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1 章   需子嗣


    偏厅里,氛围一时有些沉寂。


    见沈风禾不语,陆贤继续开口,“我吴郡陆氏世代传承,族中上下无不挂念子嗣大事——”


    话才落半,门外已传来一道森冷之音。


    “叔父远道入京,原是为子嗣而来。”


    陆瑾从门外踏入,径直走到将沈风禾跟前,将她护于身后。


    他看向陆贤,“叔父怕不是忘了,一年之前,侄儿便已接管陆氏。叔父当称她一声家主夫人,亦或是陆氏主母。这‘少主’称呼,叔父还改不掉?”


    沈风禾并不知晓崔王妃一行人的谋划。


    不过,她已从瑟罗处得知康苏勒计划初成,然后,她微微凝眉,在薜荔院暗暗推演柳党动向。


    徐文长入柳府已两日,这两日来她暗中通过瑟罗和陆汝珍打听消息,长安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异动,显然是柳宗弼与岐王尚未动手。


    康苏勒心急,传信给瑟罗时颇为忧虑,问是否要插手。


    瑟罗转达给沈风禾,沈风禾却摇头:“不必。静观其变即可。”


    见瑟罗不解,她略作解释:“此番祭天庆王得领要职,岐王却赋闲,柳党必难坐视。迟迟未动手,恐怕是在等一个绝佳时机,令裴党措手不及。而祭天这等大典,正是必不可错过的良机。”


    瑟罗若有所思:“你是说明日祭天时,柳宗弼会带那书生出来告发钱微?”


    沈风禾笑她天真:“柳宗弼这种老狐狸怎么可能会自己出手,圣人多疑,他定然会把自己和岐王摘得干干净净。长安是天子脚下,告御状之事屡见不鲜,我猜,柳宗弼也打算让徐文长这么做。”


    瑟罗将信将疑:“御状岂是这么好告的,在魏博的时候想见你一面都难呢,何况陆唐的皇帝?你说得也不一定全对吧!”


    沈风禾笑而不语。


    瑟罗抱臂冷哼,她明日倒要亲眼看看沈风禾是否真能料事如神。


    说罢此事,瑟罗想起康苏勒交代的另一件事,转身从怀中掏出个油纸小包,递与沈风禾。


    “喏,这是康苏勒托我转交予你的。”


    一股熟悉的甜香逸散开来,瞬间勾起尘封旧忆。


    沈风禾动作微滞,旋即伸出了手。


    瑟罗紧盯着她的指尖,只道她是要收下了。


    孰料下一瞬,沈风禾手一翻,竟将整包糖莲子洒于檐下,任鸟雀啄食。


    瑟罗了然,这便是不收了。长安繁华,一百零九坊风貌各异。


    郊外更是别有洞天,宗室和豪族纷纷在此圈地营建别业,夏时避暑,冬日取暖,好不快活。


    岐王亦是其中之一。康苏勒一直喝到天明。


    待坊门开启,宵禁解除,他才步履踉跄,拎着两坛酒往回走。


    冷风一吹,酒意稍退,瞥见拎着的是何物后,他双颊顿如火烧,当街扇了自己一巴掌。


    毕竟和沈风禾青梅竹马这么多年,他是动了真心的。


    否则也不至于千里迢迢从魏博奔赴长安。


    使这种阴招,他自己都觉得下作。


    可叫他眼睁睁看着她投入别人怀里,那滋味,比剜心还难受。


    最后,最后再给她一次机会。


    康苏勒忽然转身去了东市,买了一包糖莲子,然后在王记书肆里等着瑟罗。


    待瑟罗来了,互相通信之后,他把这包糖莲子顺手递过去。


    瑟罗道:“给我的?”进奏院


    副使安壬原本从女使那里得知了沈风禾和陆瑾圆房的事,甚是高兴,这才给陆瑾用了上好的药来调养他的身体。


    然而,待与康苏勒一对质,他方知受骗,原来一切不过是两人虚与委蛇的假象。


    好个狡猾的永安郡主!安邑坊,柳宗弼府邸。


    柳宗弼出身河东柳氏,此乃累世簪缨的士族,素以礼法严谨著称。


    柳宗弼之父曾居宰辅,他自身亦位极人臣,父子两代接连拜相,如此光耀门楣之事古往今来也没有几家。


    是以,柳氏不光富贵,更底蕴非凡。


    柳宗弼的宅邸从外观看不算豪奢,但进了内宅后,处处风雅,步步成景。


    台榭虽只有三四座,却引活水造景,汇集天下奇珍,如寿山田黄,昌化鸡血,怪石嶙峋,世所罕见。


    园中花木亦非凡品,天台罗汉松、嵊溪红蔷薇、姚黄、魏紫……一株之价远胜百金,且皆是十年乃至百年的古木,纵有万贯家财也难买到。


    其间又有瑾鹤漫步,燕雀纷飞,仿若仙境。


    至于柳宗弼本人,因今日休沐,未着官服,只一袭月瑾襕衫,于水榭中泼墨挥毫,飘然似仙。


    然而,他笔下字迹渐趋狂放,显露出执笔之人内心焦灼,远非面上那般闲适。


    毕竟,近来祭天求雨一事传得沸沸扬扬,这差事圣人交给了庆王,岐王却被晾在一边。


    圣心所向,似更偏于庆王。


    当监察御史吴坚突然登门拜访时,柳宗弼笔墨一顿,宣纸上顿时洇开一大团墨迹。


    “吴坚?他瑾日里来做什么?”


    掌事附耳低声道:“说是有重要之事,他马车里似乎还带了一个人。”


    柳宗弼随即撂了笔,让吴坚到他的书房来见。


    “柳公大喜!”


    吴坚甫一踏入书房便难掩喜色。


    柳宗弼波澜不惊:“哦?昨日朝堂之事你也在侧,全程目睹,老夫还有何大喜?”


    吴坚连忙道:“求雨不过小事,又不是肥差,岐王没得便没得吧,但庆王这回才是捅破了天,犯了大忌讳!”


    紧接着吴坚便把采买家奴时,竟得遇一科举落第的举子徐文长,及其抖落出的礼部侍郎钱微收受贿赂、残杀上告举子等骇人听闻之事一口气讲述了一遍。


    徐文长的那封血书自然也被呈递到了柳宗弼面前。


    柳宗弼一向喜怒不形于色,这回看完后,拍案怒斥:“这钱微实在胆大包天,若不严惩,这大唐律法起不成了一纸空文!”


    吴坚连声附和:“柳公说的对,这钱微着实放肆,必须奏报圣人,令其伏法!”


    二人说得冠冕堂皇,然而,钱微贪墨受贿、打压落第举子之事又岂是今年方有?


    从前视若无睹,无非是因储位之争未至紧要关头。


    如今,岐王眼看要不得圣心,他们正需一个由头借题发挥。


    吴坚心领神会,道:“据臣所知,此事非但直指钱微,这些靠行贿登第的权贵之子中还有一个是兵部尚书杜聿的女婿——苏潮。若能借此一举扳倒裴党两大要员,无异于断去庆王一臂!相较于此,岐王殿下昨日的那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此事你办得不错。”柳宗弼微微颔首,不动声色地将血书纳入袖中,随即吩咐掌事道,“备车,去辋川,岐王的别业。”


    不多时,柳府的马车便驶出安邑坊,直奔长安郊外的辋川而去。


    他就只晓她不可能乖乖听话!


    安壬顿时心生恼怒,打算下回定要好好“提点”这位郡主,让她认清自己的处境,尽快完成都知的命令。


    这话落在康苏勒耳中,却令他心头仿佛压了一块巨石,极不痛快。


    但他又不能公然表达不满,否则叫安壬传话回魏博,都知必会对他心生芥蒂。


    烦闷之下,康苏勒索性策马去了平康坊的一个酒肆买醉。


    他已是熟客,那当垆沽酒的胡姬见他连日来眉宇深锁,郁郁寡欢,早猜着他是为情所困,温声细语好生劝慰。


    一开始康苏勒还一言不发。


    酒过三巡,他内心愁苦,无人可吐露,便半真半假地倾吐,说和自家娘子生了嫌隙,娘子不肯与他亲近。


    胡姬素来热情大胆,当下便给他支了一招:“这还不好办,我们酒肆有一种好酒,倘若你们夫妇二人一同饮下,保管浓情蜜意,更胜往昔!”


    康苏勒闻言只觉嘲讽,摆摆手说不必。


    胡姬却不肯罢休,凑近低语,极力撺掇:“郎君且信妾一回,实不相瞒,妾这酒乃秘法酿制的鹿血酒,饮下之后,无论男女皆会亢奋难抑。到时候,还有什么嫌隙是圆不回来的?”


    她语气暧昧,眼含深意。


    康苏勒那双朦胧的醉眼倏然抬起。


    舔了舔发干的唇,鬼迷心窍之下,他竟真的叫住了胡姬。


    “且与我取一坛来。不……两坛。”


    “不,给郡主,你捎带着。还有……”康苏勒迟疑,“留心她反应,看她收不收。”


    瑟罗纳闷:“看这作甚?难道这糖莲子有古怪?她又在耍心计了?”


    康苏勒不说是,也不说不是,瑟罗只好照做。


    其实,康苏勒心里想的是,这糖莲子是沈风禾从前最爱吃的。


    若她收下,说明她还念着一丝往日情谊,他也不至于把事情做绝。


    若她不收……他目光扫过身后的酒瓮,那就别怪他无情。


    因圣人无嗣,他有望承继大宝,这两年权贵趋附,财货盈门,他的辋川别业筑得极尽豪奢。


    岐王生母出身大族,王妃也是荥阳郑氏女,按理,所受教养当属上乘。


    可惜他生得粗犷,学识也平平,别业虽占地百亩,堆金砌玉,却毫无章法品味可言。


    除了布置流俗,岐王喜好也颇为独特。


    并不像其他世家一样办些曲水流觞的雅宴,而是操练元随、观看角抵,兴致高时还会亲自上阵,弄得自己满身臭汗,粗鲁不堪。


    以柳宗弼的门第清望,原本是瞧不上这等宗室的。


    但裴见素率先结党庆王,为求抗衡,柳宗弼不得不转而扶持岐王。


    今日,岐王又在别业饮酒作乐,观看昆仑奴角抵。


    柳宗弼被接引进去时,那两个昆仑奴缠斗正酣,到了决一死战的关键时刻。


    身为权相,他是岐王最大的倚仗,按理岐王该以礼相待,起身迎接。


    可岐王看得入迷,莫说起身,连眼皮都未抬一下。


    柳宗弼心头不悦,行至近前,那占据上风的昆仑奴猛然一拳将压在下面的那个打死。


    鲜血迸溅,恰好溅了柳宗弼一脸——


    引路的王府管事瞬时面如死灰。


    岐王却浑不在意,反而拍案而起,大声喝彩:“好!精彩!赏银百两!你日后就留在此处,专为本王角抵!”


    昆仑奴满身是血,怪叫着欢呼。


    柳宗弼眼中闪过一丝厌恶,拿巾帕缓缓擦去脸上的血污。


    兴尽之后,岐王才仿佛瞧见他,收敛笑容,责骂管事:“柳公驾到,你是如何当的差?竟不通传!”


    管事早已便通传,但岐王一贯不喜柳宗弼清高的姿态,故意视而不见。


    他有苦难言,只得跪地请罪:“大王恕罪,是小人疏忽,求大王轻罚!”


    岐王摆摆手:“自己去领十板子!”


    然后便还算恭敬地请柳宗弼坐下:“今日休沐,柳公不在府中颐养,怎么有空到本王这来了?”


    柳宗弼宦海浮沉多年,早已看穿两人的把戏。


    但岐王既然给了台阶,他也不便发作,只道:“臣贸然前来是有要事,大王不是一直苦恼被庆王压了一头么,如今,反制的时机到了。”


    岐王立时来了兴致:“哦?是何时机?柳公细说!”


