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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那日城主府着火之后,朔州城城主已故的消息并未传出去,一来朝云的想法还未来得及实施,二来火灾第二日就换城主,未免有些民心惶惶。


    于是这件事便拖了拖,又拖了拖。


    不过好在有一个明显的改变,宿将军先前带来的那几千兵马确实被朝廷派人接走了,现在外面正是兵荒马乱用人的时候,想必他们应该可以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沉重的赋税恢复了以往水平,甚至比之前更少。街上再没有随随便便就能提刀抹他们脖子的恶兵,甚至肉眼可见地、城里的治安渐渐都变好了。当然,还有王霸天现在也不再出门收保护费了,他们那一伙蛮横的纨绔就像是一夜之间在城中消失了一样。


    说起王霸天,自那日朝云挟持郑子骞、宿将军吞下毒药以后,他就注意到了他表哥的不对劲,导致求生欲爆棚,当晚就灰溜溜地跑了。


    而当晚过去,他在家里头避避风头,等再悄悄派人去打听情况之后才发现城主府好似换了一波人一样,里外围得如铁桶一般,他什么消息都打听不到。


    王霸天此时终于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里面怕是改朝换代了。


    不知道姑母表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这件事说到底王霸天还是心虚的,毕竟当初如果不是因为他,表哥也不会亲自去抓茶馆的那些人,不过这些话他才不会和任何人说,万一最后对方想起来连他也不放过怎么办?


    一想到那晚那个女人是杀起人来毫不手软的样子,王霸天就忍不住打着寒颤缩进被子里,算了,那浑水不是他这种每天以收保护费为最重要事业的小虾米能蹚的,他能缩着就缩着吧。


    小虾米并不知道,他的靠山已经倒了个彻底,就连唯一幸存的表哥都在昏迷好几日之后痛苦一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不过他刚刚经历了丧父丧母两桩大事,而且还是敬爱的长姐一手推动,打击着实不小。


    不过大抵是晕倒之前朝云的那番话把他掰正不少,起码他现在明白伤心归伤心,道理归道理了。


    因此醒来之后他倒也一直沉默望着天,脑子里时常在捋这些年来弥留下来的亲情烂账。


    不得不说,随着他一遍遍的思考,还真把他这些年被养歪的三观掰回来不少,最后郑子骞重要想明白了——长姐真的是整件事里最大的受害者。


    当然,他在想通之前只是觉得长姐做的事情肯定不会是错事而已,情急之下还真没有捋明白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郑少爷最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状态朝云是不清楚的,最近城中四处洋溢着热闹欢快的气氛——乞巧节快到了。


    虽然外面战火纷飞,流民失所,他们还要过这种节日听起来有那么一点点不地道,但是没办法,这已经是自从战争打响以来的第一个正经节日了,百姓总是需要另外一种发泄情绪的方式。


    方天曜他们肯定不会对七夕这个节日的寓意感兴趣,让他们兴奋的是节日当晚的放莲花灯环节,这种环节各国有各国的玩法,临国这边就是竞赛制度的。


    每家每户落实到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一个编号,无论男女老少。当晚会由所有百姓投票选出自己眼里最漂亮最夺目的花灯,谁得到的票数最多谁就是当天的花灯之王。


    奖品嘛……从前奖品是由城主府决定,但是这十几年来渐渐就把这一步去掉了,虽然评出了花灯之王,但其实没有任何好处。


    至于今年嘛……赶得不巧,朝云现在暂时处理城主府的大小事宜,白天收银算账,晚上熬油批公务,简直是新晋劳模一枚。


    在她孜孜不倦的努力下,终于抵抗掉了神医谷首席大弟子亲手研制的护肤品的功效,成功取代蚩尤坐骑,日日困乏不已。


    好在这样的日子没过两天齐端和谢衡两大脑力担当主动请缨帮忙,为她减轻了不少工作量。


    谢衡的伤势已经渐渐好起来了,只是这大夫的药膏效果不好,看起来有留下疤痕的风险。


    朝云自然看不得这种情况的发生,于是一拍脑袋,决定连夜飞鸽传书让她师父给捎来一些神医谷当地的草药。


    虽然她对此事只字不提,但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她已经决定为谢衡炼制去掉疤痕的药,四舍五入也算是治病救人的了(不是毒药就行)。


    总之,她确实正在一点点地改变某些想法,不知道她自己有没有发现,但谢衡确实发现了,但他聪明地没有说出来。


    倒也不是为自己,只是这种改变对于朝云来说似乎是一个好的方向罢了。


    其实这些天下来,谢衡的心境也悄然无声地改变了,当初他孑然一人四海为家,凭着一分生气吊着九分死气,百般接近朝云也不过是为了治病罢了。


    但经历了这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身上的气已经掉了个个,现在是九分生气一分死气。


    从前他是盲目地渴望活着,就像落水之人想要抓紧最后一根稻草。但现在他已经找到了方向,阴差阳错误打误撞走上了自己最享受也本该如此的道路,如今他行走于光明处,自然不会再对一束光渴求无比。


    他喜欢现在的生活,大抵是有质量,那么数量其实就没那么重要了。


    有几天算几天,他已经不在乎了。


    当晚那一场变革他虽然没有出现在现场,但前前后后的计划都是他想的,可见即便是卧床不起,他也依旧能与他们并肩作战。


    谢衡齐端批起成城中事物来又快又省力,朝云很快动起心思进行战略性撤退,重新过起从前那样每日钻进钱眼里拽也拽不出来的日子。


    只不过算账之余,她还得废些心思考虑今年乞巧节给花灯之王的奖品就是了。


    朝云有多废心思方天曜他们是不知道的,他现在一门心思都扑在了制作花灯上,这种时候体现的其实就是他们莫名的胜负欲,有没有奖品其实都无所谓。


    管它奖励什么,我就是要赢!


    人是不能闲下来的,一旦闲下来就会有各种事情作怪。


    比如程六和谢衡他们俩有正事做,便日日沉迷于公务杂事前不可自拔,但了尘程六就没什么事,他们本来对制作花灯这种事没什么兴趣,见着方天曜做得认真又专注,他们便没忍住也掺和了进去,直到后期完工也没能再脱身出来。


    乞巧节很快就到了,整个镇子上便开始张灯结彩,晚上,茶馆一行人早早便去河边等着,击鼓三下,意味着仪式开始。


    方天曜三人急忙把自己小心翼翼包起来的花灯掏出来,缓缓地放到水面上。


    亮通通的花灯缓缓向中央游去,与无数的花灯相碰,将整个河面衬得五颜六色。


    周围百姓纷纷许愿,欢快讨论着谁的灯好看一会儿把票投给谁,方天曜被挤得左右摇摆,猫腰灵巧地往前蹿了蹿,程六和了尘也顺势跟上。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方天曜已经听了许多夸他的花灯好看的了,他戳戳一旁的了尘,炫耀道:“听见了吗这次的花灯之王肯定是我。”


    了尘不服道:“但是很多人都说给我投票。”


    方天曜立刻左看看右看看:“哪儿呢?哪儿呢?我怎么没听见呢?”


    程六:“你就只听得进去夸你花灯的评价,能听见就怪了。”


    “怎么可能?!”方天曜振振有词,“我都有听好吧?明明是夸你们的声音太少了。”


    程六面无表情,缓缓翻了个白眼,将鄙视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了尘回过头问:“朝云,你最后决定的奖品是什么?”


    朝云埋头吃着糖人:“一袋米,一袋面…”


    方天曜眼角抽搐:“好抠。”


    了尘和程六无比赞同地点了点头。


    朝云一个眼刀飞过去:“你懂什么?这种奖品才是最实用的。”


    方天曜耸耸肩膀,转过头去小声嘀咕:“什么嘛,这还不如送一个糖人呢,起码直接就能吃。”


    他既不管帐也不做饭,只对上桌的饭菜有感觉,生米生面对他来说还不如一只鸡来得有意思,起码鸡活着还能陪他玩。


    花灯放得差不多了,大家便都开始许愿。


    乞巧节嘛,主要还是年轻男女互诉衷肠的日子,找到另一半的希望对方往后依旧敬爱自己、从此和和美美顺顺利利地走下去,没找到另一半的希望自己的意中人能够早日出现。


    当然,大多数人夹带私货希望战争早日结束,有没有用虽然有待商榷,但总归还没有丧失希望就是了。


    这边人头攒动好不热闹,而反观城主府此时则是冷冷清清。


    郑子骞抬头看着离满月相差不远的月亮,脸上满是踌躇。


    这些日子他其实已经把事情完全想明白了,但是他越想越不对,他娘既然背地里对长姐都做了那么多坏事,那他弟弟后来摔断的腿是不是也是她做的事呢?


    郑子骞后来也不是没找过他,只是对方得知治不好之后就十分暴躁,根本不愿意见他,更别说再出去玩。再然后他娘就开始有意无意地阻拦他去找对方,后来随着长大,两人也就慢慢生疏了。


    现在想想,其实里面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只是他智商跟不上,从未想到过而已。


    他这两天想到这方面后,也试探着去找过对方,只是对方依旧闭门不见,郑子骞也不能硬闯。他对长姐可以完全抛掉脸面言听计从,甚至有些习惯和感觉根植于骨子里,而这些本该淡忘的记忆又由于朝云的猝然退出而铭刻封存。但是对这个弟弟不行,他从前可没有过当兄长的自觉,对方更像是他的一个玩伴。


    而且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年两个人分明相距不远,却从未见过一面,他的淡忘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生疏,两个人自然不可能像他和长姐那样熟稔得如此之快。


    郑子骞挠挠脸,有些郁闷,决定还是先睡一觉,明日再去找长姐商量商量这件事。如果连这件事都是他娘做的,他可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与他从前嬉笑玩闹的弟弟了,这么些年,那么聪慧敏锐的人,就那么被生生毁了。


    郑子骞哀哀地叹了口气,自从真正想清楚对错之后,他就日日愧疚不已,从前不懂时他还能无忧无虑地到处玩,现在别说玩了,他的一颗良心简直像是放在油锅里煎。


    他真的对不起太多人了。


    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最后得到花灯之王名号的人并非方天曜等人,而是城里一个平平无奇的年轻人,他家就是做这种手工生意的,琢磨得多了,做出来的成品自然更好。


    方天曜坚信自己以一票之差败北,心里无比不甘,回去之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埋头琢磨,恨不得下次乞巧节立刻到来。


    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朝云杵在账台后面扒拉算盘,另一只手无聊地托着腮,懒散地打了个哈欠。


    现在茶馆的收入每日都很稳定,而且收入颇丰,来往的行商路过也会来店里喝茶,这样的账面朝云是颇为满意的。


    不过就是上午客人向来不多,反而是下午回热闹很多,朝云一边捋着上午的收入,一边等着一会儿的高峰期。


    只不过没想到的是,高峰期还没等到,反而等到了一位……人。


    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朝云抬头望去。只见为一群穿着白色衣衫的人走进来,步履轻盈,一看就是习武之人。


    为首之人面如冠玉,风度翩翩,浅绿色衣衫穿在他身上格外妥帖低调,袖口处绣着翠竹,一如此人带给人的风格,挺拔而笔直。朝云的视线缓缓下滑,落在他的靴子上,那处别着一把精致的匕首,上面的绿宝石不算大,却衬得那把匕首更加精致。


    朝云摁了摁眉心,此人眼神清明,气质出挑,往那儿一站,说是谪仙都可能有人相信,没有人会觉得这人是什么不懂财不外露的土大款。能这样做,无非就是有足够的实力,亦或者是……


