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七, 念窈特意折了一枝桂花给姒墨簪在头上,额间用金箔也点了一朵相辉映的桂花。
今天他们只是打算在坊市四处走走,因此头发只是随意地挽了挽,长长的披发垂在身后。
虽然外面都要披上大氅, 但念窈还是仔仔细细给姒墨打理了暗云纹的短衣大袖襦, 外层搭了青玉色的荷叶边短袖, 走动间仿若云雾流转般飘逸。
沈道固已经在院子里等了一会儿,因为中秋之后还有两天的休沐假, 他少见地穿了一身浅色胡服, 长寿绣纹样暗纹,收腰收袖, 不像平时穿官服那样沉稳,像是策马过长街的年少子弟。
念窈跟在姒墨身后, 一见沈道固小声惊呼:“呀,公子穿新衣服啦。”
她觉得是因为没见过这样打扮的沈道固,所以乍一看到才觉得他比平时还要好看许多。
但她又看看沈道固,又转头看看姒墨, 觉得仙气飘飘的主人还是要比沈道固好看那么一点儿的, 自己的手艺没有被明理比下去,于是很安心。
姒墨看着宽肩窄腰的沈道固,忽然没来由地想, 他要是穿道袍一定也会好看, 这念头冒出来得可真是有点真奇怪。
沈道固的小厮明理也跟着他们, 四个人一路走走停停,太阳正当头了才逛到银平酒楼,门口迎宾的小二看到他们却露出一个要哭不哭的表情。
姒墨微微蹙眉。
小二躬身跑了几步,给几人赔笑道:“不好意思几位贵人, 钱大娘今天家里有些事,跟我们告假了。楼里现在还有别的大厨在,您看是不是让他们给您露几手?”
姒墨略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沈道固见姒墨没说什么,也就没有说话,跟在她身后。
这个大厨确实不大能比得上钱大娘,但总归还算不错,比衙署里的老张反正是强出不少。
中途掌柜还来了一趟,赔着笑殷勤招待着,还非要送了两道菜。
姒墨问了一句钱大娘的事情,掌柜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笑呵呵地感谢贵人记挂,说话仍旧十分爽利:“嗐,就是些耽误功夫的家务事,过两天就回来了。”
手上却不自觉卷着手帕。
姒墨点点头。
吃完饭念窈想起来上次见着的一家玻璃器铺,于是四个人边打听着边往那边走,沈道固偶尔讲起几句当年大魏灭北凉打通了丝绸之路,西域胡商带来了玻璃器物的往事。
姒墨听他讲西域胡商谒见圣人时闹出的笑话听得正有趣,忽然看见几个鬼鬼祟祟的孩子,悄没声儿地拿着长杆和麻布拐进了他们身边的一条小巷子。
那是几个七八岁的孩子,用他们手里长长的杆子敲着巷子尽头一棵从围墙里长出了半边身子的巨大枣树。孩子们手里拿着家里的旧布,从两端打上结,就是一个能装枣子的大口袋了。
这个时候的枣树上已经没有密密麻麻的枣子,落在地上的枣子往往被孩子们一哄而上争抢着。
其中有一个招风耳、眉毛浓浓的孩子,他大概是几个孩子里面最勇敢的一个,给同伴们飞快地打了个手势,手脚并用地攀上了墙头,爬上了这棵大树,用力摇晃着树枝。
圆滚滚的熟透了的枣子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简直是下了一场枣子雨。
他往回爬到一半儿,“咚”地一声跳下来,门里已经传出老仆在喊着“哪个毛孩子又来偷我家枣子?”
而后似乎有急匆匆的脚步声和后门“吱呀”的打开声,孩子们于是呼啦一下四散跑开。
姒墨忽然轻笑出声:“这事儿我也干过。”
沈道固、念窈和明理都很惊奇地看向她,但刚刚的恍忽似乎只是一瞬间,她已经咬着嘴唇,不再说话了。
秋风卷起掉落在地上的枣树叶,低低地打着旋儿,吹到姒墨的拖地长裙边,吹动她的头发。
她回头去看那些已经跑远的孩子们,额前一缕碎发拂过她小巧的鼻尖。
那个招风耳的孩子穿过一个又一个长长的小巷,他跑得专心极了,有北地的风声从耳侧呼呼吹过。
他最后拐进一个民宅,在门口把口袋团了一团,双手反背在身后,深深呼了两大口气,装作闲逛着进了门。
但这点小伎俩并没有骗过他正在院子里晒衣服的阿娘,做母亲的总是对自己的孩子明察秋毫。
“手里拿着什么?”阿娘问。
“没,没拿东西。”孩子的手又往后收了收。
妇人撩开面前铺挂着的一排衣服,两步走过去把孩子身后的口袋抢下来,几个圆滚滚的枣子落在地上,滚到妇人脚边,有一颗往更远的院子里咕噜噜滚走了。
“你们又去蒋参军家里偷枣子了!一天天就知道满城瞎跑着胡闹,一点也不让我省心!”
孩子这时候觉得心里有点难受了,但他并不敢和这样的阿娘顶嘴,求助般的看向旁边磕着烟杆的阿爸。
男人果然辜负没有孩子殷切的眼神,轻轻拉过妇人的手,“蒋参军喜欢这些孩子,不会真的和他们计较的。”
妇人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就这样轻易被哄好了,但嘴里还嘟囔着:“小时候就小偷小摸,将来……你啊,什么时候才能像你阿爸一样呢。”
男人左手拉着自己软和下来的妻子,右手把孩子高高抱起来,拿自己粗粝的胡子蹭得孩子直往他胳肢窝里躲。
“孩子嘛,小时候都是这样的,等他们真的拿起刀,也就长大了。”
他那张不算温柔的脸上浮现起一层堪称柔和的神色:“我在军营的这些日子里,你每天都按我教的练刀了吗?”
孩子眷恋地依偎在阿爸宽阔的胸膛上,点了点头。他挥舞阿爸给他磨的小木刀的时候经常想念阿爸的怀抱。
“让我看看。”
孩子从阿爸身上跳下来,跑到水缸旁边垫脚拿上他的小木刀,迎着秋日迷蒙的阳光用尽全身力气劈、砍、刺,他的小木刀劈开北地寒凉的空气,孩子好像又听到了刚才肆意奔跑时候一样的风声。
他觉得自己很快就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比平时阿爸不在的时候汗出得多多了,但他看不清阿爸的脸,在周围飞速移动旋转的背景里,一切都旋转成浓烈的化不开的杂色。
他只能看到自己的小木刀。
孩子停了下来,握着他的小木刀,忐忑地仰头看着阿爸,等待阿爸的表扬或是批评。
男人把孩子高高抛向空中又接住。
孩子觉得自己那时一定和太阳一样高了,如果阿爸再扔得高一点,也许他也会像春天的风筝一样飞起来,他想,那我就可以飞到军营上面看看阿爸每天都在干什么。
“真不愧是我的儿子!”他听见阿爸大声说。
孩子的脸也兴奋得红彤彤的:“阿爸,你什么时候教我更多刀法啊?”他好像有一点不好意思,“上个月我看见将军府那位小世子的长枪啦,他的枪是银色的,还有他的枪法,挥舞起来的时候会发光,可漂亮了。”
男人抱着孩子坐下来:“世子的枪法可不是漂亮的,那是杀人的东西。世子将来要挂帅,和敌人的将军对战,我们这些最基础的士兵,只要学会劈砍刺就行了。”男人看到孩子脸上有一点迷茫,忍不住捏了捏孩子的招风耳,“我们这些最基础的士兵有几万几十万个,但是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等上了战场,你身边是几千个同伴、几千个敌人,你什么刀法也想不起来了,脑子里就只剩下劈砍刺,无休止的劈砍刺,等到手也僵了,刀也卷刃了,你知道这时候什么最重要吗?”
