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听到身后的人低呵着说冰层裂开的时候, 沈意棠和张爱花都吓了一跳。
一般冰层裂开,都是裂开一大片,而且她们现在站的位置是河中央。
冰层一旦裂开, 人会摔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
很快身子就会被冻僵,根本没办法从裂开的冰层里爬上来。
沈意棠下意识看了眼身边的张爱花,她有在奉天生活的经验。
知道冰层裂开的情况下, 不能着急奔跑, 这样会加剧震动, 导致原本就裂开的冰层瞬间崩塌。
这时候应该迅速趴下或者躺下, 把身体的重量均匀分散到大面积的冰面上, 用匍匐前行或者快速滚动的方法离开裂开的冰层。
她以前在奉天就见过哥哥沈跃华, 用这样的方式救人。
沈意棠正打算自救时, 却发现了不对劲。
刚才提醒他们冰层裂开的声音, 是从身后不远处传来的。
现在天都黑了,对方没打手电筒,是咋看见冰层裂开的?
而且这人离他们太近了, 和他们说话的时候还故意用脚轻轻蹬了蹬冰层上面。
这是有人在恶作剧,吓唬她们!
沈意棠紧绷的身体瞬间放松,原本弯下去, 想匍匐在冰层上面的身体也逐渐站直。
她冷静理智的扭头, 看向身后那个吓唬她们的男人。
那男人看沈意棠没被吓得尖叫, 更没有像他想的那样狼狈不堪地趴在冰层上面。
还有些诧异地用脚蹬了蹬脚下的冰面, 对沈意棠说:“我说冰层裂开了,你没听见啊。”
看这男人一脸恶作剧的模样,还坏心眼儿的继续用脚蹬着冰层,沈意棠就知道猜中了,这男人是故意吓唬她的。
因为这男人就是上次她和陆毓华在部队食堂请客吃饭时, 不请自来,还想闹事儿的王刚。
王刚原本看见有两个女同志,都天黑了还在冰面上网鱼,就想过来吓唬吓唬她们,开开玩笑。
可谁知道被他吓唬的人竟然是沈意棠和张爱花两人,王刚原本想开玩笑的心瞬间一沉。
他可还记得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请客时,是怎么当着那么多领导的面打他脸的。
再一想沈意棠身份成分有问题,王刚的眼神也瞬间变得阴冷:“我记得你,你是陆团刚娶回家的新媳妇儿。”
说着,还看着放在沈意棠脚边的那桶小鱼,语气讥讽:“咋?你天天吃肉把你男人吃穷了?现在得靠捞小鱼小虾才能把日子过下去?”
他蹬着冰层的脚,比刚才更用力,震得冰层都开始抖动了:“你胆子挺大的啊,都不怕冰层裂开,摔进河里冻死啊。”
冰层被王刚蹬得开始剧烈抖动,沈意棠心里鬼火冒。
真想把王刚这个王八蛋狠狠地踹进冰河里,看这冰冷刺骨的河水能不能冻死他这个龟儿子!
沈意棠刚这样想,就有人比她想法更快地冲了过来。
一把勾住王刚的脖子,锁着他的喉咙,把人拖到了岸边,狠狠揍了一顿。
沈意棠和张爱花拎着鱼桶上岸的时候,陆毓华正擒着王刚想反抗的手。
陆毓华另一只手掐着王刚的脖子,眼神冰冷地睨着他,语气冷厉:“你想谋害我媳妇儿。”
“啥叫……谋害……”王刚使劲挣扎,可是他的身手不如陆毓华。
那掐着他脖子的手,就像铁爪一样。不仅压迫得他喉咙感到一阵窒息,他更是用尽全力也没能撼动陆毓华半分。
“我……就……开个玩笑……”王刚下意识解释,大家都在一个家属院住着,还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他开个玩笑又咋了?
王刚看自己解释了,陆毓华还掐着他的脖子不放。
他怒从心起:“你他妈松手,你要是弄死了老子,你身上得背处分!”
王刚是真怕自己被掐死,而且和家属院的邻居们开开玩笑,也没啥啊。
人真掉下去了,他肯定第一时间跳下河把人捞上来。
王刚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玩笑可大可小。如果真弄出啥事儿,那就不是玩笑而是事故了。
一个大男人,竟然这么幼稚,真是让人够无语的。
这和去走吊桥,那些不停晃动吊桥,最后闹出事故的人有啥区别?
沈意棠在旁边翻着白眼,难怪网上说男人至死是少年。
但是像王刚这种傻逼,沈意棠心里也气不过。
她抓起桶里的小鱼,就冲上前就塞进王刚嘴里:“我也和你开个玩笑,这些鱼也不能噎死你,你不会介意吧。”
沈意棠一边骂,一边塞鱼。
很快王刚嘴里就被塞满了腥臭无比的小鱼,还有的鱼滑溜到了他的嗓子眼儿。
恶心的王刚都快吐了。
他以前也这样开玩笑,那时候啥事儿没有。
咋到了沈意棠这里,就变得这么严重了?
还有陆毓华平时看着冷冷淡淡,话又少,给人一种孤僻的感觉。可是今天竟然这么强悍,那眼神落在王刚身上的时候,极具压迫感。
更何况两人职位就差一级,王刚竟然在体能和身手上比不过陆毓华,全程被对方压着打,这让他恼羞成怒。
可是他又实在不是陆毓华的对手,王刚向后退一步避其锋芒。
可是刚后退一步,顿时感觉自己气势弱得不行。王刚心里的恼怒,比刚才更多。
他又梗着脖子上前,抬头挺胸的瞪着陆毓华:“你他妈真是个老婆奴,我不就和你媳妇儿开个玩笑,你们两口子至于这么把我往死里整吗?”
“这家属院,哪个娘们儿,像你媳妇儿这样报复心这么重的?”王刚质问。
沈意棠似笑非笑的睨着王刚:“你呀,你的报复心可比我还重。”
王刚气急败坏,沈意棠这是在骂他是个娘们儿。
“不,我的意思是,你连娘们儿都不如。”沈意棠看懂了王刚脸上的表情,故意补充了一句,就想气死王刚这个狗东西!
“王副团长,你故意恐吓女同志的事儿,还被狠狠揍了一顿的事情传出去,你说你的面子还挂得住不?”沈意棠看王刚气得快吐血,故意往他心口捅刀子。
张爱花也很讨厌王刚这种混不吝的性格:“你都是有孩子的人了,做事也要考虑后果。你这么不稳重,部队的考核你是咋过的?”
张爱花的男人杨忠民,可是王刚的直系领导。
被领导媳妇儿这么说,王刚顿时有了危机感。
他真就想开个玩笑,没想到竟然惹怒了领导媳妇儿。
也怪他刚才小心眼儿,注意力全都落在沈意棠身上,想把婚宴上的仇给报回来。
没想到最后却偷鸡不成蚀把米,而且他还吃了满嘴的生鱼,脸上被陆毓华揍过的地方,现在还火辣辣的痛。
“抱歉,是我没考虑周到。”王刚低声道歉。
也知道这事儿不道歉,是过不去的。
他可以家属院的人开玩笑,但是后来看清楚人是沈意棠时,他的确是带着小心思,也把事情做得太过了。
陆毓华冷冷睨他一眼,扭头接过沈意棠手里装鱼的桶:“回去吧。”
对妻子说话的时候,男人的声音明显温和了许多,只是眉眼间还带着冷锐和寒气。
沈意棠看男人脸色不太好,也没说啥,而是握紧了他的手,一起往家的方向走去。
这男人是第一次在她面前情绪这么外露,从前遇到他侄子陆建华的时候,她原本以为男人已经够冷厉了。
谁知道男人竟然破天荒动了手,而且是为了给她出头、保护她才动的手。
想到这里,沈意棠靠在男人肩膀上,轻声说:“我没事儿,我刚才喂了他一嘴的死鱼,我心里高兴着呢。”
男人淡淡‘嗯’了一声,滚烫宽大的手掌紧紧包裹着妻子白嫩纤细的手,沉默无言的往前方走去。
张爱花一脸羡慕的跟在两人身后,心想回家也去牵牵自家男人的手,增进增进两人的夫妻感情。
沈意棠、陆毓华和张爱花三人还没走多远呢。
就听身后传来王刚的咒骂声,随即又是‘啪’地一声脆响和人摔进河里的声响。
三人齐齐回头,发现王刚摔进了冰窟窿里。
原来他刚才故意用脚去蹬冰层,真把冰层给蹬裂开了。
可他不信邪,只觉得自己单纯开个玩笑,怎么可能真把冰层蹬裂开?
所以他想证明自己没有错,所以又跑去蹬冰层。
没想到真摔了进去……
在沈意棠和陆毓华、张爱花三人的注视下,王刚灰溜溜的从冰窟窿里爬了上来。
他浑身都湿透了,身体也被冰冷刺骨的河水冻得不停发抖。
这时候王刚竟然还有个想法,幸好他今天休息,没穿那身军装,否则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还挺好玩,哈哈哈……”沈意棠在王刚哆嗦着经过她们身边的时候,坏心眼儿的笑了起来。
浑身都在往下淌水的王刚:“…………”
他娘的,陆毓华的媳妇真他妈操蛋!
陆毓华全程面无表情,连眼神都没抬一下。
这会儿天色刚黑透,王刚知道自己今天丢人丢大发了,根本没敢停留,带着一身水迹跑回了家。
沈意棠看得直乐呵,张爱花也没忍住哈哈笑了起来。
等回到家属院后,张爱花还把这事儿当乐子,告诉了家里的男人和孩子。
“这个王副团长,真是越来越没当兵的样了。”杨忠民摇了摇头。
开玩笑也要分场合、看情况。
王刚今晚做的这些事,他这个领导听了都觉得面上无光。
要说王刚这人有啥作奸犯科大毛病,或者触犯了大纪律那是没有的。
上战场和出任务的时候,那也是拿命去拼,哪怕牺牲也要保证完成任务!
就是这性格实在太浮夸、不着调了点。
“等我明天上班了,我好好说说他。”杨忠民说话时,发现婆娘张爱花还拉着他的手,那眼神不停的瞥着他,脸上还带着笑。
杨忠民浑身一抖,下意识甩开张爱花的手:“你可别这样,咱们前几天才办了事儿。”
“办啥事儿啊?”两人的二儿子杨建军下意识问道。
就连她们的闺女三妹,也一边吃着炸鱼,一边用两只圆溜溜、黑漆漆的双眼看着他们。
“大人说话,小孩儿插什么嘴。”杨忠民瞬间板着一张脸,还警告似的瞥了婆娘张爱花:“你也别在孩子面前,给我搞这些。”
张爱花不高兴地撇了撇嘴,拿着筷子连吃鱼的兴致都没有了。
你说这男人和男人咋就这么不一样呢?