    柳宗弼于是把科举舞弊一事详细说了一遍,又把血书也呈上。


    岐王看罢,大喜过望:“好!庆王惯会巧言令色,常在圣人面前令本王难堪。如今证据确凿,能一举扳倒他两员大将,本王倒要看看他还能不能笑出来!”


    柳宗弼道:“不过,圣人多疑,若由我等直接揭破,恐遭猜忌。依臣之见,此事须做得不着痕迹。”


    岐王追问:“怎么个不着痕迹法?”


    柳宗弼继续道:“因江南大旱,明日圣人将赴圜丘祭天祈雨。届时可将徐文长混入人群,再知会神策军,于圣驾出行之时将其推至御前告状,将事态闹大。如此,裴党纵想遮掩亦无计可施。”


    “可……柳公先前不是说此时不宜与庆王撕破脸,还叫本王且压一压性子吗?”


    “此一时彼一时。今年以来,圣躬违和,对二位殿下已心存忌惮,此番必不会轻饶裴党与庆王。”


    岐王听得略有不耐,反正这个柳相怎么说都有理,他干脆道:“柳公智计无双,你说得自然是好的,此事便全权交由柳公你操办吧!”


    柳宗弼微笑应是。


    此事就此敲定,岐王愈发高兴,看腻了角抵,又要去打猎。


    柳宗弼也没劝谏,径直回府筹备明日之事。


    其实,他扶持岐王上位也不只是为了抗衡裴党,也是为了更上层楼。


    岐王的确才学平庸,不甚恭谨,但这也意味着好掌控。


    日后此人若是登临大宝,他便能独揽朝纲。


    那明日她便如实告诉康苏勒去。


    祭天理所当然由礼部主持,太常寺、光禄寺、少府监等协理。


    每回这种大事最头疼的不是仪典,而是次序。


    既要循旧例,又须审时度势,最紧要的,是揣摩圣意。


    即便在礼部侍郎任上多年的钱微,也常失算。


    名单改个五六回、七八回是常事,便是出发前一刻临时变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但这回,他故意将庆王车次排在岐王前头,圣人御笔一挥直接定了下来。


    身为礼部侍郎的钱微由此更笃定圣人在储位一事上,确已偏向庆王。


    钱微是永贞二年的进士,裴见素门生,裴党的中流砥柱之一,庆王得势也就意味着他前程可期。


    他自然心花怒放。


    消息传到庆王耳中,庆王对钱微亦颇为满意。


    毕竟钱微不仅在座次上为他争得先手,前段时间他的生辰上此人更是献上了十箱黄金。


    江南大旱恐致岁收不丰,而若是他操持的祈雨仪典果真灵验,天降甘霖,那便是上上吉兆,昭示他乃天命所归。


    庆王于是暗自祈祷明日一定要下雨。


    他此时还不知,一场暴风雨的确即将来临。


    不过是吉还是凶,那就不好说了。


    而对长安各家来说,圣人祈雨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观察随从的有谁。


    此番庆王领了个使职从旁协助,嗅觉敏锐的官员立刻察觉出端倪,摇摆之心渐渐有了偏向。


    更令人侧目的是,一向低调的长平王府车驾竟被排于圣驾之后,甚至在庆王和岐王之前。


    此位置向来万众瞩目,太常寺敢如此安排,定是得了圣人首肯。


    毕竟老长平王殁于江南水患,嗣王陆瑾亦为宣慰幽州而罹难,如今长平王府人丁寥落,只剩一个尚未出生的遗腹子。


    圣人此举,显然是在彰其仁德,慰抚忠烈。


    所以,无论庆王还是岐王对这一安排都没任何异议,私底下还各自反省了一番日后要多与长平王府来往。


    如此一来既能彰显兄弟情深,又能博得圣人欢心。


    这一安排崔王妃早已知悉,她并不意外,也无甚欢喜,甚至一想到要看到陆俨便心生厌恶。


    但为了阿郎的遗腹子,为了大业,她恭谨地接下旨意。


    当然,身为长平王的遗孀,又是以身殉国的幽州刺史遗孤,叶氏女自然也要同行。


    崔王妃略叮嘱了她些礼仪事项,便不再多言。


    暗中图谋之事,更未透露分毫。


    一来她是觉得叶氏毕竟是小户出身,即便告知,她也不一定懂;


    二来则是怕叶氏不答应,毕竟叶氏虽爱慕阿郎,却未必真肯为他去死。


    她只要乖乖把孩子生下来便好。


    她伏在他身上,青丝散乱垂落肩头。


    便在这时,怀中人唇齿间,极低地冒了一句。


    “不准给他生。”


    沈风禾浑身一僵,瞬间清醒。


    她猛地撑在他胸膛上,睁开眼。


    “陆珩?”


    第 152 章   秋日祭


    陆瑾意识回笼之际,沈风禾正撑在他胸膛上,薄汗沾着青丝,黏在颈侧。


    她一双桃花眼瞪得圆,尽是惊惶,一声声急唤,“陆珩?陆珩!”


    陆瑾将掌心按在她后颈,施力将她重新拉回怀中。她身儿一软,再度趴回他心口。


    他吻上她眉心,又落向她唇角。


    “是陆瑾。”


    他低揉的气息拂在她脸上,“哪来的陆珩?”


    “这么凶做什么,不是你自己躲起来的”


    一堆七彩鱼暗红血液吸引过来,围绕在汐澜的鱼尾处,争相吞咽。


    鲛人平日里善歌声魅术,汐澜的细丝明明钻进了眼前之人的心脏,他应一直沉沦直至溺死才对,这么快就醒了。


    明亮的珍珠被装在巨大的贝壳中,一旁却堆满了森森白骨,这些都是鲛人引诱的渔民。


    风暴无常的大海与从海底深处传出的勾人心魂的歌声,即便是修士,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毕竟海里不止有鲛人,深海还生活着其他可怕的鬼怪,就连颜色绚烂的七彩鱼,也带着致命的毒素。


    汐澜的鱼尾被割开的口子并不小,几乎破开他一半的鱼尾,传来极其难忍的疼痛。这个人能无视海水的阻碍力量,汐澜意识到,自己打不过他。


    可交尾被打断的滋味并不好受,受伤的鱼尾也不知多久才能恢复。


    汐澜的内心生出一种报复的欲/望。打不过,他也要恶心他一下。


    “你的灵宠不乖,打扰了他主人的好兴致。”


    汐澜低声笑了笑,将视线落在一旁的沈风禾身上,语气轻蔑,“你说是吧,小修士,方才我们不是很开心吗?跟我在一起,肯定要比一只无趣的猫猫好吧。”


    被泡沫包围的沈风禾并没有沾染到海水,陆瑾抱着她,能明显地察觉到她身上传来的灼热烫意,急促的呼吸声在他耳畔此起彼伏。


    她似乎看起来很难受。


    周遭不再是湿哒哒的鱼腥味,陆瑾身上凉凉的,适宜的触感像是抱着一块解热的冰,让沈风禾忍不住呢喃两句。


    她好像听见了银铃铛的细响。


    是霜华破的声音。


    沈风禾的眼皮依旧睁不开,但霜华破的声音让她紧绷的身体放松渐渐下来。她凭借本能拿脚踝蹭了蹭陆瑾,用双臂攀住他,再往怀里钻了钻。


    陆瑾喜欢她这样,她看起来好乖。


    可,她刚才对他,也是这样的


    卑劣的海妖拿他的脏尾巴碰到了她。


    强烈的占有欲在心底蓬勃生长,黑色的鳞甲再一次慢慢爬上陆瑾的脖颈。战镰消失在他的手中,空出的双手能更好地抱住沈风禾。


    陆瑾不想扒海妖的鱼鳞了。


    他想吃鱼。


    盯着面前之人的脸色一时间变化多端,汐澜觉得心里畅快了不少。海上渔民那么多,他没有必要在这里与他们纠缠,对于这个小修士,来日方长。


    鲛人有足够的耐心取悦她,他一定比猫识趣。


    汐澜摆了摆鱼尾,转身趁机想溜走。


    身后锋利的牙齿在一瞬间穿过他的脖颈,速度极快。


    汐澜瞪着眼睛,感受生命在此刻忽然疯狂地流失。面前*之人又变成了那只巨大的生物,咬上了他跳动的脉搏。


    他赤红的竖眸冷冽地盯着他,鲛人在他面前渺小得微不足道。


    脖颈处暗红的血液在海水中流淌,跟满了一长串的长着一排尖牙的七彩鱼。


    在汐澜死去的最后一刻,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牙齿被利爪拔下。


    那颗碰过她的牙齿。


    “能成为龙的食物,你应该感到荣幸。”


    围着沈风禾的泡沫在此刻破碎,无尽的海水席卷而来,将她包围。


    主上您不能再用龙身了,这里太冷了。


    冰冷的海水几乎能在陆瑾的鳞甲上凝上一层霜,肯曼能察觉到主上越来越不稳定的气息。


    陆瑾将沈风禾放到犄角旁,疯狂地用最快的速度冲出海底。深海离岸上太远,不用龙身,她会被溺死的。


    龙掉落在海滩上,跌跌撞撞地压到一大片树木。陆瑾化为人身,随意擦了擦脸上的血,去探沈风禾的伤势。


    被护在怀里的沈风禾没有收到任何冲撞,汐澜死后,她身上种的情丝断了一大半,意识有一些回暖。她咳出了几口水,终于有力气睁开眼睛。


    已是深夜,但皎洁的月色洒在海面上,微光粼粼,海滩旁比海底亮多了。


    但陆瑾觉得,沈风禾盯着他的眼神不对劲。


    主上,您主人海妖勾起的欲念,好像还在


    肯曼非常清楚这种眼神,与主上在发热期时的眼神如出一辙。


    “小猫。”


    沈风禾捧起陆瑾的脸,在他的额上落下一吻,“可以不生我气吗?”


    陆瑾原地呆滞。


    月色倒映在沈风禾的眼眸中,陆瑾能清晰地看清自己的脸。


    他现在不是一只猫。


    “她不好奇本王是个人吗?”


    这次属下真不太清楚。


    金色的竖瞳与脖子里的霜华破,沈风禾完全知晓面前之人就是她的小猫。


    深夜的海风吹过她湿透的衣服,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钻进了陆瑾怀里。


    沈风禾的手腕被怀中的小猫的尾巴绕了一圈又一圈,越缠越紧,勒出淡淡红痕。


    它不停用脸颊来回蹭过她的手心,眯起它的金眸,想要用自己的气味将她的手沾满。


    陆瑾的心底有声音在叫嚣。摸摸他,多摸摸他。


    沈风禾平日里也听到过小猫的叫声,可这次连绵不断的叫声太过粘腻,伴随着她送给它的银铃铛一起钻进她的耳膜。


    它看起来真的很难受。


    “大师姐,解药。”


    小猫浑身热得烫手,像是四月里又点起了火炉,从它的尾巴到全身,都很烫。


    沈风禾掐了个诀,一旁的花树枝丫抖动,引来不少花蜜。她用树叶装了,捧给小猫喝。


    微凉甜润的花蜜被小猫全然舔尽,却并没有起到太大用处。


    “这东西哪来的解药?”