男人把孩子放到和他视线同平的地方:“是意志,是只要把刀拿在手里就相信自己可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意志。那时候你心里就会知道,只有拿着这把刀,才能保护所有你爱的人,才能为所有的同伴报仇。”
“阿爸也是吗?”孩子好像有点被阿爸吓住了,他黑黑的瞳仁里是阿爸严肃坚毅的脸。
“是啊,好几次我都要坚持不下去了,我身边是堆到膝盖的尸体,有从没见过的敌人的,有昨天还在和我一起说话的朋友的。那时候我已经很累了,我已经感觉不到我手上还有刀了,我真想躺下去,和他们躺在一起。”
“但我想起了你阿妈还在等我,她坐在油灯下给我缝的大衣我还没有穿过,我还没能看到我的儿子把他的小木刀使得怎么样了,所以阿爸回来了,阿爸每一次都回来了。”
孩子怔怔地点了点头,他好像明白了,他大声地说:“阿爸,等我长大了,我也要上战场,我也要保护阿妈和你,”孩子认真地掰手指,“还有大陈、阿木、阿狗……隔壁的小水和卖油酥饼的大娘。”
男人被逗得哈哈大笑,他又把这个认真的孩子高高举起来了:“我的儿子将来会成为勇往无前的大英雄!”
一排决定留在这里过冬的鸟群被惊得飞了起来,它们越过屋檐和大树,飞得越来越高,最后只在天空中留下了几道灰灰的影子。
很多年后,这个孩子拿起了和他父亲一样的刀,去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他静静等待那个不可战胜的敌人露出破绽的时候,心里就盘旋着一排飞鸟。
怀荒镇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有伤痛,有离人,也有无数的孩子们长大,接过他们父亲的刀枪,保护他们脚下的土地,还有他们身后酣睡正香的几百万大魏百姓——
作者有话说:沈道固(打开日记本):喜欢…看…我穿得好看,明理去给我再订二十套新衣服
第26章
一眼可以看见很远很远的天空。
身边金黄色的草原一路蔓延去了远方, 不知道为什么变成蓝色的了,像天空一样沉沉的蓝色。可能是长到了起伏的山脊上,被云层融化成了天的一部分。
几百名工人喊着号子用石锤有节奏地锤着脚下的黄土,尘土飞扬, 在草原上升起一根雾蒙蒙的黄色飘带。
不时有士兵跑来跑去检查被夯实的土层, 合格的就可以在上面铺几层秸秆, 再喊来工人继续运送黄土,重复夯实。
这项浩大的工程向东西两边延伸而去, 像在辽阔的草原上画了一根柔和的曲线, 许许多多黑点围着这根线飞舞着。
林又安带着几个副手和沈道固骑马站在不远处,轻声交谈着。
“怕是没两年完不成这活儿。”有人感慨。
“到明年冬天就差不多能用了, 那时候柔然人再来攻城就没那么容易了。”说话的是林又安的丈夫蒋参军。
“他们今年来的时候看见这个,恐怕会疯狂破坏吧。”
“是啊, ”林又安看向远方,她的目光好似穿过了眼前辽阔平缓的山脉,一直看到柔然大君郁久闾吴提的金帐里。
她的语气逐渐坚定,“今年会是我们最难的一年, 这是柔然人的最后一次机会。这一场战争会是我们最艰难的一场, 但也是我们最满怀对未来的希望的一场。”
众人闻言均是面色郑重。
沈道固从今日过来时候就面色有些犹豫,见此稍稍打马上前两步,给一众人行了一礼, 认真道:“众位将军, 道固心里明白这一仗定然十分凶险。身后这座怀荒镇里十几万百姓的身家性命都系于我们之身, 众位将军对我大魏不畏生死忠贞报国的恩情之重,道固若能有命回长安,必然尽数报于圣人。”
“沈大人客气,”林又安也打马上前, 笑道:“在场的都是我信得过的心腹,这话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圣人桩桩旨意下来,还留出这么大一片地方暗示咱们扩充骑兵营,这是着急拿铁骑犁南朝的地了。沈大人也放心,咱们兄弟们已经做了许多准备,就等着柔然人这次来,好好抢上他们一波草原骏马,说不定过两年咱们都有机会领着咱们自己的重骑兵打回建康呢。”
众人纷纷应和着。北方的汉子们豁达豪爽,语声在草原上传出很远很远,头顶飞鸟群畅快地飞向荒野。
沈道固却不见喜色,略垂了垂视线,又道:“道固此次前来怀荒镇,其实心中怀着愧疚。当下确实不是修建长城的最好时机……我本来预计该是明年二月开春后,柔然人已经离去不再设防,他们又没有侦察的习惯,那时再开始修建长城,安稳建到明年冬天,也就初具规模可以御敌了,这是更周全的法子。”
“但南朝颁布政令为投奔南朝的人免除七年赋税,更为我朝叛乱者赏赐武器金银,此等鼓励奸佞之举令朝野群情激愤,以致圣人下令即刻建造长城。时间提前必然造成行事仓促漏洞极多,若是因此令诸位将军身陷险境,那就是我之罪,这些时日我想起此事就心中难安。”
长安而来的世家公子此时微微低垂着眼,大氅被草原的风吹得猎猎作响,马背上的军人们这才意识到,这个自己往肩上扛了许多江山社稷的“大人”也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少年,挺括的官服下也是一副单薄的血肉之躯。
他只是看上去矜贵又沉稳,原来内里也和他们一样真诚。
众人心中一时各自有所触动。
“沈大人也太见外了,军人哪有不冒险的,沈大人何必自责。”蒋参军首先道。
“就是,保家卫国本就是我辈的职责所在。”
“我祖父那辈就是江淮人,我也想有生之年踏回江南的土地呢。”
“南朝那些窃国贼子,都是心机叵测之辈,确实该在战场上好好教他们知道如何堂堂正正做人。”
众人纷纷出言宽慰沈道固,沈道固甚至有些眼中发热,他轻轻地吐了一口气,终于露出一个动容的笑。
正交谈着,前方修建长城的工人们陆陆续续停下手里的活计,往他们身后的一个方向看去。
姒墨和梁为安各骑了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踢踢踏踏地往众人这边小跑而来。
梁为安边走边远远给姒墨介绍:“那边那个穿白袍的就是蒋参军,他是林将军的丈夫,家里和林将军是世交,最擅长骑射。”
姒墨认真观察了一下:“还不错,但是比起林将军还差了一点点儿。”
她伸出两根手指捏了一点点空隙出来。
“那是,林将军那可是孤身杀进柔然军阵里生擒郁久闾格撒的神人,”梁为安挺直腰板,但小声嘀咕,“哎,蒋参军要是有一天为国捐躯了,我正好娶了林将军还有多好……不过我最擅长做前锋,恐怕活不过他。”
他说到后面,又有点失意。
“你这张嘴啊,整天说胡话。”姒墨失笑,拿马鞭点点梁为安。
“我又不是胡人,怎么会说胡话。”梁为安理直气壮。
沈道固打马小跑了两步,停到姒墨几步远的地方,笑问她:“怎么骑了匹青翼军的马?”
“老胡借给我的,我骑着怎么似乎也并不比你送我的云逸快上多少?”
“沈大人的马也是良驹,想来应该差不多吧。”梁为安也答不上来,揣测道。
“蒙古战马最厉害的地方在于负重,云逸虽然也快,但那是因为载的是你。若是厚重的头盔铠甲一戴,寻常的马就被压得走不动了,因此唯有蒙古战马才有组建重骑兵的可能。”沈道固解释。
“我知道了,开战之时咱们全副武装的重骑冲到南朝的巴马中,轻易就能冲乱他们的阵型,而他们连我们的铠甲都刺不破,那我不是跟砍纸片儿似的!”梁为安激动起来,狠狠摸了摸身下黑马的脖子。
姒墨有些无奈地看着他。
正聊着,林又安等人也到了,梁为安连忙道:“将军,姒墨姑娘骑术可好了,一点也不逊于属下。沈大人懂的知识也可多了。”
“还用你这傻子说。”林又安笑骂了他一句。
这时天空中又有一排飞雁掠过,林又安抬头看了看,心中有些蠢蠢欲动:“可惜我没带弓箭来,不然咱们倒是能追雁跑跑。”
蒋参军伸手在马鞍侧面的箭筒里摸了摸,笑道:“怎么没带,我一直随身带着呢。不如咱们一起跑一场,到蒋某射中飞雁为止,最当先的头名就得了我这一只飞雁的彩头如何?”
