的气球一样泄掉了,怕杨敬之问她的学习情况,尤其是学国文典籍的情况,杨金穗决定先发制人,赶紧告辞。
“诶,等等,金穗啊,你这个主意,大伯觉得挺好的,为了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名声,的确是该做些什么了。
不知道你介不介意,让其他人也做这些事?
尤其是那些公派留学的孩子们,他们在国外也能为国家出出力嘛,还能挣些稿费,改善一下生活。”
此时公派留学的学生,其实待遇还是不错的,能保证他们在国外吃饱穿暖,但是,想要过得品质高一些还是比较困难的。
尤其是华人在国外备受歧视和欺负,很多学生为了住在更安全的地方,会压缩自己的饭钱。
杨敬之一方面是觉得他们文化水平更高,更了解当地民俗和国情,看起来成功率比杨金穗要高一些。
另一方面,也是希望他们有更多途径补贴生活。
“当然可以了,光靠我一个人的力量,也很难做成这件事嘛。”
第104章 好消息 最近的好消息接连不断。 ……
最近的好消息接连不断。
之前英军为镇压群众的反英演讲而酿成的惨案, 在数十万当地民众坚持不断的游行之下,在各地工会、商会纷纷响应之下,在各方人士的积极奔走之下, 终于得到了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中国正式收回了英国在当地的租界, 赶走了盘踞于此几十年的英方势力。
当然, 从全国的地图来看,密密麻麻的各国租界依然盘踞于此,彰显着这个国家没有取得独立的事实。
但不可否认,收回租界, 依然是一次值得骄傲的胜利,这证明, 民众的反抗是有效的。
租界, 是可以重回我们手中的。
这个新闻, 以极为迅速的速度,通过电报、书信、报纸、广播……迅速传遍全国,引发了持久且热烈的喜悦。
就杨金穗所看到的,天津,人们看待租界内居住的外国人的目光都不太对了。
还有人,甚至做出了家祭无忘告乃翁的事, 干脆去给去世的父母祭扫,告诉他们租界收回有望。
是了,天津, 也是很早一批就被外国侵占的港口城市, 不知道有多少人,曾受过欺负,或者被迫让出自家的房屋土地。
杨金穗看到报纸,也湿了眼眶, 站在一百年后看,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会发生的事,但真正来到这个时代才会发现,每一次胜利都是很艰难的。
杨金穗这些年来,在这里看到的总是各种各样的坏消息,这是少有的好消息了。
杨金穗自己身上也有好消息。
一个是,她之前在报纸上投稿的美食文章,被专门开辟了一个小专栏,刊登了。
因为那份报纸是周报,在杨金穗没太关注的功夫,已经刊登了四篇文章,几乎是杨金穗存稿的一多半了。
编辑在和杨金穗联系后,便亲自上门拜访。
还是那位话多的、微胖的、爱吃糕点的、办公桌乱乱的编辑。
要不怎么说,人要有特点才能被记住呢,就像现在,杨金穗对这位编辑的了解,都快比冯知明多了。
为了招待他,杨金穗特意让厨房多准备了几种点心,以及一大壶解渴的酸梅汤,绝对能让他说尽兴。
话真多啊这位大哥……
在聊了一个小时还没进入正题后,杨金穗有了举手投降的冲动。
虽然对方很会聊天。聊的也是杨金穗感兴趣的事——这一个小时的功夫,对方的话题从文艺界八卦趣闻,到吹捧杨金穗的作品,再到地方美食介绍……
话题转换之自然流畅,简直让人生畏,这绝对是他们报社的外交人才。
奈何杨金穗最近还挺忙的,实在不想把一下午时间都拿出来和人聊天,她紧急把话题转到了正事身上。
原来,这位编辑来找杨金穗,是因为那几篇小文的反响不错,他来继续约稿。
天津人的爱吃,在后世也是相当有名气的。
再加上最近反帝运动取得了一定胜利,大家心情都很好,想庆祝,庆祝方式又离不开“吃点好的”,也就更舍得在吃上面花钱了。
恰逢其时,报纸上推出了美食文章,虽然那些店,也都是本地人吃过或听过的店,但谁说之前吃过了就不能再去吃了?
配着这些文章一起吃,别有一番滋味嘛。
当然,杨金穗作为被英国打压的受害者身份来到天津,也是为她争取了一些同情分,让人忍不住想要关注她一点。
虽然杨金穗由于跑得快,再加上本来就是擦了个边,真的是一点被打压的感觉都没有。
杨金穗有点为难,她最近没怎么出去吃东西啊。
编辑掏出了一张名单递给杨金穗。
这是什么?
杨金穗接过来看,是一些商家的名字,后面还有不同的数字。
啊,这是打广告的报价啊。
一个字,绝!
果然,什么时候的商人,嗅觉都很灵通,已经迅速察觉到打软广的好处了。
杨金穗有点心动,这价格给的还是不低的,去吃顿饭,写篇一两千字的文章,顶她写一万字左右的小说的稿费了。
但她还是拒绝了。
如果是之前,她没什么事情做,接了就接了,倒不至于为广告费说假话,但推荐一下她觉得好吃的菜,也不丧良心。
但是,她都已经和敬之大伯说了想去国外投稿,敬之大伯不仅把自家有的报刊借给她看,还把孙子孙女贡献出来做翻译。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写出几篇合格的作品,好让敬之大伯运营后续的事情。
孰轻孰重,她还是分得清的。
编辑叹了口气,感叹:
“我就知道您不会答应他们的,您真是不慕名利之人啊。”
杨金穗羞涩微笑,心痛。
“不过,金穗小姐,您虽不愿收钱帮商家宣传,但是那些受您恩惠的商家给的感谢,是一定要收的。”
编辑又从包里掏了掏,掏出了几个信封。
“这是?”
杨金穗接过来,看信封上的落款。
是她在文章中提到的那些饭店小馆。
杨金穗笑着调侃:
“看来他们最近的生意的确不错嘛。”
“那是当然,您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不少人都是拿着报纸去吃饭,专门点您推荐的几道菜。
那些商家起初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问了几个客人才知道,然后就和我们报社联系,说一定要感谢您的帮助。”
等编辑走后,杨金穗才拆开那几个信封,有直接给钱的,也有给用餐券的。
其中一家卖点心的店,干脆给杨金穗一沓点心券,可以凭券自提点心盒子。
杨金穗最近没有外出用餐的打算。
点心盒子嘛,她倒是可以留几张,等回家前去提,带回去给家人当礼物。
于是,她把这些餐券整理了一下,留下自己需要的,剩下的拿给了堂嫂,让他们留着用。
堂嫂笑纳了,还给杨金穗拿出了一封信,这是今天门房刚刚从信箱掏出来的,堂嫂整理了一下,发现有杨金穗的,正好拿给她。
这是杨金穗今天收到的另一个好消息,裴青华给她回信了。
信里,裴青华把她对这本小说的期待详细讲了下,比如拓展读者群体啦,比如让《家庭报》从已婚女性的读物变成全家人的读物啦……
杨金穗觉得,这个设想很好,值得称赞。
但是依靠一本灵异神怪的小说去做到这些事,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不过,这都是编辑要考虑的事,杨金穗只需要考虑,后续的内容怎么写,什么时候开始连载,稿费给她多少。
前者是杨金穗需要努力的事,后两者,裴青华已经给出了答案。
从下个月月初开始连载。
稿费每千字涨了三元。
这算是一个不错的涨幅了,虽然雾非雾目前的稿费价格还不如身是客,但相差不远了。
看到稿费,杨金穗写文的动力就又增加了。
金钱,真是万恶之源啊,在金钱的驱使下,人总是能爆发出极强的潜力的。
杨金穗的手速,从每日四千字,直接涨到了六千字。
这简直是她从业以来的里程碑事件。
不过没坚持几天,杨金穗就觉得手疼了。
打字会得腱鞘炎,写字也会的啊,而且写字更费手。
手速跟不上,奈何被金钱刺激的灵感却并未消退,如果不赶紧写下来,她就要忘记了。
于是……杨金穗很可耻地抓了壮丁。
就是你了,杨满福。
杨满福来了天津以后,是不愿意和小姑共同行动的,觉得玩不到一起去。
再加上杨金穗每次出门,不是蹭杨敬之家的车,就是蹭杨敬之的孙子孙女,安全上也有保障,杨地主也不是非要亲孙子跟着闺女做安保人员了。
于是,杨满福很是自由地翱翔了一段时间,连假期作业都懒得写。
然后乐极生悲,就被杨金穗抓住了小辫子。
“满福!”
杨金穗惊讶地喊:
“你怎么还没写作业啊?开学可怎么办?”