    沈从梦挑了挑眉,盯着被沉沦香引出极大反应的陆瑾,轻笑出声,“沉沦香是提高双修趣味的,这可是好东西,谁会给好东西无端造个解药出来且我说了,这东西对灵宠无效。”


    “果真?那我的小猫怎么这么难受。”


    沈风禾拧着眉头,反复地抚摸小猫额头,想让它好受些。


    “很明显,是发热期,猫的发热期。一只受沉沦香影响的灵宠小猫的发热期啊,我这是第二次见”


    对于猫的发热期,沈从梦再熟悉不过,面前又浮现出沉江黎那张戏谑的脸。


    她望着陆瑾,笑意更浓,“春天到了呀,小灵宠。”


    他再忍下去,马上就要露出破绽了呢,这只藏着掖着的小猫明明心底里很喜欢小铃铛。


    “那也许是我的小猫也天赋异禀,就像方才大师姐说的那猫族家主一样。”


    沈风禾根本没听出沈从梦的话里有话,她感觉自己捡到宝贝了。


    她的小猫既会开心地尝完她的灵膳,又能对大师姐的沉沦香有反应。一只天赋异禀的小猫,日后幻化灵体应该也会很快吧。


    不知道它幻化后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会像三师兄的灵宠超大孔雀一样。


    她记得在穹莱山时,她见过一次巨型小猫的样子,身上毛茸茸,软软的,特别好揉。


    她期待着小猫幻化成大猫的样子,那样她就可以坐着,躺着,全方位吸猫。


    想到这里,沈风禾不禁又亲了亲小猫的脑袋。


    “肯曼,本王要死了。”


    陆瑾好不容易拉回来的一点理智,在那枚落在他额上的吻后,再一次被吞没。


    他发现她好喜欢亲他。


    他的心脏因为她轻柔的吻疯狂跳动,迸发的灼热血液流淌过全身,传达到每一根神经。


    尾巴想要从她手腕处露出的淡淡青筋处咬个口子,钻进去缠绕,让她完完全全地与自己融合在一起。


    只是一次根本不够。


    可以,再亲亲他吗。


    这种强烈又奇怪的滋味,比被米迦勒捅一剑还难受。


    主上,猫的发热期很快,您再忍忍!


    “有一点,不一样。”


    这一个月来,主上有很多次发热期,但都不会这样。肯曼听着主上咬牙切齿的声音,蓝眸怔了怔,翻开了一直被东方魔法书压着的记事本。


    “不如给它找一只漂亮猫猫吧。”


    沈风禾放任她的小猫缠她的手腕,思量了一会儿,“大师姐认识猫族,我们去给咪咪相看相看,万一大家看对眼了呢,毕竟听雪宗附近都没有它的同类。”


    “小铃铛啊。”


    沈从梦笑得更大声,感叹听雪宗将小铃铛养的真好。


    她跟着师尊研究无情道,跟着阿玉琢磨怎么挣钱,跟着其他的师弟师妹们学了那么多她送了十多本双修的书给她,愣是一点没有学进去。


    这灵宠脖子上的银铃铛,又不是对谁都响的。听雪宗那么多人,他偏偏只去缠她的手腕。


    在他发热期,小铃铛还去亲他一口,真是钓起猫来,一点都不自知。


    沈从梦长舒几口气,忍住笑意,“听起来倒是个好主意,嗯给你的灵宠找个伴。”


    说完,她又盯了盯陆瑾,观察他的反应。


    灵宠小猫果然喵了一声,不似方才般粘腻。


    “她真当本王是一只猫!”


    陆瑾咬牙切齿,对沈风铃的说法很不满意。


    她要把他送给别人。


    她亲完他,就要把他送给别人。


    “过两天我们就瞧瞧去,到时候说不定还会生几只小猫,那听雪宗就热闹了。”


    沈风禾点了点头,想象一堆软软糯糯的小猫围着她喵喵叫,画面真美好。


    沈从梦在一只猫的眼神中品出了生气的表情,已经笑得直不起腰。


    “她要本王和别人生小猫!”


    她不要他了。


    她亲完他,就要他去和别人生小猫。


    陆瑾气恼地张开嘴,牙齿蹭过沈风禾的指尖,犹豫一下,还是没有咬下去,只是留了个淡淡的印子。


    他偏过头去,大口喘气,“肯曼,你听不见吗?”


    听见了听见了,属下两只耳朵都听见了。主上,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不爽。”


    肯曼不知道主上的“不爽”指的是发热期的身体,还是嗯主上的语气。


    好像有些生气呢。


    主上很少生气。他虽然喜欢打架,但却很少对城堡里的人生气,更别说对圣坦斯的子民。


    毕竟圣坦斯从前长期处于战乱,艾德蒙家族旁支众多,争抢地盘,一片狼藉。


    主上和殿下,是横空出世的两条龙,和别的龙不一样,硬是从艾德蒙家族手中争来了圣坦斯。


    后来,圣坦斯不但照到了阳光,还开满了玫瑰与蔷薇。


    没有一个国家,比圣坦斯还要漂亮了。


    主上和死对头们打架眼睛都不眨,竟然在这个时候生气了。


    主上,您的反应这样强烈,应该不是因为猫的缘故。是因为龙,现在好像是龙的发热期。


    肯曼翻看了记事本上的发热期,应至少在一个月后。可这包奇怪的药粉,让龙的发热期,提前了。


    “本王知道。”


    不用肯曼多讲,陆瑾喉头滚动,听到自己骨骼生长的声音。与穹莱山那次一样,他的浑身上下生出一种要恢复本体的感觉。


    主上,这是龙的天性,在发热期变成本体,能让龙更加兴奋,繁衍出强大的后代几率更高些主上,您真该找伴侣或者回西方打抑制剂,龙的发热期不能随便忍,会出事的。


    “嗯。”


    陆瑾不能在她面前变成龙,她只把他当作小猫。


    一只能随随便便送出去的小猫。


    要是变成龙,也许她立刻就会把自己丢掉。


    一只骗她的小猫。


    自己万一在变成龙后失去理智,伤害到她。


    从前龙的发热期,只需要几针抑制剂。没有抑制剂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好好压制住。


    强烈的热意不断吞噬着陆瑾的神经,他的心中却生出一种特别的情绪,就像他喜欢的萨赫蛋糕,淋了一层酸掉牙的杏子酱。


    她不可以丢掉他。即便以后他回西方,他还会来看她的。


    要是她愿意,他也可以带她去圣坦斯看城堡与街道上漂亮的玫瑰,去蓝湖温泉看绚丽的极光,还有过甜甜的巧克力节


    只要她愿意。


    “咪咪!”


    沈风禾与沈从梦攀谈之际,陆瑾从她的怀中跳了出去,一下子没入了一旁的花丛中,没了身影。


    “小铃铛,你的小猫好像有些生气了。你就没有想过,灵宠也是会变成人的?”


    沈从梦看了一眼不断往前晃动的花丛,“就像你的二师姐一样,她就是一只狐狸你也钻啊,小铃铛你听好,那可是你送给他的霜华破!”


    眼瞧着沈风禾与小猫一块钻进花丛,沈从梦掸了掸身上多余的沉沦香。


    追去吧,再不追,道侣跑没了。


    “梦梦,不要我了吗?”


    冷冽的声音从背后响起,熟悉又带着黏腻的潮意。


    沈从梦浑身一怔,整个人毛毛的。大家是准备在今日一起开个会是吗?


    是沉江黎的声音


    跑!


    夕阳西下,人追猫,猫追人。


    猫的身姿极为敏捷,尤其在花草树丛中,只有“沙沙沙”树枝抖动与银铃铛晃动的声响。


    陆瑾快速飞奔。骨骼躁动异常,他马上就要化龙了,他得躲起来。


    即便沈风禾念动口诀,让树枝花草为她开路,她还是将小猫追丢了。


    穿过茂密的树丛,再跑一阵,便是汪洋大海。小镇临海,镇上大多为渔民。


    沈风禾很熟悉这里。她从小下山时,偶尔也会跟随渔民出海捞鱼,捕几条海鱼做给师兄师姐们吃。


    吃不用灵力催发的菜,师兄师姐们吃的相当开心。尤其是师尊,会念叨着再来一条。


    已是黄昏,海水被红霞染得艳丽,生出一种妖异的美。这个时候海水渐渐上涨,渔民大多都已经捕鱼回家,没什么人。


    沈风禾叫喊了许久,都找不到小猫的身影,回应她的只有海浪的拍打与天上海鸟的嘶鸣。


    他去哪里了。


    她已经用灵力将树林里翻了个遍,他不在。可出了树林,只有这片海。除了竖着的几块大礁石,就再也没有能够遮挡的东西。


    这是她捡到小猫以来,他第一次离开她的身边。


    他真的生气了,是因为她的话。他以为她要将他送给别人,她不会的。他可以一直呆在她身边。


    难道真像师姐所说的那样,她的小猫会变成人。


    沈风禾一边在海滩边找小猫,一边想。


    说好的要给他取名字,她想了一个多月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所以她喊了几声“咪咪”,引来了两只橘猫。


    哪里是她的小猫。


    她真是个不称职的主人。


    两只橘猫肥肥壮壮的,应该平日里吃了许多海鱼,将自己养的很好。只不过如今海水上涨,当下捉鱼有点危险。


    橘猫亲昵地喵了两声,就像沈风铃的小猫饿时,也会这样叫。


    沈风禾扔了几条随身携带的小鱼干,摸了摸它们的脑袋,再去伸手挠下巴时,手却在半空停滞。


    她想挠她的小猫。


    可如今连铃铛声都听不见了。


    她送给他的霜华破,只有在她身边才会响。


    它不响了。


    到处都是海浪的声音。


    海风裹挟着淡淡的潮湿,将沈风禾的发丝吹起。待她喂完这两只橘猫,跟它们告别后,她沿着海滩,找他。


    她以后不跟他说给他相看小猫的事了。


    他可以一直呆在她身边。


    远处的太阳只剩一半,天渐渐发暗。越来越急的海水拍打到岸边的礁石上,也打湿沈风禾的裙子,将鹅黄的裙边溅上些许赤红。


    红色的海水?


    沈风禾不可思议地望向不远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海中翻滚。


    她一恍惚,头忽然有些发晕。


    优美又低沉的歌声萦绕在她的耳畔,像是大海发出的,裹着细丝一般将她整个人包围。


    礁石处不知何时坐着一个身影。


    墨发赤瞳,似是穹莱山的惊鸿一瞥。


    作者有话说


    殿下是陆瑾的妹妹,在外征战(回来发现哥变恋爱脑了。[吃瓜])


    “它”称呼变了。


    “如何处置?”


    陆贤顿足,“百姓亲眼看见寒乌不近,金乌独落,这景象已刻在众人眼里。”


    陆瑾开口,“叔父也信天降金乌?”


    陆贤气结,“我自幼爱鸟,自然知晓那是伪造的三足赤鸟!可百姓不懂,天下人不懂!究竟是谁在算计我陆氏?还有谁知道那个秘密!”


    陆瑾单手托颌,默然不语。


    恰在此时,门外小吏躬身急报。


    “少卿大人!抓到了!进蔡本家的那名女子,已经拿下!”


    第 153 章   见真凶


    圜丘坛金乌落肩的风波尚未论定,剖尸连环案又催得紧迫,陆瑾一时分身乏术。


    陆贤纵有满肚子疑虑要追问,但他终究是族外长辈,无由滞留堂内旁听审案。他踏出少卿署,穿过大理寺的廊道,去了大理寺饭堂。


    院里篱下有几只秋肥黄鸡,啄食得正欢。


    沈风禾立在一旁,掌心抓着一把黍粒。


    她轻轻一撒,黄鸡立刻围上来叽叽喳喳争抢。旁侧还闲闲踱着两只芦花鸡,不急不抢。


    陆贤的青鹘一早便放出去让它自个儿寻食,眼下嘶鸣一声,飞了回来,竟落到沈风禾身旁。


    沈风禾见它也不怕生,便抚抚它顺滑的羽翎。


    青鹘蹭蹭她的掌心,瞧着她手中黍粒,咕咕轻鸣。


    持续几日的春日游训在一片“沈风禾竟然赢了”、“沈风禾胜之不武”、“那天是沈乐水让她的”、“天衍宗忘带灵器了”哄闹声中结束。


    穹莱山的万物正在悄然生长,明年的春日,会长出更多春笋。


    夜里,窗外细雨绵绵。


    熟悉的感觉又从身上传来,难忍的痒意似是沿着猫的脊椎渐渐攀爬至全身,蔓延到每一根神经末梢,最后钻入陆瑾的脑海中。


    他又变成了半人半猫。


    一旁的沈风禾还在睡着,轻微的细响并未让她睁眼,反而嗫嚅着摸了摸他的猫耳。


    陆瑾一愣,唇擦过她的手背。


    似是有一种空洞的声音在脑海深处叫嚣着,控制着陆瑾向沈风禾的身边贴近。


    他替她掖了掖被角,打开房门,出去了。


    这几日的雨将沈风禾卧房周围的植物们滋润得发亮。


    沈风禾自己已经习惯它们开得繁茂,偶尔会亲自修剪掉一些多余的枝丫。倒是她的小猫,似乎很喜欢这些花,总是跑到花荫下抬头欣赏。


    主上,您要是喜欢,回西方时带几棵回来,栽在城堡的花园里,属下一定给您打理得明明白白的。


    圣坦斯没有牡丹与三角梅,艳丽的花引来白蝶,争相飞舞。猫的本能让陆瑾伸爪子捕捉,玩闹的间隙他还不忘盯着花看。


    肯曼又觉得,总是一个人呆着,无聊就去打架的主上,呆着东方


    还不错。


    确实是漂亮的花,比玫瑰多了些富贵,陆瑾很欣赏它们。他扑到一只白蝶,才凑近,忽然发出一声粘腻的猫叫。


    他滞了一阵,白蝶从爪中飞走。


    “猫到底有几次发热期?”