众人都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倒也不用多准备,当下就循着雁飞的方向冲去。
青翼军的得名正是因为高车的这种蒙古战马,飞奔起来时如“青天白日,翱翔在天地之间”,众人策马狂奔起来,一时间声如踏雷,战马一身黑色短毛在阳光下比最好的缎子还要亮,飞驰间鬃毛随风飘扬,远处的工匠和士兵都停下来呆呆地看。
姒墨在人群中间偏前一点的位置,北地的寒风迎面吹过她的脸颊,吹起她乌黑的长发,吹得她眯起眼睛。
她好像忽然忘记自己身在何处,只有身侧呼啸而过的风,和风中黄黄绿绿杂糅在一起一闪而逝的景物,马蹄踏踏,她能感受到腿间这匹骏马奔跑时贲张的肌肉,她从未觉得自己近百年间有如此畅快的时候,沈道固一直保持在落后她半个身位的地方看顾她的安全,但她全然没有察觉。
蒋参军一骑当先跑到雁群下,回身勒马,那匹跟了他许多年的精壮战马高高扬起前蹄,发出嘹亮的嘶鸣声,蒋参军紧紧夹住他的爱马,右手早已搭箭,抓住时机仰天引满弓弦,双臂犹如铁铸。
利箭离弦时带起一声令人心惊胆战的破空之声,直直射中了领头的大雁。
大雁下坠将要落地之时一只修长的手将它捞了起来,林又安一手高高举起她的战利品,一手拉住了缰绳,战马仰着头惯性地向前冲了几步,而后兜着圈子小跑着停了下来。
远处修筑长城的人们爆发出剧烈的欢呼声,林又安高高吹了声口哨,被风吹散的发梢划过她高挺的鼻梁,明亮的眼中意气风发。
身后众人先后跑到他二人身边勒住马。
“将军,你们这是个夫妻店啊。”有人打趣。
姒墨也在笑。
“这里比长安快乐。”
回程的时候她悄悄对身旁的沈道固说。
姒墨、林又安、沈道固、蒋参军四人顺路回家,刚拐到桑课大街上时迎面忽然跑来一个慌里慌张的库部司小吏,跑近了才看出脸色白的吓人。
“将…将军,”这位小吏姓陈,做这个库部司的职务也有好些年头了,此时见了林又安却“扑通”一声跪下,骇得连话也说不清楚,“武库里出事了!没……没了!”
“什么没了?好好说。”林又安呵斥他。
陈水好似要哭出来:“武库里的铁器,今早去查的时候少了好多!但是封署一点儿都…都没有被破坏,大门每天都有人检查……都一直锁好的。也没有人进出的记录,凭空飞走的啊将将军!”
林又安和蒋参军对视一眼,皱眉吩咐他:“带路,我去看看。”
陈水爬了两回才从地上爬起来。
到了武库门前,林又安先上前看了看几道门锁,确实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于是示意陈水打开库门。
陈水抖着手一道道打开锁眼,锁链在他慌乱之中一下下撞在厚重铁门上,闷响声吵得人心烦。
第27章
门“吱呀”一声打开, 激起一层尘土。
众人向内望去,武库内用夯土墙分出了一道道隔间,有天光从屋顶的瓦缝间透进来,一束束光线中细小的尘埃飞舞, 显得这座百余米长的武库更加广阔寂极。
“就是‘戊’字门里的铁器。”陈水带他们来到一个隔间内, 一打眼看过去有些空旷, 木制铁器架上空空荡荡,地上几个敞开的空箱子也胡乱堆放着。
“这些箱子上的封署按你所说, 原本是完好的?”林又安上前检查了几个箱子, 皱眉问道。
“是是,我们发现铁器架上空了, 慌乱之中撞翻了几个箱子,发现重量轻得奇怪, 才打开看的。”陈水答道。
“所有的箱子都检查了吗?”
“没……剩下的没敢动。”陈水低着头嗫嚅。
林又安本来想让他叫几个人来把剩下的箱子都打开,但看他这副丢了魂的样子,皱了皱眉:“你去外面等着吧,把知道这事的人都叫过来, 一会儿还要找你们问话。”
“等一下, ”蒋参军把两股战战的陈水喊回来,把自己一直拎着的倒霉大雁顺手递给他,“帮我拿出去吧, 看好, 这回可别有翼而飞了。”
陈水当初就跪下了。
“怕什么, ”蒋参军皱眉,“鸟诈尸你也怕?”
陈水双手接过大雁,苦着脸一米六一米七地离开了。
“这事有些灵异。”看陈水走了,蒋参军摸摸下巴思考, 摸了自己一下巴雁毛。
林又安假装没看到。
“因此林将军才要支走他。”沈道固说。
“看来只能我们自己劳动了,”林又安撸起袖子正要搬木箱,突然想起来姒墨,回头嘱咐她,“姒墨姑娘在旁等着就好,这等活儿不必你动手。”
“嗯。”姒墨乖巧应了一声,真的退后了两步给他们让开地方。
沈道固轻笑一声,也挽起袖子挨个检查起这些贴好了封署的木箱。
一会儿功夫三人就检查了几十个木箱,其中大约有三分之一都是空的,而且奇怪的是反而是下层的箱子里空得更多。
“这也合理,”蒋参军说,“假如这个贼人从上往下偷完,再反着摞回去,那就是这个样子的。”
林又安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灰尘印:“这些灰尘的厚度很均匀,应该是当初入库的时候同时放置的,如果真有人重新堆放过,那灰尘印应该很杂乱才是。”
蒋参军摸摸鼻子,当作自己什么都没说过。
林又安终于看不下去他到处摸自己脸的行为,把他下巴上的雁毛摘下来,用这根羽毛把他鼻子上的灰刮掉。
蒋参军:“!”
蒋参军转过身从怀里掏出手帕,狂野地抹了把脸。
姒墨这时揣着手往箱子里探了探头,发现打开的空箱里面有些奇怪的铁屑。
“咱们武库里的武器不至于会自己掉铁屑吧?”林又安也发现了这个现象。
“谁偷武器都是整个偷走的,哪有磨成铁屑的,拿回去冲水喝吗?”蒋参军转回身,以积极的发言掩饰尴尬。
这话一出口,四人心里一琢磨,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升起一个荒谬的猜测。
“全搬开,看看地上。”林又安当机立断。
搬了快一半的木箱到戊字门外时,这时再搬的箱子就几乎全是空的了,每个箱子里都或多或少剩了点铁屑。
林又安的眉头越皱越紧,按照这个数量,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了。
再搬开两个箱子,露出了地面时,四人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个洞口,倒是不大,只有两拳宽,但是看着幽黑,不知道通向哪里。
“真…真吃了?地底下的东西吃了?”蒋参军不敢置信。
姒墨皱着脸看这个洞,这个洞黑黑的,也像在看着她。
“这洞口大小也容不下铁刀通过啊。”林又安想得更多了,要是顺着洞挖到了丢失的兵器还好,若是挖不到的话,这要是给朝廷报损,该报什么科目呢?
小孩儿误食?
姒墨蹲下来,摸了摸洞口的土。
沈道固看向姒墨。
姒墨摸了半天,在三个人不知为何十分期待的目光中从袖子里摸出来一块颜色如火的石头放在洞口边。
三人一时间都没有再出声,和姒墨一起静静等着。
不多时,从洞中钻出一个金灿灿的小脑袋,鼻子到处嗅嗅,黑豆豆眼珠转了一圈,看到地面上这么多人,知道中了圈套,就要往回钻。
姒墨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它长长的耳朵,将它提了起来。
他们没想到真能引出地底的东西,都围过来看。
这只被抓住耳朵就装死的小兽有一些像世俗的兔子,但全身毛发像金子一样的颜色,看起来也不很柔软。
“有些奇怪。”姒墨嘀咕。
“如何奇怪?”
“这是季符兽,住在地底深处的洞穴里,内脏像铁一样坚硬。以土下的丹砂石为食,也吃铜铁。但此地没有丹砂石,这么点儿铁器可不够它吃成这么大的。”
姒墨把它高高拎起来,戳了戳它扁扁的肚子。
蒋参军忽然想起来:“此地往西二百里有一座昆吾山,山中盛产红铜。上古黄帝讨伐蚩尤时曾经在昆吾山中布阵,挖掘了百丈深的坑还未挖到泉水,只见到如星星火光。据传那里的土地中就有许多丹砂。”
“那就是从昆吾山跑出来的喽?”姒墨又挠挠季符兽下巴,季符兽只翻着眼睛一味地装死。
“那么多兵器都是被它吃了?能赔吗?”林又安胆子大,也捏了捏这小兽的肚子。
姒墨皱着脸思考了一会儿,最后提着季符兽耳朵的手腕稍稍翻转,让它和林又安大眼瞪小眼。
林又安:“……”
林又安:“你是怎么吃下这么多东西的呢?”