    她缓缓收回目光,招待客人这种事不是她负责的,程六早已将这项技能练得炉火纯青。


    简单看了两眼,程六立刻上前招呼:“几位客官往里请,想喝什么茶随便点,我们店里有上好的碧螺春和雨前龙井,都是这几日刚进的……”


    店里的人都看见了此人匕首上的那颗绿宝石,可有默契的是,他们每个人都只是看了一眼便不感兴趣地移开了目光,并未多看一眼,也没表现出丝毫的惊奇和觊觎,他们仍旧埋头做着自己手头的事情,仿佛他们只是一个普通客人。


    这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起码在有些人眼里是这样。


    方天曜和了尘坐在一起研究功法,了尘上次在城主府不仅没能下得去手反而被打了一掌的事情并没有轻易过去,他心知自己不应该这样下去。


    当同伴都在抛头颅洒热血的时候他只能上前简单比划两下就下来的感觉并不好,他隐约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下去,便央求方天曜为他想想办法。


    方天曜在武功上的造诣远非常人能及,否则他的武功也不会进步得如此之快,这种事找方天曜来是最合适不过了。


    那个领头的公子就落座在他们俩的邻桌,另外的那几个人分别落座在他周围的两个桌子旁。


    几乎是他一坐下来的时候,了尘便觉察到一股威压,这倒不是特意的,而是一个人本身的气场。


    想必此人必定常年身处高位,且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决定权,毕竟这种气场,了尘自下山之前仅仅在他师父和寺里的那几位长老身上感受到过。


    不过方天曜就没有这么敏锐的感觉了,毕竟他见过的动物数不胜数,老虎狮子的,有王者气概的太多了,见多了就不会被气场震住了。


    方天曜专注地在纸上画着火柴人,没注意到周围的人怎么了,直到隔壁桌一道声音传来 。


    “我可否问一下,阁下正在画的可是佛家心法?”


    方天曜抽空抬头看了眼对方,点点头:“算是吧。”什么心法不心法的,反正都是武功就是了。


    领头的那人倒并未刻意去往纸上瞧,他不过是扫了一眼便得出结论,而且答案与之八九不离十,这才是对方最可怕的地方。


    方天曜蘸了蘸墨,又听那人道:“公子这是在做什么?”


    “画画。 ”方天曜头也不抬地说。


    “……”


    其实他做的什么和少林寺有些渊源的一眼就能看出来了,只是方天曜埋头苦干的样子十分地不热情,甚至像是懒得搭理人一样,见他如此,对方也就放弃了追问的想法,独自在一旁品起了茶。


    其间,垂下的衣摆恰好挡住了靴边的那个绿宝石,那人又往前挪了挪腿,衣摆跟着一动,上面便再无遮挡了。


    谢衡无声地笑了下,拿起茶盏抿了一小口。其实这行人特征再明显不过,但凡是个有点见识的江湖人都会认得出来,但恰巧的是,这茶馆里面大多是从没经历过江湖中事情的人,要么身在朝堂不理江湖事,要么在师门里修习不曾下过山,总之偌大茶馆,也就只有他一个认得出来这行人了。


    钓鱼执法,怕是来错地方了啊。


    茶馆里静悄悄的,气氛却有些莫名,与之前还不大一样,方天曜画着画着,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以往也不是没来过这种阵仗的客人,但今天却格外不同。


    方天曜挠挠脸,抬头看了看旁边的人,又看了看茶馆一周。


    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手里的事,看起来是没什么问题,但方天曜却看得直挠头,他看了看这个穿绿衣服的人,然后起身走到谢衡那边,凑上前问道:“谢衡,这人是不是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啊?怎么气氛这么奇怪?”


    “你去问问不就知道了?”谢衡抬眼,“我也挺想知道的。”


    说着,他还对方天曜暗示性地挑了下眉,眼角一片默契的狡黠。


    方天曜恍然地点点头,转身又朝那人走过去。


    “这位客官,你…”方天曜坐在了桌子一旁,猛然看他,没把周围那一堆陡然警惕起来的人放在眼里,“叫什么名字啊?我叫方天曜。”


    男人惊诧的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是他怎么突然变了个态度,不过他仍是老实答了。“在下姓岑。”


    “岑?”方天曜眼珠转了转,仔细想了想,但无奈在他下山这短短几个月中确实没有接触过这么一位姓岑的高手,任凭他挤破脑袋想没法凭空捏造出来。


    的确,这人一进来,方天曜便听出这人武功在他之上……哦对了,他确实是知道一个姓岑的人。


    方天曜兴致勃勃地仔细看了看此人,目光炽热:“你不会是岑寂吧?江湖排行榜的第一位?”


    那人抬起茶盏的手顿了顿,略点了下头:“不错,正是在下。”


    方天曜眼里光芒乍盛,立刻激动得想扑上去:“我…”


    “咳!”朝云重重地咳了一声,阻拦意味明显。


    “唔……”方天曜撤了撤身体,抿唇朝对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双眼睛亮得惊人,“等你喝完茶之后,我想和你比试比试,你看可以吗?”


    岑寂微愣,感情这人刚刚压根没认出他是谁?难怪他刚刚对他全无兴趣,与排行榜上写着的“好战,极爱向高手挑战切磋”不符,差点让他以为自己认错人了。现在这幅样子倒是像了不少。


    岑寂吸了口气,不动声色地说:“你恐怕会输。”


    方天曜眯了眯眼睛,难以想象他那张没心没肺的脸上还会有露出那种危险表情的时候,他直了直身子,问道:“谁说的?”


    岑寂放下茶盏,心平气和地说,“阁下的武功并没我我高,这点想必不用我多说?”


    方天曜心下暗哼:“排行榜又不只是由武功高低决定。”他的技巧从来都不弱,况且在打斗中的心计也很难(zi)有(kua)对(yi)手( xia)好吗?


    岑寂沉吟片刻:“你与我比试,是想要得到什么?”


    方天曜卡了下壳,大脑对这个问题一片空白。


    得到什么?


    他挠了挠头:“我什么都不想得到啊,我只是想打败你。”


    “打败我之后,你想要的是什么呢?”岑寂似乎笃定对方有所图谋,只不过是光明正大的那种而已,“是名声?你想在江湖人眼中成为高手?所以一直挑战排行榜中的高手,甚至是我?”


    “那么打败我之后,你就能得到你想得到的了吗?你屈居于这小小茶馆中,对江湖武林毫无建设,即便你武功达到天下第一,无人是你对手,那又能如何呢?”


    方天曜被他说懵了,一时转不过弯来,他从来不是笨的,之前思考都是最简单的两步,原因到结果,走的向来是直行道,因此他时常有常人没有的简单思路,纯粹无比。


    但岑寂这番话相当于带着他绕了三四个弯,直接把这个路痴给晃晕了。


    “你,你等等,先让我想一想,你先在这儿待着,等我想清楚了我们再比试!”


    岑寂配合地点点头。他确实看出对方的过人之处了,正因如此,他才不想看到这种人常年守在这小小的茶馆里度过余生,这种心思坦荡的高手,就应该走出去,为江湖武林铲奸除恶,保护弱小才对。


    既遇到,便是他的缘分,他自然可以在这里多待几日,引领对方走上正途才是。


    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自那日起,岑寂一行人就像是住在了朔州城一样,他吃住都会去另一条街的客栈里,但其余的时间都会留在茶馆,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坐在那儿喝着茶,耐心十足。


    晚上,方天曜躺在床上,两条胳膊交叠枕在脑袋下面,外面星光璀璨,往常这个时候他早就吃完饭睡觉了,可今日即便是熄了烛火,他那双眼睛仍然在黑暗中睁着。


    这是方天曜极为难得的一面,思考的一面。


    “天曜。”齐端叫了一声。


    方天曜嗯了一声当做回应。


    齐端在黑暗中别过头看他:“你还在思考岑寂说的那番话吗?”


    “唔…”方天曜晃了晃腿,“也不算吧。”


    什么叫也不算吧?那到底是还是不是?


    了尘被他整蒙了:“你、你翻译一下,说点人语,我能听懂的那一种。”


    方天曜眨了眨眼:“岑寂他一共问了我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我想得到什么,我为什么要向这些高手挑战,这个问题我不需要思考,他绕不晕我的。”


    照他师父的话说,其实他是个武痴,实战就是最好的练习,他只是单纯享受比武时酣畅淋漓的过程而已,比武的体验就是最好的得到。


    “第二个问题,他问我等我打败他之后我要做什么,这个问题如果出现在几个月前,我会说回苍耳山。但是现在…”


    现在他会回答和他们待在一起,继续开着茶馆,保护着同伴、以及这个小小的朔州城。


    了尘追问:“那现在你是对第二个问题不确定了吗?”


    “那倒也不是,”方天曜缓缓地说,“我只是在想,我为什么从没想过岑寂说的那种答案呢?”


    走出茶馆,走出朔州城,走近江湖中,做一个潇洒不羁的侠客,锄强扶弱,保护这个江湖,一如他爹和他师父、以及那一代的大侠们做的那样。


    他之所以犹豫这么多天,就是因为他猛然回首才发现,他确实从未想过这个可能。


    但为什么呢?他明明是大侠子弟,这些年在他爹和师父身体力行的教导下生活,怎么也不该被养得偏离这么多啊。


    他该不会不是他爹的亲生儿子吧?


    方天曜皱着一张脸想。


    了尘闭了闭嘴巴,这么一说,他也有点茫然了。


    他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也十分正派,可他自从碰到方天曜,为了吃饱饭误打误撞地被他拐得开了茶馆之后就再没想过四处漂泊的事了,更别说什么锄强扶弱了,他简直连仇家都没结下一个好吗?


    齐端默默翻了个身,背对着方天曜,这问题超纲了,他也回答不上来。


    他又不是大侠的儿子或者徒弟,这问题烦不着他,还是早点睡觉吧,明天还要出去买秋衣呢,哦对,还要给父王写信,让他赶快出兵把临国给打了(反正早打晚打都要打),等他父王把对程六下追杀令的那个老头子给抓了,就不会再有没完没了的苍蝇围着茶馆转了。


    唉,齐端叹了一口气,生活不已啊。


    突然想做个咸鱼瘫了。


    天色渐亮,不知道哪里养的公鸡嘹亮地打起了鸣,方天曜叼着芝麻饼守在灶台旁边看火,了尘在外面喂着猴。


    齐端的声音靠近:“和尚银子的早饭你是放在厨房了吗?”


    他一迈进厨房,看见方天曜还被吓了一跳:“你怎么还看上火了?没去练功?”


    方天曜撕咬下一大口饼,含糊道:“练完回来了。”


    齐端走到他旁边,探身从盘子里拿出一个饼咬了一口:“你不会一夜没睡吧?”


    方天曜腮帮子格外用力,没否认。


    齐端不可思议:“不会吧?你这次怎么考虑得这么认真啊?你不会是打算要走了吧?”


    如果不是这样,齐端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值得方天曜纠结这么长时间的问题。


    方天曜摆了摆手,往灶坑里填了点柴。


    其实他隐隐约约已经想出答案了。


    早饭过后,方天曜打开大门准备做生意,不出所料,像是掐着时间一样,岑寂那一伙人没一会儿就来了。


    只不过等他们一进门,隔壁店铺的王大妈就拎着几个鸡蛋进来了,她笑容热情而和煦:“小方啊,我家母鸡今天刚下的几个鸡蛋,给你们送来点,你们没吃饭呢吧?正好煮了当早饭吃!”