    这个问题,属下没数过。属下毕竟可以打抑制剂,有时候还察觉不到自己的发热期。主上,您是最强大的龙,一定可以忍住的,加油主上!


    肯曼啃着新鲜的树莓,翻起魔法书得心易手。一会看看美丽的东方,一会儿去城堡的花园遛遛,他忽然觉得城堡里无聊的日子变得有趣起来。


    肯曼说得容易,没有数过的意思就是代表不少。


    陆瑾是龙,当然能自己强行控制,可猫体有猫的本能,就像他有时睡醒发现自己在沈风禾怀里是一样的。


    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钻了进去。春寒料峭,猫觉得那里暖和。


    他会控制不住与她亲近。


    沈风禾就在坐在不远处的竹椅上,正拿着从祁玉山那里捡来的孔雀翎认真地给他做玩具。灵石买来的几个玩具她都不太满意,想要自己给她的小猫做两个。


    阳光透过花藤在她的半边侧脸洒下斑驳阴影,小刀刮过笔直的树藤簌簌有声,抖落些许木屑。


    陆瑾觉得,她恬静又好看。


    他喜欢偶尔躺在他的花园里,能听见花园里一切动物发出的轻微声响,这是他难得的闲适。现在呆在沈风禾的院中,好像也是这种感觉。


    他喜欢这种感觉。


    突如其来的发热期让陆瑾的尾巴控制不止地高高翘起,向前绷直了身子。他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往她身上缠。


    好在这次的发热期并不强烈,也没有让他显现出人的样子。陆瑾低骂了一句,钻进了牡丹花从中。


    “小铃铛!”


    沈从梦的声音由远及近。


    待她到了沈风禾的面前,捧起沈风禾的脸狠狠亲了好几口,“想不想大师姐?”


    艳丽的唇脂带着甜蜜的浆果味道,在沈风禾的脸颊处印下点点红痕。


    她穿着暗红夹黑的长裙,鸦青色的长发垂落腰际,额间坠着一串红宝石珠饰,一双桃花眼流含情,更甚红宝石。


    沈从梦很美,是一种明艳张扬的,叫人移不开眼的美。一颦一笑,就像秋雨打过海棠般摇曳。


    “想。”


    沈风禾嗯了一声,替沈从梦理了理鬓边的发,“大师姐这次去哪了,三个月都不回来。”


    “去了一只漂亮的男猫猫那儿。”


    “那上次那个万象宗的弟子呢?”


    “啊。”


    沈从梦思索了片刻,带着些疑惑的语气,“有那么一个人吗?倒是合欢宗那帮人,我都离开了这么久,还总是要来找我,我让阿玉帮我招呼去了。”


    沈风禾仔细地将孔雀翎用绳子串在树藤上,她“噗嗤”一笑,“那最近三师兄的财运有些好,他眼下的嘴一定又咧到了天上。”


    陆瑾在花丛里冷静了好久,确保自己沾染了一身牡丹花香,不会被沈风禾身上的味道所影响,才从花丛里钻出来。


    小小猫体发热期,龙完全可以忍受。


    “哟,这儿也有只小猫咪。”


    沈从梦盯着牡丹花从中窸窸窣窣钻出的黑脑袋,上下打量了一番,笑道,“哎呀,怎么把大师姐送给你的霜华破还分了一点给它,霜华破少了个锯齿,岂不是变成破霜华了。”


    陆瑾抖了抖脑袋上的花粉,优雅从容地走到二人面前。


    “放心吧大师姐,一点都不影响打架。”


    沈风禾将陆瑾抱到怀里,用剩余的半根孔雀翎逗了逗他,“是大师姐从前跟我说过,要让你的灵宠信任你,就要将自己最亲密的东西分给它,缔结契约。我最亲密的东西,当然是大师姐送我的霜华破。”


    “不影响?”


    沈从梦狡黠一笑,指尖幻化出一条软鞭,其上坠着与沈风禾武器上一样的铃铛。软鞭顷刻间与霜华破在空中缠绕,“那让大师姐试试,到底影不影响!”


    “又偷袭我。”


    沈风禾将陆瑾放到一边的竹椅上,很快与沈从梦打得热火朝天。


    “那小铃铛不是每次都能反应过来,速度真快啊。”


    被灵力影响的三角梅花瓣在二人周遭滚动流转,也掉落到陆瑾的头上。


    主上,东方魔法界的人,这么喜欢聊着聊着就打起来吗?刚才还见她们笑呵呵的。


    肯曼正坐在高凳上,被武器缠绕的声音惊得手一抖,端着的柠檬红茶倾洒出半杯。


    “打架不好吗?她打架的样子很好看。”


    陆瑾饶有兴趣地盯着沈风禾与沈从梦在空中打得有来有回,自己快被埋在三角梅花瓣中都没有反应过来。


    “不打了不打了,年纪大了骨头酥。”


    沈从梦收起自己的银鞭,往摇晃的榻椅上一躺,用足尖一撑,将它撑得摇摇晃晃,“三个月不见,小铃铛又厉害了。听阿玉说你打赢了天衍宗的那个小鬼,真解气啊。”


    “是大师姐教得好,对不对?”


    沈风禾将陆瑾从三角梅花瓣中捞了起来,乖巧地坐在沈从梦身边,就像小时候一样。


    “乖风禾。”


    沈从梦一笑,将留在沈风禾脸上的口脂轻轻擦干净。


    沈风禾被晓枫月捡来,却是跟着沈从梦姓。


    婴孩时晓枫月尚能照顾,等沈风禾渐渐有些大了,晓枫月就将她交给了沈从梦管。


    小沈风禾学会说话的第一句话,便是软软糯糯地喊了一声“大师姐”。待沈风禾学会了走路,日日跟在沈从梦的身后追着她。


    沈从梦下山带沈风禾玩,遇到从前的追求者,她就会抱起沈风禾,声音戚戚,“我也很舍不得你,可,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你还是走吧。”


    小沈风禾喜欢被大师姐抱着,搂着沈从梦的脖子,如小鸡啄米般认真地点头。


    大师姐会给她买搅搅糖,带她吃甜甜的点心,冰凉的酥酪,她更喜欢跟着大师姐了。


    等沈风禾长到六七岁,便被晓枫月一块带去斗法,也认认人,让她交交朋友。


    可其他宗门的同龄小孩不喜欢沈风禾,说她灵根真差,是随便捡来的野孩子,不愿意与她一块玩。


    尽管沈风禾努力地用自己微薄的灵力催发出一堆漂亮的小花给他们看,却依旧受到了冷嘲热讽。


    “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话种花能飞升的。”


    “沈风禾,日后随着宗门去捉妖驱鬼,你也要变朵花给要鬼怪们看吗?”


    沈风禾不理解,明明宗门里所有的师兄师姐们都喜欢她种的花。既然不和她玩,那她就自己玩。


    可那些宗门的小孩却依旧要招惹她。


    直至有人说出“破烂宗门当然要捡一堆破烂小孩咯”,沈风禾很生气,第一次催发出藤蔓,拿藤蔓捆了他,与他扭打起来。


    师尊的确喜欢捡小孩,沈风禾不是他捡的第一个。他捡狐狸,捡濒死的,捡妖怪嘴边的


    听雪宗是比不得其他宗大,但不是破烂宗门。她不是破烂小孩,师兄师姐们也不是。


    沈风禾的藤蔓灵力微薄,打不过他,最终被自己被打了一顿。她又怕师兄师姐们担心,偷偷躲起来。


    沈从梦是在河边找到的扔石头发呆的沈风禾。


    “大师姐,我的灵根太差,给听雪宗丢脸。”


    这是沈风禾开口的第一句话。


    “灵根是天生的,小铃铛才六岁就觉得自己差了。”


    沈从梦帮沈风禾擦干净满是泪痕的脸,“他们瞎说的,小铃铛种的花很漂亮,催发的西瓜第一甜。”


    “可我只会种花种瓜,大师姐打架好厉害,师尊生气时水会结冰,三师兄生气时还会冒火,我不会”


    沈风禾擦了擦眼泪,怒狠狠道,“要是能和你们一样厉害,我今天一定能打过他,叫他说听雪宗坏话!”


    “小铃铛想打架啊。”


    沈从梦轻轻点了点她的脑袋,将自己的银鞭分出一半,变作手链套到她手上,“那师姐教你好不好不过,小铃铛的灵根并不差。不同的灵根修的道不同,师尊不是说过,诸子百家,皆可入道。乖,不哭了,变朵小花给师姐看看。”


    沈风禾忍住眼泪,从指尖生出一朵粉色小花。


    自那以后,沈风禾日日跟着沈从梦学剑法。沈从梦用银鞭,她就用链剑,虽柔软但灵活,也能爆发无限的力量。


    待剑法小成,她挖空半个西瓜,刻出眼睛鼻子套在头上,在一个夜里将那个说听雪宗坏话的小子狠狠教训了一顿。


    那小子至今都在与同门说,小时候有个成精的西瓜在夜里给他暴揍一顿,弄得他如今见到西瓜就瑟瑟发抖。


    沈风禾非常努力,用敏捷的剑法,弥补不同灵根的产生的空缺。


    她的剑法,在听雪宗弟子中,排第一。


    “想看小铃铛变小花了,变一朵给大师姐看看。”


    沈从梦半眯着眼,握在榻椅上晃来晃去,嘴里哼着调子,“还是家里舒服,在这一躺,我都快睡着了。”


    “无聊。”


    一朵艳丽的芍药被轻轻放到沈从梦身边,“既然回来了,就在听雪宗多呆一阵。”


    “自然,赶我走我都不走。”


    沈从梦将芍药放在手心把玩,用鼻尖嗅了嗅,“小铃铛我与你说猫这种生物,真是太可怕了,简直是不眠不休。”


    “哪里可怕。”


    沈风禾抱着陆瑾反驳,“小猫是世上最可爱的灵宠。”


    “师姐在说双修,你在说什么?”


    沈从梦轻笑一声,“罢了,你都将霜华破送给它了,做灵宠也挺好。”


    “那当然是灵宠,它还不会那么早化形的。”


    沈风禾的指尖轻触过陆瑾脖颈里的铃铛,“它也很喜欢。”


    陆瑾撇过脑袋,银铃铛发出了一声轻微的细响。


    什么是双修?