杨金穗读的是高小,已经毕业,开学入读初中,所以作业可写可不写,写了也没人看。
杨满福可不一样,他还得继续读中学呢,这个时候每个班的学生少,老师也有功夫看学生的假期作业。
不好好写是真的会被发现的。
而且此时的体罚,也是被允许的,很多家长为了孩子成才,甚至会鼓励老师体罚自家孩子。
杨满福也知道这一点,也知道自己最近是有些大意了,他可不想等开学后面临老师、父母的多人体罚。
于是,在祖父的瞪视下,杨满福乖乖跟着小姑进了书房,开始补作业。
杨金穗翻了翻杨满福的假期作业,盘算了一下,嗯,每日写四个小时肯定能写完。
那就这样,上午八点到十二点,让他写假期作业;下午等她睡醒午觉,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让大侄子为她代笔。
这就很充实了嘛。
一个充实的暑假,是学生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杨金穗把杨满福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自己其实也没有闲着。
上午的时候,她不仅要看报纸,搜集信息,还要跟着堂侄女学点外语——
作者有话说:下午和晚上应该还有一章,或者两章。然后明天就没时间更新了,因为明天要赶路回去上班
为什么放假的时间总是这么短暂,而上班的时间总是如此漫长
第105章 朱利安.韦恩 在杨金穗的不懈努力……
在杨金穗的不懈努力和杨满福的倾情手动帮助下, 杨金穗终于写了几篇比较适合在欧美报纸上发表的短篇小说。
此时的欧美报纸,嗯,杨金穗关注的主要是美国和英国的报纸, 毕竟英语还是她更熟悉的语言。
经过杨金穗的整理, 她大概发现了这两个国家报纸的征稿风格。
不同于此时的中国, 因为识字群体比较少,所以报纸的受众群体主要还是聚焦中产阶级,不愁吃穿的市民阶层。
工人群体,数量相对少, 且识字率不高,还不是主要受众。
而此时的英国和美国呢?
尤其是英国,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 工业革命进行得早, 资本家不做人的也多,工人运动发展得更为成熟和轰轰烈烈……
总之,经过长期抗争,英国的工人阶级争取到了不少权益,识字率也有所提升。
而美国,地广物博, 没受战争侵害,又借着原宗主国的经验弯道超车,工人的识字率也是相对较高的。
也就是说,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 英美的市场相对更加下沉,更适合连载一些通俗小说,甚至是相对刺激的内容。
这一点,看这两个国家的主流报纸上所连载的小说内容就知道了。
美国, 此时发行量最大的,也是杨敬之容易收集到的报纸,是《纽约每日新闻》《芝加哥论坛报》《星期六晚邮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
在这些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类型,主要是以下几种。
西部冒险文,生与死的较量,荒野与勇士的结合。
这片土地是真的爱这种题材啊。
杨金穗前世找一下二十世纪末的老电影,还能在评分榜看到一些类似的题材呢,而且票房口碑都很好。
而杨金穗对这个题材的了解,只有宽檐帽、方巾、牛仔裤、西部靴的经典形象,还有那首《牛仔很忙》。
Pass!
这个题材过于本土化,不适合自己。
探案悬疑类。
这倒是英美两国都很流行的题材。
其中也有不同类型,有如侦探福尔摩斯那样的以一位明智侦探为主角的单元探案故事,也有间谍主角的故事,还有那种一个案件就是一部小说的故事。
这个题材,是杨金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她看到的时候,就把这些喜欢连载侦探悬疑小说的报纸记录了下来。
都市言情文,没错,就是都市言情文。
甚至就套路来看,也经典得像是能流行到一百年后似的。
比如,豪门恩怨下的□□故事,当然,不是真的□□,应该说是擦边□□,继子和小妈,继兄和继妹,真千金和假公子,假千金和真公子……
这种题材,不提内部情节,纯看这些带着禁忌感的身份标签,即使不是大馋丫头,也想看看里面的内容吧,毕竟,人总是有好奇心的。
这能不吸引人吗?这能不挣钱吗?
就是丢脸了一点,杨金穗沉痛地想着。
这种内容,杨金穗是不敢在本国写的,掩饰得再好,也有掉马甲的时候。
但是,去国外写……
又没有网络,通信也没那么畅通,还有假身份,看上去很安全的嘛。
还有,贵公子灰姑娘。
这也是经久不衰的题材了,八零后被杉菜硬控,九零后被楚雨荨硬控,零零后被短剧里的苏晚和林晚星硬控……
这个题材也可以考虑,不知道这些国家现在有没有发明出玛丽苏和杰克苏这两个专有名词,希望没有。
这样的话,广阔天地,大有她杨金穗可为的地方啊。
还有很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故事类型,美利坚新兴暴发户家的公子与英国落魄贵族小姐的爱情。
典型的美式穷小子暴富后的幻想,但就是这么神奇,还真让他们幻想成功了。
这个时候,还真是有很多美利坚富豪想要跻身上流社会,英吉利贵族想要维持体面,因此而结合的婚姻形式。
但真实的婚姻,肯定是没有小说中那么完美的啦,多的是你嫌弃我粗鄙,我嫌弃你假清高。
不过,管他真实的婚姻多丑陋呢,杨金穗只是想写写书,塞几个正面的华人形象,并用这些形象进行一下延伸,塞点中华文明,然后再挣点钱。
所以,这个题材,可用。
还有就是幽默搞笑题材,以杨金穗看过后的感觉,可能就是后世美式情景喜剧的前身。
但是,鉴于她不太通美式幽默,尤其是一百年前的美式幽默,这个题材,也放弃了。
再来看看英国。
英国这个时候正是辉煌的时候,靠殖民发了不少缺德财,也很注重文学和教育。
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英国的报纸内容也呈现着一股欣欣向荣的姿态。
英国比较主流的报纸主要是《每日邮报》《每日镜报》《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
他们连载的题材,有一部分和美国类似,还有一部分是比较特别的。
比如,他们竟然还有一部分题材,内容都是底层通过“正派的”奋斗行为获得成功,拥有美满家庭的故事。
这可真是……经济上行期特有的乐观呢。
杨金穗之所以特意强调“正派”这两个字,是因为,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美利坚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嗯,盖茨比的豪华party固然让人印象深刻,但他的暴富原因,也很值得读者探究嘛。
历史题材,这倒是美国不太流行的题材呢,毕竟,他们没有历史。
但杨金穗也不了解英国历史,不知道能不能写穿越?
穿越了就没必要按照原本的历史发展了嘛,套个壳子就行。
暂时码住。
经过一系列梳理,杨金穗也有了思路,准备写两篇练练手。
刚开始,是养笔名的阶段,不能表现出明显的偏向,尤其是不符合此时西方主流社会价值观的立场。
但是,多亏了近些年的民权运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心善到近乎天真的白人年轻男性,在自己的作品中有几个形象正面的华人小配角,还是挺正常的吧。
这是杨金穗为这个笔名立的人设。
哦对了,这个笔名,暂时叫“朱利安.韦恩”。
听上去挺文雅的吧。
但这个文雅的笔名,第一篇作品是,美利坚新兴暴发户家的公子与英国落魄贵族小姐的“我爱你,你爱他,我黯然退场,你又爱上我了”的狗血爱情。
先婚后爱。
在通俗小说市场,狗血才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历经一百年都颠扑不破的真理之一。
杨金穗写文几年了,还没认真地、酣畅淋漓地洒过一次狗血呢。
她的钢笔,早已饥渴难耐,急迫地想要把这盆狗血,撒向广袤的美洲大地。
之所以不向英国投稿,是因为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国家贵族家里教养良好的淑女,去找一个粗鲁的、没有底蕴的、没有家室的流放罪犯之后,是种不太光彩的事。
看看英国一直以来流行的爱情小说就知道了,一位淑女,要找的应该是位有荣誉、正直和善良的绅士。
注意这个“有荣誉”,美利坚的暴发户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当然,这是英国的价值观,杨金穗是不认可的,毕竟,要论有荣誉,海盗和犯人后代,都拼不过他们五千年打底的文明嘛。
所以,这种英美联姻,对美利坚是爽文文学,对英国可能就是令人不快的现实题材了。
为了加剧这种爽感,杨金穗起笔名的时候都用了一个小巧思——韦恩,是来源于古英语的形式,也是英国的典型姓氏。
虽然此时这个姓氏在美国也不少见,但,万一呢,万一能用这个姓氏搔到读者的爽点呢。
一个英国人写英国贵族和他们美国平民阶层结婚的故事。
为了过稿,杨金穗都觉得自己的心思过于狡猾了。
这个故事,杨金穗暂时定下的书名是《英伦淑女,情归何处》,又是一个小巧思。
女主角,Iris Montague,有一位家世相当的青梅竹马,两家也有默契待两个孩子长大后成婚。
变故发生在女主角16岁那年,作为子爵的父亲,对祖产的运营出现失误,错误将一片土地作为抵押,投资了一家工厂,血本无归,祖产的土地也面临被拍卖的危险。
为了挽留家族损失,子爵父亲强硬要求女儿和一位从美国而来的暴发户家男青年成婚。
Iris反抗无果,穿着原本蕴含着她对爱情无限憧憬而缝制的婚纱,含泪嫁给了从纽约远道而来的Elias,随着丈夫去往遥远又陌生的土地。
Iris厌烦这片新大陆上浮夸的、奢靡的甚至是疯狂的宴会,也厌烦这个和她有着不同生活习惯的男人——Elias。
杨满福帮杨金穗写到这里,问了一个很发人深省的问题:
“她爹都是贵族了,怎么还这么缺钱呢?没有商人向他家投效吗?”