    方天曜双手接过,朝她道了声谢:“好嘞,王大妈。”


    等她回了,方天曜才捧着那几个还有点余温的鸡蛋坐在岑寂对面,有的鸡蛋上还黏着鸡毛。


    岑寂抬眼看他,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想清楚了?”


    方天曜指着鸡蛋:“你不是想让我出去吗?我想了几天,终于知道不出去的原因了。”


    岑寂不语看着他,方天曜说:“答案其实可大可小,往小了说就是这几个鸡蛋,往大了说就是整个朔州城;往浅显了说就是我舍不得这里,往深刻了说就是我本性使然。”


    “其实我从没考虑过你说的那种情况,我前几天被困住,是因为我在想我要不要出去,但是昨晚我换了个思路,我问自己,我为什么不出去呢?”


    “前者我一个原因都想不出,但是后者我就能列举出很多。”


    “我知道你看得出来我师父是李俞,想必你是听过这个名字,我甚至可以告诉你我爹是方朝海,当然,我本来也没打算隐瞒。他们都是为江湖流过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的人,我在这两个人身边长大,出来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一丁点保卫江湖的信念。”


    “这是为什么呢?”方天曜拽了拽鸡蛋上的鸡毛,自问自答,“因为他们没教过我,不仅是刻意没教过我,而且十分自然地,在行为和思想上都没教过我。我知道我爹和我师傅曾经为江湖做过一些牺牲,但他们并没有多自豪或者多悔恨,反而怀有一种平常心。”


    “正因如此,我也不觉得为江湖做出什么事情是要规定形式的,我向往酣畅淋漓的比试,也喜欢结识形形色色的江湖英雄,我或许能够适应你们那种漂泊式的闯荡江湖,但我更喜欢现在在茶馆里同朋友们嬉笑打闹的平凡生活。”


    “这里有几个鸡蛋的邻里温情,也有朋友伴我同行,这里的日子温暖而富足,我很喜欢朔州城这个小地方,不打算离开了。”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岑寂垂了下眼:“能者多劳,你有那份能力,为何却不去做与之匹配的事情?”


    方天曜唔了声:“我们六个加在一起,可称天下第一,难不成这天下人的愁思苦难都该由我们管不成?”


    他们又不是神仙,各渡各的劫呗。


    岑寂眉心微皱,似是不满他此般说法,却又不知如何反驳。


    胡搅蛮缠,胡说八道。


    “算了,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诸位执意如此,那在下也无话可说了。告辞。”


    岑寂心中失望,不愿再看这几人,转身便走。


    “等等,”方天曜拦道,“你还未与我比试。”


    岑寂脚步顿住,长身玉立,面朝阳光,淡声说:“今夜申时,西城门向西三十里,天纵必定如约而至。”


    说完,他便带着人头也不回地走了,方天曜站在原地挠挠脸,真一脸茫然:“什么天纵?”


    他能记住岑寂的名字就不错了,别说称号了。


    “呵,”齐端收回目光琢磨自己手里的茶叶,笑道,“六个人加一起是天下第一,那这么算起来我也是前六的人了。”


    “…………”


    众人不忍直视,抽了抽嘴角,以兹鼓励。


    呵。


    傍晚,茶馆几人围在桌子周围摘菜洗菜,店里关门早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一起做这些事,这时候谢衡通常会讲些各地隐秘的八卦,和说书时的语气不同,聊起八卦时谢衡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想起什么有趣的想说就说了,不用解释前因后果。


    “望月楼楼主的大徒弟是她夫君的私生子……”


    “啊?!”了尘听到兴起,一口下去把刚洗好的胡萝卜给咬了,“这也太渣了吧?望月楼楼主不是和她夫君是恩爱夫妻吗?”


    话音落地,一桌子人都扭头看他,目光意味深长,像是在说:你丫的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素和尚吗?怎么突然这么了解八卦?


    了尘嚼胡萝卜的动作顿在半空中,如果有毛的话,那他全身的毛应该都炸了起来:“那什么…寺里每日来来往往那么多人,那些消息就让我耳朵里钻我能怎么办?”


    他本来也是不想的好吧?!


    行吧。


    众人略带嫌弃地收回了目光,示意谢衡继续说八卦,各个手里的话还都没放下。


    谢衡一边刮着土豆片一边说:“还有那个千金阁,他们阁主和三大护法之一是一对儿。”


    了尘一脸好奇:“那个外号是黑寡妇的女护法?这阁主胆子好大啊。”


    谢衡扶额:“那个男的,杨柳公子。”


    “男……男的?”了尘被这一锤子锤懵了。


    程六被这一岔子惊了一下,差点摔下椅子,发出咣当一声。朝云眼疾手快伸出腿压住翘起的凳子脚,她嫌弃地啧了声:“坐都坐不稳,把小腿以下锯了吧,没什么用。”


    程六惊讶地看着他:“你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一点都不惊讶?”


    朝云理所当然地说:“有什么可惊讶的?”说着,她还颇为鄙视地扫了他一眼,“一惊一乍,少见多怪。”


    程六:“……”


    程六默默坐好,不说话了。


    难道是我赶不上潮流了?


    他脸上茫然的神色过于明显,齐端轻笑一声:“其实没见过这种事你也不用那么惊讶?毕竟这与我们没什么关系。”


    程六转念一想:对啊,这些人他又不认识,谁和谁在一起、是男是女,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啊。


    这么一想,程六脑子里就找到出路了,他点点头,继续听谢衡带来的小道消息。


    方天曜这会儿却在外面遇到了一道难题。


    这话还得从半柱香之前开始说。


    方天曜正在和岑寂打的天昏地暗,难舍难分。


    忽闻一阵马蹄声响,夜幕下也隐约可见飞沙走石。岑寂低下头一看,正有一个人驭着马披星戴月地在街上跑。


    步伐紊乱,像是在亡命天涯,随时可能被人追上。


    岑寂想要让方天曜停下来看看,可一抬眼,忽然见到


    可就这一垂头一抬眼的功夫,对方的剑风便已到喉咙间。


    高手过招,最忌分神,毫厘之间便可分出胜负。当然,方天曜的实力不及岑寂,但中间这么长的间隔也足以让方天曜找到机会了。


    岑寂匆忙旋身避开,却仍是不免被划伤。


    一串血珠滑落下去,岑寂脚底后滑大约四五步远,才堪堪停下。


    方天曜不高兴了,很明显看出岑寂的分神,他感觉受到了侮辱:“你搞什么啊?”


    岑寂握着匕首,轻声呵他:“先别打了,看下面。”


    说着,他用下巴指了指下方。


    比试被强制中断,方天曜尤为不爽,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顿时眉头皱起,看起来有点暴躁:“这有什么的?不就是一群人赶路吗?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啊?”


    “……”岑寂不知道点着他哪根筋的火气了,他深呼吸两个来回,才勉强保持心平气和的语气道,“这个时辰如此兴师动众,行迹匆匆,必定有异,你难道就不怀疑其中缘由吗?”


    他一说完,就对上方天曜一言难尽的眼神,他幽幽道:“多管闲事遭雷劈啊,人家说不定不想让人管呢。”


    岑寂断断没有听过这种理论,若非表情管理能力在线,他现在可能会在场表演一个五官抽搐。然而,岑寂只是兀自调整几息,然后自暴自弃地一拂袖:“今日就到这儿吧,我还有正事要办。”


    说完,他便从房顶一跃而下。方天曜哪儿能这么轻巧地放过他?因此紧随其后追了上去。


    “哎你等等——”


    总不能就这么算了吧?


    岑寂落在那亡命人跟前,突然出现的人令马匹都惊了惊,女人坐在马上,俯视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人,身体紧绷,随时都可能与对方同归于尽。


    大抵是舟车劳顿的关系,她身上的衣服已经灰扑扑的,头发简单利落地束了起来,腰间盘着一根鞭子,眼神干脆而高傲,一眼看去,便知此女出身极高,然而……


    还拥有身处象牙塔时的高傲,只能说明遭受的打击还不够多。


    有些盲目自信,岑寂想。


    岑寂武功高强,光是站在那儿什么也不说,身上的气场便自然流露出来,颇有种江湖公子不染纤尘的感觉。


    女人眼中惊艳一闪而过,似乎没怎么犹豫,立刻便翻身下马,而后随手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尘  ,露出干净姣好的脸庞。


    她走到岑寂面前,抱拳行礼,声音却温柔细软,令人倍感舒适。


    “这位公子,在下禾木,家乡被战火波及,在下与家中护卫匆匆逃出,路上又遭仇家追杀,与护卫家仆走散,实属万分艰难,还请公子助我等一臂之力,禾木必定感激不尽。”


    岑寂的目光从她扬着的小脸上的扫过,并未过多停留,似乎摆在面前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可有可无地颔了颔首,而后足尖一点,便朝他的反方向掠去。


    他自然看得出禾木的有所隐瞒,他并不是偏听偏信的那类人,谁与谁结仇不重要,谁得罪了谁他也不在意,重要的是他心里那条评判准则而已。


    方天曜前脚刚一落地,岑寂便又离开了,他只看得见对方一个远去的背影。


    “我去!”方天曜这口气被他整的不上不下的,“要不就别打,打了你又中途跑路,能不能有点道德心啊!”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对方不和他打他也是决计不肯干的就是了。


    禾木站在他旁边,短暂的表情打量他一眼,她的目光并不明显,只是那种见到陌生人时常见的打量,而没有带有审视。


    “少侠与刚刚那位公子是一道的吧?”


    “不是,”方天曜想也没想就否认,“我和他怎么可能是一道的?”


    说着,方天曜仍觉一口郁气卡在嗓子眼里出不来,他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诶算了算了,这人根本不和我好好打,我还是回去吧。”


    方天曜是典型的“说做就做”型的人,几乎是话音一落地,他便欲抬脚回去,然而禾木察觉到他的意图,连忙拦下他:“少侠且慢,方才那位公子武功高强,想必很快便能够解决麻烦回来,少侠不妨稍等片刻。”


    禾木心道:此人与刚才那位公子分明是一道从房顶下来的,若是这般便让人走了,那一会儿那位公子回来朝他们要人怎么办?再说,若是留不下这个,那个想必也立刻便走了。她奔波逃亡这一路,能遇到这种武功高强的人,实属不易,若是能想办法让他们护送一程便更好了。


    “哈?”方天曜茫然四顾,“他去解决什么麻烦了?”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禾木莞尔一笑,看上去像是个大家闺秀一般:“在下及家中护卫们被仇家追杀至此,公子宅心仁厚,禾木感激不尽。”


    方天曜眨眨眼,自顾自嘀咕:“感谢就感谢呗,和我说做什么?我又不是他。”


    话虽如此,方天曜却仍是没能马上走开。


    另一边,岑寂已经正面迎上禾木口中的仇家,夜幕下,他匕首上的绿宝石闪烁着莹莹绿光,一眼看去,便知价值不菲。


    对方骑着马,刚到城门口,见到岑寂,他们接二连三地抬起了头。正如岑寂来时所料,这些人的穿着打扮更像是那种山贼土匪,只不过不是那种占山为王以打劫为生的,更像是收钱帮人办事的那一种。


    毕竟,一个弱女子,和这种土匪能结下什么无解的仇怨?


    左右脱不离杀人越货,拿钱办事。


    见到他匕首上的绿宝石,众人眼里纷纷露出贪婪,抢了这东西,可比他们这样辛辛苦苦干上这一单还要挣呢。


    岑寂站在原地,唇角弯起近乎满意的弧度。


    两息之后,岑寂看上去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像是害怕一样。


    这个举动就像是一种暗示,瞬间打消了这群人刚刚盘旋在心里的疑虑。


    “兄弟们,上,把这小白脸的匕首抢过来,咱们这茬就赚大了!才算没白跑这一趟。”


    “上!上!上!”