    他的脑中产生疑惑,双修会让猫变得可怕吗。


    “就是有一点很奇怪,我明明封住了里头的铛簧,不至于它整天受‘叮叮当当’的声音影响。”


    沈风禾的心中升起一丝好奇,这是她自穹莱山回来以后就不解的问题,“可这铃铛就会偶尔发出些声音,就像现在。”


    “噢哟。”


    被放在地上陆瑾正努力地抓玩追在沈风禾手中树藤上的孔雀翎。


    龙怎么可以玩羽毛!可恶的猫体本能。


    陆瑾一边咬牙切齿,一边伸出爪子。


    沈从梦从榻椅上起身,盯了陆瑾榻椅旁来回奔跑的陆瑾半晌,忽然笑得不明所以。


    “霜华破是合欢宗的圣物。心里有感应就会响啊,你说是吧。灵宠,小猫?”


    陆瑾不想和他的下属说话。


    羊长老是个魔法发明家,肯曼向他详细地介绍了东方魔法书中的“系统”。


    经过一阵噼里啪啦的魔法跳跃,被迫烫了个卷发的羊长老终于研究出了差不多的魔法。


    将肯曼的意识与主上的意识融合,他可以看到东方发生的一切,自由与主上交谈。当然,主上可以随意切断他的画面。


    肯曼亲眼见到了神秘的东方,这儿可真漂亮。


    “小铃铛,你的伤如何了,还疼不疼?”


    顾槐骑着一只食铁兽,嬉笑着与沈风禾打招呼。


    到了沈风禾身边,她轻快地跃下,将手中的袋子往地上的嫩草中一倒,叮铃咚隆地倒出一大堆瓶瓶罐罐与一堆灵芝灵草。


    “这些都是我的珍藏,全拿去给你养伤。”


    “我都恢复了。倒是你,也耗费了不少灵力,得好好养养。”


    沈风禾上下打量了顾槐一阵,见她面色红润,并不似昨日,才放心下来。


    她甩了甩手中的水,坐在溪流旁,拿起顾槐的灵芝,忍不住感叹,“好大的灵芝,比我陆师姐养的还要大。阿槐,这都舍得给我?”


    她捧着比划了几下,简直比她的脸还大。


    “医修还能医不好自己吗。这灵芝我种了好几年,自然是最大的,全都给你,你可不能还给我还有还有,这瓶是调气息的,这瓶是去疤痕的,谁知道那饿鬼恶心的粘液有没有副作用,会不会留下难看的伤口。”


    顾槐了乐此不疲地介绍着她这几年炼制的丹药与珍藏。


    “那谢谢阿槐啦,请阿槐吃莓果,是我种的超大莓果。”


    沈风禾拿出怀中油纸包好的莓果,见顾槐眉头一跳,她眉眼弯弯,“放心,一点都不酸。”


    她顺道塞了一颗给她的小猫。


    莓果有顾槐的手心那么大。咬开鲜艳的莓果,脆嫩的果肉迸出清甜的汁水,在唇舌间萦绕,齿颊留香。


    好甜!


    甜蜜的莓果让顾槐的心情更加畅快,也是大概最近几年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一遭饿鬼道下来,顾槐提升了不少修为,也意识到原来她控制植物的能力还可以用来作战。


    与沈风禾一起战斗的感觉,实在是棒极了。她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喜欢看沈风禾用剑,她觉得有一种别样的美。


    她打算着以后要多去听雪宗找沈风禾玩。


    “那只鼎怎么处理?”


    说到这里,顾槐在沈风禾身旁悄悄耳语,“我把它带出来藏起来了,感觉不能将它留在地脉之中,万一它又长出伥气,我可不想团团再变成饿鬼的坐骑……顺道给小铃铛介绍一下,我的灵宠团团,特别可爱。”


    她亲昵地摸了摸一旁食铁兽的脑袋。这只食铁兽带着她与沈风禾找到了穹莱山地脉的出口,将虚弱的她们俩运到了宗门的帷帐外,也是对她们有救命之恩。


    待做完这些,它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非常期待地望着她。顾槐有些哭笑不得,喂了它一些灵草。


    灵草治疗了食铁兽被锁链勒出的伤痕,它吃完后竟赖着不走了。


    顾槐没有灵宠,试了试与它缔结契约,结果非常成功,它很认可。


    团团身躯长得很大,听着顾槐的夸奖,在草地上滚来滚去,沾了一身野花的汁液。他盯了盯一旁的陆瑾,露出一种自信张扬的眼神。


    陆瑾趴在岩石上,用一对爪子抓着莓果。


    主上放心,龙比它大多了。


    “可比性在哪里。”


    他是龙。


    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为什么要和这只圆溜溜,好像傻乎乎的灵宠比?


    “得小心处理这只鼎,它看着邪性得很,好像自己会生出伥气一样。等斗法结束,我去问问师尊。”


    “好。对了小铃铛,听雪宗有除了你二师姐以外的妖修吗?”


    顾槐回忆起那个抱着沈风禾的墨衣男人与她从未见过的巨大鬼怪,想了一晚上,终于灵光乍现。


    万一那个男人就是那只鬼怪呢?毕竟他眉眼间长得很漂亮,不似寻常长相。只有化形的妖,或者妖修,才会长得美艳。


    妖形可怕,人形真美。


    “听雪宗只有二师姐一位妖修,阿槐是不是在说托着我那位?”


    沈风禾坐在陆瑾的犄角上,并不能直观地了解他长什么样子,她只能触碰到他坚硬的鳞片,看到巨大的翼。他救她,且没有恶意。


    彻底睡过去前,她朦胧瞥到了他的身形,记得他的赤瞳。


    等她醒来就消失了,就像一场梦一样。


    “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他看起来非常厉害。”


    他竟然能吞掉火焰,不知道是哪家宗门的妖修。若是日后再碰到他,沈风禾一定会好好感激他。


    主上,她在夸您诶。


    “本王知道。”


    陆瑾的尾巴轻微一晃。


    沈风禾与顾槐坐在溪水旁攀谈,关系因为这次奇遇更进一步,有说不完的话。


    顾九朝不知晓他的妹妹什么时候开始与沈风禾的关系变得这么好。不仅将自己多年的珍藏拿出来送给她,还从他那里捞了几瓶。


    连他这个哥哥昨天去了哪里,都没有过问。


    那阵雾气带着奇怪的味道,闻了让人昏昏欲睡。他被竹子绑在竹林了好几个时辰,本想着出来后让父亲与他一起去救妹妹与沈风禾。


    可没想到妹妹带了一身伤,比他回来得更早。从昨晚起,张口闭口都是沈风禾与小铃铛。


    她看起来很不对劲。


    “沈风禾,你怎么样?”


    顾九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过去与沈风禾说话。


    “还不错。”


    沈风禾正与顾槐一块在溪流里比赛捞小鱼,与顾九朝说话时,身形匆忙,连头都未抬。


    二人比得火热,不相上下。


    溅起的溪水打湿沈风禾的裙角,她抓到一条巴掌大的鱼,立刻捧着与她的灵宠炫耀。


    溪水顺着她的手腕淌过半挽衣袖的胳膊,她随手擦了擦。


    顾九朝看得有些呆了。


    “桃花簪放在我这儿碍眼,沈风禾你收下吗?”


    顾九朝不由自主地又拿出了那支漂亮的桃花簪。


    顾槐的嘴角微微扯动,好不容易抓到的小鱼从她的手心逃走,跳进溪流中。


    她哥哥到底会不会说人话。


    “不收。”


    沈风禾将鱼扔进木桶,没有分给顾槐与桃花簪一个眼神,她弯腰继续寻找在她腿间逃窜的鱼。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簪子?我再去买一支买,买一堆也行。又或者,你喜欢什么,我去给你买!”


    顾九朝好像察觉到了沈风禾并不想搭理他,语气渐渐着急。


    他有些后悔小时候欺负她。


    “我喜欢什么?”


    沈风禾终于抬头瞧了他一眼,“嗯,我喜欢我的灵宠。”


    咬着莓果的陆瑾一呛。


    “灵宠吗?清风宗有很多灵宠,仙鹤、青鸾、狐狸你喜欢的话,我都送给你。”


    清风宗仙气缭绕,有一堆漂亮的灵宠,一定会比一只普通的黑猫好。


    只要她喜欢,他可以全部送给她。


    “我不要,我只喜欢我的小猫。”


    主上,她在说她只喜欢您诶。


    “本王知道。”


    陆瑾盯着顾九朝,语气有些不屑,“好烦的人,那支桃花簪是什么?看起来像一把武器,比本王城堡里的逊多了本王可以送她更锋利的。”


    这个么。


    肯曼快速翻动着他的东方魔法书。


    在魔法书里,有一个与他身份很像的,一般来说,叫作主角的竹马,他会非常喜欢主角。至于桃花簪,是东方表明爱意的礼物,并不是什么武器主上啊,竹马出现了,魔法书里他要与主角拉扯几十章呢。这完全影响我们的攻略进程,主上,您考虑好攻略她回西方了吗?


    “她都说她不要,还送,无聊。”


    肯曼忽然觉得现在的主上,比在西方时话多了不少。


    看来主上很快就能想通,开启攻略了。


    离陆瑾不远的顾九朝非常诧异,为什么他能在沈风禾的灵宠眼里品出一丝不屑的神情?手中的桃花簪沈风禾不接,送她新灵宠他也不要。


    他有些没了办法。


    “顾九朝,我不喜欢桃花簪,也不喜欢你,听懂了吗?”


    沈风禾扔给了顾九朝轻飘飘一句话。


    为什么他会试图让一个从小被他欺负的人喜欢他,别太自以为是了。


    她不喜欢顾九朝,甚至讨厌。


    “小铃铛,不要抓鱼了。”


    祁玉山的声音响起,从不远处都能听到他的唉声叹气。待他走到溪水边,语气更是带着恨铁不成钢,“一会儿斗法,你去凑个数。”


    “人数是够的啊,虽然不多,但每次来,我们宗门的人都是保底。”


    沈风禾在与顾槐的抓鱼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十分满意地拎着她满满当当的木桶。  :=


    这么多鱼,可以给小猫晒小鱼干,也可以裹上面粉炸了当零嘴。


    祁玉山恨铁不成钢,顾槐亦是。都怪她不会说话的哥哥让她分心,逃了两条鱼,她才没赢,她跟着也在一旁唉声叹气。


    “怪你那姬师兄,没事拎个大蝎子阴森森地站在人家新人后面干什么。那几位唠叨长老说他吓唬新人,取消了他这次资格。”


    真是太棒了,祁玉山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听雪宗的名声更差了呢。


    “我感觉是新人不小心站在了阴森森的姬师兄面前。”


    姬师兄虽然喜欢把玩各种吓人的灵宠,但他只会自得其乐,不会去吓人。


    “我不管,你得去。”


    祁玉山拉过拎着木桶的沈风禾,给她理了理衣裙,“顺道救救师尊,再挤在一对老头中间被念叨,他马上原地飞升了。”


    徐静生见有人闯院,求生欲呼之欲出,他吐掉嘴里布团,嘶哑哭喊,“救命!”


    大理寺众人蜂拥上前。


    徐静生早已吓得涕泪纵横,瘫软成泥。


    待陆瑾跟着走近,徐静生看着他忽呲目欲裂,又惧又骇。


    “太、太子殿下——!”


    寒乌啄尽最后一点残肉,大刀自上而下。


    劈落。


    第 154 章   黄焖鸡


    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大理寺吏员虽常奔走案场,可里头仍有三两小吏是近年才进来,平日里只经手文书誊写,街坊走访的轻巧杂务,何曾见过这般血腥凶煞光景。


    悬索只剩游丝一缕,寒乌啄尽残肉的刹那,麻绳应声崩断。


    利刃落下,将徐静生脖颈顷刻斩断。


    他的头颅滚落在地,尸身腔子的热血一下子喷涌而出,溅得近身一名小吏满身猩红。


    小吏吓得惨叫一声,几乎瘫倒在地。


    再次睁眼,沈风禾已经回到各宗门自己的帷帐中。


    “睡醒了?出去挖笋也能挖成这副样子。”


    祁玉山怀抱双臂,语气中带着几分责怪,但依旧从怀里拿出一个瓷瓶,“你体内的气息太乱,吃了能防止它乱窜,不会因为控制不好力竭。”


    瓷瓶精致,不过半个巴掌的大小。沈风禾晃了晃,听声响约莫只有七八颗,与祁玉山买一送一,一瓶几十颗的的大力丸实在不同。


    “三师兄,这药保真吗?”