这桩铁器失踪案并没有成为一桩大案或是奇案,甚至都不十分可怕,只是一只偷跑出来的饥饿妖兽而已。
林又安吃了一个哑巴亏,十分不死心:“它这么能吃,就没有点儿其他的用处吗?”
沈道固此时想起来了,说道:“我在书中读过一桩记载,那时还以为只是传说。从前吴国时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吴王命令检查武库的洞穴,猎得了一金一银两只兔子,杀了之后剖开它们的肚子,发现有铁胆和铁肾,才知道兵刃的铁是被兔子吃掉的。吴王于是召来铸剑工匠,命令用它们的胆和肾铸剑,最终铸成一雌一雄两柄神剑,雄剑叫“干将”,雌剑叫“镆邪”,都可以可以切玉断犀。”[1]
姒墨听到凡人剖开它肚子的时候就开始皱眉,听完全部之后眉头又重新舒展开:“想铸剑的话倒是不用剖开它的肚子,我就可以将它胃里的玄铁精取出来。”
林又安听姒墨此言,心中对她的身份略有了几分猜测,但有意避开,只去摆弄季符兽:“那你也能赔我一柄好剑喽?还算公道。”
“我就先带回去了,”姒墨把季符兽抱在怀里,想了想,“之后我去将它送回昆吾山吧,留在外面也是个祸害。也许是昆吾山的封印松动了,也得去看看。”
沈道固对姒墨挑了下眉:不养吗?
姒墨撸了一把季符兽精钢一样的披毛:有点扎手。
林又安和蒋参军默契地仰头看房顶的灰尘,只装作没看到他二人的眉来眼去。
之后林又安嘱咐库部司的人都不许再提及此事。
陈水颤颤巍巍地问林将军:“将军,那这个事……已经完全解决了吗?”
林又安一瞪眼:“不然呢?”
陈水马上就觉得很有安全感了。
他又试探地问:“那这个事……到底是个什么原因呢?”
林又安又一瞪眼:“这其中涉及到一桩大阴谋!你想听?”
陈水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他已经想回家给林将军烧香供奉起来了。
那个谁……钟馗?钟爷瞪人也不过如此吧……
林将军和蒋参军走了一半,忽然回头又冲他而来。
陈水斩钉截铁地跪下了。
蒋参军摸摸鼻子:“倒也,倒也不必行此大礼,我就是问问你给我大雁拿哪儿去了?”
姒墨这边抱着季符兽回官署,等到没人的时候悄悄和沈道固说:“这事有点奇怪,我且说说,你且听听,要是个巧合那也不必往心里去。”
沈道固好整以暇地洗耳恭听。
姒墨道:“我看它吃铁器的数量,似乎也没在怀荒镇的府库里待多久。仔细算下来,应该只比我们晚到个两三天,却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关系。”
沈道固想了想:“算上它从昆吾山跑过来的时间呢?”
姒墨道:“那就几乎和我们是前后脚了。”
沈道固声音压得愈发低:“听起来……会不会和意图害我祖父的那个坏人有什么关系?”
姒墨一抬头,几乎磕在沈道固下巴上。
她后退了半步,晃一晃手中的季符兽的耳朵:“可是它能做什么?总不能指望它把青翼军的武器全吃光,让他们空着手上战场吧?”
沈道固思量:“或许就是呢?若不是仙人在这里庇护,我们谁能拿它有办法?”
姒墨扫他一眼,摇了摇头:“马屁拍得不够精妙。你们凡人里那些和尚道士也很厉害,怀荒镇里我就能感应到有几人。何况这小东西好抓得很,稍微有点修为的都能抓了。”
两人商议了半天也没有结果,这就快走到官署了。
念窈一看见季符兽顿时浑身的毛就炸起来了。
季符兽也一样炸毛呲牙。
它炸毛倒不要紧,姒墨还将它在怀里揣着呢,只好“刷”地一下高高抬起下巴像端了个榴莲似的端着它。
念窈撅嘴,不太情愿地上前道:“主人,我来拿吧。”
姒墨将季符兽递给她,心有余悸地庆幸自己幸好没有决定留下来养。
沈道固…沈道固正了正神色,体贴地问:“取玄铁精需要什么材料吗?我叫人去准备。”
“朱砂、极寒水、极寒土,还有一些你平时用的纸笔,只要这几样就可以。”姒墨板着脸道。
沈道固应了声,亲自出门吩咐人去准备。
姒墨回头视线扫过念窈,顿时柳眉倒竖:“你偷偷掐它了?”
念窈讪讪收回左手,“我想看看它皮有多硬……”
“我还从没见过呢,昆吾山里的东西怎么还能跑出来?”念窈赶紧转移话题。
“过两天去看看吧,”姒墨算了算,“昆吾山上有禁制,我们最多遁到山脚下,爬山再加上查看封印,兴许巴特耳大会之前还能赶得及回来。”
她倒是一直没忘记这个热闹。
“嗯嗯嗯。”念窈点头如捣蒜。她还不知道姒墨不打算养这个小东西的事情,心里热切地盘算着到了昆吾山以后要怎么自然地、不小心地、懊悔地弄丢这个硬毛畜生。
“对了主人,银平酒楼那边传了话来,说是钱大娘回来了,请您有空过去吃饭呢。”
念窈给官署里养的黄狗放出来,把季符兽扔进狗笼子里,仿佛十分不经意地提起另一件事。
“好呀。”姒墨散开头发靠在榻上舒服地眯了眯眼睛。
她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都还算不错。
翌日,姒墨先设下法阵取了季符兽胃中的玄铁精,将虚弱的季符兽放在自己的凌花袋里养着,看了看天色还早,和念窈两个人溜溜达达去银平酒楼吃饭了。
钱大娘果然回来了,仍旧是忙忙叨叨的一张嘴,提起前几日的事情只说:“没事…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家能有什么事。小孩子遇到点挫折,刚巧有个好心人帮了我们一把……都过去了,我再给贵人做一道黄米糕吧?”
于是姒墨也就不再多问了,菜反正是和从前一样好吃——
作者有话说:1.东晋王嘉《拾遗记》卷八
沈道固(打开日记本):喜欢…软毛的
第28章
八月二十一日。
“我今日教你这种风遁法, 你且先记下,日常也可多练习,但须等你成仙之后才能使用。”
怀荒镇外的一处山脉中,姒墨又捏完一遍法决, 向念窈示意。
她抬头看了看身旁参天的古树缝隙间透过的阳光, 她们刚来的时候, 这里还只有朦朦的晨雾。
姒墨又捏了一个法决:“不早了,我直接带你去昆吾山。”
念窈只觉得眼前一晃, 再能看清时身周已经换了另一条山脉, 这里的树木更加稀少,空中有一股金石之气。
“哇——”小狐狸睁大眼睛。
“要我说, 主人,我们从怀荒镇回长安的时候也遁回去吧!”小狐狸兴奋。
姒墨把手放在嘴上比划了一个“嘘”, 小声道:“我就是这么想的,到时候咱们趁沈道固一个不备,直接去他家里等他。”
她走出去两步还在嘀咕:“到底谁会喜欢坐马车呢?”
主仆两个很是惺惺相惜地往昆吾山深处走去。
走了两步,姒墨忽然又道:“那我们为什么要一直跟着沈道固呢?”