    马蹄声响,喧嚣一拥而上。


    衣袂在夜色下划出一道残影,锋利的匕首贯穿过喉咙的一瞬间,被割的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痛呜。


    意味不明的轻笑声在寂静的城门口响起,染着鲜血的匕首在月光下闪烁着银光。


    岑寂极淡地挑了下眉,唇角扬起满意到诡异的程度。


    “贪图他人钱财,妄图杀人夺物。”岑寂缓缓张口,做出最后的审判,“该杀。”


    这就是他岑寂的规则,诱心性不坚者动贪念、杀念,而后施以惩罚。


    他无比享受这个主持正义的过程,将世间所有邪恶动乱拨正,毫无错处。


    或许禾木会撒谎,但眼神不会,他绝不会弄错。


    这是为了江湖,又是为了…他自己。


    岑寂眼里的邪佞缓缓回落,如风过后的涟漪缓缓消失。


    水面再度平静下来。


    城门口的守卫看到这一幕,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们可还没等反应过来呢,那些人就倒下去了。


    最有主见的那个人推了推身旁的人:“快!快去找城主…不对,茶馆离得远了些,快去找屠将长!”


    屠将长就是那位络腮胡。


    两个守卫一头雾水地往城主府跑,甚至还因为恐惧和惊讶抬头看了岑寂一眼,才匆匆驭马跑开,剩下的守卫纷纷警惕地看着他,手中握紧兵器,好像随时都准备冲上来与他决一死战。


    岑寂意犹未尽地收了目光,这些守卫还算称职,没有杀伐的理由,而且这些也不是该他管的范围。


    再回去时,岑寂眼里的水面就彻底平静了。


    岑寂禾木方天曜三人一马面面相觑,一时无言。


    方天曜皱皱眉:“看我干什么?到底还打不打?不打我回去吃宵夜了!”


    和这人打一架都错过一顿晚饭了!!


    岑寂:“…这次就算了,等你武功更高一些,我们若是还有缘相遇的话,我再认真地同你比试一场。”


    其实,说这话时,岑寂已经打算跑路了。在他看来,这女子孤苦无依,又与护卫走散,必定是最容易产生漂泊感的时候。何况她武功不高,她刚刚在马上看见他的那个眼神一出来,岑寂就知道,这姑娘怕是想让他带着她。


    这…开什么玩笑?


    他的善良可不是用在这种地方的。


    因此,岑寂脚下已经准备好了,可谁知道他话一落地,方天曜比他动作还快,眨眼间便往前蹿了两步。


    “我就知道你不敢和我打了,这次就算了 ,下次再遇见,我肯定认认真真地把你打趴下!”


    最后一句话,方天曜喊得尤为大声,像是宣言一般。


    徒留岑寂一人面对此般尴尬境地。


    禾木抿唇看着他,眼里闪过迟疑与脆弱:“公子……”


    岑寂:“……”


    头有些疼


    头有些疼。


    方天曜赶回茶馆的时候正好赶上宵夜,一进门,香气顿时扑上来,他沉迷地吸了一口,顺着香味就往厨房走。


    大堂一片寂静,碗筷碰撞声都是从厨房传出来的。


    刚刚走到门口,便撞上了端着盘子往出走的程六几人。


    见到他,几人都有些惊讶地上下打量了他几下,怀疑道:“你打完了?”


    不可能吧?这也不像是输的样子啊。


    没怎么受打击,甚至连伤也没受?


    方天曜盯着了尘盘子里的羊肉片咽了口口水,香味就是从这个东西上传出来的。


    还是齐端最先反应过来(毕竟他第二惦记吃),伸脚虚踹了方天曜一脚:“快让开,别挡路!”


    还想不想吃肉了?


    方天曜听懂了潜台词,赶忙给他让路,期间目光仍未从羊肉片上离开片刻。


    六个人很快便把烤好的羊肉摆好,足足铺了一桌子。


    方天曜如愿以偿塞了好几片羊肉放进嘴里大嚼特嚼,一边腮帮子鼓了起来,他舒服地闭着眼睛咀嚼。


    啊,香!


    好吃!


    舒服!!


    人间极乐之事,莫过于好吃的夜宵!


    方天曜吃得如狼似虎,但是其他人是吃了晚饭的,所以没有那么饿,他们可以慢悠悠地品尝,然后慢悠悠地吃。


    谢衡一边扒着虾一边说:“我们这么吃,岂不是每天赚的银子只能勉强供得上花销?”


    这话倒也不是毫无缘由,毕竟现在外面乱得很,肉菜米面价格都涨得飞起。


    “平就平呗。”朝云毫不在意地咬下一口牛肉,“反正我们赚钱也就是为了吃,又没有其它用处。”


    闻言,方天曜依旧吃得四平八稳,腮帮子跟着一动一动的,一双眼睛还咕溜溜地看了看谢衡,然后没两息,又收回目光继续埋头吃烤肉了。


    他是真的自始至终都没有注意到了尘犹疑的目光。


    了尘边嚼着虾一边想:赚钱真的没有其它用途吗?最开始天曜决定开店是因为什么来着?


    哎,想不起来了。


    齐端喝了口茶水道:“就是,吃就吃吧,外面虽然乱得很,但是一时半会儿还打不到这儿,我们也不会缺银子用,说不定等外面打出结果来了,咱们这城里也不会受到多大影响呢。”


    说到这儿,齐端还看了程六一眼。他已经给他父王寄过信了,这几天再来捣乱的杀手越来越少了,估计就是父王那边已经成功拿下程六那个前师父了。


    他猜测,不日便会有确切消息传来了。


    谢衡点点头,把虾扔进了嘴里。


    忽有两道脚步声传来,有一道还是今日刚从他们店里迈出去的。


    几个人纷纷看向埋头吃饭的方天曜,质问道:“你怎么又把人招回来了?”


    回来干嘛?蹭夜宵吗?


    方天曜抽空抬起眼看他们,口齿含糊道:“窝(我)不(不)吃(知)枣(道)啊。”


    说完,敲门声便响了起来。


    咚咚。


    方天曜猛然停住动作,筷子还夹着一块肉,屏住呼吸。


    再一看,其余几个人都和他保持着一样的状态。


    这招就是演空城计,我管外面的人知不知道呢?反正我们的意思就是:在吃饭,有事待会再说,这会儿没人理你。


    这招对没脑子的人和稍微懂点人情世故的人都很好用,一般就自己心里有数就退了。


    然而岑寂显然不能算成这种人,他简直是二皮脸。


    他们的逐客令意味都这么明显了,岑寂竟然又敲!了!敲!门!


    又敲了敲门!


    宁的脸还在吗?请问。


    方天曜猛地咬了口肉,面色极度不爽。


    这人搅了他的晚饭,现在又把爪子伸到他的宵夜上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方天曜一把……拿起肉往嘴里塞了塞,然后看了眼齐端。


    齐端:“……”你能要点形象吗?


    齐端放下手里的筷子,绕过去开门。


    门口露出岑寂的脸,齐端再往后一扫,见他身后还跟着个姑娘,有点惊讶:“岑公子这是?”


    岑寂侧身将禾木完全露出来:“你先进去。”


    禾木犹豫了一下,仍是迈出了脚步,齐端虽不明所以,但他挡着也不合适,便一头雾水地让开了。


    见她进去了,岑寂才看了看方天曜,又看了看齐端,笑得就差搓搓手了:“那个…禾木姑娘和家人走散了,自己孤身一人难以在外面生存,我去帮她找她的护卫,但是这位姑娘…就得劳烦你们照顾一段时间了。”


    方天曜使劲嚼着肉,岑寂从他脸上看到了三个字:王八蛋。


    岑寂:……


    岑寂越发心虚,齐端一时无言,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屋子里没有一个人说话,正当气氛略有些尴尬的时候,朝云忽然站起来,看想我禾木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可以啊,禾木姑娘,我先带你去换身衣服,这段时间你就和我住在一间房吧,好吗?”


    禾木感激地看了她一眼,抬脚就朝朝云的方向走去。


    岑寂顿时如释负重,方天曜瞪着他的目光更凶狠了。


    没办法,这件事就这样尘埃落定了,谁都知道朝云可能是想起自己小时候的遭遇,罕见动了恻隐之心。


    这还有什么转圜的余地?


    没有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章


    禾木沐浴出来,穿上了朝云先前给她的衣裳,两人身量差不多,穿上去的效果还算不错。


    “好像还可以?”朝云开开心心地揽上禾木的胳膊,拉着她去了大厅。


    她从小都没怎么和禾木这样年纪相仿的姑娘相处过,之前下山偶然救下一个丫鬟,还没相处两天呢,人就死了。因此面对禾木,她本能地想要给她更多更好的关照,争取让她在她们店里能过得开心一点。


    两人出来的时候,夜宵基本已经快要吃完了,了尘把仅剩的两盘肉推到她们面前:“这是给你们留的。”


    禾木脸上的尘土已经洗刷干净,她面庞干净,皮肤白皙,微笑道:“多谢。”


    面对一桌人的目光,禾木大大方方地介绍自己:“大家好,我叫禾木,这段时间可能麻烦大家了。”


    齐端笑着摆摆手:“嗨,没事,来者都是客,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就好了。”


    众人附和着点点头。


    禾木莞尔。朝云拍拍自己旁边的空位置:“快来坐,先吃点东西,然后好好睡一觉。”


    禾木点点头,顺从地坐下来。


    等茶馆的灯熄了之后,朝云忙活着铺着被褥:“这些都是我前段时间刚买回来的,本来就是备用的,都没用过,是全新的。”


    禾木站在一旁打量着朝云的房间:“谢谢。”


    当初分房间时,朝云分到的就是几个房间里最好的,不仅面积大,而且采光好,朝云又买了不少东西装饰,导致这房间都不像是茶馆后院里能有的,反而像是哪个府里千金小姐的房间。


    只是比她的房间小一点而已,禾木想。


    她不用看都猜得出来,那几个男人的房间绝对没有这个好,可见朝云在这些人里的待遇有多好了。


    “好啦。”朝云转过身,“你想睡里侧还是外侧?”


    禾木笑笑:“都行。”


    朝云正想让她睡里面,门外忽然传来刮门的尖锐声,她目光一顿,然后走到门口,开门,把一下扑到她鞋子上的银子抱在怀里,习惯性地摸了摸头,然后关门。


    转身对上禾木的目光,她才反应过来:“外面越来越冷了,银子经常和我一起睡,你不讨厌猫吧?”


    禾木摇摇头:“没关系的。”


    两个人躺在床上,银子就挨着朝云手边睡着了。


    禾木在黑暗中轻声问她:“朝云,你们几个人一起在这里开店开多久了?”


    朝云粗略地算了一下:“快七个月了吧,怎么了?”


    禾木:“就是看你们在一起感觉很温馨,以为你们应该相处好几年了才对。”


    朝云:“倒没有那么长时间,可能只是都不拘小节。”


    反正都大大咧咧的好说话,怎么样都可以,看上去当然融洽。


    朝云腹诽道。


    “不过他们确实都是很好的人,多相处几天你就会发现了。”


    禾木无声地笑了笑:“那你们一开始都是怎么遇见的呢?可以给我讲讲吗?我有点好奇。”


    “嗯……一开始天曜和了尘就是一道的,当时我被人贩子捉住了,他们阴差阳错地救了我,后来他们买了这个店,我看了招人的告示就进来了,齐端是自己找来的,程六一开始是来……抓我的,至于谢衡…他是我们偶然在一个比赛上遇到的。”


    禾木抓住了重点:“程少侠为什么会抓你?”