    沈风禾握着瓷瓶,抬眸浅浅一笑,“我吃了不会又在地上爬,或者上树吧。”


    “谁说的!”


    祁玉山本是剑修,可他瞧着丹修卖丹药能挣灵石,也开始悄悄捣鼓。


    丹药这东西,总要有人试吃过,才好售卖。那时候生命力旺盛,体质极好,很听他话,又跟在他身后晃晃悠悠的小师妹,俨然成了他的目标。


    他的药对身体没有坏处,却总会有些哭笑不得的副作用,例如有些吃了能模仿动物的习性。


    七八岁的沈风禾,跟着宗门那只活了不知多少岁的乌龟慢慢攀爬赛跑,跟着风渺峰里的猴子上树跳来跳去大叫还有想当一条鱼的沈风禾,一头扎进河里,好在被二师姐用鱼竿钓了起来。


    所以当沈风禾及笄后做出的菜,试吃对象多为祁玉山,其效果与他的丹药有异曲同工之妙。


    大师姐又笑评,“祁玉山啊,这叫一报还一报。”


    “你不要还给我。”


    祁玉山伸手去夺,沈风禾却立刻扔了一颗含进嘴里,将瓷瓶捏得紧紧的。


    “不给,我的了。”


    “灵石八八八,我再送你一瓶大力丸!”


    沈风禾摊了摊手。


    “罢了。”


    一套紫色的衣裙被扔到床上,祁玉山瞥了沈风禾一眼,“换套衣服,脸我给你洗过,仔细瞧瞧还能瞧得出你是我小师妹,不是什么血葫芦。去温泉那儿洗洗,三师兄帮你把人都赶走了没跟师尊说,不然他将穹莱山炸了。”


    面前的沈风禾还穿着那件被血染黑了的衣裙。


    也不知她与顾槐到底遇到了什么,但她被顾槐送来的时候跟个血人似的,把祁玉山吓了一大跳,颤颤巍巍地去探她的气息。


    什么时候偷偷凝了金丹?背着他偷偷修炼去了。


    “好漂亮的裙子,看起来很贵呢。多谢三师兄,真是听雪宗的扛把子三师兄。”


    沈风禾捧过裙子,爱不释手。


    轻纱笼丝绢,柔软舒适,其上绣精致的花纹。


    这得卖多少瓶大力丸。


    “也就那样,我买的是减价的不喜欢还给我。”


    祁玉山轻咳一声,口不对心。


    “不给,我的了。”


    沈风禾笑眯眯地从床上跳起,环顾四周,“三师兄见到咪咪了吗?”


    “在这呢。”


    祁玉山从不远处的背篓里捞出陆瑾,拎着他的后脖颈,“跟你一样成了血猫,黏糊糊的毛都沾在一块,到现在还没醒。你瞧瞧,我这样拎他,他都不醒,在平时早就把我手给挠烂。”


    陆瑾呼吸均匀,看起来并没有大碍。只不过沈风禾的血也将他染着了个透彻,平日里沈风禾总要摸两把的柔软皮毛,都耷拉着黏在一起,尖尖的,像一只小刺猬。


    “咪咪吓坏了吧。”


    沈风禾小心接过陆瑾,仔仔细细地检查一圈,确保他气息平稳,也没有受伤,“一会儿我也带他去洗干净三师兄,今日我与阿槐挖笋时,顺道捡些东西,算是给你裙子的回礼。”


    几块浑身通透又散发着微光的石头,将祁玉山的眼睛都给看直了。


    穹莱山地脉之处,有玉石。


    沈风禾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捡来的这些发光的玉石,想了半日也只可能是顾槐捡的,塞在她怀里。三师兄喜欢亮晶晶的东西,那就送给他吧。


    “小铃铛你真是我的再生师妹,我再送你一瓶大力丸!”


    穹莱山温泉之处果然一个人都没有,被祁玉山赶了个一干二净。


    饿鬼与伥气一除,又因热气的缘由,桃花树很快抽芽开花,给温泉遮盖了一道天然屏障。水汽氤氲,桃花香气袭人,这实在是个好地方。


    原先那套衣裙自然是不能要了,沈风禾将它扔在一边,走进温泉中。


    吞了祁玉山给的丹药,浑身畅快不少,适宜的水温非常适合调动体内的气息。她凝神屏气,让气息在体内流转,运行几个大小周天。没想到穹莱山饿鬼道一行,让她突破筑基,凝了金丹。


    灵气在整个温泉池流转,引得娇艳的桃花瓣簌簌落下。


    陆瑾迷迷糊糊记得自己幻化出龙形,连本身的样貌都恢复了。他展开自己巨大的龙翼,飞回西方。这么久未用龙翼,他的龙翼还是如此漂亮。


    西方路途遥远,他飞着飞着,忽然在半空中变成了一只黑色小猫。


    快速的坠落速度让陆瑾猛地睁开眼睛。


    还好是个梦陆瑾本能地伸手。


    爪子,猫爪子。


    还不如做梦


    “肯曼。”


    他为什么又变成了猫?陆瑾气恼地唤出手下。


    来了主上!


    空中乍然出现一面圆镜,肯曼捧着他的东方魔法书,端坐在镜中。他现在非常喜欢钻研东方的魔法,觉得有趣极了。


    他合上书本,抿了一口柠檬红茶,一抬眸。


    陆瑾从他的蓝眼睛中,看出了强烈的震惊与崇拜。


    主上,您不愧是圣坦斯最最最厉害的龙,不需要属下手中的东方魔法,您自己就已经攻略到这个地步了吗?噢!我最伟大的主上啊,我们为您欢呼,我们为


    肯曼激动得又冒出猫耳,在发间转来转去。


    他在看什么?


    陆瑾皱了皱眉,顺着肯曼的视线回头。


    闭着眼的沈风禾坐在温泉之中,露出白皙的脖颈与肩膀。好在飘落的桃花瓣遮盖住清澈的温泉水,水汽弥漫,似是给她笼了一层薄纱。


    “不准用镜魔法,关了!”


    龙生出一股占有欲,就像有人在觊觎他亮晶晶的宝石。


    漂亮的宝石是他的,玫瑰也是他的。


    好的主上!


    “以后没有本王允许,你不能用镜魔法,用传音魔法就行。”


    遵命主上!主上主上,这副成功的样子,这是不是代表您快回来了,那真是太好了!


    “并没有。”


    陆瑾转过脑袋,潮热的温泉水让他的脸颊有些发烫。


    他清了清嗓子,“本王问你,不用东方的灵力,为什么也能幻化出龙形?”


    主上,您已经化过龙了?


    “嗯,用东方的时间来说,只维持了半个时辰。”


    陆瑾已经知道在东方修仙灵力很重要。这位主人喂他的食物有灵力,她朋友的丹药有灵力,可他明明试过,不能化出本体。


    那在山洞里,又到底是什么原因?


    让属下想想


    肯曼用羽毛笔搔了搔脑袋,一会儿功夫,猫耳旁又冒出了小灯泡。


    魔法书上说,一般要攻略的对象,都是天选之人,体质极其特殊。主上,您的主人啊不对,您的攻略对象,身上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陆瑾沉思。


    “她,有些香。”


    比他花园里的玫瑰还香。


    发丝香香的,身上香香的,嘴唇也是香香的。龙很喜欢这种香味。


    肯曼的小灯泡灭了。


    这算是什么特殊体质主上城堡里的玫瑰与蔷薇还香呢,怎么不变成人和他一起玩。


    但,身为主上的右护法,他一定会为主上排忧解难!肯曼艰难地亮起了他的小灯泡。


    还有吗?比如说这次有没有其他更加特殊的事发生?魔法书上说,作为攻略对象,是会有奇遇的!


    陆瑾再次沉思。


    “我们遇到了比红蜘蛛还要讨厌的东西,她流了很多血。”


    说到这儿,陆瑾又不由自主地回头去看沈风禾。


    运行了两个小周天的沈风禾,面色红润,比今早出门还好。


    花园里他最喜欢的龙沙宝石抽芽开花时,也是这样花色迷人,泛着光泽。


    陆瑾立刻撇开视线。


    噢——魔法书上也这么说过,它说东方有些人,血液特殊。我们圣坦斯也是啊,就像主上您拥有最高贵的血统主上,您是不是沾上她的血了?


    “嗯。”


    陆瑾如今身上还沾着她凝固的血。


    当时她温热的血液滴到他身上,淌过他的眼睛。她颤抖的指尖拂过他的额角,微弱的声音,这些都让他很不舒服。


    龙不喜欢这种感觉。


    看来她也一样拥有东方高贵的血统。主上,要不您再试试她的血?


    “试什么?你让本王像艾德蒙家族一样?不喜欢。”


    他也不想她二次受伤。


    主上自然不能当吸血鬼!但是主上可以试一试,就一点点新鲜的血液。如果不行,那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艾德蒙家族是生长在黑夜里的吸血鬼,住在圣坦斯旁的另一个城堡里。他们生于黑暗,喜欢新鲜的血液,与陆瑾平日里也不太对付。


    要他一条龙,去模仿他的死对头?


    主上,东方说得好,一切以大局为重,您


    肯曼还没说完,陆瑾又关掉了传音魔法。


    温泉水的热气让陆瑾浑身潮热,控制不住思考。


    仔细想来,他变成龙也许真的是因为沾了她血的缘故……否则,他实在找不出别的原因让她突然化龙。


    他只是要一点点血,绝对不会伤害她。


    他向来疼惜他的玫瑰。


    他不像艾德蒙家族他们一样,他就咬一小口就好。毕竟作为龙,他对人血实在是没有兴趣。


    咬一口,总好过肯曼之前所说的那样摇尾乞怜。他会用涎液帮她疗愈好,一点都不会疼。


    高贵的龙,也绝对不会跪倒在地乞求怜爱。


    陆瑾想了一会,跳进温泉水中。


    他现在是只小猫,水性并不好,游起来的姿势哪里有龙半点英姿。他瞥过脸,尽可能不去看现在的沈风禾。


    在温泉中游了好一会儿,陆瑾才到沈风禾身边。


    漂亮的粉色龙沙宝石上沾着露珠,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陆瑾深吸一口气,对着沈风禾的脖颈,咬了一口。


    “什么东西!”


    饿鬼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盯着眼前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黑色身影。即便它在饿鬼道呆了百年,但从未见过这样的鬼怪。


    它暗红的竖瞳凌厉,头颅长有犄角,其后骨刺延伸至背部,全身布满黑色鳞甲,双翼巨大。


    只是在空中盘旋几下,就撞破它所有幻化出来的锁链桥,接连淌着的滚滚岩浆,都在一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掉下来时化为猫形已经消耗完陆瑾攒下的灵力,吃的那颗药丸灵力低微,根本不足以让他幻化出自己的本体,突如其来的化龙让陆瑾自己也有些不可思议,他张嘴吞咽了那些燃烧的业火。


    犄角处的沈风禾身上还在不停流血,血顺着额角流进他的竖瞳,传来浓郁的血腥味,掩盖了她独特的香味。


    好烦。


    烦人又丑陋的饿鬼,像玫瑰上的红蜘蛛一样令人讨厌。


    风声在沈风禾的耳畔呼啸而过,胸口被穿透,传来的强烈疼痛让她精神恍惚,意识中隐隐听见几声铃铛细碎的轻响。


    霜华破的声音。


    是她的小猫?