人家陆团会主动牵媳妇的手,到了她男人这里,她主动去牵了,还要被男人甩开。
“你这是觉得我们结婚久了?开始嫌弃我人老珠黄了?”张爱花惆怅。
杨忠民在碗里把鱼泡给她挑了出来:“你不是爱吃这吗?多吃点。”
说完,还瞥了眼惆怅的婆娘:“你不老,你在我心里永远都十八。”
“去,整天没个正形。”张爱花瞬间被哄好了。
今晚家属院的饭桌上都是吃鱼,张爱花家除了炸小鱼,还有炖鱼。
可惜这些鱼不适合清蒸,否则清蒸该多好吃啊。
沈意棠家里也在吃鱼,吃的是酸菜水煮鱼。
酸菜是找老乡家换的,鱼是陆毓华按照沈意棠的要求,一片一片片出来,还剔了鱼骨的。
“你做饭是真好吃。”沈意棠笑眯眯的给男人夹了一筷子鱼。
她脑子里有不少关于饭菜的做法,可她自己没实验过。
所以家里但凡开火,都是沈意棠提供食谱,陆毓华提供劳动,沈国庆则负责提供情绪价值。
一家三口,这顿晚饭也吃得乐乐呵呵的。
大概是部队分了鱼下来,今晚的家属院人人都过得很幸福,连吵架的人都少了。
王刚换掉身上的湿衣服后,就在厨房里给坐月子的儿媳妇儿熬鱼汤。
他媳妇儿觉得王刚今天不太对,抱着孩子出来询问。
这才得知王刚干的那些荒唐事……
第二天一早,沈意棠起床的时候就听说王刚一大早在河边救了个落水的孩子。
沈意棠惊讶。
“昨天他不是把冰层踩裂了,担心人会掉下去。所以半夜还去河边守夜了。”张爱花真是啥事儿都知道:“早上就有孩子想去骷髅眼儿那里捞鱼,不小心掉下去了,就被王刚捞起来了呗。”
“听说昨晚王刚回家,被他媳妇儿臭骂了一顿。让他以后干啥都想想老婆孩子,别在干蠢事了。”张爱花提起王刚的媳妇儿,倒是笑着的。
沈意棠来家属院随军的时候,王刚媳妇儿就在坐月子,所以她从没见过对方长啥样。
但是今天她和张爱花说话的时候,还看到全副武装的王刚媳妇儿,下楼来给她和张爱花送炸鱼。
“花姐、大妹子,我向你们道歉。我昨晚知道这事,已经骂过他了。”
王刚媳妇儿是个和善爱笑的,和沈意棠说话也很幽默:“我昨晚不仅让他跪了搓衣板,还让他在河边待了一夜,守着自己犯下的错误。”
炸鱼是挑的最好的鱼排,这里只有大刺,没啥小刺,用油炸过无论怎么做都好吃。
能装一碗的炸鱼排,估计是把分给她家的大鱼都炸了,特意挑选出来给沈意棠和张爱花道歉的。
“我昨晚骂了他才知道,他还在你们婚宴上闹事儿。这男人就是一条狗,不拿链子拴着,不听话。”王刚媳妇儿道歉的时候,一直在骂王刚。
沈意棠知道她在坐月子,没敢让她吹冷风,赶紧把人往家里迎。
进了屋后,王刚媳妇把蒙在脸上的围巾取了下来。
沈意棠这才看清楚了王刚媳妇儿的脸,这是一个长相温和,脸圆圆的嫂子。
“大妹子,谢谢你关心我。”王刚媳妇儿心里挺感动的,沈意棠不仅没生气,还会照顾她:“我今天刚好出月子,知道他做错了事儿,就来找你道歉。”
王刚媳妇儿又笑着说:“你要是不高兴,你和我一起去骂他也成。”
“嫂子,事儿都过去了。”沈意棠说。
她昨天当场就报仇了,心里一点儿都不膈应。
王刚媳妇看她好说话,心里也松了口气。
人家都说媳妇儿孩子,是拴在男人身上的风筝线。
但前些年她身体不好,没能给王刚生个孩子。
如今生了个儿子,王刚倒是喜欢归家了,但是那性格却怎么也收不回来。
不过昨天她瞧着,王刚虽然挨了打。
但是没敢声张,怕再挨个处分。
王刚媳妇儿又在沈意棠家里坐了会儿,就起身回家了。
那碗炸鱼排沈意棠和张爱花都没收,让王刚媳妇儿端回去好好补补。
可是王刚媳妇儿却在离开时,悄悄把炸鱼排放在了沈意棠家门口的窗台上。
“咱们就收着吧,也难为王刚媳妇儿刚出月子,就来给她男人收拾烂摊子了。”张爱花说:“你要是不收,她能一直想着这事儿。”
两人说话时,还能瞧见楼上窗户边,王刚媳妇儿从王春燕手里接过孩子,一边轻轻哄着,一边对两人笑着点了点头。
“那家人,就全靠黎雪梅约束着。”张爱花叹气。
黎雪梅就是王刚媳妇儿的名字。
如果不是前几年,黎雪梅用土方子救了领导媳妇的命,以王刚这种性格,早就转业回老家了。
沈意棠听了也感慨,难怪老话说‘娶妻娶贤’、‘妻贤夫祸少’。
就王刚和王春燕这种满身都是缺点的人,如果不是黎雪梅在那里管着,这两人肯定天天都在走歪路。
张爱花听了沈意棠这话,立马双眼亮晶晶地说:“小棠你这话说的真好,我得记下来,学习学习。”
有些字典和报纸上学不到的词语,张爱花就喜欢听沈意棠说。
因为张爱花发现,沈意棠往往能用一句话或者一个词语,来把事情做个总结。
……
快到小年的时候,沈凤琴和冯德坤领证结婚了。
两人也在部队食堂摆婚宴,还请了不少家属院的人去吃饭。
也不知道沈凤琴是啥心思,竟然跑来请沈意棠。
沈凤琴从冯大娘那里听说沈意棠已经嫁人了,还是个团长,就想过来看看情况。
她来的时候精心打扮过,就想把沈意棠给比下去。
也想知道沈意棠嫁的男人是谁?咋没和娃娃亲陆建华结婚?
明明陆建华那么喜欢沈意棠!
可是她处心积虑想得到的东西,沈意棠却看都不看一眼,这让沈凤琴心里咋能服气?
沈凤琴本来想找冯大娘多问几句,可是冯大娘看出她心思浮动,也就没多说啥。
沈凤琴就想自己来打探消息,可惜沈意棠连门都没让她进。
沈凤琴站在门口吹了半天的冷风,最后只能不甘心地离开了。
刚走出没多远,沈凤琴就遇到几个男人下班回来。
在部队家属院能碰到的男人,几乎都是军人,而且身上都穿着笔挺的绿军装。
沈凤琴一眼就看到前方有个男人无论是气质、还是长相都特别出众。
就是瞧着太过冷漠无情,那双眼睛锐利的像鹰隼,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沈凤琴下意识低下头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喊他:“陆团,又去食堂给你媳妇儿打饭菜呢。”
沈凤琴惊愕,这就是陆团?是沈意棠嫁的那个男人?
早在她爬上冯德坤的床时,也曾遇到过这个陆团。
但当时天太黑,她根本没看清楚陆团长啥样。如今一看,沈凤琴心里瞬间就不平衡了。
难怪沈意棠不嫁给陆建华,原来是挑了个更好的男人。
眼前这个男人无论是长相还是气势,都比陆建华更优秀,而且还是个团长。
这么年轻有为的团长,咋就娶了沈意棠?
他到底知不知道沈意棠父母现在身上,还背着‘卖国贼’的骂名。
陆毓华敏锐察觉到一道偷窥的视线,他眼神冷锐地扫视过来。
沈凤琴慌不择路地往旁边跑去,却不小心被路边的石子绊住,摔倒在了地上。
这个画面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沈凤琴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尤其是面对陆毓华那双锐利黑眸时,她更是做贼心虚的低下头。
“这不是冯德坤的媳妇儿吗?”杨忠民惊讶。
冯德坤娶了个女大学生的事情,冯大娘已经宣传到全军区了。
杨忠民还被邀请去吃两人的喜酒,所以一眼就认出了沈凤琴。
想起沈凤琴以前追在陆建华身后的场景,杨忠民皱了皱眉。
陆毓华却淡淡收回视线,目不斜视地朝前走。
当他路过沈凤琴身边时,沈凤琴下意识抬头看去。英俊挺拔的男人穿着挺阔的绿军装,在正午的金色的阳光下是那么耀眼。
明明穿绿军装的人那么多,可是陆毓华就是最有气质、最英俊的那一个。
沈凤琴不甘心的咬着下唇,为什么她算计来算计去,最后只能嫁给平平无奇的冯德坤。
沈意棠却能攀上更高的枝头?
还有,这个男人也姓陆,还和陆建华一起出现过。
他是陆家什么人?和陆建华又是什么关系。
该死的冯德坤和他娘,她问了那么多事情,竟然啥也不告诉她……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7章 人参鹿茸狼鞭酒 六千字更新
陆毓华拎着饭菜回家的时候, 正好看到沈意棠在院子里晒鱼。
这几天天气好,没怎么下雪,每天都是大太阳。于是家家户户都把部队分下来的鱼腌好, 拿出来晾晒。
因为部队的家属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所以大家做腌鱼的方法也不一样。
就比如隔壁张爱花爱吃咸鱼,腌鱼的盐巴, 都是从老家带来的海盐。
不用海盐腌鱼, 她总感觉没那个味道。
沈意棠除了用酱油和葱姜蒜腌鱼外, 还在鱼身上撒了点辣椒面儿。
这是她父母在世时, 喜欢的做法。
等鱼晒干后装起来, 要吃的时候, 就用清水稍微清洗一下, 然后斩成块。在上面铺上姜丝和葱丝, 放在米饭上面一起蒸。
这样蒸出来的酱油鱼特别咸香下饭,带着一丝辣味儿,而且没啥腥味。
除了鱼肉本身的鲜味外, 还能尝到鱼肉融合了酱油的鲜甜,和葱姜的香味。
因为他们家的院子,是靠近厨房和后院这边的。
所以很多时候, 陆毓华下班回来都喜欢抄近道, 走后院这边。
他先把饭菜放在厨房, 就走出来接过沈意棠手中的腌鱼:“你去把手洗一下, 准备吃饭。”
说话时,他还扫了眼妻子的手,掌心和指尖上全都沾上了酱油。倒是手背上还挺干净,能瞧出白皙柔腻的颜色来。
“没事儿,咱们一起干活, 能快一点。”沈意棠没在意,又从桶里捞了一条鱼出来。
因为鱼得用酱油全都淹没住,所以捞完上面的鱼后,她白皙娇嫩的手背上也沾了酱油。
沈意棠捞鱼、沈国庆递绳子、陆毓华接过绳子和鱼,把绳子从清理干净的鱼鳃里穿出来,然后整整齐齐的晾在晾衣杆上。
部队给每户人家分了将近十斤的鲫鱼,光是腌鱼的酱油都几乎用了一桶。
等十斤鲫鱼晾完,那根晾衣杆上也挂满了他们的劳动成果。
“也就你们家舍得用这么多酱油来腌鱼。”张爱花看到颜色漂亮的酱油鱼,还忍不住感叹。
一整桶酱油,那得花多少钱啊?