念窈眨眨大眼睛看着她。
姒墨道:“我们明明哪里都可以去得。”
念窈因为被他们收养的时候就是两个人都在, 很自然地默认了这是主人和主人的奴仆, 就应当孟不离焦焦不离孟。
但是听到主人这么说,念窈马上支持主人:“对呀!又不止公子一个人认识林将军梁校尉钱大娘,又不止公子一个人有钱!又不止公子一个人好看说话又好听!我们把人间犁过去, 总能找到比公子还要好看的人。”
姒墨看了她一眼, 没说话, 走了。
念窈巴巴地跟上。
上了昆吾山就有禁空阵法,两个人走到天黑,终于爬了三分之一,这里已经是凡人之间“人迹罕至”的地方了, 再往上就到了隔绝凡人的迷阵。
姒墨在左手上那只雕着麒麟青鸾螭龙乘黄朏朏的茶色手环中摸了摸,取出一张由银扶贝通体打造的贝床。
银扶贝产自东海以东的大壑之国,一只足有九尺长,据说在深海中会发出微弱的荧光,在夜晚还会轻轻唱歌吸引过往的鱼群。
这张贝床被人细细地打磨过,每一寸都莹白无暇,上面铺着由香香软软的绒浆草织成的毯子。
念窈眼睛都看大了。
姒墨想了想,又在手镯里摸了摸,取出一个叮叮当当挂满紫色珍珠的白纱帐子。她把纱帐往空中一扔,两人周身十几米之内的地方都渐渐漫起缥缈的仙雾,雾气升腾间隐约有白鹿一闪而逝。
姒墨又摸了摸,摸出一个枫叶小香炉,往里扔了块细腻的香石。不多时,柔和的香气就盘旋着在夜色中缓缓上升。
她把全身零零碎碎的东西摸了个遍,一个仙气飘飘的人间仙境就当场建好了。
小狐狸变回原身在浓郁仙雾中打了个滚儿,一边扑着幻化的灵蝶一边真心实意地说:“主人,我觉得我们的确应当抛开公子自己去玩。很应当。”
姒墨却没有接话。
她看着贝床上挂着的贝壳小风铃,忽然有些出神。
半晌,忽然又咳起来。
念窈连忙变回人形给姒墨端茶,又从随身的小包里找了润肺的糖果拿给姒墨。
她乖巧地跪坐在姒墨脚边,轻轻把头放在姒墨膝上,柔声道:“主人别想了,我们查看完昆吾山还要回去参加巴特耳大会呢。我们不是真的不要公子了吧?”
她抬头看向姒墨。
姒墨看着盒子里打转的几颗糖果。
念窈将盒子向上举了举,她有一点丧气,小声嘀咕:“要是公子在就好了,公子一定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
姒墨把手轻轻放在念窈微凉的小脸上,说:“你也很好。”
她笑了一下,身旁风清云软,寒叶结霜。
这么走走停停了三天,这一日的午后刚过,一直无时无刻不在萦绕在姒墨和念窈身旁的风忽然停了。
“终于进真正的昆吾山了。”念窈回身摸了摸光晕流转犹如实质的昆吾山结界。
如果不是跟在姒墨身边,她自己绝穿不过这样的上古屏障。
姒墨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却也说不上来。
她从凌花袋里把季符兽放出来,季符兽精神比起取玄铁精那日已经好了许多,似乎感知到自己回到了熟悉的家乡,压低身子在地上到处嗅嗅。
季符兽低着头在原地反复转了十几圈,仍旧辨认不出方向。
念窈抬头看姒墨,悄悄说:“只有小狗在拉屎之前会这么转圈吧?”
被姒墨拍了一下脑袋。
季符兽嗅了许久才迟疑地选定一个方向想要跳走,却被姒墨随手挥出一道风障拦住了。
姒墨往外面扔了一块鸦血石,引着季符兽往昆吾山的结界边缘去。
季符兽穿过结界时似乎被阻了一阻,小小的头被压得扁扁的,但只是后腿微微一用力就跳了出去,而后抖了抖毛,叼起鸦血石就要跑。
姒墨一把将它捞了回来。
“这结界当真出问题了?它就是这么跑出去的?昆吾山上还跑走了多少灵兽?”念窈也觉得有些不对了。
“不知道,得去封印之地看看。”
姒墨给季符兽喂了一颗孕养体魄的灵丹,将它放生了,带着念窈往季符兽原本要去的方向御空飞去。
念窈看着季符兽钻走的洞口逐渐在视野里缩小成一个小黑点,心中默默祝福它:再见了硬毛畜生。
真正的昆吾山,赤地千里。
偶尔在下方经过的生灵并不属于凡人已知的任何物种。他们曾经在大荒大泽时代与人族和神祇共同混居在这片天地,那时人类还不是世界的主人,他们崇尚图腾,信仰真神,在神明的庇护下生死枯荣。
那时候的日子像是光怪陆离的梦。
后来凡人对天地的探索越来越多,他们创造了规则。
他们学会了生火、创造了文字,用历法对星宿的运行提出规则,用节气对万物的生长提出规则,用律法对人间的道德提出规则,并一代一代将已知的知识传承下去,创造更多的规则。
他们甚至开始尝试修仙。
于是天地间的规则随着人类的成长,变得不再适合神祇和古兽生存。有一些神祇搬到了九重天上,有一些生灵永远地消失了,有一些则逐渐隐藏在了凡界的各处灵地,不再为凡人所知。
现在只是用禁制和障眼法就能将凡人阻绝在昆吾山之外,可是姒墨、包括很多神灵心中都明白,也许将来人类对世界的探索更加精准,他们有了能够更加了解这个世界的工具,那时候禁制和法术或许也会变得不再有效,也许终有一日,世界将独属于人类自己。
越王勾践曾经用白马白牛祭祀昆吾山的山神,被赐予了赤铜之精,铸成八方神剑。
掩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
他以为是自己的虔诚感化了昆吾山神。
其实昆吾山哪里还有神呢?
不过是一些好奇的古兽,被凡人的王侯之气惊动,昆吾山的规则短暂地松动了那么一个瞬间,于是新的传说在世间流传开来。
念窈这样由普通野兽修炼成的小妖怪,整个昆吾山于她而言,也只是一个上古的传说。
传说中昆吾山有蠪蚳,状若猪,头生角,人吃了它的肉就不会再梦魇。
下方似猪长角的妖兽若有所觉地抬头,念窈提起一口气没敢呼出去。
“没事的。”姒墨察觉到怀里的小狐狸身体僵硬比得上刚才放生的季符兽,忍不住莞尔。
蠪蚳果然只是视线随意扫过天空一眼,对姒墨的话也没什么反应。
念窈才后知后觉地知道,原来姒墨一直开着隐身罩。
隐身罩嘛,在施术人不动的时候只是个随手就能使的小法术罢了,甚至有些法力微弱的凡人也能做到。
但她们此时正在空中一刻不停地飞行,这样的法力消耗,念窈这种没成仙的小妖怪是不敢想的。
狐狸抬起脑壳小心地看了看姒墨。
她想问问主人为什么要一直开着隐身罩,昆吾山虽然是三千凡世交汇之处,但是这里只有一些无法说话的古兽,有什么人要避呢?
但她想起那天夜里主人的眼神,那个看一眼就令她感到难过的神色,于是她没有敢问出口。
这时姒墨被狐狸转来转去的头发蹭得实在是有点痒,她摁住念窈滴溜溜的脑袋,轻声说:“昆吾山上偶尔有各路仙人的弟子来此历练。”
念窈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重。
不单纯是血的味道,仿佛混杂了什么肮脏的气息,像是腐朽的灵魂在烈日下年复一年的暴晒,污秽随着山脊肆意漫延,稻草一样的躯壳扎根到地底深处,这肮脏沉重又浓烈。
姒墨已经不需要再主动分辨方向。
她循着这股令人作呕的气息源头找去,沿途的古兽越来越强大,到后来修为几乎都高过姒墨。
这些连山海经中都没有记载的上古妖兽有时也会好奇地打量隐身罩里的人,或许是昆吾山的环境真的也令它们感到不适了,竟然一直没有谁主动来挑衅。
但无论是昆吾山中强大的古兽,还是从昆吾山外来的念窈,都闻不到这股肮脏的血腥味。
昆吾山无风。
姒墨的水色云帔只微微向上扬起,她轻轻踏在赤色的土壤上,似乎有些嫌恶这地方,向上提了提云雾般的蓝色裙摆。
“是……这里吗,昆吾山的封印大阵?”