“额……他们国家的国情和我们不一样啦,你不理解是正常的。”
“我是不太理解,我们国家古代的贵族,除了站错队被流放或者砍头,一般是很难破产的吧。”
杨金穗开始思考:
“应该也有吧……只是我们不太了解,你不要废话啦,赶紧写,内容还多着呢。”
Elias对妻子却是截然不同的态度,他父亲发达之后,就致力于为儿子寻找一位贵族妻子,以提升自家的声望。
奈何,他们一家人去英国多次,没少参加各种宴会,却都被拒绝了婚事。
唯有女主家答应了,而Iris又长得如此美貌,冷淡对他的时候,眉眼间笼罩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又是如此动人。
她还很聪慧,博学,不像美国多数富豪家的女孩那样热衷于举办宴会、炫耀脖颈处、手指上的硕大珠宝。
杨满福又有意见了:
“我觉得这男的不正常。”
“怎么就不正常了?”
“为什么他觉得人家有钱女孩炫耀珠宝不好?我要是有钱,我也想炫耀,有珠宝不戴,如锦衣夜行。
而且他追求女主角的方式,不也是给她砸钱嘛,喔,那什么放满一整间屋子的进口鲜花那什么几百年前王室流出来的项链……
还有那个盛大的介绍自己妻子的宴会,他觉得女主角不喜欢宴会是好事,为什么还要给人家办宴会。
我不理解,他到底想不想让女主角喜欢钱啊?”
杨金穗被问得目瞪口呆。
好小子,小小年纪,就看透了套路文的本质矛盾。
但杨金穗还是要这么写下去,因为市场证明,这一套是有效果的。
男主角,要打动的不仅仅是女主角,还有读者啊。
而且爱情这种东西就是如此,即使你和很多人都如此相像,但我就是觉得你独一无二,清新脱俗,和那些妖艳货色截然不同!
不过,为了防止更多如大侄子这样的睿智读者发现这其中的逻辑漏洞,杨金穗还是增加了一些男主角不靠钱、纯靠关怀和耐心去打动女主的情节。
诸如性格善良,正直,大方等优越品质,杨金穗也侧写了几个事例去描写。
虽然大家都懂,资本家没这种东西。
而这几个侧写的事例,就是杨金穗夹带私货的时机了。
比如,一位华工,原本,男主看到因为繁重体力活和微薄收入而脏兮兮且面黄肌瘦华工赵生,还有些嫌弃地躲开了。
但赵生注意到男主躲去的地方,有一些建筑材料摆放不整齐正要掉下去,于是毅然且迅速把男主推开,救了他一命,而自己却被砸到了胳膊,无法继续工作。
男主感谢赵生的帮助,为他支付了医疗费和他们一家这几个月内的生活费。
在同赵生的交谈中,他了解到赵生当年因天灾人祸来到美国谋生,并在此结婚生子。
赵生的妻子在家帮人手洗、熨烫衣物,赵生原本在一户白人家庭做清洁工,因为十分勤快肯干,稳定地工作了几年。
但随着近年来民间对华人的排挤愈演愈烈,赵生失去了这份工作,只能在建筑工地打杂工过活。
男主想到近年来对华人的歧视和排挤,他原本也觉得这些人愚蠢、愚昧、肮脏、缺乏文明。
但真正和赵生接触后,他发现赵生家里虽困苦,但家里干干净净,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温馨动人,提起的家乡种种风俗也十分独特有内涵。
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排挤之下,赵生一家竟然还零零碎碎学会了英语,能进行日常交流——这怎么会是愚蠢的人呢?
坐在一边看最新手稿的杨时薇忍不住问:
“小姑,外国人真的这么觉得吗?觉得我们愚蠢愚昧肮脏??”
“是的,他们觉得和我们不是一个物种,我们是更低一级的。”
“胡扯!”
杨时薇气得拍了下桌子:
“我看他们才是真蠢呢,那些人来了中国这么多年,说中文还是磕磕巴巴,甚至干脆学不会。
而我的同学朋友们,即使从未去过外国,也能学会英语,甚至是法语、德语、俄语,还有不少人能同时学会几种语言。
到底是谁更愚蠢啊!”
杨时薇抬起袖子闻了闻自己胳膊,然后伸到杨金穗鼻子下面:
“小姑你闻,我前天洗的澡,这么热的天气,我即使两天没洗澡,身上也没有汗味。
而他们呢,身上的臭味不喷香水都遮不住!他们才是肮脏的吧。”
杨金穗不想闻的,但凑这么近,她一呼吸就闻到了。
好在这个侄女真没说谎,身上不仅没汗味,还有股洗护用品的淡淡香味。
“好啦好啦大小姐,别生气啦,总有一天这种事情会改变的。
有一天他们会争着说我们的好话,说我们文明、友善、聪明,说我们的国家安全、繁荣、强大。”
杨时薇哼哼唧唧,不太相信,还是继续往下看。
张生只是一个小插曲,男主发现他的聪明,便安排他到自己家的产业做事。
接下来的情节,还是男女主之间的情感纠葛。
女主逐渐被男主打动,还不等表明心意,突然得知家中出了变故,正在此时,男主家的生意也到了要紧的时候,没办法陪她回国。
女主回英国后,发现自家产业又出了问题,父亲生病,母亲痛哭,弟弟年龄又小,女主只能自己扛起来这些事。
这部分,就是女主的高光时刻了,杨金穗是不可能只让男主一个人发光发热,女主却毫无华彩。
女主经过一系列探查和研究,终于发现自家的危机,原来是青梅竹马家里的阴谋,他们想要吞并自家的祖产。
两家既然能让孩子成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玩耍,那自然是因为……两家的封地是相邻的。
青梅竹马家想吞并旁边这片地,扩张自家的产业,也是有其现实因素的。
发现了阴谋和算计自家的人,女主通过种种手段反击了回去,解决了家族的危机,然后回到美国。
在此时,女主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丈夫的好感,开始回应男主的关怀。
但男主不知道女主家的危机已经解决,还以为女主是为了求他帮助自家而做这些事,开始失望。
然后经历了一系列误会、伤害、解除误会的剧情,两个人终于互通心意,包饺子结局。
说是短篇,其实这篇写下来并翻译成英文后,也有一万字左右。
杨金穗也不确定是否需要删改,准备等给大伯看了之后再考虑后续修改事宜。
除了这个爱情故事以外,杨金穗还写了两篇。
一篇是侦探探案故事,不过,此时正是阿加莎的全盛时期,还有正在火热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杨金穗对这篇的信心不是很足。
特别的一点是,这个主角是一只灵魂投生到狗身上的女孩。之所以用一只这个量词,是因为她现在真的是一只狗。
原本杨金穗想写猫来着,因为她更觉得猫的体型更加灵巧,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做什么神经的事情都很正常。
但她后来想了想,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爱狗的,
另一篇是……吸血鬼。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
主流形象是这样的:尖耳、长爪、枯瘦、毛发浓密、脸色死灰、无影子、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器。
这和后世的,在阳光照射下,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
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不亏的——
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
另外,准备搞个抽奖。
其实入v以来,一直想回馈一下粉丝的,但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抽奖入口,再加上过年,有时候就玩得忘情了,发狠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要上班了,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嗯,抽个奖吧,希望大家,即使假期结束,也能开开心心的。
第106章 盗墓后续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人。
杨金穗忍不住在心里对他竖大拇指。
具体体现在, 杨金穗写的短篇小说,他个人认为不符合他的审美,但, 不理解却尊重, 在得知家里的孩子看过后觉得很有意思后, 杨敬之就同意帮杨金穗投稿一下试试。
如此的开明、热情以及伟大!
杨金穗这么开心,当然不全是因为英美两国的稿费更高,她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她只是单纯地想把快乐和精神上的享受,播撒给全世界的读者。
但这个过程必定是漫长的——杨金穗指的是拿到稿费的过程。
毕竟要通过杨敬之的朋友的审阅, 然后才能寄过去,然后才能收到是否录用的回信。
为此, 杨敬之还让他大儿子帮杨金穗在外国银行办了个账户, 用来接收稿费, 就不经过他的手了——敞亮啊!大伯!
但杨金穗是等不到拿到稿费单的那天了,她在这里已经消磨了太多时间,不知不觉,距离开学只有半个月了,重点是,作家交流会再过几天就要举办了。
前几日, 冯知明已经给她发了电报,据说,在政府和外国势力的重重压力下, 他奋而加速, 已经把《凡骨初登修仙途》连载完了。
这才是真的勇士啊,简直是顶风作案、高调挑衅。
《京报》为此还加印了不少页数,让读者们直呼“《京报》不过日子了!”