    “因为…他那时候还没完全适应身份。”


    禾木:“???”


    禾木一头雾水,朝云却没再谈论这件事,而是反问道:“你呢?岑寂说你被仇家追杀,你惹上什么仇家了?至于跟你这么远?”


    在朝云看来,禾木可能看上去有点身手,但是武功一般般,根本不足以一个人出门,更别提面对仇家追杀这种事,如果不是恰好遇到了岑寂,她可能就直接葬身于朔州城中了。


    但是,谁又会对一个女子这么赶尽杀绝呢?


    禾木捏着自己的鞭子,语气平静地撒了个谎:“他们杀了我娘,因为我看见了当时的场景,他们就想要连我也一起杀了。”


    话里满载仇与伤,朝云立刻缄默,不再问了。


    房间里渐渐只剩下均匀的呼吸声,一夜无声。


    翌日清晨。


    因为这些日子颠沛流离的缘故,禾木磨炼出的警惕性让她几乎在天光照进窗子的一瞬间就睁开了眼。


    看着头顶的纱幔,她差点错以为自己回到了从前的家里,这些日子以来她所经历的种种,都不过是一场梦。


    不过下一瞬,她便又反应过来——并没有。


    战乱,动荡,国破家亡,都是真的。


    她昨晚其实和朝云说了谎,她娘早就去世了,这些年,她爹是她唯一的亲人了。


    但是就这一个亲人,现在都被囚在敌营里,不知道遭受着什么样的折磨。


    不仅如此,他们还要给他安上叛国通敌的罪名,让他遭受着那些他誓死保护的百姓的仇视和无休无止的刺杀。


    仇恨的野火在禾木眼底燃烧,良久,她闭了闭眼睛,再睁眼时,之前的情绪便已掩埋干净。


    禾木看了一眼睡得正熟的朝云,原本在她手边的猫已经满房间晃悠,像个小管家一样四处巡查,就是不像昨晚那样挠门或者发出声音。


    真的是连猫都和人的态度一样啊。


    禾木准备下床出门,她本意是不想发出任何声音的,以免吵醒朝云,但不巧的是,她丛床尾度到床边的时候,没看好脚下,一脚踩空,猛然传来的失重感让她匆忙扶住手边的东西,以免自己摔下去。


    但她手边基本什么都没有,一慌起来,她只匆匆拽住了上面的纱幔,但可惜没拽住,脚踝处一阵痛感传来,她整个人都滑坐在了床上。


    这一坐,恰好就坐在了朝云的脚上。


    朝云忽然感觉脚上一疼,当即倒吸一口凉气。一睁开眼,就看见不断朝她道歉的禾木。她动作一顿,脸上的不耐和怒意散了大半。


    “我没事,禾姑娘,你怎么起得这么早?睡够了吗?”


    禾木朝她歉意一笑:“可以了,我每日都是这个时辰起。”


    “哦…”朝云点点头,表示理解,过了片刻,又反应过来让她自己这么早起不合适,当即便要起身,“那我去厨房给你找些吃的。”


    她睡眼惺忪,一看就是还没睡够,禾木怎么好意思这么麻烦她:“不用了,朝云,我还不饿,我就是想出去吹吹风,不用人陪的。”


    朝云本就懵着,这会儿更是被她忽悠地一愣一愣的,再加上困倦不已,索性便拽过被子又躺了回去。


    禾木出门的时候,小银子也机灵地趁着这会儿功夫蹿了出去。


    麻雀落在树枝上整理羽毛,猴子吊在树上荡着玩,银子迈着小短腿欢快地绕着大树跑,时不时还兴奋地朝着上面呜呜两声,好像这样她就加入游戏了一样。


    大抵是临近入秋的缘故,早上的风已经变得很凉爽,禾木微微拢紧身上的衣裳,吸入一口微凉的空气,这里的早晨并不安静,但却能够带给禾木一股难得的安宁。


    禾木离开后院,她本想去街上走走,哪知一开门便遇上了等在门口的络腮胡。


    看见她从茶馆里出来的时候,络腮胡先是一愣,再然后眼里便划过一丝怀疑,紧接着看到禾木身上穿着的衣裳,他脸上又泛起几分疑虑:“姑娘可是茶馆的客人?”


    禾木点了下头,关门的动作没停,她并没有把络腮胡放进去的打算。


    不过络腮胡并不介意此事,昨晚那几具尸体他已经吩咐人收拾干净了,只是这种外来人员刚一入城就被杀害的事情不算小事——在他眼里,事关人命的事情都是大事。


    他昨晚只浅浅睡了两个时辰就匆匆赶了过来,毕竟昨晚太晚了,他不可能总因为这种事情去打扰大小姐的睡觉时间。


    要是真的那样下去,估计没多久大小姐便撂挑子不干了。


    因此他只能在这里等着。


    络腮胡探问道:“姑娘,在下想问问,这茶馆里的朝云姑娘可已睡醒了?”


    禾木脸色未变:“没有。”


    说完,也没打算与对方交谈片刻,径直经过络腮胡离开了。


    络腮胡没回身,背对着禾木的脸上有些许凝重。


    黎国口音…


    黎国人都已经逃难到朔州城了?


    那岂不是意味着战场也越来越近了?


    络腮胡眉头紧紧蹙起,一天到晚的,头发都快愁白了,也不知道这仗什么时候才能打完。


    若是齐端听了这话,必定会给他一个颇为稳定的答案:快了,因为新的局势已然快要建成。


    倘若络腮胡能看见现在局势的地图的话,就能够发现,其实到现在为止,往后的局势已经初现雏形。


    黎国灭亡,四国混战,启国在这一战中如有神助,兵力强悍,不仅能够同时抵抗住另外两国的偷袭和冲击,而且目标明确地直奔临国国都而去。


    临国平日里于治国上的松懈和缺点在这一战中全部显露,除了一开始的主动出击,后来便一直处于节节败退的地步,之前启国没有盯着他打的时候还没这么吃力,如今就不一样了。


    而将临国打得落花流水的人,昭王殿下,也就是齐端他亲爹,此时正坐在马背上,一身冰冷盔甲肃穆凌厉,在他身后,有一片乌压压的军队,他们风餐露宿,灰头土脸,却仍是满脸兴奋,神采奕奕。


    打仗的士兵就像是一簇火,一经燃烧便斗志昂扬,势必想要毁掉什么,方对得起他们这些年没日没夜的辛苦操练,方对得起这一程又一程的山水迢迢,方对得起他们心中喧鸣嘶吼的战意。


    士兵恭敬地呈上临国皇帝刚传出来的信件,昭王打开,粗略地扫了几眼,然后冷笑了一声:“本王还以为这临国皇帝有多刚强,开战前还信誓旦旦地说那魏长源是他们临国的大统领,地位极高,本王动动嘴皮子就想抓他未免过分。谁知道这才过了多久?本王不过攻下他四座城池而已,他这便已经乖乖地把人洗干净给我送上来了。”


    听到最后一句,一旁的副将以拳掩嘴低低咳了两声:“王爷,我们接下来还打吗?”


    “当然打!”昭王毫不犹豫地说,魏长源是端儿点名要的,临国则是皇兄点名要的,“人本王要,临国,本王也要。”


    昭王的战马动了动马蹄,跃跃欲试,昭王抬起手中的刀,声音在内力的托送下传遍整个战场。


    刀,缓慢而决绝地落下,所有的士兵崇敬地看着他们的将领下令:“杀——”


    写着“启”字的战旗迎风飘飘,战争一触即发。


    看见这样乌泱泱的军队冲锋而来,守在城上的士兵们双腿发抖,脸色苍白,他们根本打不过这么多人,而且昭王手下的兵实力实在是太强了!


    两相对比,其实败局已定。


    没有什么能完全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败,但是从士气上却能够轻易地看出来。


    临国,亡定了。


    司国,司国!


    禾木走在朔州城的大街上,眼里却满是冰冷的恨意。


    无论如何,她都要把证据当着大庭广众的面拿出来,洗刷掉爹爹的冤屈,爹爹一生忠良淳厚,她太了解他了,纵使国灭身死,她也不能让他承担着通敌叛国的罪名死去。


    然后她定要想办法…想办法灭掉司国!


    他们该死!


    司国皇帝根本不配统治一个国家。


    对,他根本不配!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了尘在厨房忙活早饭的时候,齐端在大堂里翻找茶叶,谢衡仍然在睡觉,程六和方天曜去了外面练武功。


    朝云同禾木坐在一起研究新出的胭脂。


    说着说着,程六和方天曜两人从外面回来了。


    一看见程六,朝云就想起一件事:“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把秋衣取回来啊?再晚几天可以直接穿冬衣了。”


    程六这才突然想起来:“哦哦对,明天,明天就去。”


    朝云犹不满意地收回目光,余光瞥到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禾木,她这才想起应该也给禾木做几身秋衣的,毕竟她一个人颠沛流离的,也没什么衣裳了。


    脑海里简单一想,朝云当即便要行动,她拉了拉禾木的手腕,悄声说:“一会儿吃完早饭我们去裁缝店吧,天气越来越冷了,你以后上路就更没有时间做衣裳了,正好现在做好了。”


    禾木微愣,却也没托词,这个她确实需要。于是禾木点头朝她道了谢。


    善意得到回应,朝云璀璨一笑,明媚动人,禾木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从前明珠满殿的宴席上,那时候她目光所及的所有面孔,包括她自己,露出的都是这样的笑容,无忧无虑。


    在她恍惚时,了尘已经把早饭端了上来,禾木还未从思绪中抽出神来,朝云便已经拉着她坐到了饭桌前。


    直至不知不觉中拿起筷子之后,她才将目光落在这一桌人身上。


    虽然朝云并未明说,但通过禾木的观察,她已经大概知道朝云父母双亡,而她暂时是这朔州城的城主——今早络腮胡和朝云汇报情况的时候并未避着她。


    那个络腮胡称她为——大小姐。


    禾木敛眉。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朝云的父母去世得应该很早,也可能是她和父母关系不好。禾木看得出,她提起她父母的态度有些冷淡,尤其是父亲,她提起父亲时用了全名,态度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厌恶。


    那她从小到大过得怎么样呢?不难吗?


    如果像她这段时间一样艰难的话,应该不会笑得这样轻松无忧吧?


    “禾木,你怎么不吃饭啊?”


    禾木立刻收敛思路,伸手夹菜,面上看不出丝毫异常。


    饭桌上,几人随意着聊着天,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一丝顾忌,轻松又自在,就像……一家人一样。


    不对,一家人都很少有这样轻松默契的氛围。


    蘑菇的香气萦绕在唇齿间,同从前府里名厨做出的味道不同,却别有一番滋味。


    禾木安静地吃着饭,谁都看不出她脑海里的想法。


    岑寂不知道去哪儿找那些失散的护卫了,总之一天两天是回不过来。茶馆里的人并没有排外心理,一开始拒绝也就算了,既然人家已经来到茶馆了,那她就是他们茶馆的客人,既是客人,和气是必须的。再加上朝云将对方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很好,禾木在这里自然也就过得很融洽。


    每日吃吃喝喝玩玩,反正茶馆里总有闲着的人,不会每时每刻所有人都是忙碌状态,这样一来,便让禾木感觉更加自在了。


    就像此时,禾木和朝云躲到房间里来试新到不久的秋衣,账台那边就是了尘和方天曜在顶着,挥霍两个劳动力,朝云丝毫没有愧疚的意思,她只担心那两个傻子把帐给算错了,到时候赔了她的银子。


    茶馆的人一开始都是萍水相逢,可没过两天便相互熟稔不已,活像认识了十几年一样,这和他们自身的性格有关系,了尘比较慢热一点,剩下的人本质都有些自来熟,容易接近。


    相处区区几日,禾木就注意到这些人对她的称呼由禾姑娘变成了禾木,在禾木看来,这是一个好现象,她喜欢。


    “长姐长姐,你吃完饭了吗?”