“嫂子,我们家平时吃酱油少。这一年到头,也就只有腌鱼的时候舍得用酱油了。”沈意棠笑着说。
这个年代的散装酱油也挺贵,一斤就要5毛钱。
沈意棠光是买酱油,就花了十来块钱。
这也是她嘴馋,舍得在吃的东西上花钱,否则很多人家都舍不得这么腌鱼。
哎,说来说去,还是这个年代的物资不丰富,处处都是计划经济。
这要搁在物资充足的现代,要是谁家这么用酱油腌鱼,那是绝对不会心疼的。
好在剩下的酱油也没浪费,还能用来做酱油辣椒。
只不过这酱油先腌了鱼,所以用来腌辣椒的时候。
得先用大火把酱油烧开,蒸发里面的水汽后,才能用来腌辣椒。
陆毓华在家,这些活都是他干。
因为沈意棠真不会用这个年代的土柴灶,她在现代用的都是天然气和电饭煲。
像部队家属院的柴灶除了烧柴就是烧炭,还得用风箱吹火。
陆毓华也不想妻子搞得满身灰尘,所以活几乎都是他来干。沈国庆就在旁边给姐夫打下手……
“以后我不在家,记得帮你姐干活。”陆毓华叮嘱沈国庆。
这会儿他们已经吃过中午饭了,陆毓华趁着还有午休的时间,就想把家里的活都干了。
免得待会儿沈意棠自己在家弄腌辣椒,又弄得浑身脏兮兮的。
沈国庆被姐夫这么叮嘱着,忙笑着说:“姐夫你放心,我已经在学炒菜和做饭了。”
他这人聪明,学东西也快。
所以现在说话既顺溜又标准,根本看不出他半个月前,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沈意棠听到男人和弟弟的谈话,弯眼笑了笑:“我真有福气,有这么贴心的老公和弟弟。整个家属院的嫂子们,也都特别羡慕我,更是经常在我面前夸你俩,懂得心疼我呢……”
沈意棠将削了皮的梨子切成小块,用牙签喂进了男人嘴里。
“甜吗?”她笑眯眯的问。
这梨子还是他们上次去县里的百货大楼买的,好在冬天温度低,东西放得久。
梨子这会儿也保持着清甜脆口的口感,陆毓华尝到了嘴里的甜味,那漆黑深邃的眼神却落在妻子笑盈盈的小脸上。
“甜。”陆毓华点头。
沈意棠又笑着喂了他一块。
当然她端水是端的很好的,除了男人有梨子吃,弟弟自然也能吃到她喂过去的梨子。
沈国庆笑眯眯的点头,也说‘甜’。
陆毓华扫了小舅子一眼,又把眼神落在妻子身上,然后又被妻子喂了一嘴的梨子。
等腌辣椒做好,密封储存在玻璃罐子里面后。
沈意棠又笑眯眯的抱了抱男人的腰身:“辛苦你了,以后咱们家吃粥,就有美味小菜可以吃了。”
用来腌制的辣椒,是沈意棠去供销社那边买的。
这辣椒个大肉多,而且脆嫩,用来做腌辣椒特别好吃。
沈意棠还打算腌好了,给隔壁张爱花、还有楼上的黎雪梅送一些。
毕竟花姐对她好,她也得对花姐好。
黎雪梅上次送了炸鱼排,她也得回礼。
王刚和王春燕两兄妹虽然操蛋,但是黎雪梅却是个好人,不能一概而论!
这会儿距离上班,还有十几分钟左右。
男人脚步快,十分钟就能走到部队。
所以沈意棠也没担心他上班会迟到,而是转身回了屋,打算睡个午觉。
她刚准备关门,陆毓华就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以为男人要拿东西,就转身走到床边脱外套。直到这男人冷不丁儿地从后面揽腰将她抱住,压在了床上。
因为怕弄脏,所以脱下来的军装外套这会儿才刚穿上。
可是冰凉的衣服,却被男人的体温烘烤得滚烫,就连男人的怀抱也宛如火炉一般。
沈意棠浑身一颤,被落在唇上的炙热亲吻烫得脸颊发红,她仰面躺在了男人身下。
床对面就是打开的窗户,风吹动窗帘,灿烂的金色阳光从打开的窗户那里照了进来,还能瞧见碧空如洗的蓝天。
沈意棠被吻得有些慌:“你上班要迟到了。”
而且窗户也没关,要是有人从窗户那里路过,看到了他们大白天干这事儿咋办?
沈意棠伸手去推男人,试图阻止他的唇向下。
陆毓华声音暗哑:“时间的确来不及了。”
他和妻子每次过夫妻生活的时间都很久,十几分钟的时间根本不够。
陆毓华吻上了妻子红透如水蜜桃般的耳垂,呼吸炽热:“等我晚上回来……”
沈意棠睫毛颤抖。
陆毓华只是亲吻了她,很快就起身离开了卧室。
沈意棠下意识去看腕表上的时间,只剩最后五分钟了,这男人上班不会迟到吧?
陆毓华上班迟没迟到,沈意棠不太清楚。
但是这男人下班的时候,倒是很准时。
尤其吃晚饭时,那双漆黑火热的眼眸,一直盯着沈意棠看。
只要一想到晚上要干什么,沈意棠的心跳就有些快。
有些事情,滋味太过美好,她也是会食髓知味的。有时候光是想想,就感觉心猿意马。
但是当着弟弟沈国庆的面,她也不能表现出来。
于是就问男人今天上班迟到没
“没。”陆毓华淡淡回答。
他中午上班是跑着去的,只用了三分钟的时间。
想到这里,他又垂眸瞧着沈意棠。
沈意棠被他看得脸红耳热,晚上两人刚洗了澡回到卧室,她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
白天时,特意敞开透气的窗户,此时已经关上了。
就连窗帘也拉得严丝合缝,瞧不见外面的天空。
但是屋里的镜子,却将屋子里发生的一切都照了下来。
沈意棠偶尔睁开眼,瞧见镜子里的景象,都羞红了脸颊。那双水润的双眸,媚眼如丝,含着一汪春水。
陆毓华将脸颊绯红的妻子抱起来面对着自己,声音暗哑:“现在时间够了。”
沈意棠轻轻哼出了声儿,陆毓华抱着她来到了窗前,再将人转了过去,背对着自己。
沈意棠双手撑在窗台上,明明窗台上的温度冰凉一片,可是她却浑身着火一般的滚烫。
她浑身一颤,被喷洒在脖颈后的滚烫亲吻,烫的脸颊高高扬起。
似乎能透过不停晃动的窗帘,看到夜空中那些不停闪耀的星星……
足足一两个小时,只有他们和天上的星星,没有任何人来打扰。
时间也似乎为他们停留。
但沈意棠偶尔还能听见家属院的狗吠声、能听到楼上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偶尔还能听见隔壁沈国庆开门出来上厕所的声音。
她咬着唇,不敢喘出声。
镜子里的画面早就被黑夜所掩盖,他们又回到了床上,柔软的被子不知道被甩到哪里去。
沈意棠的纤细如凝脂的手腕被他扣着,感觉快无力招架这样的汹涌浪潮了。
这人在这种时候,从来不像外表所表现出的那样清冷禁欲,简直蛮横粗野的让人发疯……
“你比以前瘦了点。”
陆毓华抱着沈意棠休息时,滚烫的手掌还握着她纤细的腰肢。
那些肉都吃到哪里去了?怎么越来越瘦了?
这小腰他一只手就能掐住:“明天熬点鸡汤来喝。”
沈意棠打着哈欠:“你这么折腾,吃再多肉,也长不胖啊。”
每次过完夫妻生活,沈意棠累得比跑了趟马拉松还疲惫。
她现在都感觉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而且她其实不算瘦,该有的地方都有。
只不过身上没啥赘肉,所以瞧着纤细的很。
再说吃饭,这男人每次都在食堂打最好的饭菜回来。
比起家属院的其他人,他们家顿顿都是精细做的馒头或者白米饭。
而且一天三顿都不缺荤腥,在人人都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六七十年代,他们家的生活在家属院算是顶好的了。
“你别弄我了,我要睡觉……”沈意棠推开男人的手,把被子盖的严严实实。
她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陆毓华抬手摸了摸她潮湿滚烫的脸,想了想,还是起身找了个东西回床上。
等第二天早上,沈意棠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嘴里似乎含了个东西,还有股熟悉的味道。
她吐出舌尖一看,发现自己嘴里含了一片人参。
沈意棠:“…………”
这玩意儿哪来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含了一晚上参片的原因,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这会儿精神气十足,而且一点也不疲乏。
甚至走出大门的时候,还有种耳聪目明的感觉。
这参片沈意棠也没浪费,全都吞进肚子里了。
等男人出完早操回来给她带早饭的时候,她还看到有红糖鸡蛋。
不用猜,这又是花钱请食堂开的小灶。
“你多吃点,补一补。”陆毓华把滚烫的红糖鸡蛋,放到了她面前。
里面不仅有鸡蛋,还有糯米粉子;放了米酒和红糖,吃进嘴里香甜绵密,还有股特殊的米酒香。
这倒是和她老家的醪糟汤圆有点相似,沈意棠美滋滋的喝了口汤,又咬了口鸡蛋。
等早饭吃完,她这才问:“对了,参片你哪里来的?”
“以前出任务,在黑省那边找猎户换的。”陆毓华随口道,但没详细说自己出啥任务。
沈意棠知道任务保密,也就没多问。
但是这人参本来是他换回来给老爷子补身体用的,都是猎户在山里找的野生人参。
他们结婚时,老爷子打听到沈意棠在乡下喝了农药。所以把剩下的人参都拿了出来,让陆毓华给沈意棠补补身子。
以前他们偶尔在家炖鸡汤的时候,陆毓华也会放几片参片。
但是沈意棠从没提过,他也就没说。
昨晚也是觉得沈意棠越来越瘦,所以他才给她嘴里喂参片。
沈意棠:“…………”
她还得谢谢这个男人呢,想办法折腾了她,然后再给他补身体。
还有老爷子,是真心对她的;她这次过年回去,也得好好报答老爷子。
“我记得咱们部队也有黑省来的嫂子,不知道能不能找嫂子换人参,咱们给老爷子泡点酒带回去。”沈意棠和陆毓华商量。
“行。”陆毓华点头:“要是换不到,我再想办法联系以前那个猎户,看能不能再换点。”
他又扫了眼沈意棠,见妻子穿着棉衣,那张小脸还没他的巴掌大:“你也要补补。”
好在沈意棠看着气色不错,脸颊绯红,眸光清亮,看着精神气倒是很足。
陆毓华吃过了早饭,就去部队上班了。
沈意棠则去找那个黑省来的嫂子,想问问能不能换到人参?