当然,读者们也是很给力的, 受最近的新闻的影响,也是因为《京报》最近几期的报纸实在是量大管饱,据说,《京报》的销量简直是达到了近几年的最高峰。
而在各地工人纷纷罢工、游行、宣讲抵制英国势力的时候,北平里和《京报》长期合作的印刷厂工人们很给面子地继续兢兢业业干活,甚至是加班,这才达成了冯知明想要尽快把小说连载完的目的。
总之,这样的结局,也是多方努力下的结果。
既然是连载完了,那也没什么好对作者施压的了。
那么,杨金穗自然是可以想回就回了。
那就回吧~
一路顺风——因为敬之大伯赞助他们购买到了高端车厢的车票,的确是舒服了很多,虽然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但有柔软的宽大到可以躺下的沙发,还有饮食供应。
当年老佛爷坐的马拉的火车,设施也就是如此了吧,还没他们坐的这个燃煤动力的真火车快呢。
家里没什么变化,反而因为少了三个无所事事的闲人,杨大叔杨大婶的家务活都少了不少,给李大花的小吃摊打工起来更有劲头了。
再加上天热,很多人懒得在自己家开火,也愿意去买点熟食回家吃。
为此,李大花还增加了一些清爽的小菜,杨金穗回到家后,迎接她的就是堆满了食材的厨房。
夏天食材容易坏,此时又没有冰箱可用,其实冰箱是有的,刚刚引进国内,但杨金穗家里买不起,准确地说,绝大多数人家都买不起,那就没什么好提的了。
因此,这些食材,其实就是一天消耗的量,的确不少了。
得知杨金穗回来,冯知明难得登门拜访。
杨金穗是不太喜欢把工作的事带到家里的,前世休息时间接到领导电话都得默默等他响完一会儿后才回个信息,借此规避绝大多数不是非她不可的额外工作。
更何况被合作对象找上门这等公私不分的事呢。
冯知明也知道杨金穗的性格,好在距离近,寄信也快,一般就写信联系,或者邀请杨金穗去报社,很偶尔才会提出来杨家。
因为次数比较少,而且编辑和作者想要长期合作,一般也会搭建工作以外的友情,甚至能发展成通家之好,杨金穗慢慢就不觉得抗拒了。
冯知明登门的时候,杨满福、杨金穗、杨地主正在组成一道洗菜切菜流水线,为李大花做帮工。
为此,李大花付出了五元的高薪。
杨满福是流水线第一步,择菜,以及驱除多数泥土。
杨金穗是流水线第二步,纯洗。
她嫌弃第一步太脏了,而且需要很费心。
这个时候买到的菜,还不像后世超市里那样整洁干净,甚至连后世菜市场的程度都达不到,泥还是比较多的,也容易有坏叶子。
杨地主身负重任,切菜。别看他是半封建半民国的男人,但做光棍汉的那些年,也是得做点家务的,做菜手艺不佳,切菜还是可以的。
看到冯编辑过来,杨金穗连忙在盆里涮涮了手,又找个块毛巾擦干净,带他进了屋。
冯知明也是许久没来了,之前只是听杨金穗提起过自家嫂子做了点小买卖,没想到做得还挺红火。
他忍不住感慨:
“你们家人还挺会做生意。”
“大生意做不成,小生意嘛,勤快就能挣到钱。”
“这倒也是。”
闲聊了几句,冯知明终于说到正题。
原来是关于盗墓的事。
人多的国家,做什么事都快,杨金穗前脚告诉了冯知明她的设想,后脚他们就做了起来。
正是在杨金穗老家那边。
就如杨金穗当时猜测的那样,偷偷进山挖洞的,的确是来偷盗文物的外国人。
可恨!
好在,外国人来盗中国老祖宗的墓,即使找了个向导,还是有点水土不服的,他们转来转去,也没找到正地方,倒是打草惊蛇了——也就是石松月说的那个,进山后失踪的村民。
在失踪事件后,当地人就觉得不太对劲了,进山砍柴也好、打猎也好,尽量绕着那边走,世道不太平,面对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普通老百姓惹不起,只能躲了。
然后呢?可能是为了不被发现,也可能是觉得找的地方不够准确,他们就摸到了村里人埋祖坟的地方了。
杨金穗嫌弃脸:
“这群人是不是有病啊,那坟头挨着坟头的,他们去挖古墓,怎么,是要把上面的坟都抛起来吗?也就是最近不是祭祖的时候,不然……
虽然老百姓不爱惹事,但是挖人祖坟,这是很具有羞辱意味的行为,真要是对上了,人们可不管他们是不是‘洋大人’,能把他们揍得去见祖宗。”
他们的行踪遮掩得不是很好,很快就被有意找他们的组织发现了。
组织的人感觉这伙人的智力水平不是太高,正好来试试新办法。
也是他们自己作死,非要跑到坟墓多的地方找古墓,这地方天然就有氛围感,晚上的时候,自制点鬼火,发出点诡异声音,找几个人穿着白袍在树间穿梭,上上下下地乱晃……
这点古早鬼片常见操作,就把他们吓得慌不择路,跑进了一处被人提前挖好的盗洞里。
杨金穗已经悠闲地磕上瓜子了,好听,爱听,请继续说。
冯知明没忍住也抓了一把瓜子,继续讲述。
进了盗洞,就是猎杀时刻了。
不仅可以猎杀,还能逼问出他们的计划。
在这里面,尸体都好处理呢,上去之后把洞口一埋就是了。
感谢他们选择在夏天作妖,下几场雨,野兽们过来跑一跑踏一踏,就什么痕迹都不会有了。
“所以,问出他们的计划了吗?”
杨金穗追问。
冯知明叹气:
“问出了一部分吧,他们也只是下面做事的,只知道他们国家一直计划从我们国家偷走文物和文献,当做他们的历史。
其实这事儿,从几十年前就开始了,这些年,我们国家政治混乱,地方上的事务,也管理不到,有一些官员都被他们收买了。
有的甚至都不是收买,只是想拿他们认为不重要的东西去换取外国人的友谊,不仅放水,甚至还帮他们找向导带路。
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你们县之前那位落马的孙县长,他正是帮这些人找向导的人,他们已经掘开过几个数百年的古墓,还运走过一些荒野小庙里的佛像。
好在孙县长下去了,没人再给他们大开方便之门,他们的行事也束手束脚了起来。”
竟然还和孙县长有联系吗?
这个孙县长,作为曾经的一地父母官,还真是无恶不作啊。
杨金穗也听出了冯知明话里的意思,给他们大开方便之门的县长下台,新来的县长想要立威,来个新官上任三把火,那肯定是要冲着有污点的原县长党羽烧的。
也就是说,即使这些外国盗墓贼和孙县长的下属还有什么联系,甚至是知道他们去哪里找古墓了,也不会在这种时候出头,撇清关系还来不及呢。
更好的可能是,他们都没工夫管这伙盗墓贼,自己的脑袋就先掉了。
还有一件好事。
“这伙人虽然只是最底层,出来跑腿的,但和其他盗墓团队也有联系,为了保命,吐露出不少的信息。”
杨金穗轻哼:
“他们不是最讲荣誉么,受到耻辱就要切腹,怎么现在不切了,还要为了活命出卖同伴。”
冯知明一针见血:
“这种民族,有小节而无大义,你又怎么能指望他们的小节是真的气节呢?”
说完前情,杨金穗以为冯知明已经说完了全部内容——想想也是,这种事情在报社说不太合适,来她家找她也很正常吧。
“冯叔叔,您上午如果没别的事,就留下来吃饭吧,我嫂子的小吃摊能这么火,味道可是很重要的原因呢,您也尝尝我家改良的洋食。”
“我本来也打算厚着脸皮蹭你家一顿饭呢,我要说的事还没说完呢。”
还有什么事?
杨金穗疑惑,不知为何,她有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想想她作为身是客的第二本书已经连载完毕,总不会是来催稿的吧?
不会吧不会吧,这《京报》的小说版面就这么多,不可能就让她一个人占了吧——
作者有话说:我对感情戏真的有点……臣妾做不到啊一直在考虑从哪里加感情戏,但写着写着,就把男主忘记了,感觉女主自己的生活已经够充实了——就像我,工作和娱乐已经很累了,真的没工夫谈恋爱啊。
不过,我会努力的,让男主有露面的机会的。
第107章 新文构思 还真会。 ……
还真会。
冯知明搓了搓手, 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杨金穗冷眼旁观,哼,你还会不好意思啊, 这种表面憨厚的人, 最贼了(没有地图炮的意思, 特指小说中人物角色)。
她算是看透了,编辑这种职业,平时和你再好,到需要组稿的时候, 就会毫不留情地催你写稿,浑然不考虑, 她一个学生, 好不容易放个暑假, 也是想娱乐一下的。
这个假期,她已经写了不少字了。
而且,她现在也没什么灵感啊,没有灵感的小说,就像一盘散沙,写着写着就散了。
冯知明提出了问题, 也给了对策:
“你可以写盗墓啊,写得恐怖一点,神秘一点, 善恶有报一点。正好我们做这些事, 也需要有相关的话题打打掩护,顺便的事嘛。”
杨金穗面无表情:
“反了。”
“什么反了。”
“因果顺序反了,明明是你们需要有人打掩护,才让我写小说的, 被您这么说,怎么打掩护反而成了顺便的事了。”
冯知明微笑:
“这也不是很重要吧。你放心,这次的稿费,我给你最高档。”
“我本来也没比最高档低多少钱啊。”
杨金穗跳下凳子,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又转来转去,纠结得很。
“冯叔叔,我和您说实话吧,新开一本书,累就累点,能帮到你们我也认了。
但是,我怕被连累啊。唉,经过上次的事,我发现我还是很胆小的,我怕人家又以我写的内容作筏子来对付我。
我也怕连累到家里人,您也知道,他们就是本本分分的普通百姓,做点小生意过日子。
我爹不算开明但疼我,我哥哥嫂子一直支持我,这才让我做了许多我们这样的家庭根本不许女孩做的事。
我能写书,是我爹同意我去读书,我哥哥嫂子出了钱,然后我才读书识字,才有本事写书。
我不能为了帮你们,为了我的什么理想,就坑了他们呀。
我很佩服伟大到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佩服那些舍小家为大家的人,但我做不到。”
杨金穗转过身,正视着冯知明,无奈摊手。
冯知明沉吟:
“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也不会逼你必须做这件事,只不过……这事想解决也很简单啊。”
杨金穗最终还是没经得住冯知明的劝说,开始写新文了。
其实这个题材,之前也在她的规划中,只不过她没想好这么快就写。
本来想的是,读了中学,课程比较紧张,她也没有信心继续像之前那样,分出一半的精力去写小说。
因此,写作速度肯定是要放缓的?