    早饭吃到一半,郑子骞便闻着味道一样赶来了。他这些日子总往茶馆蹿,虽然脸皮厚了点,但是并不妨碍他和方天曜他们越来越亲近。


    当然,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郑子骞这些年被教养成了纨绔性格,但实际上他的气势比纸还薄,一戳就破,更别说还受了那么大一个刺激。


    不过幸运的是,郑子骞心理年龄其实还是个小孩,戳破了纨绔的那层皮之后,他就彻底像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子一样了,他会听着长姐的教训止不住地点头,他会看着程六灵活上下楼的动作兴奋不已,他也会装可怜耍宝、就为了蹭口茶馆的饭吃,他还会和方天曜等人玩游戏玩得直拍桌子,高兴地满脸通红。


    除此之外,他渐渐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改变。


    比如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打扫大街,因为那时候街上没有人。他也不再像以前一样摆着少城主的谱,因为朝云把他扔进了络腮胡的队伍里,平日里他会跟着他们一起训练,一起巡街,以切实的行动弥补着这一方百姓。


    他白日巡街时通常会戴着一副面具,百姓们看不见他的样子,纷纷叫他面具大人。


    郑子骞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哪怕他们并不知道他是郑子骞这个人。


    “吃完了,你赶快吃,吃完赶紧去给我巡街去!”朝云拍了两下账本,一眼都没看他。


    郑子骞拍着喉咙强咽下一口包子,扣扣咳了两下,然后拉着朝云的衣袖晃了两下,小声哀求道:“长姐……”


    朝云没好气地撇他一眼:“有话快说,别逼我踹你。”


    郑子骞就像是没看见他的冷脸一样:“就是阿远啊,长姐。”


    那次“幡然悔悟”之后,郑子骞便立刻去找弟弟郑子远,但那小院冷冷清清的,加上这么多年两人都没见过,郑子骞一只脚都迈过门槛了,最后还是缩回来了。


    大抵也算是…近乡情怯吧。


    足足做了两三日的心理建设,郑子骞才又鼓足勇气登上门去,不过结果并没有那么顺利——对方态度冷淡,只见了他一面就赶他出来了。


    朝云并不意外:“怎么?你又被他赶出来了?”


    迄今为止,朝云还未曾见过郑子远,一是因为按照谢衡之前给她出的主意,是想让郑子远接过这城主之位,这么多年没见,一见面就把这种烂摊子交给人家,朝云有些犹豫。二是因为她已经知道当年郑子远摔断腿的事情了,这么多年过去,估计没可能再站起来了,朝云心有戚戚,在门口徘徊几次,都没迈出那一步。


    当年师父本想教她医术,但彼时她打听到娘亲病逝的消息,心痛欲绝,下定决心从此绝不行医——那一年,她甫一接触医术,便失去了医者仁心的仁。


    于是她学了毒。


    这些年,也有不少垂死之人拽着她的裙角苦苦哀求,均被她一一冷漠拒绝。


    每一次,朝云都会在心底告诉自己:我不是医者,救死扶伤不是我该做的事。


    她能做的,只是救救那些深受毒药迫害的人,即使这样,她也是要偶尔收收银子的。


    朝云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会改变想法,从前她连自己的娘亲都救不了,往后她也不会救人。


    郑子骞委屈地点点头:“长姐,你就去看看他吧,他每次都和我拐着弯的打听你,还总说什么‘到底是兄长在长姐心中更有分量些’‘还是你与长姐情谊深厚,子远自是比不得的’,长姐你都不知道,他说得可酸了,我听着牙都快倒了,跟吃了二十几串冰糖葫芦似的,胃里直冒酸水。”


    “冰糖葫芦?”了尘刚好端着什么从账台经过,听到这句,他把手里的篮子递上去:“要吃山楂吗?我再给你拿点冰糖去?”


    郑子骞紧忙伸手拿了一把:“谢谢和尚哥!”


    不过山楂就不用拿了。


    “这是要做冰糖葫芦吗?”


    “不是,”了尘收回篮子,“做山楂糕。”


    郑子骞双眼蹭地一下亮了:“太好了!”


    了尘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我到时候给你留点。”


    郑子骞连连点头。


    预约完好吃的,郑子骞又转过头去办正事,他实在是太想念从前姐弟三人在一起的日子了,他不忍心再将阿远独自丢在那个小院子里,年复一年孤独地活着,每年自己过七夕元宵端午,甚至是新年。


    朝云凝眉思考了片刻,甚至刚刚蘸的墨水都快干涸了,她才缓缓落笔:“算了,让我再想想,你先去巡街吧。”


    大概是听出了朝云微微松口的意思,郑子骞这下没再纠缠,点点头,龇牙咧嘴啃着他的山楂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说:


    我真找不到前面写没写过了,就这个吧,郑子远,如果前面有大家提醒我改一下。


    第78章 第七十八章


    天气渐渐转凉,院子里那棵大树上的叶子也开始染了些许黄色,大灰二灰近日的食量肉眼可见地增多。银子顿顿吃得舒服,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羸弱的小猫崽,整日活泼地不行,身形看着也长大了一些,不过还是可可爱爱的。


    了尘在账本上收银子记账,方天曜则在一旁抱着算盘扒拉,朝云一出去,他们俩便要顶上这位置,一开始还手足无措地很,但次数多了熟能生巧,再加上朝云次次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查账,渐渐地,还真让这两个人学会了摆弄账本这项技能。


    别的不敢说,勉勉强强不出错还是能做到的。


    他们这边做着还不错,但禾木那边坐着便不怎么舒服了。


    平日里朝云在的时候还好,店里总有那么一两个闲人,有时候是了尘和方天曜,有时候则是朝云。禾木和他们坐在一起聊聊天喝喝茶听听书,小日子过得还是很惬意的,她从前也是锦衣玉食养出来的,自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是若是整个店里的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唯独剩下禾木一个人时,她就觉出几分不对来了:这茶馆里哪有什么闲人?


    有客人时,齐端泡茶,程六跑堂,谢衡说书,朝云算账。


    了尘是厨子,作用有多大无需多说,至于方天曜,平日里看着是挺清闲,磕个瓜子吃口糕点,可实际上茶馆里真正的脏活杂活都是他在做,茅厕是他收拾的,泔水是他倒去的,后院的落叶是他早上起来就扫干净的,甚至几个人的衣物被褥都是他洗他晾的(从前在山上洗衣服的也是他,洗习惯了),既顶的上跑堂,又应付得了收账一事。


    乍眼看去是闲人掌柜一个,实际上却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禾木细细想来,心中猛然一惊:这六人相处之间自然默契,竟融合得恰到好处,哪还多得下她一个?


    这边禾木正在进行头脑风暴,那边朝云则再次来到了郑子远的小院子外,今日她来,其实是仔细想过的:其实她也没必要这么纠结,忍不忍心为不为难是一回事,但有没有办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郑子远的腿已经这样十多年了,小的时候治治兴许还有可能,但是现在……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圈,朝云分明应该感觉到轻松的,毕竟这样她就可以不用再在心里磋磨犹豫了。


    然而她心里反而沉重了不少,一口郁气堵在心口,挥散不去。


    朝云又站在原地想了些有的没的好一会儿,直到让情绪淡到摆不到脸上,她才吸了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小院子静悄悄的,朝云走了几步,坐在水井边洗衣服的妇人便探头看了看,似是在辨认来人是谁,当看到一身蓝色锦裙的朝云走进来,不时打量着院子里的陈设时,妇人有些不解,却仍是放下手里的活,朝她走了过去。


    走近之后,妇人才看清朝云的样子,远远看上去,她只觉得对方气质姣好,灵动洒脱,但这么细细一看,她第一反应是惊叹对方的美貌,在她看来,眼前这姑娘,从容貌到气质看起来都是金尊玉贵的千金小姐。然而,她下一刻便咯噔一下,睁大了眼,这姑娘怎么同她家小少爷长得有些相像?莫非是她老眼昏花了?


    再然后,她便联想到了这些天打听到的消息,尽管朝云已经严防当晚的事情流露出去,但城主府里是不可能瞒得住的。妇人倒是打听到当初宋城主的女儿回来了,不仅回来,还把城主给拽了下来,一场大火,把这府中以及城中最根源的祸害给烧没了。


    现如今,这府里管事的已经是大小姐了。


    说起来,自那日起,府里的下人也换了一拨,他们院子里的待遇也变好了不少,吃食穿衣,质量可不止提了一两个台阶。


    这么一联想,妇人就猜测面前的人就是那位大小姐了,再一暗衬,是了,千金小姐,就合该是这样尊贵的。


    妇人试探着询问:“大小姐是来……找小少爷的?”


    她这话里试探之意有两个,一是问她是不是大小姐,二是想知道她对郑子远的态度,小时候玩伴几年,做不得数的,现下如何才是最重要的。


    朝云看了看面前的妇人,她其实不太记得郑子远身边有哪些人了,但在他这般艰辛境地下仍旧能同患难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下人,大约是乳母之类的。


    这般想着,朝云点了点头,一句话就让她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我来看看阿远。”


    说完,朝云便抬脚直奔主屋,乳母在身后哎了一声,语气颇为惊喜,这么多年了,少爷总算能有个关心他的血亲了。


    这是好事啊,天大的好事。


    朝云站在门口,敲了下门,里面传来一阵摩擦声,少年闷声问:“谁?”


    语气里带着委屈,不同于郑子骞闹腾不已的委屈,郑子远性格温和,为人内敛,就连委屈,都是安安静静的。


    正是安静,所以更教人难过。


    朝云微叹:“不是都听到了?”


    门里的沉默带着一股执拗和倔强,就像小孩子闹脾气一样,等着大人去哄几句便好了。


    可朝云哪里是会哄人的人?不冷言冷语在她这儿就算个待遇了。


    因此,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又问了一句:“怎么?你就打算一直隔着门和我说话?”


    即便分离多年,门里的依旧是她向来乖巧的弟弟,因故朝云开口其实便不自觉带有一股亲昵和熟稔,加上为了消消小孩的火,她还自觉地放低了声音,听着如柔和许多,如同诱哄一般。


    这一招对郑子远十分奏效,没过两息,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朝云看了看坐在轮椅上的小小少年,身形消瘦,面色苍白,一身磨得半旧的衣裳,边都白了也没见换,不过看上去倒很干净,外面那乳母很尽心,只不过府里不给“米”罢了。


    大约是朝云的眼神太过明亮,直把郑子远看得有些局促,声音有些闪躲:“长姐…”


    朝云终于收住目光,复看向这个面容与她有几分相似的弟弟,倘若她当初没出事,眼前的人定会顺顺利利长大,以他的机敏和聪慧,定会是她继任城主之后最好的左膀右臂,至此一生顺遂如意,纵使不会如同方天曜程六那般潇洒肆意,也定能如谢衡齐端一般运筹帷幄,他原本应该是这朔州城中最耀眼的少年。


    别人一提起他,便会惊呼一声:“呀,你连他都不知道啊,那可是有诸葛之才的远公子啊!”