“妹子,你找我就找对人了。我老家就是黑省林场的,这人参我家就有……”
黑省来的嫂子人敞亮,说话声音大但是笑声更大:“不过我家的人参都拿来泡酒了,里面除了人参还有鹿茸、狼鞭啥的……对男人可补了。”
这嫂子说到后面的时候,连笑容都变得暧昧起来:“你和陆团是新婚小夫妻,肯定黏糊的很。你把这酒拿回去,多给陆团补补,保管你一晚上都下不来床。”
沈意棠:“…………”
就这样,她都险些下不来床了,这酒换回去那还得了?
但是男人毕竟都有上年纪的时候,陆毓华现在很行,万一以后不行咋办?
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考虑,沈意棠还是给这嫂子换了一些人参鹿茸酒回家。
因为人参、鹿茸、狼鞭都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更是纯天然野生的,所以要换的话,价格也贵。
按照市场价格换算下来,得要七八十呢。
但黑省来的嫂子没要别的东西,找沈意棠换的都是肉票、油票、粮票和煤炭票啥的。
每样换的不多,但是足够补充家里缺少的物资。
家属院的人都知道沈意棠家很少做饭,而且陆团还能在请客的时候,想办法弄来一头猪。
这份能力可不能小觑,所以嫂子也想和沈意棠打好关系。
知道沈意棠想要人参,就说发电报回家问问,如果有,年后就能给她寄来。
沈意棠也知道黑省的林场,在年代文里那就是物资丰富,人参和狍子遍地走的存在。
所以也没怀疑这嫂子的话,但是人家为了帮她弄人参,都舍得往老家发电报了。
沈意棠也不愿意让嫂子破费,于是又送了嫂子半斤糖票。
糖票是上次结婚请客,找家属院换了没用完的。
至于粮票和肉票啥的,都是这个月陆毓华刚发下来的。他们家不开火,粮票和煤炭票是最多的。
肉票因为沈意棠顿顿都要吃肉,所以比较少。这嫂子要换十斤肉票,沈意棠暂时拿不出来。
但她答应了嫂子,下个月把肉票给补上。
嫂子却笑着说:“妹子,没肉票也没关系。嫂子能不能拜托你家陆团,给我弄俩猪肘子或者十斤猪肉成不?”
“这眼看要过春节了,我想给家里包点饺子,烀点大猪脚吃。”嫂子说话时,又给沈意棠多倒了点人参鹿茸酒。
还保证,自己绝对会给她弄到极品人参。
“嫂子,我回去问问啊。”沈意棠笑着说:“但是您放心,要是我家那口子弄不来大猪肘子和猪肉,我以后每个月的肉票都攒下来换给你。”
过了年,他们家就是双职工家庭了。
要攒十斤肉票,也挺容易。
就是要亏待她这张嘴了,但是能换到人参鹿茸酒。
还能找这个嫂子换人参给老爷子补身体,沈意棠也是心甘情愿的。
等晚上陆毓华下班回来,听沈意棠说黑省那个嫂子,想弄俩大猪蹄或者十斤猪肉,他想也没想地点头答应了。
果然第二天,陆毓华就弄来了俩大猪脚和半扇猪肉。
“除了给黑省的嫂子,剩下的猪肉,你分点给和你关系好的嫂子。”陆毓华随口说。
沈意棠弯眼笑起来:“谢谢你替我考虑得这么周到啊。”
她声音温柔又甜滋滋的,陆毓华知道妻子在哄人,就垂眸凝视着妻子。
被男人用这样的眼神注视着,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沈意棠就笑盈盈地踮起脚尖,在男人薄唇上亲了一下。
陆毓华瞬间抱住妻子,将妻子抵在了墙上。
沈意棠真怕他又开始胡来,现在可是人来人往的大早上,要是被人撞见了,她还咋见人?
好在男人也只是捧着她的脸亲了亲,很快就松开她:“不用你费心给我换酒。”
沈意棠的脸‘轰’地一下红透了,她垂着睫毛,不敢说怕以后能用上。
所以小声配合着男人的话说:“嗯,以后不换了。”
那黑省来的嫂子,泡了一大缸的人参鹿茸酒,她就换了几斤回来。
听说一次性喝上一小盅就能管用大半个月呢,可不能天天喝这么猛的酒。
但是陆毓华一口酒都没喝,沈意棠就分了小半瓶给隔壁的张爱花。
张爱花知道这酒的作用,简直笑开了花。
她还用肩膀去撞沈意棠:“小棠,多谢你挂念着花姐啊。等过了年,花姐写信回老家,让老家给咱们寄点上好的花胶和陈皮来,咱们俩也好好补一补。”
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黑省的嫂子能淘换到人参、鹿茸这些山货;靠海的花姐就能淘换到上好的花胶和陈皮。
果然交朋友要交五湖四海的,这样啥样的当地特产,都能想办法淘换到。
因为陆毓华找在肉联厂的老战友,想办法弄来了半扇猪头和俩大猪肘子的事情,很快就在家属院传开了。
家属院很多嫂子都来找沈意棠,看看能不能换点猪肉回去。
冯大娘也听说了这事儿,就打算带着沈凤琴过来换点猪肉。
“陆团的媳妇儿,是咱们军区最年轻漂亮的,你等会儿见了她也要好好打招呼啊。”冯大娘提醒沈凤琴。
她这时候还不知道沈凤琴和沈意棠之间的关系,只是想在换猪肉的时候,顺便向家属院炫耀一下自己的大学生儿媳妇儿。
毕竟这个年代,大学生很精贵。
而且沈凤琴虽然是大学生,却同样出身农村,冯大娘特别满意沈凤琴的出身和背景。
“部队里的人都说陆团要升上去了,所以我们也要帮德坤打好战友间的关系。”冯大娘还在叮嘱沈凤琴,却不知道沈凤琴这会儿都快被醋给闷死了。
沈凤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处心积虑地爬床,最后竟爬错了冯德坤的床。
她还要被这母子两人威胁着结婚,现在知道沈意棠在军区日子比她过得好,嫁的男人还是个年轻有为的团长。
沈凤琴心里就酸的要死,再一听婆婆冯大娘还要让她去巴结沈意棠,沈凤琴心口就堵的厉害。
“要去你去,我不去。”沈凤琴黑着一张脸,语气也很不好:“巴结人的事,我不会干。”
“你不会干?”冯大娘声音尖锐起来:“你当初巴结陆建华的时候,不是巴结的挺好的吗?”
冯大娘冷笑着拧沈凤琴的胳膊:“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晚上,你是想爬谁的床?”
“你现在嫁给我儿子,你就要给我守妇道。还要帮我儿子打好人际关系,否则我要你好看。”
冯大娘原本挺喜欢沈凤琴,但是亲眼见过了沈凤琴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情后。
冯大娘的态度就变了:“沈凤琴你以前做的龌龊事,我就不说了。但你要是搞砸了我儿子在部队的晋升,我和你没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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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手稿 更新送上~
沈凤琴的脸色比吞了苍蝇还难看。
这婆媳两人站在大马路边上吵架, 周围好多人都闻声看了过来。
冯大娘立马变了脸色,笑着伸手去拽沈凤琴的胳膊,小声说:“你也不想别人看我们的笑话, 你给我笑……”
说着,还在沈凤琴胳膊上重重地拧了一下。
冬天穿着棉衣,沈凤琴都感觉自己胳膊上的肉快被冯大娘拧掉了。
她想也没想地报复回去, 冯大娘也被她拧的脸色扭曲。
可是两人都不想让家属院的人看笑话, 都一边痛的狰狞, 一边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你别想在我面前摆恶婆婆的谱。”沈凤琴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
但她还是跟着冯大娘去找沈意棠换猪肉了, 因为沈凤琴前几天接近沈意棠, 被她关在外面吹冷风, 还没打听到关于陆团的事情。
于是这一次, 沈凤琴还想去打探陆团的身份。
特别想知道这个陆团,到底是陆家的谁?
沈凤琴上辈子在乡下见到功成名就的陆建华时,陆建华早就继承了陆家的家业, 成为整个陆家家族核心的话事人。
她根本没听说陆家还有比陆建华更厉害的人!
对方肯定只是单纯的姓陆,和陆建华那边肯定没任何关系。
沈凤琴只能这么想,才会觉得心里好受点。
沈意棠家里, 今天是真热闹。
和她关系好的嫂子, 都拿着自家的东西过来换猪肉。
虽然部队今年给每家都发了几十斤鱼, 可是大家最馋的还是肥猪肉。
更别说陆毓华找老战友弄来的半扇肥猪肉, 有三指宽的肥膘。
这对常年缺少肉吃的人来说,那真是极致的诱惑。光是看着,都能想象到这美味的肥猪肉,吃进嘴里该有多满足。
这样肥猪肉,不仅可以炒菜, 还能拿来炼猪油。
以后吃啥放点肥猪油,就连素菜也能变得香喷喷。
沈意棠是不爱吃肥猪肉的,因为现代社会物资丰富,各种牛羊猪肉和海鲜啥的随处可见。
而且她在现代最爱吃肥瘦相间的三线五花,这个用来烤肉包生菜叶是一绝。
其次就是鲜嫩的里脊肉和牛肉了!
所以给嫂子们切肉的时候,她光是闻见那肥肉的味道,都感觉自己被猪油给闷到了。
可是转眼看嫂子们拿着肥猪肉喜笑颜开的模样,沈意棠内心又很满足,有种和好闺蜜分享到绝世好物的快乐感。
“沈同志,一大早就听说您这儿能换肥猪肉,我就眼巴巴地来了。”冯大娘看到猪肉有三指宽的肥膘,立马乐开了花。
她带来换肉的东西,是自己节省下来的芝麻油。
这也是部队发的,但她平时一个人在家舍不得吃。
部队发下来是啥样子,她拿过来给沈意棠换就是啥样子。
沈意棠不认识冯大娘,但是看冯大娘和沈凤琴站在一起的时候,就猜到了冯大娘的身份。
冯大娘也是个人精,看沈意棠眼神瞥了沈凤琴一眼,立马拽着沈凤琴的手说:“快,凤琴,快叫人。”
她还当众给沈凤琴介绍着说:“这是陆团的媳妇儿,你热情点……”
来的路上,冯大娘就说过沈意棠嫁的男人是个团长了。
但是当众这么介绍,是因为冯大娘想巴结沈意棠,也想让沈意棠知道,他们家有多尊重沈意棠。
连带着她的大学生儿媳妇儿,都要热情十足的去巴结沈意棠。
沈凤琴脸色瞬间就变了,让她大庭广众之下去巴结沈意棠,她实在做不到。
可是冯大娘看她愣住,又扒拉了沈凤琴:“凤琴,你快叫人啊,就尊称一声‘嫂子’就成。”
沈凤琴胸口憋闷,让她尊称沈意棠‘嫂子’,那不是明摆着把她放到了低位,说她不如沈意棠吗?