念窈看着身周赤红色的泉水,泉边一丛草叶像红铜匕首一样锋利,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神异的地方。
姒墨指尖轻点在念窈眉心为她开眼。静止的空气中忽然从她指尖荡漾起一圈圈水色的涟漪。
念窈重新睁开眼,此时眼前的场景已经全然变了,脚下仿佛裂谷临空,深邃黑暗的山体中莹蓝色的上古大阵阵纹密密麻麻繁复无比,纹路流转间却渗出不详的殷红色,像是从地底涌出的肮脏灵魂在叫嚣着漫延——
作者有话说:沈道固(打开日记本):走的…第一天…想……
第29章
“是……血?”念窈倒吸一口凉气。
“凡人的血。”姒墨说道。
“怎么可能!凡人根本进不来真正的昆吾山, 昆吾山的封印又根本不可能被妖兽看见!怎么有人能用这么污秽的枉死之血来腐蚀昆吾大阵!”
昆吾山大阵中,那几屡不祥的深红色仍在蚕食着原本空灵的阵纹,空气中有轻微的“兹拉”声和冲天的恶气。
姒墨想得更加深远:“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昆吾山这样,还是……”
念窈想起昆仑山、姑射山、蓬莱岛、大乐之野等等诸多灵地, 心脏砰砰跳得很快。
姒墨看着脚下的阵法微微蹙眉。
她现在有点懊悔小时候学得最差的除了佛理课之外, 就数阵法课了。
昆吾山这种上古大阵就算是给她画在阵盘上, 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给她用来跪着求夫子一条一条地讲一讲,她这辈子是都读不懂的。
更何况这座一眼望不到边的大阵灵力交叉流转看得她眼花缭乱。
“要是都像数术和剑法课一样容易就好了。”姒墨忍不住嘀咕。
念窈已经跳出了姒墨的怀抱, 独自乖巧地蹲在半空中, 听见了半句嘟囔,心中骇然, 阵法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竟然比数术还要可怕吗?兄长这三十年间难道不是全挂在数术上了吗?
小狐狸看着蹙眉沉思的姒墨, 想了想每夜哀嚎“数术定不会负我,数术不会就是不会”的兄长,恐惧地咽了下口水。
“阵法,比起数术的难度像什么呢?”她颤颤巍巍地问。
姒墨想了一下:“你兄长学过矩阵原理吗?”
念窈茫然地摇头。
“起码要会求逆矩阵吧, 五行映射空间什么的……我记得闻亥的阵法就学得很好, 他还自学了一点模糊数学来着。”姒墨回忆说。
念窈茫然地退了两步。
“我用几个阵盘先将昆吾大阵定住,重启昆吾山结界,阻止恶灵蚕食。若此事只是凑巧, 其中并没有什么阴谋的话, 这几个阵盘起码也能保昆吾山千年无忧。千年之内定会有大能发现昆吾山异状, 妥善解决此事。但若此事是有人在从中作梗,蓄意破坏凡界灵地……”姒墨认真思考了很久,轻快地说道,“那九重天很快就会派人下来处理, 就更不是我们要操心的了。”
姒墨说服了自己,很是没有负担地凌空而起,在手镯中翻翻捡捡,挑了几个制式的阵盘,翻手祭在空中。
姒墨闭眼捏决,凝神正要参悟昆吾大阵的运转规律。这时小狐狸轻轻地问:“主人,不用我给你护法吗?”
山中的古兽虽然看不出这里是昆吾大阵的阵眼,但其实此处还是在昆吾山中,也许就会有古兽经过时不小心冲撞。
姒墨微微愣神。
她确实没有想到护法的事情。
被赶出家的孩子总是要别人一次次提醒,才会意识到从前那些无微不至护持自己的家人,已经不在身边了。
那些被人惯出来的毛病,她总以为躺在血泊里那么多年之后,就随着从前的骨血一起流干净了。原来,也还没有改完啊。
在某一个放松了警惕的平常时刻,突然就像个被人叫破了处境的无措的贼人。
那真是,很糟糕了。
她低着头,长长的睫毛掩住了心事,而后轻轻地说:“要的。”
这次姒墨翻找了很久,才拿出一套封锁空间的阵旗,一根困人的桠缚藤,交给念窈。
念窈重新化成人形,沉默地跟着姒墨学习如何使用这两样法器,她有点儿想问问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但幸好狐狸并不是天性愚钝的动物。
姒墨定了定神,而后再次祭出阵盘,仔细推演昆吾大阵的灵力流转动向。
幽暗的阵法空间中,神女临空,低眉俯视脚下莹莹的蓝色光阵,从阴暗的土地中溢出丝丝不详的暗红色触角,张牙舞爪想要擦上神女飘荡的裙角。
一座座阵盘在姒墨指尖转动,映照着她神情淡漠的面庞忽明忽暗,阵盘祭出,血液翻腾间有哀嚎缕缕。
念窈看着姒墨指尖掐诀算方位定阵盘,彩衣在阵法光芒中如蝶翼翻飞,万般邪佞均不沾身。她从小就被族中长辈教导修仙,阿娘在月亮下抱着她讲仙人一念定山河的故事,可她直到今日才真正在心底印下了神女的影子。
血液终于不再喧嚣,渗透蛰伏回地底,昆吾大阵重新归于安宁。
狐狸撤了阵旗,忍不住上前接住主人挨挨蹭蹭。
姒墨两日两夜没有休息,神力损耗得严重,被狐狸蹭得脑子发晕,拍了拍她的头,撑住了一口气嘱咐她:“虽然我特意挑了制式的阵盘,不会直接暴露身份,但将来若是九重天来人,万一探究起此处的经历,我亦并不想令他们找到我。因此日后你与我都要低调行事,不能妄动法力。”
狐狸重重点头。
八月二十八日。
狐狸在床上缩成一团,额心发热,偶尔娇俏的人脸与毛茸茸狐狸嘴交替一闪而逝。
沈道固轻轻带上门,抬头看了一眼烟雾缭绕的天色,问姒墨:“喝了符水会好一些吗?”
姒墨摇摇头,“我已经给她念了许多遍清静经,看来效果一般,”她蹙起眉头问沈道固,“为何会全城烧艾草?”
今早姒墨和念窈从昆吾山回来,方一进城门就被满城的烟味呛了个跟头。念窈当时就有些维持不住人形,被姒墨急忙揣在怀里带了回来。
“说是镇东王最宠爱的曾孙女得了寒病,不仅要全城所有的药铺都烧艾草,还要每家每户挂阳幡。念窈这样和艾草有关?”
姒墨点点头:“这也是驱妖的手段。像五月初五端午阳极,许多妖都要在当日躲起来。艾草阳幡都是阳性克妖的东西,这个王府不像是人得了病,像是在驱妖。”
沈道固略一思忖,招手叫明理过来,让他给镇东王府送一张拜帖。
“下午我去镇东王那里看一看,到底是什么缘由,能不能找到转机。”
姒墨叹了口气:“且看看吧,若是不顺利的话,我先带念窈去别的地方避一避。”
八月三十日。
巴特耳大会的清晨。
明理把沈道固的爱马流青牵进前院,小心翼翼觑着沈道固的神色:“主子……还等吗?林将军那头已经出发了。”
流青这几日也十分不耐烦空气中无时无刻不呛人的烟雾,此时见到了主人,委屈地把硕大的马头垂到主人胸前,看起来很想撞到主人的胸怀里以求安慰。
沈道固被撞得闷哼一声,拿起石桌上的毛刷给流青刷毛,没有说等,也没说不等。
明理觑着主人的神色,觉得公子大概从姒墨小姐和念窈去临县玩之后或许就有那么一点……低落?
明诚这时也向明理看过来,两个小厮对了个眼神,心里照得就有那么点子不宣。
他们知道公子随着年纪愈长,情绪也愈发的浅淡,他们也是摸了很久才有些摸清楚公子会对什么事情才上心。如今公子连话也懒得同他们说,那恐怕心里就不只是那么一点低落了,怕是早已万念俱灰高高砌好了友情的坟墓,此时正该唱念做打才是。
两人于是不再出声,恭敬地侍立一旁,怕惊扰了公子心中的旋律。
他们倒也不敢安慰公子说姒墨仙人很快就要回来了云云,实话说他们心中也没底。姒墨仙人那么出尘的一个神仙,不仅帮着解决了老司徒的事,还千里迢迢跟着公子来到漠南,甚至有时候还会屈尊和公子同桌吃饭,还会平易近人地被公子逗笑。
他们想一想,除了公子的一张脸,也确实是想不通这其中的道理。
万一这次上仙连着几天见不到公子的脸,突然就清醒了,走了呢?