《坤道降妖除魔记》是一个任务。
往外国报刊投稿的内容是一个任务。
以青禾童的身份写一些短篇童话故事也是一个任务。
这三个笔名,都是地位不够巩固,需要再刷一下存在感的。
而且也是她答应了别人要做的事。
至于身是客这个笔名,《凡骨初登修仙途》肯定是要出版的,她需要再写几个番外,剩下的事,就先暂缓了。
在她的预计下,可能一两年后再慢慢写新的小说就够了。
唉,杨金穗拿着铅笔在草纸上写写画画。
之所以不用钢笔,是因为墨水还是挺贵的,只有正式开文时,为了作品不晕染,她才会专门用钢笔,打简易大纲的时候,她一般就用铅笔了。
人物搞个什么设定呢?
主角嘛,肯定是不能写反派人物的。
尤其是在国人的价值观中,喜欢的多是中正平和的角色,那种杀人食人但有苦衷所以显得惹人怜爱的反派角色,是大洋彼岸的自由国家推崇的形象。
虽然后世也有不少人开始喜欢这种角色,但相对还是小众,只不过是在一个人多的国家,再小众的喜好,都会显得大众。
那么,主角就不能是一个盗墓贼,或者说,不能单纯是为了挣钱而开古墓。
一些盗墓小说里,常见的设定是,主角为了解开某个关乎身家性命的诅咒,为了破解什么关乎人类命运的阴谋。
但这种“情有可原”的理由,在一百年前的今天,还是不够有说服力。
因为,对这个时候的人来说,身后事,是很严肃的事情。
就如祥林嫂会因为再嫁而担心自己的身体被劈成两半、被两个男人争夺,从而陷入彻底的恐慌中。
此时对身后事的关注程度可见一斑。
因此,盗墓这种事,在此时的人看来,无论有什么苦衷都会有争议。
更何况,前世的盗墓小说是怎么流行的?
在电脑还比较昂贵的时候,作者在论坛上进行连载。
那个时候,能熟练上网且喜欢去论坛看小说的人,多数还是年轻人。
年轻人嘛,哪个时候的年轻人都是反骨最多的。
而在报纸上连载,受众群体就很广了,有老有少,自然要考虑多数读者的观感。
那么,给主角设定一个什么样的身份,才能让他合情合理地进入墓穴,且不触碰国人的逆鳞呢?
杨金穗开始在纸上记录自己的灵感。
守墓人?
比如一个守墓世家的最后血脉,偶然发现有人偷偷摸摸在自家守护的古墓附近打转。
主角探查到他们是盗墓贼,赶跑盗墓贼后,主角怕他们继续破坏其他古墓,于是一路追寻盗墓贼的痕迹。
既然是追寻人家的踪迹,总是会落后一步的吧,落后了,那人家往往就已经进入古墓了。
为了防止盗墓贼破坏古墓,主角也只能跟进去了。
这个身份,可以说是站在了绝对的大义一边,不容易被人诟病进入古墓这件事。
还可以是考古学家。
前世的一些好莱坞电影,很爱设定这种人设,主角因为考古学家的身份进入各种神奇的古老的遗迹。
在此进行各种莽撞的骚操作,往往到了最后,主角抱得美人归,遗迹被祸害得够呛,甚至干脆被夷为平地。
结尾,主角会站在直升机的梯子上,神情凝重地看向这片平地,发出一声磁性的独白:
“不知道下一个开启这片宝地的人会是谁呢?”
然后,制片公司就会根据票房酌情开始“下一个开启宝地的人”的故事拍摄。
住脑啊!
杨金穗拍了拍自己额头,不能再细想下去了,这种设定是不行的。
人家好莱坞在电影里祸祸别国的遗迹当然不心疼,这比崽卖爷田还轻易。
但是她不能在小说里写这种情节。
而且也玷污真正的考古学家了。
老一辈人本来就不能理解考古这件事,她再写这么本小说,更是形成刻板印象了。
不过,这个人设也不是不能用,只不过故事走向肯定不是古墓被破坏。
警察呢?警察或许也可以。
跟随盗墓贼或者犯人入古墓,这也是很正当的理由。
但考虑到此时的警察,形象还是相对复杂一点,很多时候甚至干脆是权贵的打手,所以针对这个设定,杨金穗还是犹豫了一下。
不管行不行,她都先记上。
实在不行,就搞成一个主角团,毕竟进入古墓要面临的种种神奇又恐怖的危险动植物、机关,一个人去做虽然有种孤胆英雄式的壮美,但趣味性就太弱了。
还是应该组个团队来进行探秘,最好有个搞笑的“丑角儿”,插科打诨,缓解紧张气氛。
必要的时候,这个人还能因为自己的莽撞带领主角团探索新地图。
哎呀,要不怎么说经典就是经典呢,经典盗墓小说的设定,团队探险,搞笑担当,果然是很好用的。
杨金穗即使没想特意仿照,但思考着思考着,就靠了过去。
人设暂时这样,故事情节呢?
冯知明并没有要求写成很长的篇幅,也没说要写成不同古墓的升级闯关模式,按理来说,杨金穗完整地写完一个故事即可。
后续的宣传,冯知明他们会上心的,会努力把这一个故事利用的彻底。
但这么有趣的题材,她如果只是开个头就不写了,必然有人跟风写下去。
而一旦人家写的花样更全,设定更复杂,她的小说就会很轻易地被从读者们的记忆中清除掉。
她都动笔了,吃不到最甜的那块蛋糕,感觉有点亏啊。
所以可以留一个钩子,后面再慢慢写第二部、第三部……
这样也符合杨金穗的需求——她不想密集地赶工这本小说,时间实在是不够用。
最好是一年甚至两年写一部,这样写下去,她在读书的这几年,就一直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
所以……
设置不同风格的古墓也是重点,而且其实也不一定要写古墓。
冯知明希望她写这本书,就是想通过这些神神鬼鬼的故事给那些对付盗墓贼的人打掩护。
而这些盗墓贼其实也不仅仅是盗墓,还会去偷古庙古建筑的文物。
杨金穗前世看文物相关的纪录片,还知道他们会去山洞里把壁画一片一片切割下来运走。
石窟里巨大的佛像运不走,就把佛头割下来运走。
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所以这些场景,也能成为情节点,这么一想,能写的还真不少。
她完全可以结合一些志怪类杂谈小说,进行情节构想,也算是给书中和现实中所有不科学的内容找点历史文献作为“依据”。
那些偷文物的人既然喜欢我们国家的文献文物,那就感受一下古老国家神秘学侧的降维打击吧。
思路越理越顺,灵感涌动,杨金穗只想不顾天昏地暗地写一场。
“金穗,别闷着了,快出来吃饭吧。满谷,快去叫你小姑出来吃饭。”
写文章什么的,倒也不必急于一时,还是先吃饭吧。杨金穗把纸笔一扔,就跑出去了——
作者有话说:昨天说到感情线的设定,我考虑了一下,感情线肯定会有的,这本书当时分类到了言情里,不写的话估计不太行。
不过篇幅不会太多,还是以女主事业线和亲情线为主,而且要等女主成年后才会出感情线,那个时候应该也快结局了,毕竟后面的时期,写起来限制比较多。
第108章 换新房 天气热,最近杨家吃饭都是……
天气热, 最近杨家吃饭都是在院子里吃的,从屋檐到院子里的两棵树之间,搭了个简易的棚子, 既防太阳也防雨。
棚子下方两个小木方桌, 几个板凳, 这就够了。
吃的也很简单,做饭的人实在是不想再热腾腾地烧火了,作为干等着吃饭的人,自然是不能有别的意见的。
一般就是李大花他们上午卖货剩了什么, 他们就吃什么,再配点主食——以面条居多。
拿各种各样的配菜拌面条吃, 别提多香了, 而且配菜不同, 就是不同口味的面条,也有新鲜感。
即使是在院子里,棚子下,太阳被挡住了,还有点小风吹着,杨地主还是觉得热, 一只手拿着蒲扇哗啦啦地扇着风,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挑动筷子。
“爹,不想吃面条吗?不然给您做点别的。”
李大花问道。
杨地主神情怏怏:
“倒也不是, 就是天气热, 没胃口吃饭,面条就挺好的,凉爽,别的更吃不下去了。”
人老了, 冬和夏都很难熬。
冬天还好点,不出门的话,家里舍得烧煤,总是不容易冻着的。
夏天……
此时倒是已经有电风扇了,而且国内的华生电器制造厂已经开始生产交直流电风扇了。
价位不算十分昂贵,一般是五十元到一百元之间,大型的落地扇才会超过一百元。
以杨家现在的收入,买一台并不伤筋动骨,更何况为了老人能舒服点过个夏天,即使是伤筋动骨,也得买啊。
但是,问题来了,杨金穗家里租的这个小院子,是不通电的。
说起来,自从李大花做起生意以来,这个院子的空间其实越来越显得不够用了。
想来也是,杨大金当初租这个房子的时候,租的也比较紧急,是刚刚够一家人过日子的。
后来,来了个腾克,然后,李大花又开始做生意,还要存放一些诸如调料、油盐的货物,也占了一些地方。
不仅地方有些狭窄,还有个问题是,这个院子,本来就在胡同里面,热闹是热闹了,但自家有个什么事,也很容易被人拿出去说嘴,家里有个什么响动,来个客人,邻居也都门儿清。
家里吃点好的、用点好的,那更是,根本瞒不过。
原本在胡同里,杨家还算弱势呢,外地人,无根无枝,就一个杨大金做小买卖,养活一家老小。
后来,杨金穗出名了、挣钱了,李大花更是干脆就挣附近居民的钱,家里孩子还都要读书,读好学校。
因为这些事,固然有人捧场,有人佩服,有人想交好,但也有人是肚子里冒酸水的。
人性就是如此,恨人有,笑人无。
若是自家真的无懈可击也就算了,但这个时代,哪有人能无懈可击呢,有人想抓你小辫子,总能罗织出罪名来。
更何况,杨家来往的这些人里,在未来十年里,容易带来危险的人还真不少,南格、冯知明、武大牛……
而杨大金自己做的事,也不是多安全的事,算是半只脚踏进南格他们的组织里了。
杨金穗呢,说的是写写小说、动动笔杆子,但她公开的笔名里,其笔名‘身是客’流露出的倾向还是挺容易被抓小辫子的,隐瞒的笔名里,也有容易暴雷的。
如今看来,是时候换个房子住了。
而且,家中好几个人挣钱,也该提升一下居住品质了。
说起换房子,大家都不反对。
问题是,是买还是租?