沈意棠却说:“大娘,可别叫嫂子,我比你媳妇儿还小几岁呢。”
冯大娘忙笑:“我说您瞧着怎么那么年轻漂亮,感情是个年轻有为的大美人。难怪您能嫁给陆团,您和陆团都一样年轻优秀。您还会自己做助听器,这可是搞研究的技术型人才啊!”
冯大娘想巴结沈意棠的态度,实在太明显。
这就像响亮的两巴掌,‘啪啪’扇在了沈凤琴脸上。
明明沈意棠啥也没说,沈凤琴就是觉得脸疼。
她看婆婆冯大娘,还要拉着她去巴结沈意棠,脸色特别难看的说:“妈,哪有姐姐去巴结妹妹的道理?”
这话一出,冯大娘都惊呆了:“啥?你说你是谁的姐姐?”
冯大娘不敢置信,但是看沈凤琴却比刚才顺眼了。有这样的亲戚关系,咋不早说呢?
“妈,你还不知道吧,我是小棠的堂姐。”沈凤琴笑了起来:“当初小棠和弟弟躲回老家的时候,还是我们家收留了她呢。”
沈凤琴这话说的不阴不阳,还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联想。
她就等着冯大娘问她,沈意棠为啥会带着弟弟躲回老家。却见冯大娘像是没听到她后面那句,只听到她说是沈意棠堂姐的话。
“哎哟,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冯大娘热情洋溢地握着沈意棠的手,态度比刚才热情了一百倍。
冯大娘又不傻,哪会当众去问沈意棠躲回老家的事情?
甭管沈意棠以前发生了啥?
但是她既然能和军人结婚,嫁的还是个团长,那就证明沈意棠的成分背景是没任何问题的。
倒是沈凤琴这个儿媳妇儿,竟然还不消停。
在家属院有沈意棠这样的关系,不说好好巴结,还阴阳怪气的闹幺蛾子,真是个棒槌!
沈意棠把手从冯大娘手里抽了回来:“大娘,我们虽然都姓沈,但没血缘关系。而且沈凤琴他们家不孝顺,连自己的亲奶奶都能赶去猪圈住。”
在老家那些事,沈意棠可没忘记。
而且沈凤琴家里对沈老太太做的那些事,沈意棠一样记在心里。
沈老太太可是她穿书后,第一个对她好的人。
沈意棠也不会惯着沈凤琴这种阴阳怪气,还处处耍心机的人。
沈凤琴的嘴唇惨白,还在微微抖动。
她心虚的看向沈意棠,却见沈意棠笑容满面的站在那里。
被众人如众星拱月般簇拥着的沈意棠,是这样耀眼,却又这样刺痛了她的双眼。
沈凤琴很想指责沈意棠在胡说八道,脑子却是一片空白。
因为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想用‘语言陷阱’来算计沈意棠,最后却被沈意棠当众将了一军。
现在那些嫂子们都眼神奇怪地看着沈凤琴,和沈意棠没有血缘关系。还舔着脸说自己是她堂姐就算了,还这么不孝顺。
对于尊老爱幼的华国人来说,大部分人都把孝道看的很重要!
毕竟谁也不愿意,辛辛苦苦忙活大半辈子,却养出不孝子孙。一把年纪了,还要被赶去猪圈住着。
冯大娘脸色更是变得阴沉起来,难怪沈凤琴能做出爬床这种事儿,感情从根上就是坏的。
冯大娘开始后悔让儿子娶了沈凤琴,这样的人,哪怕是个女大学生,人品和家教不好,以后还不知道会怎么祸害她儿子的前程。
最后冯大娘猪肉也没换,而是灰溜溜地拽着沈凤琴离开了。
“我说你怎么有这样的好亲戚,你都不巴结?原来是你心虚,不敢去面对她啊。”冯大娘真的挺烦沈凤琴了。
上次想算计陆建华不成,反而爬了她儿子的床。
现在又让家属院的人看了笑话,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冯家娶了个不孝顺的儿媳妇儿。
还和陆团媳妇儿有过节,这以后让她在家属院咋社交?
而且陆团可是全军区最年轻的团长,军衔上校,要是升了旅长,那就是副师级的人物。
她儿子冯德坤一把年纪了,才是个副营,这辈子还能不能升上去都是个问题。
她兴冲冲带着沈凤琴来巴结沈意棠,结果事情全被沈凤琴搞砸了不说。
偏偏她拽着沈凤琴离开的时候,沈凤琴就像是被钉子钉在了原地,怎么也拽不动。
特别是沈凤琴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那双眼睛幽幽地盯着沈意棠,看得冯大娘在心里暗骂她是个丧门星。
不知道沈凤琴又想作啥幺蛾子?
……
沈意棠瞧见沈凤琴,再瞧瞧冯大娘那张黑得跟锅底一样的脸色,知道这婆媳两人也是不对付的。
别人不知道沈凤琴为啥嫁给冯德坤?
但是沈意棠知道的一清二楚,她也防着沈凤琴作妖呢。
但是冯大娘却硬生生把沈凤琴给拖走了。
冯大娘满腔怒火:“我还以为大学生脑子会灵光一点,看你这种把亲戚处成仇人的德行,我就知道你脑子被门挤了。”
冯大娘痛心疾首,本来能和陆团打好关系,那可是多好的人脉啊。
谁知道沈凤琴看不清局势,分不清场合,好好的亲戚处成了仇人。
“你老实说,你以前在老家干了啥得罪人的事情?”冯大娘质问道:“否则陆团媳妇儿,对人那么和善,却不肯给你脸。”
沈凤琴被问的心虚。
她不敢告诉任何人,她知道沈意棠的娃娃亲是未来的大佬,所以重生回来处心积虑的想抢沈意棠的男人。
更不敢说,前世今生两辈子都害得沈意棠喝了农药。
当然,这些事情不是沈凤琴做的。
她只是在父母面前推波助澜,说害怕沈意棠留在家里,他们家会被革委会盯上,从而全家都被抓走而已。
有些事,沈凤琴不用亲自去做,她的父母就会为了利益去动手。
就像上辈子,为了高价彩礼,差点把她卖给同村的老男人当老婆一样!
可凭什么她过的不好,沈意棠就算不嫁给娃娃亲,照样能嫁给比娃娃亲更厉害的人?
那个男人年纪轻轻就是个团长,还长相英俊。
被冯大娘盯着,沈凤琴却不敢露出狰狞的面目来。
她咬着唇,整个人都很愤怒。沈意棠为啥不死?为啥总是和她作对?就连在家属院也是沈意棠出尽了风头。
她以为自己嫁给一个团长,就能得意了?
沈凤琴总想把沈意棠给按下去!
否则她怕自己做的那些坏事被人发现,最怕的是被沈意棠发现……
沈意棠哪能猜不到沈凤琴在背后动的手脚?
这世上不管男女,就是有天生的坏人。
比如沈凤琴,再比如那个举报她父母的学生许家茂。
这些人都是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坏事做绝、丧尽天良。
沈意棠最近也在和师兄刑照辉打探许家茂的事情,最近查出许家茂霸占了她父母的研究成果,着手在设计研究战斗机的事情。
却因为父母的手稿不全,导致没有研究成果,最近正千方百计的到处搜寻他父母的其他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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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植物人 更新送上~
而且沈意棠还打听到, 许家茂为了让自己在京城扎稳脚跟,稳住自己在研究所的地位。
还在和一些女同志相亲接触,其中就有王丽丽。
沈意棠没嫁给陆毓华之前, 倒是在京城见过王丽丽几面。
这是一个外表酷飒,喜欢穿皮衣,骑翻斗摩托的年轻姑娘。
但是王丽丽喜欢陆建华的事情, 大院里的人都知道。
王丽丽能看上许家茂吗?
在沈意棠的记忆里, 许家茂是个戴眼镜, 看着很内向不爱说话的人。
也是他父母的学生中, 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可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 最后却举报她父母出卖国家机密, 害死了她的父母。
沈意棠打算过年回京城的时候, 去接触接触王丽丽, 想办法打探一下王丽丽和王家那边的情况。
王家能让王丽丽和许家茂相亲,这也变相证明,王家是想拉拢许家茂的。
沈意棠正在思考事情的时候, 忽然闻见了一阵烤红薯的香味。
她回神,见陆毓华不知道啥时候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
见她眼神过来, 陆毓华把烤红薯分成了两半。
一半给沈意棠, 一半给了小舅子沈国庆。
“哪儿来的?”沈意棠接过烤红薯, 还很烫。
“买的。”陆毓华淡道。
红薯的表皮被炭火烤得焦脆, 轻轻一撕,就能露出里面烤得金黄流蜜的红薯芯来。
“请你吃第一口。”沈意棠笑眯眯地把撕去外皮的烤红薯,喂到了陆毓华嘴边。
陆毓华低头看她,见沈意棠眉眼弯弯,便咬了一小口。
“多吃点呀。”沈意棠催促男人咬上大一口。
男人却摇了摇头, 他不爱吃这玩意儿。
六零年闹饥荒的时候,他们只能吃红薯填饱肚子。现在一看红薯,他胃里就开始泛酸水。
也就沈意棠喜欢吃这玩意儿,所以从部队前线回来的时候,他才会买烤红薯回来。
“烤红薯多香啊……”沈意棠见他不吃,自己咬了一口。
这个年代的红薯虽然不像后世那样,专门培育了软糯香甜的板栗红薯。
但是老品种的红薯,是用正儿八经的炭火烤出来的,口感也很香甜。
而且吃进嘴里特别扎实绵密,带着天然的炭火香。
要比用烤箱和煤炭烤出来的红薯多了丝天然的香味,而且外表烤得金黄的表皮,还在淌着蜜。
除了口感有点噎人,其实这份烤红薯没有任何缺点的。
“今天给大家分了一天的肥猪肉,闷得我头晕,我这几天都不想吃肉了,就想吃点粗粮。”沈意棠笑眯眯的说。
陆毓华垂眸看了眼沈意棠:“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被猪肉闷到的。”
这个年代想吃顿肉多难啊,他快把老战友的电话打爆了,才想办法弄来了半扇肥猪肉和两只猪蹄。
结果沈意棠还没吃上肉,就已经被闷到了?