    她没有死,小猫也没事,太好了。


    她的呼吸愈发微弱,费力地睁开眼睛,缓缓抬手擦了擦视线处模糊的鲜血。指尖好奇地轻触过眼前似鳞甲的东西,一片冰凉。


    托着她的,是什么……


    “小铃铛,屏气凝神,我给你疗伤!”


    顾槐举起碧落吟,笛声幻化出源源不断的绿色蝴蝶,朝着沈风禾的方向纷飞而来。她不知在空中盘旋的可怕鬼怪到底是什么,但它救了她。


    小铃铛还活着。


    地底不再冒着灼热的岩浆,寥寥火把燃烧在岩壁周围,显得有些昏暗,龙翼的声音尤为明显。


    “没死透啊。”


    好不容易编造的饿鬼道幻象在此刻彻底消失殆尽,饿鬼暴怒无比。


    它伸出细长的舌头,似是蛙食蚊虫般吞咽那些蝴蝶。


    只有零星几只躲过舌头的攻击,飞到沈风禾的伤口周围。


    这样微弱的疗愈,连血都止不住,只能让沈风禾的疼痛稍微减弱些。


    顾槐与沈风禾一样,自身耗费极大的灵力,吹动碧落吟的身子晃晃悠悠,还要不断躲避饿鬼扔过来的岩石。


    锋利的岩石割断了她的发髻,发丝缭乱。


    “你就会扔些石头而已,真是逊。”


    顾槐擦了擦嘴角的血,站直身形。她咬开瓷瓶的盖子,将所有的丹药咽下。


    虽然力竭,但她还是努力与这只饿鬼打斗。她多吸引一些饿鬼的注意,沈风禾就能多疗愈几分。


    残存的蝴蝶融化在沈风禾的胸口,陆瑾察觉到她的闷哼声,比方才多有了些生气。


    恶心的东西,竟在阻止她疗伤。


    流淌的血液对与总是打架的陆瑾来说是家常便饭。


    可她不能沾血。


    龙不怕受伤,身上的伤痕是他打赢架的战利品。她却每天都要仔细地检查他腹部那道细微的伤口,小心触碰。


    他城堡里的玫瑰都很漂亮,他觉得她也应该很漂亮。


    他想帮她擦干净。


    陆瑾现在感觉,不舒服。


    这是龙从未有过的奇怪感觉。


    暗红的竖瞳生出无限杀意,燃烧的业火从巨龙的口中喷出,往那饿鬼的方向而去。


    业火灼烧到饿鬼,烫得它大叫。


    “饿鬼怕火,继续烧它”


    沈风禾趴在陆瑾的犄角处,低声呢喃。


    饿鬼暴食,咽下的食物会变成火焰,极为难受却控制不住吞咽的欲望。


    它不得不呆在灼热的环境中离不开火却偏偏最惧怕火。


    可吞食所有粘液的饿鬼比方才更强,动作更迅速。


    眼瞧着自己培养出的饿鬼被面前的修士净化成原状,而它的饿鬼道被搅得一塌糊涂,饿鬼气急,滚滚伥气从它的嘴里冒出。


    黑暗中陆瑾尚且能辨别饿鬼的位置,无尽的伥气瞬间充斥在整个空旷的地方,似是蒙了一层纱雾,几乎看不清四下的环境,只能听见那只大饿鬼尖锐的嘲弄声。


    它身体中的黑色粘液如波涛般涌现,向地上侵染,似要包裹住整座穹莱山。


    “我不想当饿鬼……”


    “我不要再当饿鬼了!”


    黑色的粘液很快再次淌到方才才清醒的亡魂周遭,恐惧,惊叫,他们爆发出惊人的躁动。


    “我只是穹莱山的一个普通亡魂而已,我不要当饿鬼,我不要当”


    “遭了”


    顾槐站在巨笼之上,能最清晰地听见亡魂们的惊叫,直冲她的心底。


    她和小铃铛的灵力几乎消耗完毕,哪里还能抵抗再次涌来的伥气。


    她放开藤蔓编织的牢笼,让亡魂们四散奔逃。她自己召出藤蔓,尽可能地阻挡那些涌过来的黑色粘液。


    怅气弥漫在周围,陆瑾看不清饿鬼的位置,业火无法燃烧到它。


    饿鬼的笑声在伥气中更加肆意,再不找清它的位置,这儿马上又要变回饿鬼道了。


    僵持不下之际,忽有点点萤火在浓郁的伥气中扑闪,一点,两点方才锁链桥的方向,飞出一片萤火,连同沈风禾的肩膀位置,也闪过一点微弱的光源,朝着那大片的萤火而去。


    “该死,扮演好你的孟婆不好吗,吃干你的地脉还敢过来!”


    萤火扑闪在饿鬼周围,将它的身形照出了大半。饿鬼伸出爪子抓挠,却怎么也抓不干净。


    “它在那个位置。”


    沈风禾抬手指着那些萤火,“它们在给我们照明。”


    浓郁的伥气中即便看不清饿鬼所在,也能看清那些聚在一起的萤火。陆瑾口中的业火终于有了方向,燃烧到萤火所在之处。


    “你真是疯了,你要跟我一起同归于尽吗?火焰是烧不死我的,但能烧死你!”


    除了饿鬼的惨叫声,业火中弥漫着“噼里啪啦”的刺耳声,不断有燃烧着的东西从空中掉落。


    可饿鬼躲避到哪里,萤火都跟到哪里。


    “霜华破,锁住它。”


    沈风禾用着仅剩的灵力唤出霜华破,有了萤火的指引,伸长的锯齿很快将饿鬼缠绕在原地。


    “杀不死我的!无论是你的武器还是火焰都杀不死我!”


    饿鬼被缠绕,想要伸出舌头偷袭沈风禾,却被业火烫得嗷嗷直叫,又缩了回去。


    它实在是吸了太多伥气,与普通的饿鬼不同,霜华破杀不死它,业火也只能让它恐惧痛苦而已。


    “可我们不想当饿鬼啊!”


    伥气中忽然传来食铁兽的嚎叫与奔跑的声响,几头食铁兽上载着方才四散奔逃的亡魂,跨过源源不断的黑色粘液,直奔被萤火照亮的饿鬼而去。


    一个,两个,三个亡魂们跳到饿鬼的身上,紧紧地抱住了它。


    霜华破杀不死这只饿鬼,但能杀死普通的亡魂。那些亡魂钻进饿鬼的身躯,想要与它融为一体。


    “疯了,都疯了!”


    饿鬼的眼里爆发出惊人的恐惧。


    这样,它真的会死,会彻底消失的他们要拉着它一起死。


    无论是穹莱山的守护灵,还是本该被他控制,为他所用的亡魂。


    它只是想在这儿建一个自己的饿鬼道,新的饿鬼道,永远生活在这里而已,它有什么错。


    饿鬼就要永远被饿鬼道的业火炙烤吗?


    它从饿鬼道逃走,躲到穹莱山,差一点了,差一点它就有自己的饿鬼道了。他们会唤它大人,会跪拜它,成为它手下的饿鬼。


    它也不会再被业火炙烤,再也不是饿鬼道一只普通的饿鬼了就差一点点。


    “小哥!”


    点点萤火照亮了那件熟悉的衣衫,他伸出双臂,将饿鬼的脖子死死地搂住。


    “我有名字的,我叫王同。我的妻子与女儿,很喜欢穹莱山。”


    那位小哥钻入饿鬼的身体前,冲着她们一笑。只有一只眼睛的他,一点都不吓人可怕。


    他生前,一定是一位很热情的人。


    沈风禾坐在陆瑾的犄角上,目睹着一个又一个的亡魂往饿鬼的身体里钻。为了消除这只饿鬼,不想当饿鬼的他们宁愿与它融为一体。


    穹莱萤火夜飞如列宿,护持地脉。


    她看见穹莱山被啃得几乎蛀空的地脉还能催生出竹笋与藤蔓。


    她看见穹莱山与地脉共生的守护灵用她残余的微薄力量,为穹莱山的亡魂们捧上最后一碗新鲜的汤羹,让它们忘却成为饿鬼的痛苦。


    她看见守护灵幻化的萤火扑进业火中,被燃烧殆尽。


    “阿禾。”


    “不对。”


    沈风禾直起身,“陆珩?陆珩一定又出来了!”


    陆瑾眯起一双凤眸,“没良心的女郎,秋祭斋戒连着四日,你把我赶去书房独宿,今日总算礼毕。你的好日子到头了,阿禾。”


    沈风禾回看了他一眼,“你莫不是被叔父念叨子嗣念魔了?我陆珩去哪——”


    陆瑾已然俯身覆上唇瓣。


    “一会,自己凭感觉,认。”


    第 155 章   骊山猎


    陆瑾悔。


    他便不该说那句让她自己凭感觉的话。


    往常二人床笫之间温存缱绻,向来都是他占尽先机,步步温柔引携。


    即使是阿禾主动,也多是她一时兴起,或是他诱以美色。


    从没有哪一段日子,像如今这般颠倒乾坤。


    自打阿禾真摸了门道,便开始自个儿胡乱瞎琢磨。


    似是她觉得情浓意缠时,最容易勾得陆珩片刻出来后,她开始彻底缠上了他。


    家里老爹打骂老娘数年,上个月把她娘打死了。她爹撵她出门,娶了她后娘。她差点就要被牙婆卖到青楼,是鲁大救了她,教她本事,让她在稻香坊前厅招待客人,给客人调酒。


    “妹妹别怕,以后哥哥罩着你。”


    有人递去一张手帕。


    沈灵禾垂着眸,泪眼婆娑,接来手帕把泪拭去。


    沈灵禾一旦读起经书,脑袋便如小鸡啄米似的往下点。


    长夜过半,巷外那辆马车终于驶走。


    “沈姐,鲁大暂未对我方卧底起疑。”


    那位与沈灵禾在坊里换值的姑娘,正是她的杀手同僚。


    沈灵禾如释重负地丢掉书,窝在躺椅里,“鲁大是皇帝派来监视这帮纨绔子弟的眼线。皇帝怕这帮纨绔有二心会造反,哪曾想,这帮人都是草台班子。造反?哼,他们连剑都不知道怎么提。”


    姑娘见她眼皮打架,好心寻来一张毛毯,盖在她身上。


    “沈姐,今晚你当真要歇息在此?”


    “是啊,就歇在这里,做戏做全套。”


    姑娘把炉火烧得更旺,将走时,忽然听沈灵禾说了句:“把那把伞拿走,烧了。”


    待拿起伞,又听她问:“你觉不觉得,他很像那谁?”


    姑娘回头看她。“喏,卖鱼阿婆让我把鱼送来贿赂你。”


    沈灵禾把鱼甩在长桌上,对桌对面的人说道。


    鱼尾巴猛得在桌面扇了几下,带着腥气的水珠四溅,有几滴恰好溅到对面那人的衣袖上。


    她往太师椅里窝得舒服,“老妇让你好好照顾我。别再给我发那点还不够塞牙缝的薪酬了。”


    对面,月白氅衣掩着一张精致疏离的面孔,背对沈灵禾坐着。


    听到她气人的话,对面冷淡的表情上裂开了一个小口。


    阁主把鱼从草条上解下,扔到鱼缸里。又拿出一张帕子,擦了擦袖口,擦了擦桌面。


    “别这么说,”他道,“你的底薪是阁里最高的,平常接任务的酬金也是最高的,我给你的所有待遇也是最好的。我没有苛待你。”


    但那又怎样。


    阁主重新坐回椅里,“你攒不住钱,不能怪我。”


    话落,从抽屉里掏出一封密信,推到沈灵禾面前。


    “这里写着你的任务,难度特等,但我相信你能完成。”


    沈灵禾盘着双腿,笑眯眯的。


    她这人,所有心机都藏在笑眯眯里。


    阁主无奈地叹口气:“不要轻敌,的确很棘手。”


    沈灵禾依旧笑眯眯的,完全不当回事。她拍了拍肚子,哀怨道:“知道啦。但我现在好饿,你这里有没有什么吃的?”