杨金穗是比较赞成租房子的,以后真打起仗了,自家肯定不能还在这待着啊,出路无非是去山区找组织的根据地,或者全家躲去相对安定的港城、甚至是国外。
那留套房子在这里做什么?等着被小鬼子糟蹋吗?
而把买房的钱换成黄金,去了外地还能用。
而杨大金则是不同意见。
正是因为世道不太平才得买房子啊,投资因素暂时放到一边,主要是自家的安全问题。
即使世道不太平,自家在这里做生意的做生意,读书的读书,总是要继续住下去的。
而纵观史书,越是不太平的时候,人们越得往城里跑,尤其是大城市,好歹还有城墙挡着不是,而且现实点讲,大城市的布防也更好。
到时候,北平的租金肯定是要飞涨的,甚至可能你愿意多交房租都不见得能租上房子,万一房东要把房子收回来安置自家亲戚呢?
所以买房才是更要紧的。
杨地主拍板:
“大金说得对,这房子得买,以后到底是什么情况,谁都说不准。
但目前来看,我们都得在这里久住,那还是住自己的房子更踏实。”
杨地主一直觉得,钱,存钱庄是靠不住的,那什么外国银行更不是个东西,买黄金还行,但也不用买太多。
最好的存法就是,买地和买房。
地,自家是卖出去了不少,而且这几年地的确是收不上来多少粮食,自家也没人看着。
那就买房吧。
大势所趋,杨金穗也无力回天,只能答应了。
往好处想,日后国家重建,北平到底还是首都呢,即使房子被糟蹋了,有地契,也能在上面再盖房,然后,他们就是在首都三环内拥有一片小院的人家了。
说买房就买房,一家人很迅速地行动起来,纷纷托付各自的朋友去打听消息。
这种事,还是本地人做起来方便些,消息很灵通,没几天功夫,就有十几处房产销售的消息摆在了杨家人案头。
不买房还真不知道,这个时候北平的房价还真的是,出乎意料的低啊。
杨金穗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听到买房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拿前世首都的房价往现在套。
套下来感觉买一处自家目前住的小院都得花几十万银元,实在是让人望而却步。
现实呢,自家住的这种几间房的小院,即使地段在自己看来也算三环内了,价格也亲民得很,一千银元就差不多了。
当然,这个价格对于真正的挣普通月俸的北漂人士也不能算很低。
做个对比,此时一位教师的工资大概是六十左右,刨开吃穿用度,也得攒个几年。
但,和后世比比就知道了,什么身份啊,梦想着能在十年内全款购入三环内上百平的院子?
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有。
当然,杨家想着一步到位,直接买一套安全性高——也就是围墙高且结实,私密性强——也就是和邻居有一点距离,设施现代化——通电话电灯电线。
且不用太大,有十个房间左右就够了,在杨地主看来,这么多房子,以后闺女成家了、生孩子了,也够住了。
没错,他现在已经想找女婿入赘了。
在这些要求的叠加之下,他们都能找到十几套房源,看来此时的房产市场的供需关系还是供大于求的。
而这些房子的地段当然是更好的,价格嘛也是更贵的。
但杨金穗看了一下,相比于正住的这个小院子,价格翻两番已经到顶了。
这个价格,还是在自家的承受范围之内的。
目标很明确,钱也准备得充足,一家人很快就确定了一套房产,是一个小别墅,独门独院。
院内还有一小块地,可以种点东西,养狗的地方也宽敞了很多,不仅能搭建一个更大的狗窝,还能任由它在院内撒欢。
房间数量,如他们所设想的那样,客厅、卧室、厨房、书房,加起来有十二间,很够用了。
最重要的是,这个房子是通电的,已经安好了电灯。
没有电话,但电话其实用处不大,如今的人们生活节奏没那么快,电报、信件、直接去对方家里都可以。
实在想打电话,也可以把电话拨去对方家附近的茶馆、邮局,请对方代为捎信,约好时间通话。
但很奇怪的是,即使有这个方法,绝大多数人也不会用的,不仅仅是钱的原因,还是因为,人们还不太习惯这种方式去沟通。
往往是只有国外的银行、办事处,还有本国的政府会采用电话沟通的方式。
房子买好了,李大花的生意怎么办呢?
这种房子,当然是不再适合在门口摆摊了。
附近的邻居没那么多,邻居也不习惯在小摊买吃的。
而且,国内虽然没有西方国家那么明显的社区规矩,但也有一些默认的规则。
搬到这边,周围人家的家境相对更好,也就更讲究,在这边摆摊做生意,引来一堆客人来来往往,也容易引发不满。
现在就是两个选择,第一个,原本的院子继续租着,现在北平的房租都不贵,以李大花每个月的盈利,承担房租是轻轻松松的。
而且这个地方自家人也住久了,杨大金之前把周围的巡捕还有街面上的人都打点得很周到,李大花继续在这边做小买卖,依然能被照看着。
而且这边也有稳定的顾客群体了,大家对李大花的手艺很肯定,也知道他们家做吃食干净,肯定会继续买。
至于以后房租飙升或者房东要把房子收回来安置亲戚怎么办?