沈意棠也反应过来,她是在经济发达,物资丰富的现代社会长大的。
所以她的饮食还保持着没穿越前的习惯,偶尔肉吃多了,就想让自己轻断食,减轻减轻胃和身体的负担。
可是这个年代,哪怕是干部家庭。
十天半月能吃上一回肉都很难得了,更别说家里孩子多,能把肉敞开吃。
而且穿越以后,陆毓华的津贴几乎都被她吃进了嘴里,所以她肚子里才不缺荤腥。
想到这里,沈意棠伸手抱了抱陆毓华:“等以后,咱们国家人人都能吃得起肉。以后肉吃腻了,想吃点别的土特产,还能坐着飞机和火车去外地吃呢。”
陆毓华失笑,现在的人吃饱饭都困难。
真能像沈意棠说的那样,为了吃点土特产坐飞机和火车去外地吃?
“当然能。”沈意棠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她站在未来几十年的现代,回望六七十这段艰苦岁月。
在现代,每次到了节假日,就是各省的旅游高峰期。
很多人都会为了一口吃的,或者为了漂亮的风景,不远千里奔赴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和品尝美食。
她说火车,那都是因为这年代没有动车,她怕说出来露馅儿。
陆毓华虽然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未来,但是听妻子说起来,他心里也是很向往的。
如果大伙仅仅是为了一口吃的,就能奔赴千里,去到陌生的城市。
那就证明,那时候的国家是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的。否则像现在这样,人人都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是没有多余的闲钱和闲情逸致,坐飞机和火车去外省品尝美食的。
“希望我们都能看到那一天。”陆毓华回抱着妻子,他们保家卫国,为的不就是这样幸福美好的生活吗?
“肯定能的。”沈意棠笑着答应道。
她和陆毓华现在都还年轻,不仅能活到未来。
到时候他们还能手牵着手去跳广场舞,拿着手机刷各种有趣的短视频呢。
这么一想,沈意棠也觉得日子越过越有盼头。
因为她会亲眼见证祖国从一穷二白,走向辉煌,成为全球强国。
这一切不是书上几笔带过的历史,而是她亲身经历,成为了历史本身。
当专心吃烤红薯的沈国庆,看姐姐姐夫开始拥抱的时候,他赶紧低头,拿手捂着眼睛往自己住的房间里跑。
因为跑得有点快,助听器都差点掉下来,很快?被他戴回了耳朵上。
“国庆,你别跑。我帮你把助听器再升级升级……”沈意棠见状就说:“免得你一跑,助听器就掉,你还要腾出手来捂耳朵。”
沈国庆被姐姐说的脸红,但是姐姐走过来给他弄助听器的时候。
他?扬起头,双眼孺慕地望着姐姐羞涩一笑。
小小年纪的沈国庆,长得是真好看。
眉清目秀,因为还没长开,所以有点雌雄莫辨的美。
也不知道常三德和林红叶两口子,是咋生出这么好看的沈国庆的?
沈意棠一边感叹,一边帮沈国庆弄助听器。
很快,助听器就被她弄好。
这次戴在耳朵上,无论怎么甩都不容易掉了。
正好这时陆毓华也从食堂打了饭菜回来,一家三口就洗了手,整整齐齐地坐在饭桌旁吃饭。
另一边,陆老爷子翻着墙上的日历,满脸笑容的说:“再过几天小棠和老四就要回来过春节了。”
“到时候家里弄个花菜炒腊肉,再弄个油条蒜苗炒五花肉……”陆老爷子一脸怀念的说:“当年我去小棠家做客,她父母就想办法给我凑了这俩肉菜。”
“小棠离家这么久,肯定也会想家。”陆老爷子眼角有些湿润。
京城的冬天是种不出绿叶菜的,当年小棠的父母,也是自己想办法弄了个简易的大棚,才能在奉天种出新鲜花菜的。
要么说,搞科研的脑子就是好用呢。
到了他这里,想弄到一颗新鲜花菜,那是想了无数种办法,最后才弄到一颗不太新鲜的。
为了能让沈意棠吃到花菜炒腊肉,陆老爷子只能想办法把花菜先过一遍开水,然后借了干休所的冰箱把花菜冻起来。
“爸,你也太偏心了。”姜美玲忍不住说,她前阵子从高处摔下来昏迷了一晚上,现在腰上还绑着护腰呢。
也没见老爷子给她这个儿媳妇儿,准备点她爱吃的。
老爷子扫她一眼:“出去。”
姜美玲瞬间低头,不敢说话。
陆老三却笑着说:“爸,美玲就是吃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她有啥资格吃醋?要不是她搞出这些幺蛾子,小棠至于受委屈吗?”陆老爷子瞪着陆老三:“还有建华,现在建华知道小棠原本是他的娃娃亲,都去找老四闹了一回。”
“你们两口子闹出这么大的岔子,还有脸跑到我跟前吃小棠的醋?”陆老爷子简直越说越生气:“滚滚滚……都给我滚出去,今年春节你们也甭过来丢人现眼了。”
陆老三和姜美玲刚走进屋,就被赶了出去。
连带着两人带来的礼物,也都被丢了出去。
姜美玲气得不行。
陆老三低头去捡带来的礼品:“行了,知道老爷子不待见你,就别整天拈酸吃醋了。”
他挺无奈的:“还有建华那边,虽然现在事情被老四摆平了。但你儿子是真喜欢上那姑娘,保不准哪天?昏了头,要和他小叔抢。”
自己的儿子,陆老三很了解。
和他一样,都是个痴情种,喜欢上一个人,几十年就不会变。
他看了眼腰上还绑着护腰的姜美玲,?在心里叹气。
也终于明白,当初他要娶姜美玲进家门,父母说啥也不同意,想尽办法也要阻止他脑袋发昏的举动了。
到了他这里,他也尝到了为儿子操心却还被嫌烦的滋味了。
想起瘦了一大圈且变得忧郁的儿子,姜美玲也开始忧心忡忡起来了:“建华不会做这种混账事吧?”
……
另一边,沈凤琴拐了好几个弯,才从冯德坤嘴里知道,沈意棠嫁的男人,竟然是陆建华的小叔。
沈凤琴当时就震惊了,陆毓华,那个上辈子因为执行任务,被枪打中脑袋,变成了植物人的陆毓华?
想到这里,沈凤琴瞬间就得意起来。
这么一看,沈意棠也不咋的,好好的陆建华不选,竟然选了个注定当植物人的老公。
……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两天大姨妈来了,又要带我妈去医院复查,所以更新比较少哈。明天应该能恢复日六了~
第50章 除夕夜 八千字更新
大概是知道陆毓华最终的结局-是出任务时负伤, 成为永远都清醒不过来的植物人。
沈凤琴的心里终于好受多了。
沈意棠并不知道沈凤琴心底那些酸掉牙的想法,因为她正在给老爷子做兔皮护膝。
眼看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她也想早点把护膝做好, 到时候送给老爷子当新年礼物。
因为第二天中午有空,她就和陆毓华一起去食堂打饭了。
两人拎着饭盒出门的时候,沈国庆还拿着烧黑的木炭, 在废旧的门板上教李英、李铁蛋两人学算术。
明年学校开学后, 林喜春也打算送李英和李铁蛋去读书。
以前在乡下, 钱都被恶婆婆把持着。
林喜春没有做主的权利!
可是现在林喜春有了工作和房子, 腰杆自然变得硬挺起来。
她不仅拜托沈国庆教李英认字和学习简单的算术, 还在第一次发工资的时候, 给沈意棠和张爱花各送了一瓶擦脸的珍珠霜。
就连帮忙教李英认字儿的沈国庆, 也得了一个她亲手缝制的书包。
书包上缝着一个鲜艳的五角星, 李英、李铁蛋和三妹也有同样的书包。
但是三妹不爱学习,只想快点长大,好去部队当女兵。
所以每次沈国庆当小老师的时候, 她都爱带着李铁蛋偷懒。
但是每次都会被沈国庆抓回去学习,三妹为此苦恼极了。
沈意棠每次看到几个小孩儿的相处模式,都忍不住笑起来。
来了家属院这么久, 沈国庆也算有朋友了。
陆毓华见妻子笑得开心, 在路过地上的积水时, 下意识把妻子拉到了身边, 不让路上的积水弄脏妻子脚上的鞋。
“陆毓华。”
有人在背后喊他的名字,陆毓华皱眉,没理叫他的人。
可是那人却跑到了他面前,是沈凤琴。
今天是沈凤琴和冯德坤在部队食堂请客吃饭的日子,沈凤琴本来也想让冯德坤弄一头猪过来请客。
但是冯德坤哪有这本事啊?
他能在饭桌上多弄一个肉菜, 都是冯大娘这些日子辛辛苦苦攒的肉票了。
沈凤琴穿着一身崭新的红棉袄,脸上还擦了粉,描眉画唇的,精心梳了头发。
可是她再精心打扮,面对天生丽质的沈意棠时,始终有点用力过猛的感觉。
沈凤琴不自在地用手摸了摸脸,人却挡在了陆毓华面前。
陆毓华看都没看沈凤琴,牵着沈意棠绕道朝前走去。
沈凤琴不高兴,要是陆毓华对她态度好一点儿。
说不定她能大发慈悲地提醒陆毓华,让他避开当植物人的悲惨结局。
可是一看陆毓华冷酷无情的模样,沈凤琴又想,让他死了算了。
这一刻的沈凤琴,仗着自己是重生的,知道未来的结局。
开始高高在上地审判着她遇到的所有人,唯独看到被陆毓华牵着的沈意棠时,眼里闪过一丝害怕和心虚。
沈意棠,是她重生后,面临的第一个不受命运控制,也不受上辈子结局所掌控的人!
沈凤琴表情复杂,眼神幽幽地说:“陆毓华,你不想知道沈意棠在老家发生的那些事情吗?”
陆毓华蹙眉,沉冷着一张脸:“你算什么东西?”
这话说的冷厉无情,沈凤琴顿时感觉脸上火辣辣的,臊的不行。
陆毓华甚至连头都没回,就这么冷淡寡刻:“以后家属院有对我妻子不好的传闻,必然是你散播的谣言。”
直截了当的冰冷态度,瞬间堵死了沈凤琴所有的心思和算计。
沈凤琴气的不行。
明明沈意棠父母身上还背着‘卖国贼’的骂名,为什么沈意棠和陆毓华的结婚报告,组织上会同意?
明明沈意棠父母要几年后才会平反,明明这个时代成分背景是能压死人的。
可为什么沈意棠偏偏能活得这么好?在家属院过得如鱼得水?
明明上辈子,沈意棠早就死了。
沈凤琴重生后,一直觉得自己拿稳了女主剧本。
可是现在,事事都不如她的愿。
反而她还走进了死胡同里!
沈凤琴心里怨恨老天爷不公平。
既然都让她重生了,为什么还要让沈意棠活着?为什么不让她事事如意?
沈意棠盯着沈凤琴,那双过分好看的眼里,流露出了一丝讥讽:“你在家属院里搅风搅雨……我很想问问,你到底安的啥心?”