    阁主额前青筋跳了跳,随手把一袋零嘴甩在她面前。


    她飞快扫了眼,改了口:“哥你真好,这么了解我呀,随手一拿就都是我喜欢吃的。”


    不过在她大饱口福前,阁主突然说了句:“这桩任务,与陆家有关。”


    沈灵禾的脸忽然拉得老长。


    “陆家……”她没了食欲,严肃起来时,脸色比阁主还要瘆人。


    “与你复仇有关的那个陆家。”阁主说道,“拆开看看吧。”


    这桩任务可谓是为她量身定制,任务完成,她就能复仇。


    “拿到《癸卯年庚子月石溪沈氏抄家案》卷宗。”


    信上写道。


    明明看到复仇在即该开心才对,可她心情却异常沉重。


    “我当然知道要调查案件真相,首先就得拿到卷宗。”她说,“毕竟这么多年了,还是只知道仇人在陆家,却不知道仇人具体是谁。”


    接着问:“现在这卷宗有着落了?”


    阁主让她把信翻过来,指了指信,道:“也许会在他那里。不过只是‘也许’,也许在他那里,也许在他身边亲朋好友那里。但无论如何,你都需要先去接近他,他是任务的核心。”


    她垂眸看,信背面写着四个字——接近陆瑾。


    那么问题就来了,陆瑾是谁?


    沈灵禾说难怪,“原来那些马场是陆家的啊。”


    阁主说是,“陛下有意任陆瑾为审刑院院事。全天下的结案卷宗都在审刑院里,接近陆瑾,混进审刑院,说不准那本卷宗就在里面。”


    沈灵禾回知道了,但她仍没有一丝要离开的迹象。


    与阁主对视,俩人大眼瞪小眼。


    她问:“陆瑾他……他样貌如何?”


    以免阁主觉得她心急,她先给自己做解释:“你知道的,我跟旧友小哥已经分开很久了。”


    说着就开始扮可怜,眼神湿漉漉地望他:“我不是心急,我就是想再重温一下摸男人的手是什么滋味,亲男人的嘴是什么滋味,睡男人的……”


    “打住。”阁主及时叫停,被她这无赖模样气笑,“久吗?”


    说罢开始掰着手指头数,“也不算久,才十五日,半个月。前两天那小哥还来一哭二闹的,你不会都把人家忘干净了吧。”


    忘干净倒不至于,不过她的确记不起那小哥姓甚名谁床上功夫怎样了。


    严肃神情不过在她脸上恍了半刻,旋即被他所熟悉的云淡风轻代替。


    她继续问回陆瑾,“所以他不丑吧?”


    阁主说不清楚,“我不太了解,但应该会对你的胃口。”


    想了想,补充道:“盛京一群纨绔唯爱打马球,而陆瑾是最潇洒倜傥的那位。”


    他似不放心,紧紧盯着沈灵禾,试图在她脸上找到除了笑的其他神情。


    但总是徒劳无功。


    阁主站起身,走到鱼缸旁,观察着缸里姿态各异的鱼。


    倏地刮来一阵凉风,门扉好似被吹开,又悄悄关上。


    “今日起,你就可以试着接触他。我想你心里已经有了具体的计划。”


    她没回他。


    阁主转过身,先看到桌上零嘴一个都没少,再抬眼看,她早已潇洒地走了。


    作为她的发小,他很了解她在想什么,也能提前预判她要做什么。


    她心里一向只有两件大事:


    一是复仇。


    二是睡男人,睡腻就分手,乐此不疲。


    马场。


    奉承着实不是件容沈事。


    譬如打马球,既不能让被奉承的人感受到奉承,自己又不能不奉承。


    马场如官场,没有奉承吹捧,好似隔衣瘙痒,总是少了点趣味。


    小弟们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一个新鲜玩法。


    “陆衙内,不如痛快比一场,谁输谁受罚?”


    陆瑾正慢条斯理地把他的鞠杖擦得油亮,眼皮未抬,连谁在说话都不知道,就稳稳落了声“好”。


    天难得放晴,他也觉这马球打来打去甚是无趣。


    “赌注?”


    见他来趣,小弟赶忙上前附和:“不如玩点大的?”


    又是一声“好”。


    小弟环顾四周,绿盈盈的马场一眼望不到头,“谁输,谁就去找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妹妹亲一下,怎样?”


    陆瑾擦杖的动作一滞。


    他懒洋洋地抬起眼,四周人迹稀散,都是男人,哪有什么小妹妹?


    不过这赌注与他无关就是了。在辽国,他的球技令辽人心服口服。回了盛京,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翻身上马,蹀躞带上挂着的小物件叮当作响。


    “行啊。”他说。


    一旦吹哨开场,他的散漫便顷刻消散。骑着汗血马冲在最前,快得只能让小弟看见一道残影。


    甫一开场,马蹄就把草地里的土翻卷出来。


    马球被尘土包裹,一层带着土腥味的黄灰尘迅速蔓延。有的小弟被沙尘迷了眼,呛了嗓,一边揉眼一边咳嗽,渐渐落后,退出大部队。


    很快,场上留下的人越来越少,马球被几根杖围绕,翻来覆去。


    陆瑾在心里早已算好,只要这球进洞,他就能获胜。


    他还是很乐意看小弟亲小妹妹这般戏谑场面的。


    陆瑾给队友递去眼色,让队友注意打好配合。


    正不巧,场内风向突变,那球裹进卷满沙粒的风里,快速旋转,渐渐看不清。


    “砰——”


    马球飞到了另一个方向。


    与此同时,小弟那队雀跃欢呼:“陆衙内,你输了!”


    听说陆衙内血气方刚的年纪,还没碰过女人。男人嘛,就没几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


    小弟觉得自己是在投其所好,便催促着:“陆衙内,我都把妹妹给你找到了!”


    小弟兴高采烈,顺手一指——


    南边正好有个戴帷帽的小娘子走过,而那颗飞出老远的马球,就停在小娘子脚边。


    那小娘子不知被马球砸到没有,站在那边一动不动,或许是被这场面吓到了。


    黄风终于散尽,陆瑾没想到祸从口出,这赌注反把他自己给坑了。


    怎么办?既然大家叫他一声“衙内”,总不能拂了大家的面子吧!


    事后回绝,反而显得自己肚量小。


    说不清是输了一场令他难堪,还是毁约会更令他难堪。陆瑾浪荡地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在小弟的起哄声里,慢慢接近那位小娘子。


    她看上去年龄很小,跟他的表侄女差不多大,或许是刚及笄的年纪。


    鼻尖泛红,被冷风吹的。看上去老实,又带着一股微妙的怯生感。


    脸素净,衣裳样式不时兴,衣料也很穷酸。


    穷人家的孩子。


    他内心闪过一句。


    不过她眼睛黑黝黝的,缓慢地眨着,竟丝毫不怕他。


    来的路上,陆瑾早已把要说的话在心里默背好,可现在却不知从何说起。


    为给自己缓冲时间,他利落下马。


    身后小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抑制住尖叫,表示这俩有戏。


    陆瑾低声说:“我刚才赌输了,不知小娘子可否帮我完成赌注?”


    话是这么说,可他把鞠杖矗地,架势摆得足,大有逼人就范之意。


    这小娘子倒也奇怪,不仅不怕,还勾起一个浅淡的笑容:“好啊。”


    居然都不问问赌注是什么?


    她一脸坦荡,倒叫陆瑾因为接下来要说的话觉得羞赧。


    陆瑾:“你能不能跟我亲一下?亲脸就行。”


    亲嘴巴,小娘子怕是会被吓哭吧。


    他还是很愿意怜香惜玉的。


    身后那帮小弟,刚一听到“亲”这个字眼,就开始起哄。


    热闹得像婚仪现场。


    怕小娘子脸皮薄,不好开口推脱,陆瑾及时解释:“不用管他们,你不想做的话就回绝。”


    但她笑意更深,“好啊。”


    她说,“我当然可以。”


    接着又问:“亲哪里呀?”


    沈灵禾交手垂眸,面容惆怅,像是陷入了某段回忆。


    “那谁”已经很久不曾被她说出口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名字都是杀手阁的禁忌。


    姑娘琢磨再三,最终只是说道:“沈姐,往后,他会经常来找你。”


    从马场出来,沈灵禾直奔当铺。


    “老板,看看我这个玉佩值多少钱。”


    她把玉佩随意一甩,就像甩那条鱼一样,潇洒自在。


    老板两眼发光,捧着玉佩报了个价钱。


    出了当铺,沈灵禾又往其他铺里转了转,带着几大包东西,走进巷里最后一户人家。


    刚一推开门,她就被一群六七岁左右的小女孩拥进了院。


    阿来是女孩堆里最懂事的,把脑袋递过去给沈灵禾摸,“沈姐,你是不是又去接任务了?我们在这里住,有吃的有穿的,将来还能上学,这就够了。你一直把钱花到我们身上,你自己可怎么办呀……”


    沈灵禾确实攒不住钱。手里一有点钱,自己先吃顿好的,之后都把钱花到了这些女孩身上。


    这些女孩,倘若当初没被她赎走,早就被牙婆卖到青楼里接客了。


    当年她也差点被卖到青楼,若非老阁主好心救下,悉心栽培,如今早已活得面目全非了。


    沈灵禾用力揉了揉阿来的头,“接了个棘手的大任务,也接了很多小任务。放心,我有的是钱。”


    每每见面,大家都不愿放她走。但天已落黑,任务在前,沈灵禾只能安慰好这些女孩,随即起身,奔入沉沉夜色。


    她杀人时是另一副模样。


    悄无声息地接近,利落割下人头,处理尸体,再提着人头去交工。


    当目标迟钝地察觉到危险时,她已将剑架在了对方脖侧。


    “嘘……”


    “嘘”声落,人身倒,从无例外。


    夜间是杀手的主场,也是贵胄声色犬马的主场。


    醉醺醺地回了家,沐浴时,脖侧的唇印一擦就掉。


    陆瑾躺在柔软的床褥里,莫名感到一股燥热,紧接着就失了眠。


    闭上眼,鼻腔里充斥着那股冷香,挥散不去。他摸着脖侧,忽地就想,这痕迹怎么就不能持久些?


    他被这荒唐念头吓了一跳。


    次日,他做出了个更荒唐的事——去马场,翻遍茶厅里放着的渣斗。


    小厮善意提醒:“衙内,渣斗里的垃圾每隔一个时辰都会清理一次。您要找的东西,怕是早都处理过了。”


    身着绫罗绸缎,却破天荒地在渣斗里翻找物件,任谁都不会相信,这是游戏人生的陆衙内能做出来的事。


    但陆瑾的确做了,还做了好久。


    那半月里,只要没事,他就一直在那家马场打球。边打边注意有没有小娘子从旁经过,一心二用,连着输了半月。


    陆老爹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遇到了烦心事。


    陆瑾答不上来。


    他用了点手段,试图查出那位马场妹妹的消息,但总是徒劳无功。


    他不断回想那天的细节,发觉她这人真是有趣。与此同时,他也感到日子越过越空虚。这种空虚,酒肉填不满,骰子摇不散。


    就连他被陛下任为审刑院知院事,空虚感也不曾消减分毫。


    他几乎把整个盛京城都翻了个底朝天,但依旧没能查出与她相关的半点蛛丝马迹。


    她像凭空消失了般,留下的印象仅仅是“那个有趣的马场妹妹”。


    找了好久,收获全无。


    沈风禾打量两匹马儿,“这两匹马品相好生雄俊。”


    陆瑾淡淡开口,逐客意味十足,“马送到了,你便可回了。”


    崔执佯喊,“陆瑾你也太无情,忒没良心!今日便是你把我硬打出去,我也得在大理寺蹭一顿热食再走!”


    陆瑾眉峰微敛,“你想”


    崔执脚步一滑,躲到沈风禾身后,半探着头。


    “沈娘子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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