    只是天不遂人愿,世上最不缺的意外二字。


    朝云掩下眼底的遗憾和愁虑,上前推着轮椅把他放置在桌边:“府里下人还克扣着你的吃穿?”


    话虽这么问,但她却是知道答案的。自从那晚城主府的火灭掉之后,她最上心的便是郑子远的事情了,她虽未曾见过他,却也是吃穿用度亲自检查过了的,若是她这样看管都有下人再敢欺辱郑子远,那就说明这府中的下人对她有错误认知了。


    ——她可向来不是什么善人。


    善心,软弱,疑虑,统共就那么一点点,全分给自己在意的人了,剩下的,可都不是什么好的了。


    这些年来欺辱过郑子远的下人,她一一让人查出来,对郑子远施加过拳脚的,她亲手杀了;克扣吃穿用度的,打了几十板子;当着面在言语之间对他有侮辱的(毕竟谁没背后说过人呢),她罚了银子,把人撵了出去。


    一层层下去,既是惩处,也是威慑。


    她就是在光明正大地告诉这城主府内外的护卫仆役:郑子远是她的弟弟,只要她在,便没人能轻视他半分。


    当然,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趁早帮郑子远立威。


    虽说这威是她立的,但也算是为郑子远提前清一拨困难兵了。


    果然,郑子远老实地摇摇头:“没有,长姐,他们送来的都是好东西,我什么都不缺了。”


    朝云在他旁边坐下,本想要倒杯茶,伸手一碰,却已经有些冷了,她面上未动,自己动手倒了一杯:“那怎么不穿点好的?”问完,她直接把对方要说的话给堵死了,“就算你不出门,衣裳好不好都无所谓,行。但这两日风这么大,外面又凉,你就打算日日穿着这么薄的衣衫挺到冬日吗?”


    “我…这…”郑子远一时想不出其它推脱的借口,语塞。


    其实现下这场景和他想的一样,又不太一样。


    他担心终日铭记过去将回忆刻入骨子里的只有他一人,若是长姐待他只剩客气,那他觉着自己也不用活了,索性一头撞死得了。他这些年过得一点都不好,白日夜里都是独自一人,整日困在轮椅里,困在这一方围墙中,若非是抱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念头坚信长姐福大命大,那他坟头草都不知道该有多高了。


    从前他每日的念头不过是希望长姐平平安安地活着,不委屈,不受辱,即便一生不再回家也没大碍;等到那日火光照在他的眼睛里时,他庆幸欢喜后又开始产生惶恐不安的情绪,他这么些年被困在小院子里,唯一有点颜色的回忆便只有小时候的那一段了,因此他日日念着,日积月累,不仅冲淡了对郑子骞的迁怒,而且愈发思念长姐了。


    算起来,那个时候,除了一个郑子骞同他还有点血缘关系之外,他唯一的亲人也就是长姐了。


    然而,他过得荒芜不幸,却不代表所有人都是这样的,长姐在外面必然是见过了不少人,不知去过多少地方,每一段经历都会变成回忆,对儿时的记忆和感觉带有冲击,这么多年过去,他在长姐心里,还能剩下多少记忆呢?


    他最怕的,便是长姐待他客气,眼神满是陌生。


    亲人之间,客气大多代表着疏离。因为同你不熟识,故我礼貌有加,客气堆笑。


    但好在,并没有。


    他最是知道长姐的脾性,她是最讨厌煽情的场面的,无论她将他视为什么,也不可能上来就抱着他哭诉想念或如何。


    虽说这样看着并不像是许久未见的亲人重逢,但却令郑子远尤为心安。


    这就是他的长姐。


    无论遭逢何如,她始终不曾变过半分。


    明珠掩尘十一载,一场火光,终重见天日。


    作者有话说:


    言浅,情深。


    海清河晏


    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郑子远说不出辩驳的话来,朝云便拍板决定了,等一会儿便让人来给他量尺寸去做几身新衣裳。


    说完,朝云又负手去打量屋子内外,其实这屋子还好,除了小以外没什么说得出的缺点,当然,优点更是没有。


    所以朝云绕着屋子走了一圈,索性连刚刚想到的几个理由都懒得说了:“行了,我也不绕圈了,从前郑子骞说的你不听就算了,今日我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让你再在这里住下去。你也别和我说什么住了这么多年住出感情来了这种话,但凡你这院子有点雅意格调这话都编的下去,只是现在这样肯定是不能够了。”


    这屋子除了简陋和小之外,她搜肠刮肚也没能找到其他形容词。


    优点……叫她昧着良心她都说不出来一条。


    郑子远再度沉默下来,朝云便知道,他这就是不愿意了。


    朝云的目光停在墙角的书架上,那上面的书摆得满满当当,朝云扫了一眼,郑子远选的书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四书五经看过一些,荒诞不羁有所涉猎,名人轶事也有了解。


    只要是能提高眼界增长见识的书,他都会看,大概是找书比较艰难,每本书他都不知道看过了多少遍,估计已经完全琢磨透了。


    “阿远。”朝云问,“你知道了吧?那对夫妻死了,被我活活烧死的 。”


    事已至此,她已经撇清了与那人的关系,连声爹都不会叫,更不承认那人曾与她娘亲是夫妻的事实。


    郑子远这回出声了:“知道。”


    可惜我没能帮上你,长姐。


    “这场仗打得时间太长了,临国连国都都被端了,重臣携带家眷逃亡,其他国家也在陆续遇到这种问题,这种情况下,已经很少有人再有精力去涂脂抹粉了。”


    哦,除了她,还要与朔州城情况差不多的地方,这里的百姓比其他地方要安逸许多,而天下不会只有一个朔州城。


    当然,她话里的核心意思是:醉红颜卖不出去了。


    那是朔州城许多百姓的收入来源之一。


    那片白桦林原本是城主府的,但她外公体恤百姓,便将那块林子分了分,算是一次性卖给了他们,每个月卖出的白桦汁也够让那些人家保证不饿肚子了。


    郑子远抿了抿唇,眼里闪着细碎的光,他知道长姐是在考验他了不了解城中的事,但他做不到对她说谎:“我知道。”


    朝云转身,微微一弯腰,直视对方的眼睛:“那你说,现在应该怎么办?”


    空气沉寂了许久,郑子远紧紧握着轮椅的扶手,缓缓张了张嘴:“城内自销。”


    朝云问的不是养颜膏卖不出去怎么办,这不是太平盛世,这种奢侈品卖不出就是卖不出,没什么渠道办法。


    她问的是战争如果继续,城中百姓的一部分生活来源断了,如何才能让他们不落到挨饿受冻那一步。


    郑子远握着扶手的手指尖泛着白,他语速有些急:“城内应该来了不少富商,他们手里的钱财只多不少,长姐可以选择和他们合作,度过这段特殊时期。”


    “合作?可我们能给他们什——”脑海里闪过一条白光,朝云瞬间止了音,她想到了,“你的意思是把城主府划出的那一片白桦林卖给他们?”


    那片白桦林并未完全分出去,她外公从前是留了三分之一的,一年下来的利润会有一部分分给其他的百姓。


    郑子远沉吟着点了点头:“如果不是这样,那群富商应该很难答应合作。”


    对双方都有好处的才叫合作,不然谁会愿意干?


    朝云一默。


    她就知道!


    如果这城中还有能当城主的人,那肯定非郑子远莫属了。


    朝云伸手开了窗,任由外面新鲜的空气流通进来,郑子远闻到了风的味道。


    “我有几个朋友,在城里开了家茶馆,生意还不错,每天记账算账很累的,”朝云倚着墙壁,脸上漾着浅笑,“我现在已经不想当城主了,所以你要准备一下,到时候怎么和那些富商谈判。”


    “不!”


    不出所料,听出朝云的意思,郑子远想都未想,张口便是拒绝。


    “长姐,我、我…”


    郑子远语气急促,像是慌张茫然的鹿。


    他这个反应,朝云来的时候便猜到了。她没一味强迫,非要逼他接受,而是转了个话头:“那我带你去茶馆见见我的朋友?”


    郑子远默了默:“好,劳烦长姐了。”


    朝云绕到他身后推着轮椅,眼底浮起一抹得意。


    郑子远看着脚尖,不可避免地在心底发出一声叹息。


    聪明如郑子远,怎么会发觉不出长姐的计策,先提议掀开房顶,等他不同意之后再提议开窗。


    但让他连续拒绝长姐两次,他也是真的做不到。


    眼看着快要走到门槛,郑子远放在膝盖上的手微微颤了颤。


    正当他强行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时候,轮椅停下了。


    郑子远微愣,仰头看去,对上了长姐通透的目光。


    “好了,”朝云屈起手指在他脑壳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下,语气平淡却莫名包容,“等你什么时候做好心理准备,我再带你出去。”


    郑子远眼前一亮,朝云又及时给他泼了盆冷水:“但是我肯定不会让你一辈子待在这不出门的。”


    郑子远揉了揉脑袋,乖巧道:“我知道的,长姐。”


    见他这样,朝云不着痕迹地弯了弯唇。


    到底才十五岁啊,比天曜还要小,还是个孩子呢-


    朝云回到茶馆,了尘和方天曜正在给客人结账,她凑到一边问方天曜:“禾木呢?”


    方天曜扒拉着算盘,头也不抬:“可能是回房间了吧。”


    朝云嗯了声,一双眼睛却在牢牢盯着他手里的动作,方天曜察觉到她的目光,背脊绷了绷,扒拉算盘珠子的速度慢了下来。


    夭寿啦,可不能算错啊,这要是算错今天一上午就算白干了啊!


    方天曜感觉自己的小拇指都在发颤——紧张的。


    等到最后一下扒拉完,朝云才满意地收回目光,方天曜则是一头冷汗,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安全了安全了。


    朝云走到后院去。


    因为他们并不知道禾木要在茶馆待多久,万一时间很长,也不能总让朝云与她住一间房,毕竟是个姑娘家,所以他们将客房收拾了一下,禾木现在就住在那里。


    经过厨房时,朝云听见里面有咕噜咕噜的声音,她转了转头,推门进去,便见禾木正在大锅旁边站着,手里还举着锅盖,看上去十分生疏,想必是第一次做这种活。


    朝云连忙上前搭手,把锅盖放在一边,她问道:“你怎么来厨房了?”


    禾木笑得淡淡的:“了尘说要烧点水,他腾不出手来,让我帮帮忙。”


    她隐瞒了原因:其实是因为她看大家都有事情做,便去挨个询问自己能不能帮上忙,每个人都拒绝了她,只有了尘说他要烧水,让她在厨房看着锅。


    朝云当即便皱起眉头,颇为不满:“和尚怎么回事?烧水这种事情怎么能让你做?”


    她的意思是厨房物件大多危险又沉重,稍不注意可能就烧到烫到了,再说禾木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干活的?要干也要干点轻松的啊。


    禾木明白她的意思,可正是因为明白,她脸上的笑容才淡了淡:”没事,只是看着水而已,难度不算大。”


    朝云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一时找不出原因,却也没有强行把她拽出厨房,只点点头:“那你小心一点。”


    禾木看着锅中翻滚掀浪的沸水,情绪尽数掩藏在垂下的眸子中。


    中午了尘做了面条,谢衡的碗筷放在一边,手中拿着一张纸聚精会神地看。


    方天曜一边往碗里舀牛肉酱一边抻着脖子往纸上看:“谢衡,你干什么呢?连饭都不吃了?”


    谢衡眉头微蹙:“我师父传来消息,万灵阁、碧落殿,沧海阁同时展开了大规模的屠杀,仅仅半个月,已经对七八个江湖组织下手了,他们灭门的灭门,倒戈的倒戈。”


    了尘手里的筷子无力地垂落:“这三个组织以前的形式风格便是这样的吗?”