“你该不会是敌特吧?”沈意棠说着话时,还提高了声音。
敌特两个字,在军营可是大忌。
沈凤琴脸色一白:“你胡说,我的政审是过了的。我家里三代贫农,和你不一样……”
“哦,三代贫农?说起来你也是个好人……可你为啥,总是到处挑拨?故意在家属院散播对我不好的传言?还想离间我们的夫妻关系?”沈意棠声音比笑容更冷:“说起来,三代贫农的你,还是被我沈家,被我亲爷爷养大的……”
“可是我爷爷刚死,你和你父母就开始忘恩负义。霸占我沈家的宅基地,想赶走我们姐弟。你别忘了,连修房子的钱,都是我父母攒下来的……”
这话一出,看热闹的人都远离了沈凤琴。
活像沈凤琴是个害人的瘟神。
沈凤琴脸色发白,眼神恨恨地瞪着沈意棠。
那瓶农药怎么没毒死沈意棠,否则她哪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沈凤琴出了事,不反省自己。
反而把过错全都怪罪在别人身上!
好像无论她做啥,都是被别人逼的。她自己没有任何错,更是无辜的!
沈意棠其实也很疑惑,她听的那本小说里,女主算是个敢爱敢恨的人物。
而且女主和男主是被人下药,才走到一起的。
怎么到了沈凤琴这里,剧情虽然都发生了,可是她的做法却狠毒愚蠢,一点儿都看不到女主身上的良知和底线?
而且她做的梦,似乎也开始和原著剧情有差别了……
沈意棠冷眼盯着气急败坏,表情有点扭曲的沈凤琴。
琢磨着自己应该不是穿书,而是穿到了那本书的原型故事的世界里。
眼前这个沈凤琴,自然也不是书里的女主,而是那个原型故事里的人。
所以眼前的沈凤琴尽管是重生的,可是她身上,却没有半点女主所拥有的善良和道德是非观。
因为作者笔下的女主,是优点大过缺点的。
而沈凤琴这人,身上是没有任何优点,纯坏的一个人!
但沈凤琴为啥会重生?
老天爷为啥要给沈凤琴这种人,一个重生名额呢?
沈意棠百思不得其解,但是一想到沈凤琴故意挡在她和陆毓华面前,有的没的说着那些话。
还想挑拨离间,沈意棠就呛她:“沈凤琴,有些事情做过就是做过。或许一时半会儿查不出证据,但不代表永远都抓不住你的尾巴。”
沈凤琴脸色苍白,她都知道了?
沈凤琴心里恐惧加深。
而从部队食堂走出来的冯大娘和冯德坤,也听到了沈意棠说的那些话,两人脸色死沉死沉的。
他们都盯着沈凤琴,沈意棠那话是什么意思?
沈凤琴干了啥坏事儿,让沈意棠骂她是敌特?
冯德坤头都大了,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和沈凤琴结婚。
冯大娘则想掐死沈凤琴的心都有了,原以为给儿子娶了个大学生媳妇儿,没想到是个骨子里不安分的?
她儿子好好的一个副营,娶她都是看得起她。
没想到沈凤琴还敢嫌弃他儿子只是个副营。
想攀高枝儿。
呸,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配不配。
冯大娘脸色阴沉地冲上前,拖着沈凤琴就走:“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了。”
沈凤琴想挣扎,可是见众人都在看她的笑话,她心里憋的要死,却不敢再作妖了。
冯德坤没走,而是走上前给沈意棠和陆毓华道歉:“嫂子、陆团,对不起,是我没管好我媳妇儿。”
“冯副营,管好你自己的媳妇儿。”陆毓华冷冰冰开口。
冯德坤满头冷汗的点头。
他知道沈凤琴有小心思,但没想到沈凤琴都和他结婚了,还这么不安分。
冯德坤原本觉得沈凤琴长得不错,还是个有文化的大学生。
而且从前的沈凤琴和他聊得来,两人也算心灵相通,可是为啥现在的沈凤琴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不,沈凤琴从头到尾都没变。
以前是在他面前伪装,为了更好的接近陆建华。
可是现在,沈凤琴不想伪装了,因为沈凤琴不想嫁给他,却又不得不嫁给他!
冯德坤心里也有了恐惧。
因为他现在发现,自己好像娶了个麻烦回家。
……
1970年2月5号,除夕夜。
沈意棠和陆毓华自然是要回京城大院过年的。
沈国庆戴着助听器,乖乖跟在姐姐姐夫身后,朝院子里走去。
一直站在门口等着他们的陆老爷子,立马笑了起来:“小棠回来了。快,快进屋,今儿准备了你爱吃的菜。”
说完,陆老爷子又弯腰笑看着沈国庆。
当老爷子的眼神,落在沈国庆耳朵上的助听器时,瞬间笑得更乐呵了:“早就听说小棠给你做了个助听器,这么看着,倒是比军区医院的助听器还要小巧方便一点。”
沈意棠给沈国庆做的助听器,那是结合了现代的精良设计和技术。
自然比七十年代初期的助听器要小巧精致,而且音质更清晰。
要不是现在没法做手术,在沈国庆脑子里埋芯片,沈意棠还能做出更好的助听器来。
可惜在七十年代,材料有限,也只能做成这样子了。
在沈意棠看来只是最简易的助听器,可是落在其他人眼里,却已经是这个年代少见的精良设计了。
一直陪着陆老爷子在门口等陆建军的人,也眼神含笑地看向沈意棠,那眼神里还带着敬佩和欣赏。
小叔是他们这些晚辈最敬重的人,小婶自然也是他们该敬重的。
而且别看沈意棠比他们还年轻一些,可是能被老爷子看中的人,必然是很优秀出色的。
没看老爷子,每次在他们这些晚辈面前提起沈意棠这个小婶时,眼里全是骄傲吗?
随即老爷子又有些遗憾的想,要是沈家没出事,小棠肯定也在研究所上班了。
除夕夜这顿晚饭,除了三房没来。
凡是留在京城的陆家人,全都到老爷子这边吃团圆饭。
饭桌上的花菜炒腊肉和油条蒜苗回锅肉,端上桌的时候,老爷子直接让人把菜端到了沈意棠面前。
“小棠,你多吃点。”陆老爷子目光慈爱的看着沈意棠。
陆家其他人的眼神,也都很和善。
因为大家都知道沈家发生的事情,也心疼沈意棠小小年纪就要背景离乡。
花菜焯水后冰冻起来的口感,虽然比不上新鲜花菜,却依旧脆嫩可口。
再加上腊肉的咸香和烟熏过的特殊香气,吃进嘴里后,还带着一种特殊的回甜。
至于那盘别出心裁的油条蒜苗回锅肉,油条切成小块,被猪油煸炒得焦香,咬下去时还带着绵软扎实的口感。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吃起来肥而不腻。搭配着蒜苗和油条,在嘴里迸发了奇异的化学反应,又香又好吃。
纯正的家乡味,让沈意棠的心也得到了熨贴。
“爸,谢谢你,这些菜很好吃。”沈意棠吃着老爷子精心准备的菜,眼神里全是感动。
陆老爷子看她喜欢,心里也高兴:“谢啥谢?你给爸亲手做的兔皮护膝,可保暖了。爸的老寒腿都不痛了……”
陆老爷子乐滋滋的和晚辈们,炫耀着沈意棠送的兔皮护膝。
老爷子是家里的长辈,只要他开心,大伙也都特别开心。
陆家的哥嫂们,对沈意棠这个弟媳也很满意。识大体、懂进退,而且还真心对待老爷子。
等姜美玲和陆老三拎着礼物来的时候,就听到屋子里传来温馨又美满的欢笑声。
再一看他们大冬天,还得站在院子里吹风受冻,姜美玲心里就有些不平衡。
“你说爸咋就那么喜欢沈意棠啊?”姜美玲转头问陆老三。
“不仅咱爸喜欢,咱们家其他人也都喜欢。”陆老三一脸羡慕的透过玻璃窗,看着屋内热热闹闹的场景。
以前过年,他们三房也在的。
可是今年,他们三房被分出去单过了,老爷子也不待见他们。
不仅如此,就连今年除夕,连儿子陆建华也没回来陪他们过年。
这让陆老三有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建华,心里还怨着咱们呢。”
姜美玲脸色又一变,她就不懂了,她也是为了儿子陆建华着想。
可是为啥最后儿子不理解,还怨恨着她?
姜美玲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但也知道,以后得在老爷子和沈意棠面前好好表现。
否则以后陆家真没他们三房的位置了。
老爷子听说陆老三和姜美玲拎着东西来给他过年,也没说啥,让人把两人放了进来。
姜美玲和陆老三进门的时候,还有些拘束和羞臊。
没办法,这些日子被分出去单过后,他们都感觉自己很难融入进这个大家庭里了。
尤其看见沈意棠坐在老爷子右手边的时候,姜美玲和陆老三更是觉得面上无光。
“爸,小棠,除夕夜快乐。”陆老三率先站出来说:“我和你三嫂亲手包了饺子,这就去厨房煮给你们尝尝。”
说着,他还拽了姜美玲一把。
两人进门后,就直接钻进了厨房,开始给大伙煮饺子吃。
姜美玲看着在锅里沸腾的饺子,眼眶有点红:“咱们咋就混到了今天这地步?”
陆老三叹了口气。
是啊,他们两口子,咋就混到了亲爹和儿子都讨厌的地步?