沈道固倒是没有在心中雇那么多人,他一边刷着流青刚硬的毛一边想着自己长这么大有没有养过用手就能梳毛的宠物,已经想到了小时候邻居冯翰林家还没搬走的时候曾养过的一只黑毛小狗。
有一天,那时候流青还没出生,他在流青父亲的食槽里发现了一大团这只黑毛小狗的黑毛,那黑毛简直能再织一只小狗,当时年仅八岁的沈道固吓得边哭边掰流青父马的嘴……倒也是由此能看出流青这个品种家传的温顺来。
后来冯翰林的娘子专门抱着黑狗上门来哄自责得为它抄往生咒的沈道固,尴尬地搂着狗说它最近掉毛太厉害,还送了一盒化毛膏给沈府。
那时候一向严肃的祖父打趣说这种狗多养几条就能击垮整个漠南的羊毛产业了,甚至还能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他梳得有些出神,流青忽然嘶鸣一声,向后退了两步。
沈道固回头,姒墨向他行来,彩衣飘荡,眉目舒展。
他还有些怔然,神女身后一只白毛狐狸哒哒哒小跑出来,口中叼着只几乎垂地的肥鸡。
“都去哪儿了?”沈道固把毛刷扔给明诚,笑着问姒墨。
“遛狗去了。”念窈一个甩头把鸡扔在地上,抢答道。
“狗?”沈道固也随着姒墨垂下眼睛。
“我啊。”念窈毛茸茸的爪子指了指自己。
沈道固看了看姒墨脸上和当年冯夫人如出一辙的宠溺神情,缓缓蹲下身子,拨拉了两下甩到自己脚边的死鸡,很是有些郑重地说道:“你这鸡……这是别人家里养的吧?我看着不像野鸡。”
姒墨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肥鸡,脸上的神情渐渐严肃。
念窈正给自己舔爪子,闻言耳朵尖儿动了动,若无其事地继续舔爪子,但眼神小心地往主人脸上飘。
沈道固不嫌事大,很是痛心疾首地摇摇头:“你主人不懂凡间琐事也就罢了,你这般偷盗又欲盖弥彰行为,和佞宠无异啊!”
念窈“嗷”一声扑到姒墨身上,呜呜嘤嘤地开始挤眼泪,姒墨伸出一根青葱般的手指把她脑袋推远,板出一张严肃神色来,还不忘抽空瞪了沈道固一眼。
沈道固抖了抖今日新换的藏青胡服,终于神清气爽地牵着流青出了门——
作者有话说:沈道固(打开日记本)(擦眼泪):我就说她不会抛弃我的……
第30章
怀荒镇郊外, 木质高台上,梁为安从坐下起就觉得自己坐的地方很不对,诚然林将军很敬重沈少卿,将他安排在自己身边这很合理, 林将军又很喜欢姒墨姑娘, 将姒墨姑娘安排在自己身边也很合理。但是他梁为安何德何能, 被将军安排在沈道固和姒墨姑娘中间,这就有一些很不合理了。
“我说, ”他稍微往姒墨身边靠了靠准备说小话, 就觉得半个场子的眼刀都往自己身上扎,但他梁为安是何等人, 挺起脊梁坚强地迎着众人的目光把这句小话说完了,“姒墨姑娘, 我觉着你这个面纱根本就不顶事啊,起码得弄一个……”他张开两只手比划了一下,“这么粗的大罩子,把你罩在里面, 才能让人发现不了好看来。”
姒墨还没说话, 沈道固先笑了一声,于是梁为安和姒墨齐齐转头看向沈道固。
本来盯着姒墨的青年男女们也不明所以地齐刷刷看向沈道固。
沈道固:“……”
沈道固冤枉:“我连话都没说。”
念窈从今早出门之后就没再说过一句话,此时宁愿把手头正忙的工夫打断了, 也要“哈”地嘲笑沈道固一声。
林又安端起茶碗, 趁着喝水遮挡的当口小声道:“边关的男儿, 不免热情、咳、热情了一些,一会儿大会开始就好了。”
她说完这句,抬头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始终空着的镇东王府席位, 蹙了蹙眉。
镇东王虽然和林家的关系很不好,但像巴特耳大会这样的盛事往年总也还会出席的,毕竟同为圣人效力,表面上总不好太过难看。
但今日已经快到时辰,不仅镇东王府的席位空无一人,甚至连个来报信通传的都没有。
林又安往校场四周看去,方才过来与她拜见的各方人等已都在观台上安置好,台下骑射场地也已圈定,正有兵士反复检验角力台、标靶等物事。
人群中的喧闹慢慢停止,年轻人们不再偷偷看那位飘渺的仙子人物,而是把热烈的目光转到威武的林将军身上。
怀荒镇人口十万余,作为北方军事重镇,又多以军士为主,此时台上台下来赶热闹的青年男女们足有几千人,每个人都好像被这晚夏浓烈的晨光感染,一双双黑亮的眼睛里满是蓬勃的朝气。
校场中骑马、射箭、摔跤的各自场地都已妥当,每项各有参赛的勇士三十人,正摩拳擦掌,都是前几日精心筛选出来的好手,有刚刚长成的少年,也有战场上拼杀活下来的英雄。
梁为安又凑近姒墨,说道:“姒墨姑娘,你们真是赶上好时候了!今年的巴特耳大会绝对不负你们的期待,而且,”他挤眉弄眼,“今年还有个赌头呢!”
他兴奋地看着姒墨,等姒墨来问他是什么赌头,他好能高深莫测地说一句“不能说,你往后看就知道了”。毕竟古语有云:说悄悄话的精髓就在于卖关子。
可是姒墨只是很温柔地点了点头。
梁为安一口气噎在食道里。
人群渐渐安静下来。
林又安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镇东王坐席,以目光安抚了坐在下首的蒋参军,而后缓缓起身,声灌全场。
“今日巴特耳大会,是属于勇士们的盛会!麦子在每一年的秋天都会成熟,我们的勇士也像麦子一样传承不绝!我怀荒镇的勇士们与我们一起,共同守住了大魏最北的国门,守护着这片草原的安宁。孩子们,像虎狼一样去战斗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你们的身体里都流淌着怀荒镇的热血,它会永远将你们引向正义、光荣的道路!”
林又安话音落下,校场上四个方位的战鼓同时擂起,那些从没上过战场的少年少女们第一次知道原来咚咚的鼓声是如此的可怖,比仲夏夜的雷声更要威严,比猛虎的咆哮更要悲戚,他们的胸膛仿佛也变成了一面大鼓,而心脏变成了鼓槌,简直要把这面鼓打破了。
他们想着林将军的话,好像真的看到了的战场上不灭的烈火夹杂着滚滚而去的浓烟,看到了北方军镇身后延绵生息的亿万百姓,于是情不自禁地跟着鼓点大喊起来,喊声铺满了整片天空,他们不是令行禁止的军士,他们是北地寒天里的一腔热血。
林又安轻轻地笑了。
她从第一次偷了家里的马跑到漠南草原上撒野之后就越来越热爱这个地方,不管是脸颊红红的人,还是大漠呼啸的风。
那些外族的朋友们也都崇敬地望着她。
第一轮比试的勇士已经上场,先是摔跤的比赛。
摔跤在这里称为“博克”,是结实、团结的意思。勇士们穿着牛皮坎肩,腰上系着三色绸子做的围裙,脖子上或多或少戴着五彩项圈,远远一看倒是都很喜庆。
尤其是脖子上项圈最多的那名壮汉,他身上黑黑的皮肤每一寸都发亮,浓烈的阳光下几乎闪得人睁不开眼。
他咧着嘴朝向哪里挥手,哪里的看台上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呼。
“那是今年获胜最多的摔跤选手,才能戴最多的‘将噶’!”梁为安也兴奋地满脸通红地给姒墨讲解。
姒墨看着那个神采飞扬的壮汉,觉得比起‘勇士’,他更像是一只健硕的开心的小牛。
裁判一声令下,勇士们两两握手,而后就激烈的打斗起来。
看台上逐渐拍手唱起摔跤歌,汉语与鲜卑语最多,也有其他民族的语言夹杂其中。人们唱着自己的语言,却唱着同一首歌,在同一片天地间,为赛场上无畏的勇士们歌唱。
有勇士一起手就将自己的对手摔倒在地,也有勇士像鹰一样扑向自己的对手,还有人互相之间扼喉按腰僵持不下,那个方位看台上的歌声就更激昂。
姒墨看得正热闹,忽然后脑被什么轻轻砸了一下。
她回头,念窈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小球,憋着嘴道歉:“对不起主人,我没拿住。”
姒墨这才想起因为念窈偷鸡的事情,自己罚她默背《沧溟静心经》,一直忘了喊停。
她有些心虚地摸摸鼻子,道:“手上活儿先放一放,先看比赛吧。”
沈道固听到她们这边的动静,捡起滚在地上的白色小球,问:“这是什么东西?”