都到了那个时候了,家里人也不放心李大花他们继续开门做生意呀,也该趁机停业了。
还有一个选择是,去杨大金的铺子那边租个小店做生意。
那边做生意的人多,来往的人也多,不用担心客人少的问题。
而且那边卖食物原材料的商贩也多,运输起来更方便。
又有杨大金和他铺子里的伙计照看着,安全方面同样不必操心,甚至还更安全些。
综合来看,这两个选择都不错。
李大花做主选了第二个,这两个地方距离新买的房子差不多远,那既然这样,还是和丈夫在一处更方便照应。
但李大花做买卖的地方和家里住的地方完全分开,也有个问题,那就是家里的活谁做呢?——
作者有话说:感谢各位小可爱投喂的营养液~但是刚复工事情有点多,目前维持每日更新已经是我抽空在手机上敲的字了加更的话,估计得三月中旬以后了。
第109章 后续安排 杨大叔、杨大婶夫妻俩也……
杨大叔、杨大婶夫妻俩也不好意思拿双份的钱了。
原本都在一处, 他们一边给李大花打下手,一边就把家里的活做了,是很方便的。
但现在分开了, 也不可能一天内来回跑, 只能晚上回来做点活, 还怎么好意思再拿在杨家做活的钱。
对于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也简单。
家里还是得有可靠的人帮忙,自然是优先留人在家里干活。
倒也不用两个人都留下,留一个就够了, 忙不过来的时候……
这不是还有杨地主一个闲人么。
杨地主时隔多年后,也是重新拾起来光棍汉的手艺, 需要多做点家务活了。
杨大金倾向于留杨大叔在家。
家里有个重活累活, 需要出去跑腿的活, 还是男人做起来更方便一些,也更安全。
尤其是出去跑腿的活,别看大清已经亡了,但还有人秉持老观念,会欺辱独身一人在外行走的女人。
再到一些偏僻的地方,直接把独身在外的女人掳走的事都时有发生。
男人也不是绝对安全的, 抓人去做苦工,抓人去做兵丁的事也是存在的。
不过最起码在此时的北平城,男人外出还是相对安全的。
而且家里老的老小的小, 有个年轻力壮的男人还是更踏实。
虽然杨大叔也不年轻了, 但这么多年体力活做下来,还是很有把力气的。
杨大婶嘛,就跟着李大花做事了,李大花那边忙不过来的话, 可以再雇佣一个人打杂。
也没有隐瞒秘方之类的考量,这本来也不是多难的手艺,何必捂得严严实实的。
而且现在的穷苦人太多,一场病可能就会害得全家家破人亡。
谁要是真有这个机灵劲儿学了手艺,给自家增加点进项,那证明他们一家命不该绝,学了就学了吧。
这么多人的北平,总不至于只摆得下一家洋食摊子吧。
李大花是个很麻利的人,事情定好了,就张罗着搬家事宜。
她还提前雇好了三驾板车,附赠司机,导致杨大金特意骑回来的拉货车坐了冷板凳。
也不算完全坐冷板凳,本来李大花是打算着,让板车拉货,他们跟在后面走着,现在多了一辆车,那人也能上车被拉走了。
好在杨大金带回来的伙计还是很管用的,忙上忙下地出了大力,也不枉费他特意关了一天的店。
不过夏天嘛,本来就不是杨大金生意的黄金时期,否则,即使他愿意关门谢客,杨地主也是要骂他奢侈、有钱、会享受的。
走出胡同前,杨金穗有些怅然地看向住了几年的房子。
再见了,我事业起飞的地方。
还不等杨金穗伤感超过一分钟,杨地主就开始催她赶紧跟上了。
“你这丫头,真磨蹭呀,满仓满谷都坐上车了,你这么大的孩子倒是落后面了。”
“知道了知道了,别催了别催了。”
杨金穗小跑了几步跟上去。
新房子本来就是原主人家住了没多久就搁置的。
搁置的原因也有点悲剧,家里出了个败家子,赌博,抽大烟,管也管不住。
据说家里老爷子的拐杖都抽断了三根,也没把儿子掰过来。
一旦有狐朋狗友隔着围墙喊人,这儿子就跟嗅到肉味的狗似的,爬也要爬出去撒欢儿。
没办法,家里人只能进行物理上隔断,那就是全家人一起带着他搬回老家,不让对方再和狐朋狗友联系。
搬回老家后,有人前去找他们追债,这家人才知道,自家败家子不仅仅是偷抢家里的钱、母亲妻子的首饰珠宝去赌博,竟然还欠了放贷的帮派的钱。
这种借贷,本来就是高利息,还是利滚利,对方还有意拖延了一段时间才去讨要,理由是“他们搬家了,一时半刻没找到人”。
欠的钱就更多了。
即使这家人找了关系说情,也只是堪堪抹去过了截止日期后翻倍增加的利息,那也得还好几千元。
无可奈何,只能先把城里的房子卖掉还债了。
也不知道这个败家子戒赌戒毒的进展怎么样?
坐在新房子的床上,杨金穗不自觉地想到。
要她说,这老爷子还是不够狠,把他腿打折,在家躺上三个月,瘾估计就消去大半了。
如果还没消除,那就再打折一次,再躺三个月。
月月年年无穷尽也,什么瘾君子被这么管束,也得歇了心思。
此时的大烟,上瘾程度还不如后世的新型毒品那么猛,长期不让他接触,还是有可能戒掉的。
不过,即使有可能戒,这种东西还是坚决不能碰的。
杨金穗就从不敢碰任何上瘾性强的东西,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自控力没那么强,对自己也不够狠,上瘾了很难戒的。
她连抓娃娃,一次都只玩半个小时呢,绝不多碰。
新房的第一天,按理说应该好好吃一顿,或者请亲戚朋友们来个暖锅宴,但搬了一天家,实在是太累了,实在没心情折腾,只能暂缓。
而接下来的几日,家里人也各有各的事情要做,李大花跟着杨大金去找铺面,杨满福跟着祖父去给弟弟妹妹找学校。
没错,家里俩小孩即将失去人生中最自由的无学业无事业的无业生涯,开始准备进入学校了。
正好,李大花以后不常在家,也的确需要找别人看孩子了,直接扔学校里头得了。
其实家里原本打算让两个孩子跟着杨金穗,去读贝佛小学,虽然杨金穗升入了中学,但总之还是在一个大的校园里,只不过是分区域上课,且得从不同的大门进入。
但现在搬了家,距离就有点远了,他们和杨金穗上课时间不一致,也没法由杨金穗带着去,只能是杨地主或者杨大叔负责接送。
更重要的是,杨金穗自己建议给两个孩子找个附近的学校,实在找不到再去贝佛小学也成。
贝佛小学,杨金穗当时选择学校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学校有一定宗教背景,这也是这种有外国投资介入的学校的常态。
没办法,想拿人家的钱,总得做出让步。
杨金穗当时之所以无所谓,是因为她内里还是个心智和三观都成熟的成年人,对修女讲圣经这种课程,完全能做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而且,他们之前也打听过,知道校长是个靠谱的人,不会让外国势力真的在学校里兴风作浪。
但杨金穗读下来发现,校长管束的确很严格,学生们受影响程度也不高。
如沈娜拉几人,都是从最开始就在贝佛小学读书的,也没什么宗教信仰,还因为是真正的小孩而没那么会做形式主义,有时候会再偷个懒,闹个事儿。
不过,也不能完全保证没有外国人夹带私货,比如之前的那个修女,那个,叫什么来着?
杨金穗已经忘记她的名字了,但对方的那套奇葩理论,还是让她印象深刻。
为了防止小侄子小侄女两个小孩小小年纪被人洗脑,还是找一家普普通通的本国人创办的、观念正常的学校吧。
在发动亲友找房子的时候,杨家人也顺便把这件事拜托给了大家,其中冯知明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作为文化界人士,他还真了解不少学校信息。
比如,劳动补习学校。这所学校,不纯粹是为了小学生创办的,最开始主要是面向工人阶级,上夜班,为他们教授文化课,也会讲解一些先进思想理论。
后来,考虑到不少工人因家庭原因无法参加课程,后来就专门开设了日班,主要招收工人子弟,也面向普通平民家庭的孩子,教授基础课程。
冯知明还特意强调,虽然这所学校原本只是给工人进行补习,但小学的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还是很精心的,比如,徐绘真,那位擅长描绘工人生活的女作家,定期就会去这所学校教授课程。
杨金穗就知道,这位姐姐的写作话倾向还是挺明显的。
而且和工人子弟一起上学,也不担心被传染什么富家子弟身上的坏习惯。
这里面的孩子,难得有读书机会,还是很刻苦的。
冯知明当时给杨金穗娓娓道来,语气中满含期待,杨金穗都想翻白眼了。
现在在她面前是不装了吗?
瞧瞧,专为工人阶级设立,什么势力才会关注普通工人和平民的受教育情况啊……
还有教授“先进思想理念”,这到底是什么先进思想理念,你倒是明说啊。
诚然,杨金穗知道这个学校在思想上观念上绝对经得住审核,而且学校风气应该也会很好。
但是考虑到日后两党之间的冲突,这所学校肯定也会受影响。
到时候两个孩子上了一半的课失学,再转去别的学校,课程内容又不一样,万一跟不上怎么办?
涉及到自家小孩的未来,杨金穗是不太敢让他们冒险的。
看出来杨金穗的意思,冯知明又转而介绍另一所学校,叫德育小学。
对这个学校的情况,冯知明介绍得就更细致了。
教育理念称得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美学教育和劳动课程是突出亮点,偶尔会有此时的画界名家去授课。
毕竟,这可是此时的大教育家牵头创办的学校,已经办学了五年,第一届学生还没毕业呢,但是家长们对它的评价是很高的。
觉得师资力量好——有一些甚至是知名学者。
课程安排适宜——有劳动有艺术,有西方文化有华国文明,还有道德教育课程,这个道德教育并不是陈腐的二十四孝、三纲五常,而是爱国爱家爱自己。
位置也很不错,附近没有市场,也没有外国人常活动的区域,人员往来相对简单,一些家长没时间自己接送孩子,雇佣黄包车夫接送时也比较安全。
为什么这样就安全了呢?