明明这一大家子,都其乐融融的。
可是他们两口子一来,屋里的说笑声都停了,好像他们的出现打扰了这场丰盛的团圆饭。
“行了,饺子煮好了,就赶紧出来吧。”陆家大嫂带着笑容走进厨房:“爸和大伙还等着吃你们包的饺子呢。”
说话时,陆家大嫂拍了拍姜美玲的肩膀,帮着她一起盛饺子。
姜美玲感动得落泪:“大嫂。”
陆家大嫂瞥了她一眼:“以后别再做出这种混账事了,小棠的事儿本来就是你们不对。”
“如果不是老四站出来,这事儿可不好收场。”陆家大嫂叹了口气说:“也幸好,小棠和老四婚后日子过的幸福美满,否则你们就是陆家的罪人。”
到底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
陆家大嫂教育了一番,也就没再说啥。
而是主动站出来当和事佬,帮着姜美玲和陆老三融入了进去。
“小棠,这杯酒三哥和三嫂敬你。”陆老三给自己和姜美玲倒满了白酒,一脸歉意地说:“以前的事儿,是我们对不住你。”
陆毓华和老爷子同时抬头盯着陆老三,一个眼神告诫,一个眼神冰冷。
陆老三心里一凛,知道自己差点说错话。
毕竟沈意棠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嫁错了人。
陆老三表情讪讪,但还是得道歉,否则不取得沈意棠的原谅,这事儿永远都过不去。
“小棠,你当时刚来陆家,我和你三嫂多有得罪之处,还请你原谅。”陆老三说完,率先喝了这杯酒。
姜美玲见状,也表情讪讪地说:“小棠,以前的事儿,三嫂也错了。三嫂也给你道歉。”
姜美玲也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沈意棠看这两口子态度还算诚恳,也知道她嫁给了陆毓华,这两人始终都和陆毓华有血缘关系。
哪能一辈子都当仇人呢。
她看两人认错的态度很诚恳,于是也给自己倒了杯酒,很给面子的说:“三哥、三嫂,以前的事儿都过去了。”
她的面子,不是给陆老三和姜美玲的,而是给陆毓华和陆老爷子的。
“爸年纪大了,以后咱们一家人,和和乐乐的就成。”这话也算是在警告陆老三和姜美玲。
陆老三忙点头:“那是自然,我们以后肯定向你学习,好好孝敬爸。”
姜美玲还给老爷子夹了个韭菜猪肉馅儿的饺子:“爸,这是您最爱吃的饺子,我特意给你包的。”
人一旦上了年纪,最想看到的就是家和万事兴。
陆老爷子也很感激沈意棠,今天能给这个面子,没让老三夫妻太难看。
“行了,以后你们两口子凡事都要多动动脑子。”陆老爷子板着脸教训儿子、儿媳妇儿:“瞧瞧你们以前做的事,现在连建华都不愿意回来过年了。”
姜美玲被批评得抬不起头。
因为陆建华不愿意回家过年这事儿,她心里也挺难受的。
陆老三握了握妻子的手:“爸,您的教训我们都听见了。以后绝对不敢再做糊涂事儿。”
“还有小棠,三哥三嫂也感激你的大度。”陆老三这话也说得真心实意。
姜美玲心里虽然不太乐意,但也知道今天不能再把事情搞砸了。
“来,小棠,尝尝你三嫂的手艺。”陆家大嫂也帮着打圆场:“往年过年,都是你三嫂包饺子。她的手艺可好了……”
姜美玲包饺子的手艺的确不错,手擀的饺子皮柔软筋道,里面的馅儿也鲜嫩多汁。
除了韭菜猪肉的、还有白菜猪肉馅儿和香菇馅儿的,每一种口味都不同,但也是同样的好吃。
北方人吃饺子喜欢蘸醋,沈意棠的老家吃饺子,却是蘸着辣椒油吃。
姜美玲为了给沈意棠赔罪,还特意做了辣椒油的蘸料,放在沈意棠面前。
只是眼神和沈意棠相撞的时候,姜美玲还有点不好意思。
毕竟她从没想过,沈意棠有一天会嫁给家族里最有出息的老四,而且她还得看着沈意棠的脸色过日子。
今晚这顿团圆饭,因为大家都在打圆场,所以吃的也算热闹。
吃过了晚饭后,姜美玲主动站起来去洗碗。
沈意棠正想着自己也要不要去洗碗的时候,她的手就被陆毓华拉住了:“你陪容菲下军棋。”
“小婶,我下军棋可厉害了。”陆容菲立马站起来,笑着说:“我们文工团谁也下不过我。
“那我瞧瞧你有多厉害。”沈意棠也笑着说。
她被陆容菲亲亲热热地拉着去下军棋的时候,姜美玲正准备往腰上系围裙。
但是转眼看到陆毓华这么维护沈意棠,连活都舍不得她干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泛酸。
她的腰还疼着呢,却要为了争表现,来老爷子这里洗碗。
姜美玲心里有些委屈,正难受着,手里的围裙就被人拿走了。
“行了,看你眼睛都红了。去歇着吧,我来洗碗。”陆老三这人还是有优点的,至少在疼媳妇儿这一块,是得了陆家的精髓。
老爷子见状也没说话,儿子儿媳妇儿感情好,其实也是件好事儿。
再说了,男人帮老婆干活,那也是天经地义的。
要是老伴儿还活着,看到其乐融融的一大家子,不知道会多高兴?老伴儿肯定也会喜欢小棠这个儿媳妇儿的。
陆老爷子一边摸着腿上的兔皮护膝,一边怀念自家的老伴儿。
窗外大雪飘落,屋内温暖如春。
陆老爷子笑眯眯的看着陪着自己守岁的晚辈,心里却因为想念老伴儿,感觉到了一丝孤寂。
“爷爷,你咋给四叔娶个这么漂亮又厉害的媳妇儿啊?”陆容菲撒娇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我这个下军棋,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人,居然输给了小婶。”
陆老爷子回过神,乐呵呵的笑:“你小婶可不止下军棋厉害,她都能算出你手里能翻出啥样的棋子儿来。”
陆老爷子不仅和沈意棠下过军棋,也和沈意棠下过象棋。
早就发现沈意棠在排列和计算方面很有天赋,甚至能精密算出棋盘上的棋局。
搞科研的脑子都好,沈意棠也是随了她的父母。
“爷爷,你可不许偏心啊。”
陆容菲看老爷子神态恢复了正常,立马冲沈意棠眨了眨眼睛,故意吃醋的大声说:“爷爷,你瞧着,我接下来要把小婶打的落花流水。”
沈意棠也笑起来:“尽管放马过来,要是输了,我给你发个大红包。”
“好,这可是小婶你说的。”陆容菲又开始和沈意棠下棋。
为了逗老爷子开心,两人故意在那唱双簧呢。
把老爷子逗得笑个不停,也来了下军棋的兴致。
但是老爷子这人吧……年纪越大,越喜欢耍赖。
最后只能拉着沈国庆在那下军棋,因为只有沈国庆能容忍老爷子一直悔棋。
大伙热热闹闹地守岁到了12点的时候,陆家大嫂还给大家煮了汤圆吃。
汤团还在煮的时候,大伙已经闻到了从厨房散出来的香甜水气。
碗里面撒了白糖,咬开汤圆的时候,舌尖就能尝到黑芝麻的香甜。
就是有点儿烫,得吹凉了小口小口的咬着吃,否则很容易被汤圆里面的汁水烫到舌尖的。
这会儿大家都围坐在一起吃汤圆,沈意棠就靠着陆毓华坐着。
偶尔两人眼神对视的时候,陆毓华便能瞧见妻子眼里全是璀璨夺目的笑意。
因为这是沈意棠第一次在陆家过年,老爷子和大哥大嫂他们,还给沈意棠和沈国庆发了红包。
沈意棠笑眯眯的收下了红包,也掏出自己给陆家晚辈准备的红包。
没过一会儿,每人手里都拿着不少红包。
其中红包拿的最多的就是沈国庆了,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就连陆容菲都给他包了一个红包。
沈国庆喜滋滋的拿着红包,白皙俊秀的脸上全是羞涩笑意。
“你这小孩儿长的太好看了。”陆容菲笑着捏了捏沈国庆俊秀白皙的脸颊,然后笑眯眯的说:“真不敢想象以后小叔和小婶生的娃,有多好看?”
毕竟小叔就是大院里长得最好看,再加上小婶那惊为天人的美貌。两人的孩子,以后肯定也是陆家最出色的佼佼者。
大伙在客厅吃完汤圆后,也就散了。
陆容菲精神头好,非要拉着陆建军和另外几个堂哥打扑克牌,还说自己要守岁到天亮。
沈意棠困得不行,就回了房间准备睡美容觉。
她洗漱过后,就裹着被子趴在枕头上,等了一会儿也不见男人回房,她就打算先自己睡了。
要睡着的时候,陆毓华才推开门进来。
沈意棠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见男人手上还端着一盆水,沈意棠瞬间就有些警惕地看着男人了。
陆毓华见她脸都红了,淡声说:“安心睡吧。”
沈意棠心中一喜,这才放下戒备:“那我睡了,明天早上你记得早点叫我啊。”
明天大年初一,可不兴睡懒觉。
而且她老家的习俗是大年初一要四处游玩的,这样代表新的一年也能潇洒愉快地玩过去。
陆毓华摸了摸她蓬松柔软的头发,见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也关灯搂着妻子,一起睡觉。
到了第二天早上,沈意棠果然是被陆毓华叫醒的。
男人侧身抱着她,一只手探了过去。
沈意棠:“…………”
早在男人昨晚端着水进屋的时候,她就知道,躲得了晚上,躲不过初一早上。
微白的光线,透过窗户的缝隙,照亮了屋内。
沈意棠看着眼前这个眉目锐利的男人,此时的男人眼眸如火。
那双手撩拨到了深处时,沈意棠白里透红的脸瞬间变得潮热,她将脸埋在了男人的肩头。
这男人身型高大稳健,沈意棠靠在他怀里时,就显得格外娇俏。
那雪腻般的肌肤,在昏暗的光线中尤其白皙。肩膀单薄,腰身纤细,可是手拢过去的时候,却十分有料。
陆毓华垂眸,凝视着妻子因为自己而变得潮红的脸颊、额头,还有那不停颤动的睫毛。
甚至连她红透的耳垂和纤细漂亮的脖颈,都似乎被昏暗的天光映出了隐隐潮汗。
昏暗的天光,同样映照着男人结实有力的胸膛。
陆毓华将妻子抱在怀里,她娇小玲珑地坐在他怀中,蓬松漆黑的长发披散下来。
越来越亮的天光中,他的妻子白的似乎在发光。
陆毓华抚摸着她潮湿凌乱的发,再抚摸她滚烫发红的脸颊。
她的脸实在太小了,被捧在掌心里的时候,连哼声的力气都没有啦。
陆毓华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这些年又一直在部队寡着。
再加上他比沈意棠年长几岁,每次想到沈意棠曾经是别人的娃娃亲,他心底燃烧着的火焰便比平时更炽烈凶猛。
他对沈意棠的想法,也更强悍。
沈意棠并不知道男人心里的想法,只能在男人猛烈的夺取中,低低地呜咽着……
等两人从屋里出来的时候,陆家所有人已经都在楼下的客厅里集合了。
陆容菲昨晚和陆建他们打了一晚上的牌,这会儿还看着精神抖擞的。
沈国庆昨晚睡的很早,看到姐姐下来,立马笑着冲上前说:“姐姐、姐夫,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沈意棠虽然收拾的整齐,可是脸颊上的红晕却是怎么也遮挡不住的。
陆家大嫂盯着她脸看了一会儿,见沈意棠欲盖弥彰的低下头。
忙把头撇开,大家都是过来人,哪里不懂沈意棠的局促呢?
“吃了早饭,你让老四带你去后海那边滑冰。”陆家大嫂笑着说:“他们每年初一都爱去那里玩。”
沈意棠笑着点头,从前就说要和陆毓华去滑冰。
没想到今天终于实现了。
几人吃了早饭,准备出门时。
忽然听到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由远而近,很快沈意棠就看到一个骑着翻斗摩托车的年轻姑娘,风风火火的从家属院门口经过。
大冬天还下着雪呢,这姑娘竟然没穿棉衣,而是穿着一件黑色的翻领皮衣。
那拉的溜直的长头发,被风吹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张十分英气的脸来。
王丽丽。
沈意棠原本想找王丽丽套话,可是谁知道王丽丽骑着翻斗摩托车一下子就窜远了……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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