    “自然不是,”谢衡卷了卷手里的纸,眉间隐忧未褪,“万灵阁这些年来势力庞大,行事作风极其霸道,已经压过正道了,纵使是岑寂,也难以在万灵阁手中讨下好来,他怎会与其它组织联手?而且突然间就展开屠杀了,之前半点风声都不漏。”


    这不正常。


    机敏的人,此刻已经嗅出一丝淡淡的血腥味,那是从江湖飘出的,腥风血雨的冰山一角。


    方天曜哼哧哼哧吃了一大口面,牛肉酱还沾在了嘴角,全然没有半点危机意识。


    禾木不走寻常路,关注点比其他人偏了一些:“谢衡的师父是谁啊?”


    这句话一出,气氛陡然沉寂下来。


    谢衡沉默的原因是没想到禾木的关注点在这里。


    齐端沉默的原因是想起了一件事。


    而其他人沉默的原因——


    他们,是真的不知道。


    六个人里,齐端心思敏捷,容易猜到别人的经历和过往。谢衡是万事通,什么都知道,大家已经习惯了。


    但是剩下的几个人,就是实实在在的神经粗了。


    谢衡师父是谁?他们是真的不知道啊。


    目前为止,他们只知道程六是从国都来的有个反目成仇想杀他的师父。方天曜是从山里来的,亲爹尚在。朝云的身世他们倒是都知道了,不知道她师父是谁,只知道她医术…哦不,毒术很厉害。了尘是和尚,自然是庙里来的。


    齐端的身份谢衡之前已经和他们讲了,至于谢衡……


    他有一只猫,叫银子,现在在茶馆安家了。


    四人顶着同款懵圈脸,面面相觑。


    作者有话说:


    我不问你过去,你不问我前程,专注于当下,自由随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江湖情谊。


    关于房顶窗子的那段大家应该都听过的,鲁迅先生说的,我就不多解释了。


    捋了捋大纲,估计还有半个月结束,倒计时开始:16


    从明天开始


    第80章 第八十章


    了尘正在厨房蒸小笼包,蒸炉冒着白雾,直冲屋顶,热气腾腾的。


    郑子骞今天来得可早了,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厨房,总算遇到了茶馆里的第一个人。


    他闻着香味凑过来:“好香啊!”


    了尘煮着豆浆,勺子在锅里搅了搅:“还没熟呢,一会儿就能吃了。”


    郑子骞点点头:“对了,和尚哥,我姐呢?”


    了尘精神头十足:“还没起。”


    “怎么?找她有事?”


    背后传来谢衡懒散倦怠的声音,郑子骞转过头,见到他,立刻殷勤地凑上去捏了捏他的胳膊,又捶捶背,一脸讨好的笑:“谢衡哥,你今天怎么醒得这么早?觉够睡了吗?”


    谢衡掩嘴打了个哈欠,指了指小笼包:“香味都传到屋里去了。”


    他哪儿还睡得着了?


    郑子骞及时接话:“和尚哥说那个还得等一会儿,谢衡哥你是不是饿了?”


    “还行,也不差这一会儿了。”谢衡倚在门边,懒懒地看他,“怎么了?你找朝云是不是有什么事?”


    经他提醒,郑子骞才想起正事来:“哦对!我是来提醒长姐的,最近城里不安分,”郑子骞压低声音,悄悄地说,“有采花大盗…”


    谢衡眨了眨眼,沉默两息:“如果他真能找到你姐那儿,估计他的职业生涯也就坐地结束了。”


    郑子骞后知后觉地点头,赞同道:“也是哦。”


    长姐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啊。


    禾木洗完脸出来,经过厨房,看见一大堆人,停下脚步:“你们这是在干嘛?”


    她面庞干净,似洗涤过的美玉,剔透无暇,很容易让人心驰神往。然而了尘眼里从始至终只有他锅里的豆浆,谢衡早就察觉她的到来,只看了一眼,礼貌性地点了下头,权当做打过招呼了。


    而郑子骞就更过分了,他只是听到了禾木的声音,余光刚扫到浅绿色衣裙的模糊影子,便立刻别过了头,降低存在感,看都不敢看一下。


    惊扰了女子被长姐知道了肯定连打带骂,还不给饭吃。


    他可不想到时候在旁边干看着天曜哥他们吃,那不是活受罪吗?


    简直是酷刑。


    他的动作对自己来说是救命,可看在禾木眼里意味便截然不同了。


    想她从前也是将门虎女,和国都里那些柔柔弱弱的千金公主站在一块,气质尤为突出,何况她本身长得也十分好看,爱慕她的目光简直处处可见。


    哪像现在?


    一屋子人,没一个人看她的目光里有半点惊艳,其他人也就算了,毕竟他们见过她最狼狈的样子。怎么这个郑子骞也这么特殊呢?其他人好歹还看看她,可这人却是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一开始禾木还会感觉不甘心,而次数多了,她现在就只剩下无力了。


    真的,脾气都快被磨干净了-


    晚上,朝云沐浴之后穿好衣裳,正擦拭着发梢滴落的水时,屏风的另一侧忽然传来嘎吱一声,像是窗子被风吹动了一下。


    朝云沉默着眨了下眼,擦着水珠的动作愈加缓慢,目光并未移动一下。


    过了几息,外面忽然传来一声闷哼,似是有些痛苦。


    紧接着,程六低沉的声音好似贴着窗边而过:“什么人?”


    打斗声愈发激烈,中间还掺杂上方天曜心虚的声音:“六儿,我就碰了他一下,这人怎么就倒了?他该不会是想要讹我吧?”


    朝云绕过屏风走到窗边,程六抱臂站在一边,方天曜则犹疑不定地拎着剑,恨不得离地上那个碰瓷的有多远离多远。


    “该不会是想讹银子吧?我可没银子给你。”


    方天曜嘀嘀咕咕。


    朝云探身看去,窗子底下躺着一个穿夜行衣的男人,他身上并未受伤,但嘴唇却是浅紫色,甚至有往深紫色过渡的趋势。


    她从房间里拿出一个小巧的瓶子扔给两人:“先把人绑起来,再把里面的解药放在他鼻子下,等明天起来再审吧。”


    了尘从房顶上趴着探出头来:“这是不是小子骞说的那个采花贼啊?”


    方天曜挑了挑眉:“采花贼?”


    “明天就知道了,”程六抬起头看房顶上那个反着光的脑袋,没忍住低笑一声,“和尚,拿个绳子过来。”


    了尘扒着房顶,狐疑看他:“你笑什么?”


    程六努力压了压嘴角:“没笑。”


    他越说没笑,笑意就越是明显。


    原本方天曜和朝云还能忍住,现在被他一影响,都没忍住,噗嗤噗嗤相继笑了出来。


    先前只是低笑,三个人掺和到一起便逐渐变成了哈哈大笑。


    了尘摸了摸干净的脑瓜子,不满地翻了白眼,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


    朝云捂着眼睛笑得停不下来,颤着声音极力解释:“和、和尚哈哈哈哈…我真没想到你的…哈哈哈你的脑袋怎么能这么亮?”


    一句话卡了三四次,好不容易说完,三人又是一阵爆笑。


    了尘一脸木然,方天曜再叫他一声,他嫌弃地抬抬头,两只眼睛里明显写着四个大字:莫挨老子。


    方天曜捂着肚子摆摆手:“还是我去取绳子吧,你就留在这儿,黑暗需要你。”


    了尘:“……”-


    朝云的药有后劲儿,那个黑衣人足足昏迷到第二天下午才悠悠醒来。


    正常人都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可他不,他是在意识醒来的一刹那猛然睁开了双眼,迅速打量周围环境,似是在确定有没有危险。


    他似乎身在一间很小的杂货间,刘锐想要站起来,却发现没有着力点,没能站起来。


    这会儿他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自己身上还绑着绳子,绑他的人应该是担心他醒来跑了,故而将他绑得尤为结实。


    刘锐冷眼看着一圈圈把自己从脖子绑到脚踝的绳子,面无表情。


    背后之人真是高估他了,就这个绑法,别说他了,就是岑寂公子来都跑不出去。


    只要舍得用绳子。


    他艰难地抬了抬膝盖,想要屈膝动一动,可谁知道他这么一动,哗啦哗啦的铁链声便跟着响了起来。


    铁链的另一端被缠在厨房门边腌咸菜的缸上,银子正迈着小短腿在上面跳来跳去地玩,大灰二灰正在树上荡来荡去,发现铁链动了,他们惊都没惊讶,争先恐后地就往大堂跑。


    朝云早上特地叮嘱他们的,铁链动了要立刻告诉她。


    方天曜惊讶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点。


    “醒了?”


    杂货间里,只有一个脖子能站起来的刘锐眼皮一跳,破天荒骂了句脏话-


    一刻钟后。


    刘锐手脚解放地坐在桌旁,言简意赅地将“胞弟刘廷中了寒丝蛊,如今性命垂危,他百般追查多日才得到神医谷传人如今就在朔州城的消息,但因不能过于低调,所以才想出这样的办法”的一系列事情说了一遍。


    说完,他将目光落在朝云和禾木身上,眼神疑虑:“昨晚在下中的毒毒性霸道无比,除了神医谷传人,在下实在是想不出还有其他人能够拥有这样的毒术了,请问二位姑娘,哪一位是宋朝云宋姑娘?”


    此话一落,桌旁几人面色各异,纷纷紧盯着手里的杯子,目光专注,像是在数茶叶一样。


    朝云拿着茶杯递到嘴边抿了一口,面色平静,没有说话的意思。


    察觉到气氛的变化,禾木也低着头,用倒茶的动作来掩饰自己,抑制住想要往身旁看的想法。


    可实际上,她这样的反应已经无声地告诉对方答案了。


    刘锐站起身,面朝朝云利落跪地,抱拳恳求朝云:“宋姑娘,寒丝蛊已在我胞弟身上发作数日,在下实在是没办法了,宋姑娘,刘锐愿在此立誓,只要宋姑娘救我胞弟一命,在下愿为姑娘当牛做马在所不辞,哪怕是要在下这条命,在下也绝不反抗!”


    一个原本冷硬如铁石的男人,此刻抛却尊严地跪在地上哀求别人,双眼含泪,语气哀伤,可见兄弟俩感情不是一般的好。


    朝云没想到他能这么快猜出来,但她面上没有丝毫惊讶,只是放下茶盏,淡淡地说:“说两件事。”


    刘锐忙不迭道:“你说,你说,你说什么我都愿意做!”


    朝云摇摇头,手指敲了敲桌面,她说:“第一,我是神医谷的人,这没错,但你打听的消息应该不全,我学的是毒,不是医,我不会医术,也从未医治过人。”


    刘锐脸色一白。


    “第二,”朝云若有所思地打量他“你口中的胞弟,是不是叫刘廷?”


    众人动作一顿,方天曜率先发出疑问:“刘廷?哪个刘廷?”


    齐端摇摇扇子:“让你差点死了的那个。”


    他这么一说,方天曜迅速想起了那日的事情,认真纠正:“让我差点死了的是那个飞镖。”


    话音刚落,桌旁的几人齐齐噤了声,扭过头去看面如纸白的刘锐,目光悠长、意味深长。


    刘锐后悔莫及,一咬牙,竟然直接弯腰朝朝云磕了个头,语气里带着无法言喻的绝望。


    “只要姑娘救我胞弟一命,在下任凭诸位处置,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作者有话说:


    倒计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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