念窈白他一眼,没有回答。
梁为安识趣地俯下身子。
姒墨隔着梁为安的空挡,回答沈道固:“《沧溟静心经》除了静心之外没什么别的用处,只有一点殊异,就是每背一遍都会结出一枚玉茧,这是我小时候老师罚我的法子,我因为念窈偷东西罚她来着。”
念窈这时小声咬牙切齿道:“你这个佞人!如此下作手段与我争宠,我从前也是错看你了!”
沈道固装作没有听到,老神在在地揣着手,对姒墨说:“这法子倒是好,但依我看念在她是初犯,倒也不必从早到晚地背这个,略罚个一百遍小惩大戒也就够了。”
念窈气得高高抬起手。
沈道固补充道:“除非她态度不好不认错,还要寻衅滋事攻击正直的人。”
念窈要气哭了。
姒墨回头摸摸念窈的头发,又瞪了一眼沈道固,轻咳一声道:“我听说,子女不和,多是老人失德。”
沈道固和念窈这下都不说话了。
梁为安爬起来:“什么经?什么玉茧?谁会法术?谁的子女?我缺了什么课?”
场中忽然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喊声。
几人连忙往场中看去,那个脖子上挂着最多将噶的勇士已经将他的对手重重摔在地上,正高举双拳向看台示意。
姒墨懵了:“这就比完了?”
念窈歉疚地看着主人。
蒋参军凑过来笑眯眯道:“不着急,这才是第三轮,一共要五轮才能决出获胜者呢,接下来是最精彩的。”
几人偷偷看向姒墨,都暗中松了一口气。
那位很被大家看好的勇士连赢了三场——虽然剩下的四个人都是连赢三场才到半决赛的,但当一个人的光芒太过耀眼的时候,就难免只让大家想起他、议论他。
他叫乞伏翼,是羌族人和汉人生下的孩子,在这片土地上,羌人擅放羊,汉人以头脑和技巧著称,他居然能在摔跤上胜过鲜卑人,于是这身世又给他添了一层光环。
第四轮他的对手同样是一名肌肉虬劲的壮汉。甫一开始,乞伏翼就抱住了对方的腰,他的身形如同一张拉满的弓,每一寸肌肉都绷得像石头一样结实。
对方双腿用力一蹬,重心压得很低,稳稳站在黄沙中,二人这么一较量力量,就几乎僵持住了。
其间乞伏翼想拧身绕到对方侧面,但对方也毫无怯意,两人见招拆招,最终还是僵持。
隔壁的擂台早已打完,而他们这里,几乎是意志的比拼。
看台上的歌声和欢呼声并没有因为比赛拉得漫长而失去耐心,反而迎来一波又一波的高潮。
草原上的人们尊重不屈的意志,赞美用尽全力的战斗,一直咬牙到最后一刻,才是真正的英雄。
汗水从他们身上流淌下来,连梁为安都忍不住为他们高喊起来。
终于乞伏翼的对手微微一晃,乞伏翼抓住机会,高高飞身起来,以膝盖压住对手的腰,将他压倒在地上。
不歇的鼓声响起,人们喊着乞伏翼的名字也高入云霄。
林又安等喊声渐歇,站起身高声道:“两位勇士!青翼军欢迎你们这样的勇士!乞伏翼,你愿意加入我的亲卫队吗?”
乞伏翼喘着粗气,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于是人群又爆发出另一轮欢呼。
最终的比试开始了,这个刚刚成为怀荒镇里不败战神的亲卫兵的少年人又在万众瞩目中上场了,这最后一场比试将决定他能否成为最后的获胜者,能否为自己的家里带回一只骆驼。
但姒墨已经没有在看场中了,她呆呆地看着林又安,耳边是凡人们在为了自己的喜悦呐喊,为了一个区区凡人,可以打赢另一个区区凡人,为了他们的荣誉而呐喊。
她忽然捂住自己的心,她好像……又觉得自己的心开始跳动了——
作者有话说:手底下活都放一放啊,比着赛呢
下一本写【帝女青词】姒墨徒弟的故事,欢迎收藏
星疏这辈子只过了一天苦日子,就是13岁的那个亡国之夜。
但也是那个夜晚,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世上真的有飘逸出尘的神仙。
——漫天神佛在上,能否眷顾信女,让我知道那晚救我性命的神仙姓名,让信女在诚心祷告的时候可以念一念他的名字。
后来,星疏被师傅姒墨捡走,真正踏上仙途。
她想,我总有一天会到九重天上,我会亲自问一问他的名字。
可是在此之前,命运就已经眷顾了她。
*
卫修青是国公世子,此生只有一个信仰,就是医学。
后来被望子成龙的父亲揍了太多遍,他只好偷偷把抓来……请来的病人都秘密安置在别院。
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比仙女还要漂亮的病人,这位病人得了一种可以以他卫修青名字命名的罕见疾病。
卫修青:证明我梦想的时候到了!快当爹一样供起来!
因为中妖毒不得不封印自己法力的女主:这人还行,还挺会养神仙。
京城众人奔走相告:听说了吗?卫世子在别院养了个美貌外室!
星疏:我不是他养在别院的美貌病人吗?!
京城众人:懂了,要名分来了。
后来,卫修青知道了星疏的身份,也明白了自己和她之间的巨大身份鸿沟。
卫修青:你是想要去找那个喜欢的神仙才修仙的吗?
星疏:不是啊,你脑子怎么长的?当然是因为我师父就是神仙啊。
*
星疏飞升到九重天之后,一边和师傅姒墨的老朋友们斗智斗勇,一边寻找当年那位救命恩人。
却听说,恩人百年前去凡间历劫,到现在还未归来。
星疏:我暗恋他,但我13岁时候小屁孩一个,他肯定不记得我了,我要努力表现自己!
卫修青:我当凡人的时候暗恋她,但是她有一个心上人,我要努力撬墙角!下一本【帝女青词】文案,讲姒墨徒弟的故事,欢迎收藏
星疏这辈子只过了一天苦日子,就是十三岁的那个亡国之夜。
但也是那个夜晚,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世上真的有飘逸出尘的神仙,一身青衣,救她于水火。
为了找他,星疏一头扎进修仙路,卷生卷死,终于……因为妖毒发作,法力全无地掉在了国公府世子卫修青的别院里。
*
卫修青,京城顶级医学狂魔(偷偷摸摸版)
被望子成龙的他爹揍了十八年,他终于学会了偷偷把抓来……“请来”的病人都秘密安置在别院。
捡到星疏的第一天,卫修青两眼放光:“罕见!太罕见了!症状前所未见,脉象闻所未闻,定能使我的名字流传医学史!”
星疏吃着这个凡人上供的玉盘珍馐,穿着这个凡人孝敬的绫罗绸缎,不由感叹:这人还行,还挺会养神仙。
京城众人奔走相告:听说了吗?卫世子在别院金屋藏娇,养了个美貌外室!
星疏拍案而起:我不是他养在别院的美貌病人吗?!
京城众人:都懂,这是要名分来了。
后来,卫修青发现了星疏的身份,也知道了她有一个神仙白月光。
卫修青:无所谓,我会出手撬墙角。
*
星疏飞升到九重天之后,却听说恩人百年前去凡间渡天劫,到现在还未归来。
星疏:我暗恋他,但我13岁时候小屁孩一个,他肯定不记得我了,我要努力表现自己!
重回神位的卫修青:我当凡人的时候暗恋她,但是她有一个心上人,我要继续努力撬墙角!
再后来,美人在怀的新任东方天帝看着九重天上挂满的《坚决打击撬墙角行为、防止不良风气蔓延》横幅……
“不够醒目,再发一千份传单吧。
【请收藏魔镜小说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