第110章 交流会 因为正如杨大金当时认识的……
因为正如杨大金当时认识的那位叫柱子的黄包车夫的遭遇一样, 这种贫苦百姓,很容易莫名其妙被一些帮派人士、外国奇葩欺负。
这所学校,也是初小4年, 高小2年, 这是此时小学的常规设置, 没什么好多说的。
还有个亮点是,这个学校很重视白话文教学。
即使我们国家的古文中有很多灿烂的文化,优美隽永的词句,但是白话文还是大势所趋, 因为这能让更多中下层百姓有机会接受教育。
正如之后的简体字全面推广一样,固然很多人觉得繁体字更有文化底蕴, 但想要实现文盲率的大幅度下降, 还是得教人学简体字啊
不然劳动人民累了一天, 上扫盲班,一个字几十划,得认好几天,那想学会数百个常用字得多久啊。
而且杨金穗从后世而来,也知道白话文的确是大势所趋,自家孩子能早点开始学也是好事。
看课程设置也能看出来, 这间学校虽然重视白话文,文言文的教育也有,还是挺全面的。
对杨家人所希望的, 学校离家近一点, 这个学校也做到了,就在隔壁街,走过去十几分钟就到了。
这个学校倒是不错,而杨地主带着杨满福给孙子孙女主要去考察的学校, 也是这家。
看得出来,冯知明主要是想推荐这所学校的。
前面的那个劳动补习学校,可能是想试探一下杨金穗。
她也能理解,这个时候想发展新成员,还是挺危险的,有被举报或者背叛的风险,那是真的要好好考核,长期观察,了解对方的三观。
可能是一直以来,杨金穗也好,杨家人也好,表现出来的态度也很适合发展吧,冯知明才更近了一步。
杨金穗不能为了表明立场把侄子侄女推出去,但是……
她考虑了一下,说道:
“那个劳动补习学校听起来还不错,不过要给工人补习,应该收费很低甚至不收费吧,维持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
所以,他们需要捐赠吗?
我可以捐一些稿费给他们。
还有书籍,我为老师办的捐书活动,本来也是要给平民学校捐书的,劳动补习学校也很符合要求呢。”
冯知明的眼睛亮了。不管捐多少钱,最起码证明杨金穗是理解甚至认可这些理念的。
杨金穗连忙补充道:
“做好事不留名嘛,我只想匿名捐赠,把钱给你,
你给他们就好。至于书……捐书的问题倒是不大,劳动补习学校既然也招收平民小孩,被纳入捐赠名单是名正言顺的,不过也要低调地把书捐过去就行。”
冯知明理解杨金穗的顾虑,其实他们做这些事,很多也是隐姓埋名做的,自己甘愿为理想牺牲是一回事,对家里人,总是希望能多保护一点。
他看着杨金穗打开书房一侧的书柜,从书柜里掏出一本厚厚的书。
等等,这书怎么是个空壳子啊?
再仔细一看,哦,里面放着钱呢。
这可真是……伟大的发明,伟大的葛朗台。
又出了一笔血,心痛。
杨金穗属于爱钱、但也没那么上心的人,只要钱数到达能给她安全感的底线上,那她就不太管了。
但是,但是,掏钱还是让人心痛的,毕竟她出了三百元,也算是大出血了。
好在,很快就有好消息覆盖了掏钱的痛苦。
中外作家交流会终于要开了!
感动!
不过,这场交流会,其实没学生什么发挥空间,他们主要是负责在下面听,倒是有学生代表被安排了提问的机会,但竟然没杨金穗这伙被选出来的中小学生代表,全是大学生。
可能是怕小孩子不受控吧。
必须得说,主办方的考量是对的,因为真的有名小学生不受控,在提问环节,无视老师、主办方校职工、志愿服务人员的提醒目光,坚持不懈地把手举高高,一定要提问。
真给我们小学生丢脸啊……
杨金穗在旁边的旁边的前桌坐着,觉得有一点点丢脸。
但她很快就想通了,她已经是一个中学生了,小学生丢的脸,和她有什么关系?
因为这位小学生的热情实在高涨,家长又在外面等着没有进来,一时间还真没人能管住他。
于是,在被安排的学生代表按部就班提问完问题后,工作人员就把提问的机会给了他。
一时间,下面的中小学生都躁动了,俗话说得好,寇可往,我亦可往,也就是说,他能靠着厚脸皮获得提问机会,他们为什么不可以?
难道是他们的脸皮不够厚吗?
当然不是,他们也可以厚起来的。
最起码杨金穗是这么想的,她已经打算在这位勇敢的小学生提问完以后就举起手了。
但是,那些可恶的大人们终究是没有给杨金穗这个机会,立刻就做出说明:
这是最后一个提问机会,各位作家后续还有其他工作,等回答完这个问题就离开了。
好吧……
就让她来看看,这个幸运的小子,究竟会问出什么样的问题吧。
该勇敢小学生兴奋地弹跳了起来,脸都涨红了,说话的速度飞快,好像慢了一秒就会被人打断一样。
“各位老师好,我是这次全市中小学生征文比赛的二等奖获得者林飞跃。”
说到这里,他刻意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等人为他鼓掌。
毕竟,对于小学生来说,能在全市中小学生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还是很值得骄傲的。
杨金穗理解地笑了下,真有趣啊。
台上的大人们也很理解,纷纷露出笑容。
“老师,我觉得我在写作上还是有一些天赋的,所以我想问问,怎样才能成为一位大作家,像你们一样。”
呦,情商还挺高,小小年纪,已经学会自然又不失礼貌地吹捧前辈了。
可能是杨金穗这个伪少年人心比较脏,已经开始恶意解读幸运的同龄人了。
这个问题,对比那些正式学生代表提出的各种各样阅读理解类题目,可以说是很好解答了。
终于不用分析自己当时为什么要用某个词或者为什么联想到某个意象了。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啊,就是正好想到了,或者手边眼前正好有这个意象,就拿出来用了呗。
轻松的问题,就可以轻松的回答了。
一伙成年人在这里一边分享经验,一边互相吹捧,比如某某兄当年为了写一篇文章仔细推敲到半夜,某某弟在乡间长住数月才写出那么鞭辟入里的批判性文章……
而作为唯一参与这次中外作家座谈会的外国作家,珀尔.巴克女士虽然语言略有不通,但也一直有翻译人员积极地为她进行翻译,以便她跟得上其他人讨论的步伐。
翻译人员是学校里的学生志愿者,一位个子很高的女学生,专修外国语。
杨金穗之所以不特意指明是哪个国家的语言,是因为她同时在学好几个国家的。
而杨金穗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是连莲妈妈的学生。
而且是因为天赋很好,以至于林芳许特意从对方的大学老师手里抢先把她收成了自己的学生,入门的那种。
很巧的是,珀尔.巴克女士曾经有一部作品是林芳许翻译成中文的。
这些关系很快地在杨金穗脑海中闪过,并没有妨碍她去听珀尔.巴克女士的写作经验分享。
她的声音并不大,语速有刻意放缓,所以即使不用翻译,在场的学生们,作为此时更具含金量的大学生,也基本听懂了。
杨金穗也听懂了。
能看得出来,她对这次交流会是很真诚的,给学生们分享写作经验的心也很真诚,详细地说了很多方法。
比如保持每日的写作训练,要细致地观察生活并及时记录,从古典文学中汲取营养。
她提到了莎士比亚,这可以说是英语圈国家在文学上共同的骄傲,同时也提到了一些她读过的华国古典作品。
珀尔.巴克耸耸肩,嗯,这是个很美式的耸肩动作,有些遗憾地表示:
因为目前她还不能流畅阅读中文,为了更清晰了解作品内涵,只能将翻译作品和原文对照着看,而翻译家即使文学素养再高,也很难完全翻译出原文的精髓。
所以她又建议学生们多读原文,她自己也坦言,她正在努力学习中文,希望日后能将优秀的华国文学作品翻译出去。
她还提到了自己很喜欢的中文经典,如《西厢记》《镜花缘》《儒林外史》等,她都有阅读。
她还说,说《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是大众文学完美的纪念碑,没有西方作品能达到这样的境界?
而大众文学并不是低俗的、缺乏文学性的象征,作家们写书,是应该面向大众的。
珀尔.巴克洋洋洒洒说了很多,能看出来,她对华国文学还是比较了解的。
待交流会结束,作家们已经陆续离开,学生们还在兴奋地讨论着,分享着彼此的笔记。
而珀尔.巴克对华国文学的喜欢,也引发了不少交流。
近代以来的落后和挨打,其实挺损伤年轻一代的民族自尊心的。
他们没感受过东方文明古国的繁荣和伟大,迎来的是仓皇逃遁的朝廷和作威作福的洋大人。
对国力的不自信,连带着对文化都有点不自信了。
此时听到一个强盛国家的外国人如此赞美本国的文化,不由得人们不思考。
而这场讨论会的相关报道也在报纸上进行了详细的刊登,尤其是珀尔.巴克对华国文学的称赞,以中英双语完整地刊登在好几家报纸上。
然后……八月份最火热的小说,是珀尔.巴克的小说,是《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还有《坤道降妖除魔记》。
忝列哈,忝列——
作者有话说:谁懂啊,看到四位数的收藏我都不太习惯,半夜迷迷糊糊起床喝水瞅了一眼,还以为是收藏掉到一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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